民族源流
满洲族,简称满族,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有着悠久的历史与古老的文明。满族名称最早出现在17世纪初叶的史籍上。溯本求源,肃慎人为其最早的血缘祖先。肃慎是我国东北地区古代居民之一,周朝称其居地为“吾北土也”。汉晋时期,肃慎人又被中原王朝称为挹娄。挹娄社会时处于父系社会初期,以渔猎和采集业为生活主源,并有了初期农业生产,地产五谷,长于养猪。他们已会织麻布,会造舟船,喜好穴居。南北朝时期,挹娄人又被中原人称为勿吉。勿吉人的社会经济,仍以狩猎为主,也从事农业种植,畜牧业尚不发达。勿吉人具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他们赶走夫余,打败高句丽,部分人迁居到松花江中游的夫余人故地。之后,勿吉诸部落争雄兼并,逐步形成了粟末、白山、伯咄 、安车骨、佛提、号室、黑水等靺鞨七大部落联盟。勿吉人的社会形态已进入父系大家族阶段。
隋唐时期,社会生产力较为先进的粟末部于公元698年建立震国,进入了阶级社会。公元713年,震国受唐王朝册封,称为渤海国,这是满族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的国家政权,向唐王朝贡多达132次,渤海国领土辽阔宽广,经济和文化日趋发达,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极为密切,被世人誉为“海东盛国”,影响远及朝鲜和日本国。公元926年,渤海国被契丹族击灭。居于黑龙江领域的黑水靺鞨部,文化虽不及渤海人发达,但以射猎为业,兵力最称劲健。隋唐帝时其首领突地稽被封为“金紫光禄大夫、辽西太守”。唐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唐玄宗又封突地稽为勃利州刺史。公元725年,唐朝在黑水靺鞨置黑水都督府,任命各部落首领为府都督,掌管当地军政事宜。靺鞨人的农业和牧业也较发达,他们善种植,有粟麦,喜畜豕,有车马。由于社会生产力和私有制的发展,诸部已出现了“父子相乘,世为君长”的部落联盟制度。公元926年,渤海国被契丹族所灭,并迁其至辽阳以南的合苏馆地区。黑水靺鞨趁渤海人南迁,逐渐向南伸张,取代渤海人而兴起,但仍隶于辽朝的统治。由于辽朝契丹人称黑水靺鞨为女真,随之女真这一族称逐渐取代了靺鞨。11世纪初,原属于黑水靺鞨一支的女真完颜部,在残酷的争夺中凸现出来,并形成了一个大的部落联盟。
辽王朝时期,契丹贵族一方面任命女真诸部首领为羁縻酋长,并设节度使加以政治控制,另一方面在经济上予以残酷剥削。在商品贸易中,契丹人经常低价强买,甚至抢夺,肆意对女真人进行凌辱。女真人被迫每年要向辽朝进贡貂皮、骏马、良犬、北珠、海东青等。辽朝还不时派遣银牌天使向女真诸部索要礼物及摊牌。1114年,女真族的民族英雄完颜阿骨打起兵反抗辽朝的统治。1115年,完颜阿骨打称帝,建立了大金王朝。这是满族在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建立的国家政权。1125年,金朝攻灭辽朝。1127年,金军南下,俘获北宋徽、钦二帝,北宋灭亡,金朝统治了淮河以北的中国半壁河山。
13世纪初,成吉思汗统兵兴起于蒙古草原。并不断南下进击金朝。1234年,蒙古军攻灭金兵,金朝灭亡。居于中原的女真人因长期与汉人杂处,已多汉化;而居于东北黑龙江、松花江领域的女真人,以射猎为业,仍然保持着传统的生活方式、语言及风俗。元朝在当地设置万户府、千户所,通过女真上层首领对其进行政治统治。正是这部分女真人,通过几百年的生息、繁衍和发展,又在中国历史的舞台上扮演了主要的角色。
明朝攻灭元朝后,女真诸部在明朝的积极招抚下,纷纷前来归顺。明朝对女真人采取了抚绥政策,建立了许多羁縻卫、所,敕封女真诸部首领为卫、所官员,并颁给印信和敕书。在经济上,明朝允许受封的女真诸部首领到北京朝贡,换取所需物品。同时,在广宁、开原等处开设马市,与女真各部互市买卖。在马市上,女真人用人参、兽皮、蜂蜜、蘑菇、松子等土特产品,换取食盐、粮食、布匹、铁锅、铁铧、耕牛等生活和生产资料。从明朝中期开始,女真诸部纷纷展开迁徙运动,从而使女真的分布呈现出新的形势。当时的女真人主要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分。建州女真主要分布在抚顺以东,以惠河流域为中心,东达长白山东麓和北麓,南抵鸭绿江边;海西女真主要分布在明朝开原城边外和挥发河流域,北至松花江中游大曲折处;野人女真主要分布在建州、海西女真以东和北的广大地区,大体从松花江中游以下至黑龙江流域,以及滨海地区。明朝对女真诸部经济日趋发展和势力的不断增大,感到了极大地威胁,于是采用“使其各自雄长,不相归一”的经济策略,时而支持一方攻伐另一方,时而进行招抚,时而派兵镇压,从而使女真社会处于分裂和割据的状态。此外,女真诸部首领为了占有更多的财富,也称王争雄,互相残杀,造成了以强凌弱,以众暴寡的战争不断的社会局面。这种形势,严重的阻碍和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发展,给女真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爱新觉罗·努尔哈赤以祖、父十三副谴甲起兵,开始了统一女真社会的事业。他先用5年时间统一了建州五部,后又用20多年统一了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部。1616年,努尔哈赤定都赫图阿拉,建元天命,建立了爱新国(史称后金)政权。1635年,努尔哈赤之子清太宗皇太极谕告天下,定“满洲”为女真诸部的统一称谓。从此,满族作为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活跃在中国历史的舞台上。1636年,皇太极将国号改为大清。1644年3月,李自成率大顺政权农民军围攻北京,明朝崇祯皇帝自缢身亡,明朝灭亡。4月,明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在大顺军队的压力下,遂向清朝乞兵相救。多尔衮率八旗兵与吴三桂兵汇合,致此大顺军战败溃退,清军遂占领北京。5月,清顺治皇帝率大批八旗将士从盛京(沈阳)迁都北京城,开始了满族入主中原长达268年的封建统治历史。
一、姓氏
满族的姓氏,可以上溯到金朝。由于金朝时女真人深受汉文化的影响,故他们既有女真姓,又有相应的汉姓。据《金史语解》记载:
“完颜,汉姓曰王。 乌古论曰商。 裴满曰麻。 尼忙古曰鱼。
纥石烈曰高。 徒单曰杜。 斡准曰赵。 阿典曰雷。
女奚烈曰郎。 兀颜曰朱。 阿里侃曰何。温敦曰空。
蒲察曰李。 颜盏曰张。 吾鲁曰惠。 抹颜曰孟。
温迪罕曰温。 石抹曰肃。 都烈曰强。 散答曰骆。
奥屯曰曹。 孛术鲁曰鲁。 呵不哈曰田。 乌林答曰蔡。
移剌曰刘。 斡勒曰石。 仆散曰林。 术虎曰董。
纳剌曰康。 夹谷曰仝。 古里甲曰汪。”
清朝统治中国后,编修了《皇朝通志·氏族略》、《八旗满族氏族通谱》、《钦定八旗通志·氏族志》等史书,载有的满族姓氏达679个之多。在清朝初中期,满族的姓氏是多音节的,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至清朝后期,姓氏由多音节逐渐变为单音节。满族虽改为单音节汉字姓,但也是有规律可寻的。
取第一音节为单字姓氏:
宁古塔氏——宁,刘,富察氏——富,佟佳氏——佟,马佳氏——马,齐佳氏——齐,乌雅氏——乌、吴,他塔拉氏——唐,兆佳氏——赵,叶赫氏——叶,孙佳氏——孙,章锦氏——张,高佳氏——高,鄂济氏——鄂,敖佳氏——敖,良佳氏——梁,文扎氏——文,伊尔根觉罗氏——伊、赵,尼马哈氏——于、俞,温特赫氏——温,托活络氏——陶,伯蔡特氏——白,伊喇氏——刘,康吉里氏——康,乐察氏——兵,李佳氏——李,纳喇氏——那,田佳氏——田,完颜氏——王、汪, 戴佳氏——戴,郑佳氏——郑,栋鄂氏——董,都勒氏——杜,董佳氏——董,索绰罗氏——索, 舒穆禄氏——舒,乌扎拉氏——乌、吴,奇德哩氏——祁, 布尔察氏——卜,赫舍哩氏——何、赫,舒舒觉罗氏——舒, 那木都鲁氏——那, 瓜尔佳氏——关,赫叶勒氏——赫, 穆尔察氏——穆,伊拉哩氏——伊,温特赫氏——温,苏都哩氏——苏,郭尔佳氏——郭。
取原姓的字义为姓氏:
爱新觉罗氏——金银之金——金, 阿克上氏——雷鸣电闪——雷,宁古塔氏——六个——刘,倭赫氏——石头———石,图们氏——千万之万——万,明安氏——千万之千——千,碧喇氏——河流——何,钮祜禄氏——狼——郎,乌拉氏——江河——江,尼玛哈氏——鱼——余、于,巴彦氏——富裕——富,沙拉氏——边角——边,兀颜氏——猪——朱,托罗氏——桃果——陶,哈思虎氏——左右之左———左,伏尔哈氏——杨树——杨。
清代民间有“满洲八大姓”之说,在绥远城满族中这八大姓几乎都有。具体为:佟佳氏(佟)、瓜尔佳氏(关)、马佳氏(马)、索绰罗氏(索)、齐佳氏(齐)、富察氏(富)、纳喇氏(那)、钮祜禄氏(郎)。凉城县曹碾满族乡的满族姓氏多为张、韩、李、梁、陈、徐等姓,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的姓氏多为白、王、汪、董、侯、潘、李等姓,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乡的姓氏多为关、冯、汪。
清代除八旗满洲外,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他们都为旗人,在长期与满族密切的生活中,已成为满族民族共同体的一部分,他们把自己原来的姓氏,也带到了满族姓氏之中,从而使满族的姓氏更为丰富。
人口与分布
内蒙古是满族的主要聚居区之一。除蒙古族外,满族是全区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满族多与蒙古族、汉族杂居共处,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状况。内蒙古满族人口增长极快 ,除自然增长外,恢复民族成分是其增长的重要原因。
一、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中央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进行了5次全国人口普查。
清代以来,内蒙古满族人口的发展曲折多变,多由社会因素造成。以满族人口最为集中的呼和浩特新城区为例:
乾隆二年(1737年),绥远城始建。清廷选派京旗满洲家选兵2000人、右卫八旗蒙古兵500人、热河八旗汉军1000人进驻绥远城,当时有八旗兵3500人。按古代一家五口来计算,满族人口约17 500人。
乾隆六年(1741年)年,清廷在京旗满洲家选兵内扩兵400人。此时绥远城共有八旗将士3900人,故全城满族总人口约为19 500人。
乾隆十二年(1747年)年,京旗满洲家选兵2400人在绥远城遭到裁汰,被清廷全部拨入直隶、陕西省之绿营。与此同时,京城八旗满洲兵1200人进驻绥远城。清廷又在绥远城驻防余丁内 拣选兵丁500人。此时全城共有旗兵3200人,按五口之家计算,满族总人口约16 000人。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年,清廷谕令已驻守绥远城近30年的热河汉军2117人,携眷全部出旗入直隶、山西两省的绿营。此时绥远城只剩八旗兵1300余名,全城满族人口下降至6500余人。
乾隆三十年(1765年)年,绥远城将军认为1300名旗兵人少势薄,不敷应用,经奏准扩兵至2000人,并定佐领数20个,其中满洲佐领数为16个,蒙古佐领数为4个,随后成为绥远城旗佐之定制。此时八旗兵因有2000人,故全城满族人口约为10 000人。
乾隆三十二年(1768年),清廷决定将绥远城八旗兵额增至2700人,令山西右卫驻防满、蒙旗兵700人调迁绥远城。此时全城驻防旗兵为2700人,满族人口又增至13 500人。
乾隆三十三年(1769年)之后的近100年间,由于国事安定,绥远城驻防将士数目变化不大,满族人口也有所增长,稳中有升。1840年后,随着西方列强侵华而带来的一系列对外战争,以及太平天国革命、捻军起义、西北回族起义等战事,绥远城八旗将士南征北战,东拼西杀,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据《绥远城驻防志》和《绥远旗志》记载:光绪末年,绥远城驻防将士有3200人,每佐领兵额为165人;全城男妇子女为11 727人,其中男4361人、妇3615人、子1596人、女2155人。这是史书关于清代绥远城满族人口最具体的数字记载。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绥远城满族随着俸饷的减少及停发,只好背井离乡,四散出逃,人口随着迅速减少。据《绥远通志稿》记载:民国初年,绥远城满族人口只有8000余人,与清末人口相比,流失及死亡人口达4000余人。由于政治上的歧视和经济上的贫困,至1932年绥远城满族只剩1920户,共4690口人,其中男2580人、女2110人。
1949年“9·19”绥远省和平解放,各族人民喜获新生。历尽苦难的绥远城满族此时人口已不足2000人。也就是说,从1912—1949年不足40年的时间内,满族人口从11 727人下降到不足2000人,人口减少了约5/6。在各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的残酷欺压下,绥远城满族人几尽灭绝。
二、分布
满族呈大分散小聚居之态。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及呼和浩特市。党中央对较集中的满族建有4个民族乡和1个聚居区:凉城县曹碾满族乡、赤峰市郊区关家营满族乡、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社会政治
一、八旗制度
满族的形成与八旗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明代女真人在行围狩猎时,各以所属族寨行进,每10人中选1人为其首领,时称“牛录额真”(满语箭主之意),所属9人听其指挥。这是一种临时性组织,狩猎完毕,就地解散。努尔哈赤起兵后,将这一女真人早已熟习的组织形式,运用到行政和军事组织之中。明朝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创建了黄、白、红、蓝四旗,规定每300百人组建1“牛录”并置1名“牛录额真”(汉语佐领)统领,其副手为骑校。每五个牛录为一“甲喇”,并置一“甲喇额真”(汉译参领)。每5个“甲喇”为1个“固山”(满语旗之意),并置1名“固山额真”统领。每旗拥有兵士7500人,后随着对外战争的扩大,降服和归顺的人越来越多,努尔哈赤又与明朝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了4旗。最初设置的4旗为纯色,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旗;后来增设的4旗是在原来4旗外镶边而成,黄、白、蓝旗镶红边,红旗镶白边,改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旗。努尔哈赤为八旗兵最高统帅,其子侄分别统帅各旗为旗主。
八旗是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三种职能的一种社会组织。在八旗的组织下,女真民众被有效地组织起来,他们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昔日涣散的人们从此被严格地分级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女真社会的生产力和军事战斗力。八旗制度将原来互不统属的各部女真人们紧密地组织在一起,这对满族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清代以来,内蒙古的满族主要处于两种形式的控制之下。一是以绥远城驻防将士为代表的八旗军制,二是以凉城县曹碾满族乡和赤峰市郊区关家营满族乡为代表的庄头制度。
(一)八旗军制
乾隆四十一年(1779年),随着成都将军的设立,清朝将军一级的驻防城几倍定制,之后再无大的变动,这标志着八旗驻防体系的完全构成。这时清朝将军一级的驻防城共有14个;西安、江宁、杭州、福州、广州、荆州、绥远城、盛京、吉林、黑龙江、宁夏、伊犁、成都、乌里雅苏台。其中绥远城是长城沿线上八旗驻防链条上最重要的一环。
入关前的八旗官兵,均为有战事征调攻伐,无战事归旗务农或渔猎,对他们的统治,权在旗主。当八旗驻防制度逐渐确立之后,一批驻防官员也随之产生,他们名义上虽仍隶属于原来的所在旗和旗主,但事实上他们已被皇帝和兵部完全控制,而成为国家的军队职官,他们已与原来的旗主无多大关系,基本上脱离了从属关系,驻防将军则成了统辖他们的直接将领。
清廷为防止地方军事实力坐大,采取了两点措施。一是防止军事将领与地方势力结合,二是防止军事将领与属下官兵结成私属亲兵。按清制,驻防将军均有兵部知照军机处开列,请旨补防,或奉清帝特旨补放,必有皇帝亲自批准。可见,清代驻防将军的补防之权,始终控制在皇帝手中。
八旗驻防兵丁均由各旗、各佐领分别抽调而成,在驻防处又编入新的佐领,所以他们具有双重的隶属关系:京师八旗都统和驻防将军。此时,驻防将军对于八旗兵丁而言,毕竟是临时性的,他们数年一换,与旗兵根本无法相互熟习。再者,八旗兵丁的俸禄均由地方巡抚和布政使筹办发放,与驻防将军关系不大。如绥远城八旗兵的粮饷均由山西省布政使发放,具体由绥远厅同知(粮饷府)办理。这样,清廷不仅割断了驻防将军与兵丁在经济上的联系,而且诸凡发饷、赏赐、恩恤等事,都要让驻防将军向旗兵反复强调这是出于浩荡皇恩,并由驻防将军亲自率领旗兵向着京城方向磕头谢恩。其目的就是让旗兵产生养育他们的是清廷和皇帝,而不是某个驻防将军和其他什么人的恩赐。
初兴时期的八旗兵,向以骁勇著称,世传“满洲兵至万,横行天下无敌”之言。清朝统一中国后,清廷更将他们视为巩固天下的根本,将维持八旗武力,视为首当其冲的要务,并因此而制定了一系列巩固根本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当兵食粮”。从此,入伍披甲成为旗人的唯一职业,他们受到严重束缚并逐渐丧失了活力。八旗驻防是八旗的一个著称部分,它主要是为了镇戍地方而设,其军事职能表现得比京旗更突出。由于驻防旗兵在北京的旗地无法随身带往,驻防处所重新分配的土地又无暇耕种,因而他们只能比在京旗更加依赖于兵饷为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兵。
清廷为了驻防旗兵能保持固有的传统习俗和避免“沾染汉俗”,规定在北京和各地之间旗人应与当地居民分别居住,不许混同。这是清朝统治者安置本族人民的一个原则。于是在全国各八旗驻防地纷纷出现了“满城”或“新城”。乾隆初年,绥远城——新城的出现,就是相对与归化城——旧城而言的。清朝统治者认为,修建“满城”或“新城” 是一种将八旗驻防旗丁与汉族等当地人民隔离开来,并加强对其控制和束缚的最好形式。
“满城”或“新城”与当时一般驻扎军队的兵营相比,有很大的区别,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社会。其设置多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驻防将军、协领、佐领等一整套驻防将领的官署,即驻防城的政治中心;二是军事设施;包括大教场、小教场、演武厅、武器库等;三是旗兵和家眷的居住区和各种生活、文化场所,如商铺、饭馆、仓库、学堂、庙宇等,这使驻防旗不需出城门就可满足生活的基本需求。在这种连房屋风格都与当地迴异的“满城”或“新城”中,驻防旗兵基本上按照从东北地区带来的方式生活着,他们不与汉族人通婚,坚持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保持着传统的祭祖祭神仪式。
布置绥远城八旗驻防仿照京旗驻防的分布,是按阴阳五行来安排的,这既决定了旗人在城中的部署,也划定了八旗各旗分的位置。绥远驻防城内共有16个佐领的满洲人旗兵,有4个佐领的蒙古八旗兵。满洲正黄旗和镶黄旗住在城北,北方代表水;满洲正白旗和镶白旗住在东边,东方代表木;满洲正红旗和镶红旗住在西边,西方代表金;满洲正蓝旗和镶蓝旗住在城南,南方代表水。蒙古正黄旗、镶黄旗、镶红旗、镶白旗与相同旗分的满洲兵混居。黄色代表土,土能挡水;白色代表金,金能降木;红色代表火,火能克金;蓝色代表水,水能灭火。这种驻防布局,一伸一抑,一张一合,足可以平衡和克服各自带来的副作用。
(二)庄头制度
庄田是旗地的一部分。所谓旗地,是对所有权属于八旗土地的统称。这部分土地是清朝统治者用暴力手段从原来的土地所有者手中抢夺过去的,主要分布在直隶、山海关外和长城以北地区。旗地在满族未入关之前就已出现,入关后开始大批建立,有皇庄、官庄、王庄、旗庄和一般旗兵土地。它的组织情况和经营管理,和当时的民地是截然不同的。它的存在,比清王朝统治中国的时间还稍长一点,一直到民国初年才消亡。在内蒙古地区旗人屯居所种的土地主要是官庄,实际上也是属于皇帝的,不过是分别由各所在地的不同机构代为管辖。如凉城县曹碾庄田初归右卫将军管辖,后归绥远城将军所辖;赤峰市郊区关家营庄田则一直归热河都统管辖。这些庄田亦称皇粮庄田,其组织者则称皇粮庄头。
清代的皇庄,能够较长时间存在和稳定发展,是由于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经营管理办法,其中的庄头制度是十分重要的。清廷对庄头的身份地位和顶补革退等,都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对属下壮丁也建有丁档、家谱制度,以作查考的依据。通过庄头制度,清廷将八旗制度下的官庄壮丁牢固地控制在屯垦的皇粮庄田上。
皇粮庄田即是皇室私有土地的基层单位,又是一个机构复杂、与社会密切相连的组织。在粮庄内部,不仅有庄头、壮丁,而且还包括佃户。壮丁有亲丁、壮丁之分,佃户又有原佃户和现佃户之别。
庄头为一庄之首,既负责壮丁佃户的组织管理,又要定期征收庄租,纳粮当差。清初的庄头,权力有限,不过是壮丁的代表而已,他们每年将壮丁所交地租汇集一地,向上缴纳,与壮丁一起承担着地租和差役,并令其他特权;清中期以后,随着粮庄租佃制的发展,庄头日益有利可图,他们以各种方式搜刮丁佃,财产不断增多,地位日渐提高,过着富足奢华的生活。
庄头的来源主要有渝派、世袭、公举、补款接充等四条途径。渝派是由皇帝或清室内务府直接指派那些家道殷实、粮地多的投充人、庄头子弟、壮丁和早年归入旗籍的有功之人充任庄头。世袭是庄头的另一来源,在清代除因欠差、犯罪、绝嗣等原因外,允许庄头的子孙世袭庄头一职,但以长子、长孙为先。庄头一般都是终身职务,他们退职的原因大多是由于身故,个别人是因病或年迈已不能履行职务。庄头也有公举产生者,但数量极少。庄头如有出缺,由壮丁们共同商议,选举能够代表他们意志的人充当之,但需逐级上报批准方可。补款接充也是庄头的来源之一,清制规定,庄头务必接期催交地租,如所管之庄交纳不起拖欠六成以上,即将庄头革退,由其他壮丁顶补,但需代完旧欠,方准顶替。
壮丁分为亲丁、壮丁两种。与庄头同姓者为亲丁、异姓者为壮丁。亲丁包括庄头的众子孙及同姓亲属,异姓壮丁是指建庄时就存在但与庄头不同姓氏的壮丁及子孙。无论亲丁、异姓庄丁都同庄头一样,载入正册,归隶旗籍,属旗人序列。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经理所分领的皇粮庄田,定期向庄头交纳地租,包括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庄头、亲丁、异姓壮丁都是粮庄土地的经营者,他们是永佃农世代使用土地,但他们对土地只有占有权而没有所有权,粮庄的土地所有权掌握在皇帝和内务府手中。
佃户是指租种粮食土地的人。他们在建庄后陆续被庄头招来,有刨垦纳租耕种之份。佃户比起壮丁,身份较为自由,他们对粮庄土地的使用是暂时的,同粮庄的庄头无隶属关系,受限制有限,可去留自便。他们的数量由小变大,清朝中后期则成立皇粮庄田的主要生产者。
清代粮庄中的封建人身隶属关系极为严密,庄头和壮丁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成为皇室的私产,他们被编入丁册,不许擅自逃离,否则治以重罪,轻者鞭责,次之刺字,重者发谴充边为奴。壮丁是粮庄上的主要生产者,他们如有逃亡,就会给粮庄生产上带来损失,因此清廷不仅对他们要严加惩办,而且对庄头也以失职之罪加以处罚。为了维持粮庄的正常生产,清廷严格规定了壮丁身份世袭制度,子孙不得改业,要世代为皇室奴仆。与之相适应,对壮丁的婚姻也加以限制,以利繁衍。规定壮丁女子只许在庄内婚嫁,不许与民人互婚,否则发配为奴。
二、民族聚居区和民族乡
(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公主府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康熙帝六女和硕恪靖公主下嫁喀尔喀土谢图汗部郡王郭多布多儿济。这是一场政治联姻,是清朝对蒙古政策的重要内容。和硕恪靖公主初嫁时,因清朝与准噶尔蒙古部的战火未息,故初寄居之府邸在今清水河县花园巷内,并圈有庄田48 375亩。雍正三年(1725年),公主晋封为固伦恪靖公主,并迁居于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旧城)扎达海河北岸之府邸(后为归化城典狱巡检属)。后因该府邸院落狭小,又于城北五里修建了规模宏大而华丽的新府邸——公主府,并圈占庄田17 500余亩。府内大批仆役、工匠及壮丁都是有祖籍的满族人,大多随公主居于府内及周围乡村,这是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最早的满族聚居区。其后裔随着与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部与归化城土默特部的不断姻戚交往,其生活习俗也日渐蒙古化。民国初年,公主府所属人口始隶归化城土默特旗管辖,1954年划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管辖,1999年划归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所辖。公主府现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绥远城 清雍正十三年十二月(1736年2月),清廷因对准噶尔蒙古部战争和控制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归化城土默特部之需要,决计在归化城东北五里处兴建一八旗驻防城。清乾隆二年(1737年)二月动工兴建,清乾隆四年(1739年)六月竣工。乾隆帝赐名“绥远城”。绥远城基本上是仿照北京城的形制建造的,为正方形,街道笔直,城区呈棋盘状。
绥远城易守难攻,时称“北方锁钥”。绥远城初成时,建有许多官署衙门,除将军衙署外,有副都统衙署2所,协领衙署12所,佐领、防御、骁骑校衙署各60所,笔帖式衙署4所;清朝中后期,这些官衙多有裁汰。此外,绥远城中还建有丰裕仓、宁盈库、旗库、学堂、火器营、寺庙、仓库大使衙署、绥远厅粮饷理事同知衙门等建筑。
清代绥远城在城内外多有操练习武之场所。城之西南偶为小校场,是为考试旗丁披甲为伍的地方;城之西门外,则有检阅和操练八旗兵的校武场(大校场),场内北部有一演武厅,为八旗兵练武比艺的场所;城北门外之喀尔沁沟则是八旗炮队打靶演习的阵地。
绥远城将军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在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前是正一品的封疆大吏,之后是官秩为从一品。他们多是满洲旗人。其中不少是宗室、觉罗旗人。驻防初期,将军的权利有限,只限于管理绥远城驻防八旗军务。乾隆中期,清廷扩大其权利,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令归化城土默特二旗归绥远城将军兼辖;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令绥远城将军兼管右卫八旗驻防城军事和归化城事务。此后,绥远城将军相继节制乌兰察布盟六扎萨克和伊克昭盟七扎萨克旗。另外,遇有战事或紧急事务,绥远城将军有权调遣大同、宣化两镇之绿营兵。
八旗军制规定,满族男丁只有披甲当兵,才可食粮领饷。绥远城八旗将士自1737年驻防以来,由于有固定的饷银俸禄,故生活较为充裕。但由于丁多兵少,故有许多成年(16岁)满族男子并不一定能成为旗兵,如某一家庭丁多兵少,生活则相对困难。在一般情况下,每名旗兵的岁收入足以养活七口之家,并保持有一定的生活水准。清代,绥远城八旗驻防将士,上至将军,下至养育兵,根据每人品级地位的不同,每年享有的钱粮也各不相同。
清朝末年,国势衰弱,财力空虚,驻防旗兵的俸银禄米逐渐得不到保证,加之银价贬值,物价飞涨,绥远城旗民生活日渐艰难。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新任绥远城将军贻谷除极力推行“移民食边”和“开耕蒙地”的政策外,还对绥远城旗民生活的困境采取了许多补救措施。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包头市固阳县和呼和浩特郊区等地的满族农民,就是当时绥远城务农旗民之后裔。此外,贻谷还兴办工厂,广建实业,派旗丁学习织布、染线、皮革等工艺,以为日后谋生之手段。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灭亡。绥远城旗民俸禄渐次停发,满族人因多不善农工商业,生活日趋贫困。民国初年,绥远城旗民派代表同各地代表一同赴北京,向袁世凯请愿,要求政府发给旗饷,安插生计,以维永久。随后,在绥远城成立了“旗民生计处”,后改为“满民八旗旗务总处”。由于办事官员中饱私囊,假公济私,结果官饱民空,旗民生活苦不堪言。生活的重压,迫使一部分人学习木工、画工、泥瓦工、铁工等,以维持生活;一部分人摆摊设点,以作小本经营;也有部分人务农耕田,以自食其力。但多数人卖房和什物,艰辛度日,生活穷困潦倒,家破人亡。1930年,一孟姓旗人经与京城佛教会商洽,率领绥远城旗民150人赴黑龙江省垦田,但因其不事农耕,多沦为难民,后多乞讨而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满族人民喜获新生,当家做了主人。如1958年在新城区31名各族代表中,满族代表就有11名,占代表总数的35%。在经济上人民政府为解决满族人就业问题,先后成立了脱坯社、满民刻写社、磨粉工、拆洗社、工艺美术社、电器修配厂、油工社等,满族人家失业者日趋减少。如1953年有满族78人参加工作,1955年有满族67人参加工作,1956年有满族73人参加工作,1957年有满族308人参加工作。至1958年,满族就业人口已达1 521人。在文化上,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文化事业,1957年成立了新城区满族小学,同时在呼和浩特市第三中学内增设了满生班。1953年,为丰富满足人民的生活,成立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八角鼓业余剧团”,深受满族人民的喜爱和好评。
(二)凉城县曹碾满族乡
曹碾满族乡满族是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奉内务府之令,由直隶省宣化府保安州(今河北省蠡廘县)调迁而来。因其为清室内务府上三旗(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庄田,故亦称皇粮庄田,其每庄承种之人称为皇粮庄头。他们隶属旗籍,世代为右卫驻防八旗兵垦种庄田,交纳官粮地租。因其他处驻马口外,故亦称(驻马口外庄头)。他们直接归右卫将军粮饷府统辖。
他们初到曹碾圈地垦荒时,清廷共设庄头5人,圈地15处。每庄各给荒地60顷(6000亩),每年每庄需上交粮米200仓石。每庄设庄头及庄丁共20人,需自备籽种、耕牛、农器具等。初为纳粮庄,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为专纳银钱之纳银庄。
驻马口外庄田有东西之分,今曹碾满族乡为西圈,今丰镇县马甲圐圙乡为东圈。初来庄头有15人,为10姓:张、李、韩、陈、梁、徐、王、邓、周、刘。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王、邓、周、刘4姓庄头因长期拖欠粮款,被清除旗籍,革退庄头,庄头本人及子孙被清廷谴往东北打牲乌拉处充当苦差,壮丁则遣散出旗为民。剩下的11家庄头,即时至今日的徐圈的徐姓、韩家圐圙的韩姓、后二窑子的李姓、九龙沟的李姓、大圈的梁姓、陈圈的陈姓、宽沟的张姓、大圈的张姓、石太平的张姓、十三沟的张姓、七墩沟的张姓。曹碾满族的圈地范围:“南至长城,北至号畔”,各家庄田以土垄为界,并拌以石灰,时至今日仍依稀可辨。
庄头、壮丁除耕种皇庄正额地亩外,还有官拨属自己的私有土地,如余地、水冲沙压地、草甸地、养赡地等,为其生存立命之本。清室内务府是管理皇家事务的最高机构,其下属会计司负责全国各地粮庄事务,故庄头的继承、罢免、粮钱的征免,均由内务府掌管,具体事务先有右卫将军管理,后为绥远城将军管理。每一庄头在内务府也有具体的承管人,如曹碾梁姓庄头就隶属于内务府正白旗吉兰泰管理下。曹碾皇庄在11家庄头之上设有2名令催。他们直接负责并督促庄头征收地租,管理壮丁。如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驻马口外庄田的令催为张鹏、李蒿山。
皇庄的主要生产者是壮丁和佃户。驻马口外皇庄设立之初,便有佃户(多为山西晋北地区汉人)租庄头之地耕种,他们不入旗籍,地位较为低下。他们的租期三五年至十数年不等,有的世代租种,苦心经营,倍受皇室剥削。这些佃户与庄田旗户分村另住,满汉殊然,和睦相安。今曹碾满族乡中的满民村和汉民村等自然村落的形成,盖源于此。
民国4年(1915年)5月,北洋政府颁布《丈放内务府庄地章程》,各地设立官地清丈局,丈放皇庄工作随之展开。民国7年(1918年),驻马口外皇粮庄田由官府丈放出售,满族人民坚决抵制,丈放之事遂告失败。不久。一杨姓委员带兵弹压,旗民不敌,丈放之事得以告成,庄田土地大部分被原庄头、壮丁及佃户购买。随着皇庄体制的瓦解,昔日的旗地变为民地,由旧时种地输粮、输钱,变为交税纳捐;身份也由旗人转为民人,由满族变为汉族;隶属关系也由清时的绥远城将军府变为绥远特别行政区凉城县。1949年10月以后,满族人民翻身得解放,政治上有了自己的权利,他们恢复了自己的族别——满族。根据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1984年7月24日成立了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凉城县曹碾满族乡。
据1987年曹碾满族乡资料统计:全乡总面积197平方公里。总人口4058人,其中满族人口1960人,占总人口的48.3%。全乡有4个行政村:曹碾村、周泉(圈)村、大泉(圈)村、九号村、31个自然村,全乡有大小牲畜7200头、有耕地32 000亩,人均约8亩;有林地27 000亩,有草场牧场约5万亩。
(三)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
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东北20里处,是一群山环绕,河流纵横,绿树成荫,水草丰美的秀丽山庄。它土质肥沃,适宜发展农、牧、林业。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的满族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为守护清康熙皇帝第五女和硕瑞静公主(1674—1710年)陵墓而定居于此。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清康熙皇帝将五女和硕瑞静公主下嫁于蒙古喀喇沁右翼旗扎萨克都棱郡王噶尔藏。随公主下嫁时的侍卫和随从有十姓(白、王、潘、李、孙、胡、董、汪、侯、肖)内务府满族镶黄旗旗人。其中:白姓为公主幼年时的乳母,王姓为公主管家,潘、李、孙、胡4姓为公主护卫壮丁。此次,他们以“陪嫁”为名,随公主来到喀喇沁右旗驸马府(俗称西府),主要工作就是服侍公主的日常生活和安全。
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和硕瑞静公主去世,享年37岁。公主最初葬在王府旁的大西沟,十姓满族人也随之守园护陵。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廷在今十家村山坡上兴建了一座宏伟华丽的陵寝,十姓满族人也随之前往护陵,他们在公主陵西五里搭屋建舍,定居下来。因其为十姓人家,故称其地名为“十家”,盖因肖姓护卫壮丁继续留在旧陵未随迁而来、孙姓侍从绝嗣、胡姓奉令调回京城内务府所成。这七姓满族人世代为和硕瑞静公主首领祭祀,护山养林,同时也垦荒耕耘,以维持生活。
清朝时,由于十家满族是京城内务府旗人,故不受当地民治机构管辖,而为内务府及喀喇沁右翼旗扎萨克王府所辖,较之当地一般蒙、汉人民,有一定的政治特权和地位。他们持有清朝皇帝恩赐的“龙牌”(上书“万岁万岁万万岁”等字样)、玉影(清帝和公主画像),可以免除一切地捐杂税和丁赋徭役;同时,十姓满族人每年还可领取由清廷拨给的数量不等的俸银。实行满族人不仅在公主陵附近拥有土地,而且方圆数十里还拥有山林和牧场。清朝时,由于公主地位的崇贵,任何人路过公主陵时均需下马跪拜,否则予以严惩。
乾隆朝以后,清廷与扎萨克王府的关系日渐疏远,满族人的政治势力与经济待遇也逐渐下降。后随着人口的增多和俸银的取消,他们的生活日渐困窘。为生活计,他们除守护公主陵墓外,还将拥有的荒山坡地进行开垦,或招佃出租,或自己耕种。
辛亥革命后,十家村满族的土地被清丈而大量流失,他们仅靠收取微薄的地租维持生活。继尔,他们只好出卖山林、土地以度余生,加之天灾人祸、鸦片侵袭、盗匪猖行,多沦为赤贫;少数人通过放高利贷和倒卖鸦片,则成为地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十家村共有186户,870口人,土地3116亩。其中:地主和富民共25户,70口人,但占有土地1600余亩;全村有羊1300余只,地主和富农占有80%以上。说明土地集中严重,贫富差别悬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土地改革运动,1955年成立了“民族联合社”。至1964年,十家村共有221户,977口人。其中满族201户,895口人;汉族18户,75口人;蒙古族2户,7口人。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1986年9月26日,又成立了昭乌达盟(今赤峰市)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
据1987年12月底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资料统计:全乡总面积为23.5万亩,耕地面积1.97万亩,林业面积6.11万亩;全乡有6个行政村(郎营、林营、十家、头道营、长皋),53个村民小组;全乡共1930户,共9143人。其中:满族为3625人,占总人口的39.6%;蒙古族2928人,占总人口的32%;汉族2590人,占总人口的28.4%。又据1990年7月1日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全乡共2185户,共9502人,满族人口3079人,蒙古族人口3939人,汉族人口2484人。其中十家行政村共30户,共1427人,满族969人,蒙古族334人,汉族124人。
(四)赤峰市郊区关家营满族乡
关家营满族乡位于赤峰市西北19公里处,旧称西庄头营子。康熙年间,清朝内务府在关家营一带圈地屯垦,设立了8所皇粮庄田,并派8姓庄头分别姓关、冯、傅、鲍、刘、杨、张、初。其中:关姓庄头原为山西太原满洲正蓝旗驻防旗兵,因过失而被谴派而来;傅、鲍二姓为当地蒙古族,土地的拥有者;其它各姓则为清室内务府上三旗包衣旗人。8名庄头各自承领的庄田地亩不详,但其总庄田面积东西长约30里,南北宽约15里。民人因其地称其名为“庄头营子”或“鞑子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更名为“大营子”村。
庄头和庄田在清朝由内务府会计司统辖,而有关任免庄头和征免庄粮等具体事宜,由热河总管(后为热河都统)处理。辛亥革命后,庄田制度瓦解,皇粮庄田被全部清丈出售,庄田旗民也多变更族别为汉族,并成为自耕农,隶属当地民治机构管辖。1936年,伪满洲国实行街村制,该地置顺天村,治所在今关家营村。1940年,该村属伪满洲国翁牛特旗所辖。1945年8月至1949年月3月,该村又为翁牛特右旗英金河乐努图克治所,后为赤峰县初头朗区(七区)。1956年,在该村建民族乡。1961年,该村为当地铺人民公社治所。1966年5月,与当地铺人民公社分治,在该村设置大营子人民公社。1983年12月,该公社隶属于赤峰市郊区。1984年5月,大营子乡人民公社改为乡政府。1986年7月,改大营子乡为西庄头营乡。1987年11月20日,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和当地满族人民的意愿,改西庄头营乡为关家营满族乡。
据关家营1990年底资料统计,全乡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有耕地47 116亩。其中:水浇地12 500亩;有林地47 775亩,森林覆盖率为21.3%;有草牧场51 800亩。全乡有9个行政村(关家营、马架子、王家营子、辛店、哈拉海沟、碾子沟、哈金沟、柳家沟、石界庄),29个自然村,46个村民小组;乡内满族小学1所,有学生380人,教师15人。据1990年7月1日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全乡总人口为10 924人,满族人口3170人,占总人口的29.02%;蒙古族人口2393人,占总人口的21.09%;其余多为汉族。其中:关家营行政村,共650户,总人口为2961人,有满族人口1240人,有蒙古族人口541人,有汉族人口1180人。
(五)科尔沁右翼前期满族屯满族乡
满族屯满族乡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洮儿河与归流河之间的水草丰美的乌兰毛都草原上。清朝顺治年间,清军四处征战,当时乌兰毛都草原上的摔跤手敖日布征战有功,被封为领兵官。顺治帝令皇室萨木嘎与敖日布成婚,于是敖日布成为皇室额驸。敖日布不习京城生活,向顺治帝请求回草原生活,清帝恩准。于是敖日布与公主萨木嘎带领陪嫁随从仆人回到草原。当时共有6姓随从仆人随嫁而来:王、刘、董、白、金、高。其中有木、瓦、铁、石、金、银等手艺人和农牧猎民。额驸和公主初居于今吉林省通榆县一带,后迁至今乌兰浩特市附近,最后定居于今巴达仍贵苏木周边,并定名附近一山梁为萨木嘎山。敖日布和萨木嘎去世后,先被安葬于巴达仍贵苏木之萨木嘎山,后迁葬于乌兰哈达北山,此为今之公主陵。清廷在此修庙祭典,香火不断。
清朝中后期,随公主下嫁的刘、董、白、金、高姓随从四散而去,今兴安盟许多满族人为该5姓的后裔。只有王姓随从在公主陵附近的乌兰毛都草原以游牧为生,并坚持常年为公主陵祭扫护卫,一直到1949年。由于生活环境所迫,清朝末年他们渐弃满语,学说蒙古语,并以蒙古包为其居所。王姓祖先生有9个子女。老大至老四为女孩,不列宗谱,但仍称其为“家”;老五之老九为男孩(其中老八早夭),故有五家、六家、七家九家之称。其四家后代,只要彼此说出第几家之裔,便可互知他们其间之关系。这四家因是一个祖先的子孙,故不通婚,时至今日,满族屯的满族只与蒙古族通婚。清朝时,满族屯的满族因侍奉公主有功,康熙皇帝曾给他们颁有“龙牌谕令”(满族人称:诰命喜喜格),规定其后人可不纳赋税,不服兵役。1943年,被科尔沁右翼前期王爷喇嘛扎布强行烧毁。至此,在蒙古王公和日本军队的重压下满族人才始纳捐税和服兵役。由于乌兰毛都草原水草丰美,为畜牧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随着贫富的分化,一些满族牧人拥有了庞大的畜群与牧场。至1949年,满族屯最著名的三大牧主是道德宝、松布勒、安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满族屯长期归科尔沁沁右翼前旗乌兰毛都努图克管辖。1984年6月16日,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和满足人民的意愿,成立了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据1990年满族屯满族乡资料统计,全乡有7个嘎查(白音乌拉、特布格日乐、阿拉坦敖都、乌兰敖都、满族屯、满都拉图、特门),10个自然屯;总人口3850人。其中:满族人口占30%;牧业人口3288人,占总人口的85.4%。全乡总面积3300平方公里,可利用草场面积165万亩,占总面积的33%,打草场面积41万亩;全乡拥有大小牲畜108 144头(只);全乡境内山冈上森林密布,多为大兴安岭松树。
(六)其他地区
内蒙古满族除上述聚居区外,大部分为清代公主下嫁时跟随而来的侍从之后裔。据统计,从1612年开始的满蒙联盟,至1912年清朝灭亡的300年间,清朝皇女和宗女共有153人下嫁于蒙古各部。其中:嫁于漠南内喀尔喀巴约特部4人、察哈尔部3人、科尔沁所属乌鲁特部2人、巴林部5人、敖汉部16人、翁牛特部3人、喀喇沁部32人、阿鲁科尔沁部4人、土默特部4人、归化城特默特部1人、苏尼特部2人、郭尔罗斯部1人、科尔沁49人、奈曼3人、阿巴嘎1人;嫁于漠北土谢图汗部6人、赛因诺颜部3人、扎萨克图汗部1人;嫁于漠南准噶尔部4人;嫁于西套阿拉善和硕特部3人;嫁于青海和硕特部1人;嫁于何部不详者5人;下嫁蒙古诸部153名公主中,嫁于内蒙古有名可查者达130人。满蒙贵族之间大规模之联姻,封必随之而来有大批公主侍从,他们原为内务府旗人,跟随公主下嫁后,因久居蒙古地区,其语言、习俗、心理逐渐蒙古化,至清末及民国初年,多数已改变族别为蒙古族;只有少部分满族旗人一如既往,保持了本民族的族别。今通辽市、赤峰市、阿拉善盟、兴安盟的满族大多数为公主随从的后裔;今锡林郭勒盟的满族,大多数为清代肃亲王之王庄旗丁的后裔;今呼伦贝尔市的满族,大部为清代黑龙江将军属下呼伦贝尔副都统、齐齐哈尔副都统辖下的驻防满洲八旗兵的后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支援内蒙古的发展与建设,从全国各地调迁而来的数以百万计。其中:迁入之满族人口为数不少,大多数居于内蒙古各地,尤以包头市和呼伦贝尔市为多。
民族经济
一、商业
先秦时,肃慎人以“ 楛矢石砮”为贡品,向中原王朝进贡;中原诸王朝也以赏赐的方式,回赐肃慎人许多所需物品,这可谓是商品交易的开始。北魏时期,勿吉人曾一次贡马500匹,贡使也达500人,这实际上是在庄严的进贡方式下进行的商品交易。勿吉人在“回赐”的名目下,满足了对中原物产的可求。隋唐时期,粟末靺鞨人所建的渤海国向唐朝入贡达130余次,实为以朝贡形式进行的官方贸易。辽朝时期,女真人与辽朝贸易,还没有剥落贡品的外衣。女真人进贡的物品中,以马为大宗,岁贡马万匹。据《大金国志》记载:女真与契丹人的民间交易方式:“无钱,以物博易”,马、牛、羊已充当一般等价物。据《辽史》记载:女真人还以“金、布帛、蜜、蜡、诸药材等物品易于辽使。”明代,女真人与明朝的官市贸易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敕公制外衣下的朝贡贸易,二为马市贸易。女真人的贡品主要是马、貂皮、海象牙、雕、狐皮、豹皮、鹿角等,明朝回赐的物品有彩缎、绢、靴子、袜子等,并准许其用土特产品换取生活日用品,主要有:缎、布、靴、袄、米、盐、锅、铧、针、剪、瓷器等。还有马市交易,所谓马市,就是明廷以辽东开原、广宁、抚顺等地为中心,对东北各民族进行贸易交换所设置的一种定期性的官办贸易市场。明朝设马市的初衷是“夷利币帛,我收胡马。”以辽东马市为集散地 ,南贸北来,北物南输,南商北贾、交错往来,他们云集辽东,贩卖谋利,视马市贸易为发财致富之“金路”。女真人与汉族互市贸易的日趋繁荣,带动了女真社会农业、畜牧业、狩猎业及手工业的迅猛发展。
清朝以来,驻防旗人成为职业军人,清制规定其不准从事其他任何职业,满族成为纯消费阶层。以满族聚居区为例:自清乾隆二年(1737年)八旗将士从右卫、北京及东北诸地迁居绥远城后,许多商人,尤其是晋商也随之大批迁入。他们租赁清廷预先修建的东、南、西、北四条主街的八面房屋,建号开店,主要为旗人出售日常生活用品。有些商铺经200多年发展,竟成为绥远城老字号。辛亥革命后,随着八旗制度的瓦解,旗民生计基本断绝,部分殷实满族人家也曾在街面上开店设号,以维持生计。
清朝以来,马市贸易成为了历史,但民间私市的传统却延续下来,并演变成了今天更为简单方便的集市贸易。集市是一种定时定点的集体贸易习俗。在内蒙古东部满族聚居区周围,一般每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为赶大集,也有“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的“隔三” 小集。集市中进行的商贸形式主要有坐商和行商。满族俗语云:“家有万贯,不如开店。”意指开店营利是谋生的良策。
二、农业
清朝以来,满族以不同形式迁居内蒙古地区。生活方式主要有三种:城市型、牧业型、农业型。以绥远城驻防八旗将士为城市居民型代表,以科尔沁右翼前期满族屯满族乡为牧业生活代表,以凉城县曹碾满族乡、赤峰市郊区关家营子满族乡、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为农业生活代表。其中,曹碾、关家营子满族乡在清代为“皇粮庄田”,所种粮食多被清朝内务府或附近驻防八旗将士所用,故在农业生产中更为典型。从清康熙年间以来,由于清廷对庄田管理严格,制度完备,使庄田中的满族农民精耕细作,并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中掌握了农业技艺,并形成了自己的农业习俗。
(一)耕作
满族农谚云:“耕出生土,晒成阳土,耙成油土,种在湿土,整治粪土,增产五谷。”这是以耕地为中心的综合增产技术措施。耕地要深耕,它有抗旱和防涝等作用,可使下层未经充分利用的生土翻到上层,经日晒熟化,可增强微生物的活动,加速有机物的分解,释放出大量的有效养分,以补给农作物吸收。以凉城曹碾满族乡为例,惊蛰节气时,在上年秋耕的基础上,先用牛、马耙地,耙具多为“人”字耙和“工”字耙。耕地的目的是保好墑情,疏松土地,可使表层土壤平、细、碎,以便日后禾苗出齐长快。耕地之后是耱地,是在耕后随即进行的连续作业。农人有“土地耱得勤,粮食打满屯”和“耕地不带耱,不如家中坐”之说。耱地的目的是耱平地面,使地表形成一层紧密而表面又疏松的覆盖层,是减少土壤水分蒸发的良好耕作措施。
(二)播种
由于内蒙古春旱多风,表层土壤往往干旱较重,农人在播种前还要进行一次磙地(亦称打拉砘),即对土地镇、压,以使表层土壤水分不易挥发,使农作物种子得到了一定的水分和温度条件,可使其早日萌芽。播种的方法,内蒙古东西部有异。昔日,曹碾满族乡的耕种多用耧播,主要用于小麦、糜黍和谷子。播种时,一人在前迁马或牛,一人摇耧前行。这种耧有3条腿,每条腿上安有1犁铧,每次可播3行,摇耧人两只脚踩住3行中间的两条龙背上,这样可以走得稳播得直。播种的顺序一般先为小麦,依次为胡麻、谷子、马铃薯、豆子、莜麦、荞麦等。20世纪80年代之后,农家使用播种机者日渐增多。
在播种时,满族农家讲究轮作换茬,即在一块土地和一定年限内,按照一定的顺序轮换种植,以充分利用作物养地的积极因素。农谚云:“种地不倒茬,十年九抓瞎。”又云:“种对茬口田,十年定三年。”一般讲,种完麦子的地来年可种豆类和胡麻,种完谷子的地来年可种高粱或玉米,而不易种小麦和莜麦,种完荞麦的地来年不得种糜子。
(三)施肥
满族农谚云:“春送千车粪,秋收万石粮”,“人靠饭养,苗靠粪长”,“种地不上粪,等于瞎胡混”。20世纪70年代之前,农家种地均用农家肥,之后才多用化肥。绿肥类是指将绿色杂草翻入田地中以增加地的肥力,它具有丰富的有机质,既可以提高土壤肥力,改良土壤,又可以供给下茬农作物必要的养分。家畜的粪尿同栏里垫的草合在一起的混合物,称为厩肥,它有培养地力和改良土壤的作用。泥土肥是指下雨时从河的上游冲刷下来的泥土及河水泛滥时沉积而成的土壤。杂土肥是指坑洞土、墙土及日常生活中的废弃物等,经过沤制都可以成为很好的肥料。农谚云:“一年的锅头,二年的坑,熏透的烟土顶粪上”,即指杂土肥的重要性。
施肥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在春耕翻地时将农家肥均匀撒入,以肥地力;二是在播种时,将化肥与种子一同播种,以促苗生长。种地施肥虽不可少,但“上粪如配药”,因不同的农作物需要的化肥及多少各不相同。如马粪、羊粪是热粪,适应于凉地使用;牛粪和猪粪是凉粪,适应于热地使用;绿肥、厩肥和泥土肥等,适应于盐碱地使用。
(四)锄草
锄草和间苗,是田间管理的重要环节。锄田,即中耕松土,多灾禾苗2寸左右时进行,即每年的6—7月份。它可松土保墒,调节土壤水分含量;可提高地温,促进有机质的分解;可有效地灭草保苗,减轻病虫的发生和危害,从而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满族农谚云:“种在犁上,收在锄上”、“一道锄头顶道粪,三道锄头土变金”,“连锄三遍气死天,又增肥效又抗旱”,这些都揭示了锄地的重要性。锄地也有先后顺序,一般是先小麦,后谷子、豆子、玉米、马铃薯、胡麻、莜麦。一年中,小麦玉米和莜麦最少要锄2次,豆子、胡麻要锄1次,马铃薯则要锄3次(锄1遍,耧1遍,培土1遍),荞麦因种植时为慢撒、因不成行,故不锄。立秋以后,还要加强田间中、后期管理,因杂草种子如不清除,就会给第二年造成更大的麻烦。农谚云:“立了秋,更加油,丰收不到手,管理不罢休”。“锄地锄到黄,管理管到仓”,意指夏秋季田间管理的中心就是锄田。
(五)收割
内蒙古的农作物基本为一年一熟,因此抓好秋收是农家的重要工作。如果收割不适时,常因雨、霜、风、雹等自然灾害的影响,造成农作物的损失。各农作物的收割期不尽一致,满族农谚云:“七月麦子,八月麻,九月荞麦收到家”,既指这三种农作物的收割时间。其他农作物的有关农谚云有:“秋分收黍子,寒露割谷子”,“秋分糜子,寒露谷,高粱守住霜降哭”等,说明高粱的收割最晚。马铃薯是农家粮食的大宗,收获也较晚,农谚云:“地冻车头响,山药萝卜正猛长”,说明其他大秋作物开始用车拉运,它却处于生长阶段。“寒露起薯,霜降开园”,意指马铃薯的收割期以寒露前后较为适宜。
内蒙古满族聚居区农作物的收割顺序一般为小麦、豆子、胡麻、荞麦、莜麦、糜子、谷子、玉米、马铃薯、高粱等。收割的方式一般都要镰刀割,只有西部区坡地的小麦需用手拔,故农家十分辛苦。
(六)储藏
每年阳历九月上旬,大秋作物相继进入成熟期,人们也进入了紧张的秋收阶段,此时应正确把握各种作物的收获期,及时收割,打场和入仓,以预防风、霜、雨、雹等自然灾害,确保粮食丰收。
满族农谚云:“三春不如一秋忙,秋收一日顶三晌”,“抢收如抢宝,过秋收把草”。这些都说明了收割入仓的重要性。“割拉晒碾藏”是秋收的五步曲:首先将农作物割倒后打成捆垛起,然后用马车、牛车拉回场面,再将作物解捆平铺于场面暴晒,再用马拉碌碡碾压,最后扬场庄粮入仓。
三、交通
绥远城在修建时除东、南、西、北4条主干道外,还建有大小街27条,小巷26条,全城呈棋盘状,便于旗兵的集中和战马的奔驰。
清朝在内蒙古境内设有5条交通驿道,满族民间称之为“官道”。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二年(1692—1693年),由于清廷对漠西准葛尔蒙古部战争的需要,先后设有五路驿站,即喜峰口、杀虎口、古北口、独石口和张家口驿站。喜峰口驿站:从京城到扎赉特旗哈岱罕站,总长2000余里,全程设有18站,其中蒙古站16处;杀虎口驿站:从京城到乌兰察布盟乌拉特3旗及伊克昭盟7旗,总长2200余里,全程设有12站,其中蒙古站11处;古北口驿站:从京城到锡林郭勒盟乌珠穆沁左翼旗,总长有1000余里,全程设有16站,其中蒙古站10处;独石口驿站:从京城到锡林郭勒盟浩齐特部,总长1100余里,全程设有15站,其中蒙古站6处;张家口驿站:从京城到张家口,然后分两路,一路向西到归化城(呼和浩特市旧城),另一路向西北到乌兰察布盟四子部落旗。从京城经张家口至归化城总长1000余里,至四子部落旗960余里。该路设有7站,其中蒙古站6处。这五路驿站加强了内蒙古地区与京城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联系。
驿道多为宽敞和平坦的沙石土路,以利信使交通往来。清廷十分注重驿站的管理,每驿站设官兵及驿丁30人左右,并拨给一定数量的站丁地,使其一面当差,一面耕种。驿丁均编入旗籍,由驿丞管辖,汉族百姓称其为“吃皇粮的站达”。每一驿站盖有数量不等的营房,并昼夜备有数十匹快马。每当信使驰来时,会对驿丁高喊差送的 哪一级文件,如有一日“六百里加 急 ”“五百里加急”“四百里加急”不等,最慢也需“三百里急”。信使至,驿丁服侍信使换马,目送其策马而去,此为换马不换人;或由信使办理交接手续,由该站驿丁向下一站传递文件;一般主要文件,如军机处公文往往注明“马上飞递”字样,以示急要,不得耽搁。驿丁将信使所留坐骑精心喂养后,放之驿道,马便会按原路自动返回上一站,沿途走乡串村,任何人都不敢擅自牵扰。1911年辛亥革命后,驿道衰落,驿丁大多成为农民,一部分成为蒙古族,一部分成为满族,昔日的驿站成为今日蒙古族和满族的聚居地。
四、手工业
1.木匠。内蒙古东部区满族中多有匠人,主要有木匠、石匠、铁匠、瓦匠、银匠等,其中木匠用途最为广泛。木匠的五法是矩、规、绳、水、垂。矩:是木匠用以直角正方的工具;规:是画圆的工具;绳:俗称墨斗,是取平面直线的划线工具;水:取平的技法,一般用于水平法测量地基、坑沿等;垂:取直立之用,木匠多用其吊正。木匠对房架、门窗桌椅等多用榫卯结构,故所作木器多结实耐用。盖房上大梁时,满族人家多挂红布或贴“福” 字,并燃放爆竹乞福驱邪。木匠均拜鲁班为祖师爷,每逢节日或干完一组木活儿,均焚香上供祭祀之。
2.淘金。内蒙古大兴安岭地区多有沙金并溪流遍地。旧时满族农人闲暇时,多由淘金者。淘金前,多祭祀山神。淘金者一般为5~6人,其推有经验者有威信办事公正者为把头。淘金时,分工有序,有挖沙者、洗沙者、澄金者、做饭者、所得之金,多为平分,把头一般比他人多得一份。淘金时,多有禁忌,如坑道作业时,因“坑”的含义与坟墓相通,故不许说坑字,而换称为“井”或“洞”字;又如石头的“石”字与尸体的“尸”字同音,故称石头为“盖子”。得金临走时,要焚香磕头祭祀山神。此外,淘金队伍中一定不许妇女参加,据说山神嫌女人身体不洁。20世纪80年代之后,为保护资源及生态环境,淘金者日趋减少,并被明令禁止。
3.屠宰。满族俗语云:“秀才爱读书,旗人爱养猪。”内蒙古境内的满族农家,一直保存着养猪的先世习俗,就连操着蒙古语从事牧业生产的满族屯满族乡的牧民也如此。满族农家宰猪一般在小雪大雪和冬至时节。届时,将猪缚住放于桌上,然后在猪耳上撒少许清水,待猪摆动耳朵将水弹向空中,众人齐喊“领牲了!”意为上天已收到供品的信息。然后,居家执刀从猪颈部捅入心脏,将猪杀之。主人乘势将猪头、心肝、猪蹄用大锅煮熟后,先焚香跪拜贡于上天及列祖列宗,然后召集亲朋好友佐以烈酒聚食之。食毕,主人将头蹄下水的一部分赠送屠宰者为酬资,因为这是数百年来约定俗成的惯例。1966年以后,杀猪领牲祭天祭祖等习俗逐渐废弃。
满族农家养猪虽然很普遍,但一年到头吃不上几次肉,因猪长成后多出售卖钱以补贴家中日常生活费用。唯独过年是个例外,家家在年前都宰猪备料,以备过年做菜和包饺子之用。满族民谣云:“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又云:“小孩小孩你别哭,进了腊八就宰猪。”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期望杀年猪食年肉的心情。
4.理发。清代,内蒙古满族从事理发职业者极少,民国年间才有之。清朝时称理发为剃头。满族男子的发式,是剃去颅前的头发在脑后留辫子。清朝入住中原后,明令汉族男子改变留全发的习俗,否则就被处死,有所谓“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说。剃头匠们从事这一职业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城镇路口繁华处,搭一布棚或席棚,即为理发店;二是匠人把全部的剃头工具用扁担挑之,走街串巷,上门服务。
剃头挑子上的理发工具主要有:剃刀、推子、梳子、篦子、水盆、手巾、布单、魔石、镜子等,还有一件极具特色的“唤头”,它由有一双钳形钢片和铁棍组成,匠人通过拔“唤头”发出的鸣声来招揽生意。剃头匠最基本的技术是剃头、梳辫、刮脸、其他相关技术有掏耳朵、剪鼻毛、修眉、染发、修正胡须和头、面、颈、肩部的按摩,只有这些手艺都掌握,才是合格的剃头匠。
民国以后,男子剪去了辫子,留起了分头、背头、平头、光头,城镇相继开设了新式的理发店,而街头巷尾的剃头匠仍然存在,但服务地对象多为老人与小孩。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理发技术和工具的普及,流动的剃头匠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5.店幌。民国以来,内蒙古满族殷实人家始置店铺商号,并在店前设有招牌,俗称“幌子”,这是满族人学习汉商习俗所为。店幌五花八门,千姿百态,大多悬挂于店铺门前之耀眼处,以招人注目。
店幌有以下七种类型。一是以实物模型为幌子,如绥远城体仁堂老药店悬挂着两串木制和铜制的大型膏药和丸药模型,绥远城福元贞纸码铺门前高悬着木制红漆大蜡烛为标志。二是以商品实物为幌子,如绥远城德和义估衣铺专营寿衣和鞋帽,就在店铺门前悬挂一只木制的大靴子为标志,卖烟叶店则高悬旱烟管为标志。三是以商品附属物为幌子,如绥远城义盛泉兼营白酒,就悬挂一米多高的酒葫芦为模型,三义长缸房自制米面油糖,就在门前悬挂一盛油的瓶子。四是以灯具为幌子,灯上标有明显的字记。这主要用于夜间开市的旅店,澡堂等。五是以旗帘为幌子,如绥远城张记剃头铺前悬一白布旗帘,上书“张记剃头” 字样;酒馆也多悬挂旗帘,帘上书有店家字号,旗帘随风飘舞,字号时隐时现,使路人易于铭记。六是以文字匾牌为幌子,它多为有特色的商家所用,如绥远城大兴当铺、聚丰当铺在门额上方高悬一“当”字;马全喜茶馆门额上悬挂一“茶”字。七是以图案为幌子,如绥远城诸银匠炉铺门前均高悬“百隆幌”,高六尺,八面灯笼型,最上面刻有红嘴、绿毛麒麟,八面绘有八仙过海和福、禄、寿、财图案。20世纪50年代公私合营后,传统的店幌逐渐被抛弃。
民间文学与民间文化
一、语言文字
(一)语言
满语,在清朝时多称清语,它属于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语支。清代初中期是满族臻于完善、成熟和发展的时期。满族入关后,随着统治疆域的扩展,满语的使用范围也骤然变大,满语这时已从后金的区域共同语发展到了清廷试图将其作为整个中国的全民共同语的阶段。但是在汉语的包围和强烈影响下,清中期之后,满语非但未成为名副其实的“国语”,反而被汉语迅速同化,日渐走向它的衰落之途。至清朝末年,除科尔沁右翼前期满族屯满语改操蒙古语外(含杂有许多满语词汇),大多数地区的满族多说汉语,只是在一些生活用语中还夹杂着一些满族词汇。时至今日,只是夹杂的满语词汇日渐减少而已。从另一角度讲,满语词汇极大地丰富了汉语词汇,从而促进了汉语的发展。
内蒙古满族常用的满语词汇:
嘎拉达:官员之意,泛指一切当官之人。
嘎拉哈:兽腿之距骨之意,可玩耍。
鼾拉子:口水之意。
榜式:指有技术的师傅。
牛录额真:指佐领官。
嘎杂子:指游手好闲喜滋事之人。
察必搭:指好事者,为贬意之词。
赤马糊:眼屎之意。
哈拉巴:为肩胛骨之意。
波楞盖:指膝盖之意。
挽单:指包袱皮。
钱褡裢:指放钱之荷包。
排叉:指房屋中的木隔扇。
饽饽:泛指饼及点心。
胡同:指小街小巷。
拉呱:聊天之意。
叨拉:聊天之意。
日馕:指快速向嘴里塞食物。
突鲁:指掉下去之意。
打马虎眼:指哄人之意。
巴塔:指吃、尝之意。
格对:指寻衅之意。
扒搂:指快吃之意。
坐腊:指反悔之意。
丝丝拉拉:指隐隐约约之痛。
挑萨:为挑拣之意。
捅鼓:指怂恿别人做某事。
出溜:指不图进取之意。
逼低:指讥讽挖苦之意。
密里麻得尔:指不明不白之意。
洋务:指干事磨磨蹭蹭之意。
喇忽:为粗心大意之意。
密马糊楚:形容人长得傻,不机灵。
蔫了巴叽:意为不机灵。
直不楞登:指说话不婉转,太直率。
兀鲁:指不凉不热之水。
黑麻咕咚:指天色极黑。
忽拉盖:指强盗之意。
圐圙:指牲口圈之意。也指有围墙的院子,今多写作“库伦”。
旮旯:指墙角之意。
莫崩子:指快跑之意。
麻利:指手脚灵活,干事利索之意。
克:指去、走之意,如“克哪儿去呀?”
阿妈:意为父亲。
捅楼子:指惹祸之意。
麻糊子:指鬼怪之意。
祸搭:指祸首之人。
吉勒喀喇:指无处不到之意。
特勒:指衣冠不整之意。
疏单:指距离之意。
糊里巴都:指头脑迟钝、办事不精明之意。
哈拉:指肉变质有异味之意。
勒里勒特:指衣冠不整之意。
靰鞡:原意为耐寒草,今多指为鞋、靴。
坷碜:指丑陋之意。
嘎姑:指情格怪异之意。
嘎沙:指残羹剩饭之意,后多指吃完喝光之意。
麻虎子:指鬼怪之意。
搂子:原义指祭祀之佛龛 ,后多指惹祸之意。
格格:原指皇室公主,后泛指姐姐之意。
莫尼浑:原指呆傻之人,后衍化为“猫腻”,有玩鬼把戏之意。
木忽:原指坟丘,后衍化为坟墓中之女鬼。
二、文字
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辅助性交际工具。同许多民族一样,满族先世最初也无文字,经历了漫长的结绳记事阶段。辽金之际,女真社会的政治、经济得以迅速发展,传统的实物记事的方法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女真文字便应运而生了。由于女真人长期与契丹族接壤,受契丹文化影响较深,所以女真文是在契丹字直接影响和汉字间接影响下创造出来的。以契丹字和汉字为基础,加减笔画,或取其音,或取其义制成的。女真文字有大小之区别。大字为完颜希尹所制,于金朝天辅三年(1119年)颁行,称“女真大字”;小字创于金熙宗,于金朝天眷元年(1138年)颁行,称“女真小字”。女真文字的结构,完全采用汉字的笔划,也作方块形。女真文字创制后,不仅在官方文书中使用,而且在各路设立学校、置学官传授文字,这对保存和传播本民族历史文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元朝灭亡金朝后,留居中原的女真人大多习用汉语汉文,只有留居东北地区的女真人仍沿用女真文。15世纪中期,东北的女真人也多不认识女真文,女真文字被蒙古文字所取代。
16世纪末,努尔哈赤逐渐统一了建州女真诸部,使女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再使用蒙古文字已不能适应其发展的需要,于是努尔哈赤决计创制满文。明万历年二十七年(1599年),努尔哈赤命令额尔德尼、噶盖仿造蒙古文字母,制成满文字母,用以记录满语,这就是“老满文”或“无圈点满文”。该文字一经制成就立刻投入使用。努尔哈赤废弃表意的女真文,改用拼音的蒙古文,在其文化史上,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老满文基本是由蒙古字母直接承受过来的文字体系,没有做大的变动。但因蒙古语的音位系统满语毕竟不完全契合,使得在书写满语过程中经常产生抵牾而难以克服。在老满文使用的30余年后,已到了对其非进行改革不可的地步。清天聪六年(1632年),清太宗皇太极令达海对老满文进行改革。改革后的满文,时称“新满文”或“有圈点满文”,亦即流传至今的满文。改进后的新满文,不仅科学地表达了满语的语言,达到了言文一致,而且还具有一般音位文字所未具备的优点,它能精确地展示出每一个音位,在某些方面甚至能表示出音位的区别特征。满语是满—通古斯语族中唯一具有文字形式的语言,清代东北许多无文字的民族均学而习之,为己所用,如锡伯族、达斡尔族、索伦族、赫哲族等。
满族入关前,除贵族外,大多官吏和人民,多不懂汉语,许多官衙机构,不得不设“启心郎”,进行汉译满的翻译工作。同时,清廷为迅速提高满族的汉语言水平,翻译刊印了大量的哲学和文学著作。如四书五经、《三国演义》、《水浒》、《西游记》、《封神演义》、《东周列国志》、《隋唐演义》、《说岳全传》、《平妖传》、《好逑传》、《英烈传》、《西厢记》和《金瓶梅》等。为便于沟通国内各民族文化之交流,清廷又编修了许多辞书,如《三和便览》、《五体清文鉴》、《御制清文鉴》、《清文虚字讲约》、《清文启蒙》、《清文汇书》、《清文补汇》、《清文指要》、《御制增订清文鉴》、《御制满洲蒙古汉字三合切音清文鉴》、《御制四体清文鉴》、《清书全集》、《满汉类书全集》、《满汉同文全书》、《同文广汇全书》、《御制清汉对音字式》、《御制翻译名义集》、《同文韵统》、《翻译类编》、《六部成语》、《清文典要》、《清文典要大全》和《五体文书》。
由于清朝统治者极力推行“国语骑射”,所以满文不仅在满族中使用,而且在蒙古族上层贵族中和达斡尔族及索伦族中也通行,他们用满文撰写公文、小说、诗歌等,为本民族留下了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
清朝后期,满族多使用汉语和汉文,使用满文的人越来越少,至民国年间已被弃之不用,只有民间和私塾中还学习满语文。内蒙古满族也有弃满文而学用蒙古文的文化变异现象,如科尔沁右翼前期满族屯满族乡之满族,以清初时多使用满语文,后因受周围蒙古族文化的强烈影响,清中期时已弃满文而多用蒙古文,并一直保持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7年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立了满族小学。鉴于满族人多已不懂满语文的现实,1986年满族小学开办了一期满语文学习班,由内蒙古社会科学院著名学者巴达荣嘎讲教每周两个课时,学校要求满族学生尽可能都参加,不分年龄和年级同步开始,其他民族的学生可自愿参加。满族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习满语文多表示同意和支持。继满族小学开设满语班后,新城区政府在职工进修学校开办了成人满语学习班,仍有巴达荣嘎讲授。开班时北京满文书院派专人前来祝贺,从而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中掀起了一个学习满语文的热潮。
三、民族教育
清朝,专为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旗人受教育而特设了各类学校的总称,亦称旗学。
清代的科举制度,上承明制,有国学与地方学之别。在京师的学校称国学或国子监,俗称太学;在地方则称府、州、县学及书院。八旗子弟入科举,始于顺治八年(1651年)。旗人与民人如步仕途,均需走科举考试之路,但旗人有专门的学校及学额,入选较民人为易。在八旗驻防各地,如盛京、吉林、墨尔根、呼兰、伯都纳、绥远城、热河、宁夏、庄浪、凉州、宁远城、惠远城、西安、成都、太原、青州、京口、江宁、荆州、杭州、广州等地均设有旗学。在以农业为本,社会生产尚不发达的封建社会,读书、应试、入仕是士子们千百年来的唯一本业,即所谓“科举为利禄之途”,“得之则荣,失之则辱”。由于旗人有专学专额,有科举入仕这一杠杆动力,这就为他们全面步入清代的政治生活提供了可能性与基础。入试者随着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的不同考试,踏着童生、生员(秀才)、举人、贡士、进士之阶而步入仕途。
绥远城的官学校始建于清乾隆四年(1739年),即在筑城布局时就考虑了学校的设置,建有8所官学。
清乾隆八年(1743年),绥远城翻译官学始创,经将军补熙奏准,八旗左右两翼各设官学1所。史书记载:“绥远城请照归化城之例,两翼设立官学,于土默特二旗内,选蒙古教习二人,每学选兵丁子弟十人,令其教读。教习每月给银一两五钱,学生每日给大钱十文。”设立蒙古翻译官学的目的是解决往来公文亟需的满蒙翻译人才问题。时过3年,补熙根据满汉翻译人才欠缺的实际,又上奏云:“臣现将绥远城八旗兵丁内,考试满汉翻译,就中拣阅,只有三卷粗通,此皆由未谙汉文之故。臣前奏请城内设立蒙古学将近三年,俱各发愤勤学,甚属有益。请于绥远城内,照蒙古学之例,设立满汉翻译官学,令其教习。”礼部接奏本后,经乾隆皇帝批准,议复曰:“应如将军等所请,于绥远营八旗左右两翼各设教习一员教导。”为往来公文之需的满汉翻译人才也随之将予解决。
在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前,绥远城“八旗满洲、蒙古,原设官学五所”,课程主要是满、蒙、汉文及骑射武功。1785年,绥远城将军积福奏准:“裁汰原设五学外,设立满汉翻译学一所。将军衙门十五间空房内,设立满洲官学五所。曰:兴、校、庠、序、塾”。其中“厢黄、正白二旗一所,曰:兴学;正黄、正红二旗一所,曰:校学;厢白、正蓝二旗一所,曰:庠学;厢红、厢蓝二旗一所;曰序学;两翼蒙古一所,曰:塾学”。“每学,二旗官学生共四十名”,每学教习(教师)两名,学生共200人。并严格规定:“各旗佐领下,挑选闲散幼丁,年十五以上,二十岁以下,能习清(满)汉书者,各十名,按旗入学。”
绥远城将军对以上六学的教习选拔十分严格,史载:满汉翻译学“翻译教习,由部请题本城将军、归化城副都统,率同本城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笔贴式等官,监场考取二员入学。三年期满,如果行走勤慎,教导有成,该将军等出具‘教导有方’考语,保题以骁骑校用。”兴、校、庠、序、塾“五学教习”,每学二名,由八旗领催、前锋、马甲内挑取。”
时值“乾隆盛世”,学银得以保证,这6所官学,每年1所共用银43两8钱2分。其中:冬春每季用银13两5钱,夏秋每季用银8两4钱1分。
清末,驻防旗人考课多随所在地应试,绥远城旗人文试初随右卫驻防旗人附山西朔平府考试,并有专额。清光绪九年(1883年),山西巡抚为绥远城旗人考课方便而特奏:“绥远城驻防旧有学额,向随右卫考试,今归化厅既已设学,自应改归归化厅,一切章程及取进学额仍照旧例。”光绪十年(1884年)山西署巡抚又奏:“…… 绥远驻防,向随右卫考试,今归化既有专学,自应即予改归。”在地方官吏的要求下,光绪十一年(1885年),礼部议准:“查绥远城驻防,向随右卫附朔平府棚考试,今归化等厅文童既准就近应试,所有绥远驻防文童,亦应如该署抚等所奏,改归归化厅考试,一切考试章程及取进学额,仍照旧例办理。”
绥远城的翻译考课则不随地方,由将军等亲抓应试。史载:“绥远城驻防翻译童生,由将军,副都统考试,均无定额,……三年两考,岁试于八月内考试,将取进试卷送部,科试于乡试前一年预期考试,如岁试恭遇恩科,亦于乡试前一年预期举行。均限定乡试年三月内,将取进试卷全行送部,照京旗办理。录科及童试均由该将军、副都统、城守尉等造办。令该士子前期十日投卷,亲身书写卷面,填明年岁及满洲、蒙古、汉军佐领,并注明应满洲翻译试字样,铃用印信关防。由将军、副都统先考骑射,合式者方准与考。驻防翻译童生,满洲、蒙古进额,均各五六名取进一名,至多不过五名。应试人数如在一百十名以上,酌加进额一名,一百三十名以上,酌加进额二名,一百五十名以上,酌加进额三名;毋论人数增多,总不得过八名。”
绥远城除有官帑资助下的官学外,还有地方个人捐资开办的学院及义学。学院、义学在清代十分兴盛。绥远城的书院首推“长白书院”,该校于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由将军定安“督劝八旗官兵捐建”,定名长白书院,校址位于“新城东南隅”。学院经费来源以建校“余款五千两发商生息,作为经费”;清光绪三年(1877年)“将军瑞联复饬归绥道阿克达春,集商捐银四千两,充备公费”,并于是年更改校名为“启秀书院”。对学院的管理,将军准“由八旗官员内选派协领等经理其事”,并“延请山长(校长)按月扃试。”课程多为经史、时务、论义、条对等,但兼习满、蒙文。学生多为满旗人,但“蒙汉人等愿应课者,均准人考。”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将军贻谷兴办新学,启秀书院遂被改建成新式学堂——绥远城中学堂。
在清代的科举制度下,绥远城满洲八旗等驻防旗人除童试外,共考取进士1人,举人23人,武举人64人。进士:光绪朝的承先(满洲旗人)。举人:道光朝的塔清阿、尚阿泰、忠善、庆祥;同治朝的恒喜、承先;光绪朝的景秀、合色贲,尼克贲、文绪、全山,景廉、孟克图、音德纳、玛麟、穆腾武、英顺、文衡、锡麟、锡麟阿、瑞廉、通泰、倭什本。其中满洲旗人16人,蒙古旗人7人。武举人:嘉庆朝的色郎阿、斐仁、同伦岱、泰敏、素鲁克、哈禄堪;道光朝的怀塔、富成、爱星阿、苏噚春、泰布、德通、赛尚阿、玉升、花沙图、苏噚坤、特克什纳、萨凌阿、定碌、达杭阿、赛凌阿、额噚春、全禄、乌什哈、纳玛山、图们泰、齐春、佛德、博勒忠武、萨拉山、增林、魁连、巴图尔山、音登额、庆祥、格棒额;咸丰朝的召群、达仁、逊彰阿、倭什浑、硕罕、多仁布、景春、春林、合色本、吉胜保、吉勒罕布;同治朝的札拉芬、布音图、怀塔,怀塔哈、巴图隆阿;光绪朝的荣春、布音达什、荣连、三音口、文升、文布、春凌、恩特贺、乌尔图那逊、布林、成凯、荣志。其中,满洲旗人58人,蒙古旗人6人。纵观绥远城科举中式者,进士只1人;文举人从清道光元年(1821年)至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废止,共88年,中64人,年均0.72人。所以绥远城文举低于全国驻防旗学水平,如湖北荆州满蒙驻防旗人共中进士11人,文武举人达291人;绥远城武举较文举为优,基本同于全国驻防各地平均水平。由此可见,绥远城满旗重武轻文风气之一斑。
清朝末年,由于欧风东渐,近代新思潮的荡涤,清政府决定“废科举、兴学堂”,学习西学,举办新式教育,对旗学亦如此。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正月十二日,清帝下旨:“将宗室、觉罗、八旗等官学,改设小学堂、中学堂,均归入大学堂办理,……各省驻防官学、书院,一律改为小学堂。”鉴于科举制阻碍新学,光绪二十九年清帝又谕令:著自丙午年(1906年)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于是为旗人教育特设的旗学,终于纳入了新教育体系。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月,身为“钦命督办蒙旗垦务大臣理藩院尚书衔绥远城将军”的贻谷,坐镇绥远城。他“到任后,对于城内学务,颇多设置,以谋旗学之振兴”,并立即着手创办了3种新式学堂。贻谷首先将启秀书院“立行停止,改建中学堂。另挑八旗聪颖子弟入堂,按照学堂章程,分班教肄,兼习清(满)、蒙、洋文。”又设“蒙养学堂,挑选学生,授以清、汉各文,并习练体操,以备升入中学堂之选。”同时另设“蒙小学堂五所,择八旗幼丁肄业。”贻谷认为蒙养学堂和蒙小学堂的“学生未能骤语科学,然亦于诵经、体操外,其渐通粗浅算法、地理等学,以植初基。”这种“惟注重汉文,以培其本,渐及科学,以引其机,数载于兹,稍立基础,乃为进步之图”的初期办学方针,非常适合于当时旗人的实况。两校的经费,主要“筹自各旗佐”。以上三种学堂,当时共有学生500余人。课程则由于“学生程度尚浅,且未奉定新章”,教习只能因地制宜,适度而教。两年后,贻谷认为办学初见成效:“各学中不乏敏悟可造之材,其所习洋文、分数、较优于清、蒙文”;并形成“人近知问学,习争附入”之风气,一改过去部分旗人“驻防尚武,何必读书”之旧观念。贻谷在办学取得初效后,为满足旗人入学的需要,竭尽全力,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完成了对绥远城学校最后的增建及调整,共在绥远城设有6所新式中、初等及军事学堂。
1.绥远城中学堂。该校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月在启秀书院基础上改建而成。校监督:陈光远。学生1个班共40人,学生发给津贴,其中领班8人,月津贴银5钱,余为4钱。课程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是;经学、国文、算学、英文、格致、图画、历史、修身、地舆、体操、科学、博物。学校定有条规14则。全校共有教习8人。设教务提调、监学、庶务提调各1人,另有书手4人,夫役10人,厨夫1人。教习年薪银40两~14两不等,有俸禄者津贴20两~1两不等。校常年经费银达3600两。经费主要来源,一是“从前(启秀)书院经费,亦归为中学堂需用”;二是“八旗官兵认领绥远牧厂地,共340余顷,俟招佃得租,作为津贴中学堂公费。”
2.绥远城高等小学堂。该校成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六月,不单独设学校,而是附设于中学堂之内。贻谷于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专上一奏章,陈述了建立该校的艰辛:“绥远中学堂及初等小学堂,均经奏明设立,惟尚阙高等小学堂,无承上启下之阶,失教育递升之序。奴才于本年三月间陈学务情形,业经声明,待财力扩充,始行筹设此项学校。诚恐点金之术,高等无成立之时,待米为炊,八旗有失学之虑。奴才筹为再四,拟将高等小学堂附设中学堂之内,籍资撙节。此项学生,即由初等学堂选其合格者升入,学生不难选,所难在多设一学,即须多用人员,多筹经费耳。兹幸中学堂承办教习各员,知奴才急于兴学,艰于筹款,皆愿尽义务担任兼办,屡请速成。始此则不必添设员司,而学校可增,学费可省。业于六月间饬令开学,一切名目课程,悉照奏定新章办理。”该校学生共一个班50人。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经学、国文、算学、格致、图画、历史、修身、地舆、体操、科学。教习由中学堂人员兼办,不另支薪银,只添有书手3人,夫役4人。
3.绥远城初等小学堂。该校是在蒙养学堂的基础上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建而成。是年,贻谷“将原设之蒙养学堂改为初等小学堂,以符名实。科学教习,本应多聘,只以筹款有限,暂选通达汉文亦知新学者,任副教员之职。名目课程,均照奏定新章办理。”该校校长:乔桐荫,庶务员:奢浑、钟祥。学生共40人,成绩优异之前10名,每月给津贴银1两5钱。学制为3年,期满合格者升入高等小学堂。课程: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教习有3名,司事3名,夫役5名,厨夫2名。教习年薪银30两~14两不等。该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其中有考试章程7条,斋舍规条7则,讲堂规条12则,体操规条3则,礼仪规条6则,放假规条6则,赏罚规条10则。该校常年经费为1320两银。
4.绥远城左右翼五路蒙养学堂。该校是在5所蒙小学堂的基础上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建而成。贻谷对该校的组建专有奏章:“兹由旧设之蒙小学堂五所,设法推广,分为东西南北中五路蒙学,每路设两学堂,共成十所,传集幼童,悉使入学。复于左右两翼分设半日学堂,专收寒酸子弟,既不使旷时失学,仍不误作苦营生。”左翼五路蒙养学堂承办人是哈布尔札布、额尔德蒙额。学校有东北路高等蒙养学堂,学生18名;东北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20名;中路高等蒙养学堂,学生20名;东南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20名;东南路高等养学堂,学生16名,半日学堂,学生60名。教习共5人,司事2人,教习薪银6两~10两不等。右翼五路蒙养学堂承办人不详。学校有西北路高等蒙养学堂,学生12人;西北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18人;中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18人;西南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18人;西南路高等蒙养学堂,学生12人;半日学堂,学生60人。教习共5人,司事2人,夫役6人。教习薪银6两~10两不等。两翼12所蒙养学校课程相同,共5门:经学、修身、历史、地舆、算学。常年经费共2 400两银。
5.绥远城满蒙学堂。满蒙学院亦称清文学堂,满蒙文初为绥远城中学堂的两科,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经贻谷奏准,独立成校。贻谷在奏章中云:“……又清、蒙两科,前已附入中学堂,俾学生兼习。嗣因中学堂改照奏定章程,科学更订,界限宜清。又奉部咨,注重国语,于是另设清文学堂,蒙文附之。国语为创垂成宪,习焉不讲,既羞于数典,更窘于为公。另立一科,俾业精于专,速成犹易。其蒙文之设,则因绥远统辖乌伊两盟,日与蒙接;现在报垦愈广,交涉愈多,翻译需才,亟应预为造就;藩服亦朝廷赤子,并令来学,冀可开通蒙智,藉以联络蒙情。”该校承办人:普样、哈布尔扎布、吉兰。学校共分四斋(班),一斋学生37人,二、三、四斋学生均36人。课程有3门:四书、满文、蒙文。教习8人,司事2人,夫役4人。教习月薪银3两~4两不等。全校每月经费银37两5钱。
6.绥远城陆军学堂。清末,清廷鉴于八旗与绿营兵制的颓败,为抵御外侮及绥靖全国,在各地积极兴练新军。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绥远城将军信恪“创设武备学堂于(启秀)书院内,而书院仍照例举行月课”,从而形成了一地两校的局面。贻谷到任后,迁其校址。他在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九月奏称:“惟该书院规模较小,不敷武备学堂之用,奴才现将空闲旗署一所,改作武备学堂。”并将新迁址的武备学堂更名为陆军学堂。该校监督:陈光远。学生为1个班60人,均为身强力壮、粗通文化的旗人子弟。学校定有规章条例20则。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修身、国文、英文、历史、地理、算学、格致、图画、训诫、操练、兵学。教习共5人,帮教习2人,学长2人,提调1人,司事4人,稽查6人,书手1人,乐兵3人,差役9人,教习年薪银10两~20两不等。该校全年经费银达5053两。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民国元年(1912年),新城绥远中学堂裁并于旧城归缓中学校;其他各学,经辛亥革命停办。民国元年,绥远厅与归化厅并为一县,其小学亦由县另行设置。自此,生存了173年的绥远城旗学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旗人的教育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满族在共享全区教育资源的同时在呼和浩特建立了专门的满族小学和幼儿园。
满族小学,位于关帝庙街。1956年9月成立,是全国最早成立的两所满族小学之一。校园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4820平方米,配有电子备课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闭路电视系统、塑胶跑道等现代化教学设施。2004年有教职工90人。其中:大专以上65人,占总人数的72.2%;高级职称44人,占总人数的49%。共设2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907人。学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将其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并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该校继承和发扬满族文化传统,积极开展“太平鼓”,“八角鼓”、“珍珠球”等满族传统文体活动,历年来这些活动在市区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深受欢迎!满小已跨入自治区义务教育示范学校行列,先后被授予“呼市青年文明号”、“全国少先队标兵红旗大队”、“呼市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满族幼儿园,位于元贞永街。是内蒙古唯一的一所满族幼儿园。该园于1986年在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三幼儿园的基础上改建而成。2004年有教职工61人,教学班14人,共招收幼儿520余名。该园被评为全市一类甲级幼儿园,被呼和浩特市教委评为“最美儿童乐园”。此外还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内蒙古现代教育技术优秀幼儿园”等称号。该园编排的具有鲜明满族特点的儿童歌舞多次在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演出中获奖。
四、民间文学
满族民间文学是满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生活中创作出的口头作品。它集中地反映了满族人民的社会生活和民族心理,表现出了他们自己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并在民间时代流传。满族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民族性、集体性、口头性和传承性。由于历史的原因,自清末以来,内蒙古的满族人基本上都是用汉语,因此流传至今的民间文学作品大多是用汉语流传下来的,仅在一些神话故事、说唱艺术、歌谣、谚语和谜语中夹带有少量满族词汇。
(一)神话传说
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起源神话和祖先神话。
神 话 起源神话是指人们解释山川万物的形成以及人类起源、万物来源方面的神话故事。如《天神创世》神话讲:从前没有地,天连着水。天神阿布卡恩都里造了一男一女放在石罐中漂于水面上。后来石罐中人繁殖多了,于是天神用土做了一块很大的地,把地放在水面上,并令3条大鱼驮着地。由于小天神贪婪,没有按时送食喂3条大鱼,它们饥饿难耐,忍不住晃动身体,大地也随着晃动起来,这便是地震。天神的弟子耶路里与恶魔兴风作浪,专门残害人类,天神便把他撕成碎片,于是碎片变成了一座座高山。这个满族人世代相传的神话,不但回答了原始人类最关心的有关天地的起源,同时也解释了地震和高山的由来。这些神话具有奇特丰富的想象,为人们了解满族先人们的世界观提供了最原始的资料。
祖先神话是指关于满族祭祀的祖先神的神话。这些神话大多是歌颂祖先的功德,以及他们对本氏族、本民族所作的贡献。满族祭祀的祖先神是多种多样的,每一个氏族和每一个哈拉所祭祀的神各不相同。苏木哈拉氏(苏姓)祭祀的是吉祥神。据《石头蛮尼》神话讲:石头蛮尼是一大萨满,他神通广大,除邪去病,喜帮助穷人,故远近闻名。有一年,地方闹荒,各家全靠吃野菜度日。可是一家有钱人粮食满仓,但谁也不借给。石头蛮尼知道后,假借存粮二斗放入有钱人粮仓中。半夜时分,一颗米粒变成一只老鼠,将有钱人的粮食搬走大半。在石头蛮尼的支使下,老鼠挨家挨户送粮上门,使人们度过了饥荒。由于他生前尽做好事,死后人们做了一尊石像将其供奉起来。在内蒙古满族聚居区流传最广的祖先崇拜神话是《佛库伦的传说》:天上有三位美丽的同胞姐妹,长名恩库伦,次名正库伦、三名佛库伦。一天,她们到长白山布尔湖洗浴,天上一只喜鹊口衔 一红果,落于佛库伦身上,她爱不释手,将红果含在口中,不慎吞咽入肚怀孕。两位姐姐只好安慰她,答应生下孩子后再来接她。后来佛库伦生下一子。母亲为他起名为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她做了一只小船,将孩子放在船里,并用簪子把天池划了个豁口,让小船乘流而下。布库里雍顺沿松花江流到“三姓”地方时,被民众拥立为王。从此有了爱新觉罗家族,布库里雍顺成为满族的第一代祖先。
传 说 满族的传说产生的年代稍晚于神话。与神话相比,其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其内容更加丰富与完美。满族传说大致可分为历史人物传说、风物传说和习俗传说三种。
历史人物传说主要有:《尼山萨满》、《罕王出世》、《罕王逃生》、《阿骨打的传说》、《努尔哈赤传说》、《顺治出家传说》、《月明楼—康熙的传说》、《康熙与榆林的传说》、《刘大人私访归化城》、《鲁班出世的故事》、《费扬古的传说》、《三困与八拜的传说》、《西太后与落凤街的传说》、《灰姑娘的故事》等。
风物传说主要有:《天池的传说》、《采人参的故事》、《御马踏泉》、《石羊和石羊桥》、《牛桥、石羊桥、玉泉井的传说过》、《绥远城钟鼓楼的传说》、《金銮殿山的故事》、《满水井的传说》、《石匠营的传说》、《君子津的传说》、《石人的传说》、《耗子娶媳妇》、《神马与马童》、《金猪的故事》、《二龙戏珠的故事》等。
习俗传说主要有:《嘎拉哈的故事》、《粘耗子的故事》、《太平鼓的故事》、《放风筝的故事》、《百步穿柳》、《神树》、《义犬救驾的故事》、《鸦鹊救主的故事》、《插佛多的传说》《归化城“捎卖”的传说》、《索伦杆和影壁的故事》、《旗袍的故事》、《康熙皇帝与“到口酥”》、《高底木鞋的来历》等。
(二)民间歌谣
内蒙古满族民歌的内容十分丰富,从纵横两个方面反映了满族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根据满族民歌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可划分为四类,即儿歌、时政歌、生活歌和情歌。
儿 歌 儿歌又称童谣,是一种流传于儿童之中的具有一定教育意义和娱乐作用的短歌。它反映的内容十分广泛,在语言和形式上又有儿童的天真与玩皮。
嘎拉哈
嘎拉哈,笑呵呵,炕上一群俊格格。
钱码头,铜线穿,稀里哗啦上下翻。
你一把,我一把,炕头耍起嘎拉哈。
嘎拉哈,真有趣,一玩玩到二月二。
二月二,龙抬头,对着镜子梳旗头。
梳旗头,穿旗袍,一群合合赶来瞧。
十二月歌
正月要把灯笼耍,二月要把风筝扎。
三月清明把柳戴,四月到处开鲜花。
五月河里捉鱼虾,六月要把扇子拿。
七月银河双星会,八月中秋看菊花。
九月登高重阳去,十月秋粮运回家。
冬月天寒要烤火,腊月过年把猎杀。
时政歌 反应时事政治的民歌在满族中流传很广,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满足人民对于社会重大历史事件、政治状况、历史人物的认识和态度。
明年今天再见
柳树倒来柳树歪,柳树底下打擂台。
草包饭桶一边站,真个巴图你上来。
比骑马来比射箭,七天七夜不吃饭。
赢了就跟罕王走,输了回家打头练。
练出一身好膀力,明年今天再见面。
老罕王起兵长白上
一块砖,二块砖,老罕王起兵长白上。
三块砖,四块砖,萨尔浒大战天下传。
五块砖,六块砖,八旗兵打进山海关。
打江山
太阳出来三尺三,跟随罕王打江山。
打下江山享福贵,子孙万代有吃穿。
驻乌城(乌里雅苏台城)
岭外岭,山外山,杭爱山外扎营盘。
天天想,夜夜盼,我驻乌城整三年。
天头冷,底气寒,我在乌城落了残。
三年后,回家园,不能打仗和耕田。
不披甲,不操练,只好在家吃粮钱。
生活歌 所谓生活歌是专指反应满族人日常家庭生活的民歌。
上梁歌
浇梁头,浇梁头,祖祖辈辈出王侯。
浇梁腰,浇梁腰,祖祖辈辈吃犒劳。
数伏歌
一九和二九,扇子不离手;
三九二十七,凉水甜如蜜;
四九三十六,浑身汗水流;
五九四十五,头戴草帽走;
六九五十四,乘凉找阴地;
七九六十三,睡觉盖被单;
八九七十二,半夜盖夹被;
九九八十一,修炕别迟疑。
祭灶王
年年有个家家忙,二十三日祭灶王。
桌边摆上两盘果,中间献上一碟糖。
黑豆甘草一碗水,灶码贴在灶板上。
炉内焚烧香一炷,板前蜡烛明晃晃。
家主过来忙祝愿: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
拜天地
铺红毡,倒红毡,夫妻二人拜堂前;
一拜天,二拜地,三拜公婆年老的。
上寿歌
五福捧寿寿为先,迈步来到寿堂前。
寿堂里面百寿筵,寿桃寿酒往上端。
男女老少来庆寿,手捧寿酒对寿联。
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仙。
横批还有四个字,福寿双全在上边。
情歌 满族情歌是青年男女爱情生活的真实反映和直接记录,多是对恋人的思念和对爱情的追求,内容极为丰富。
把你盼
格格窗前绣金钱,两眼直直望南山;
不绣鲜花不绣鸟,绣根情丝连青天。
五更去来夜深还,心儿随你去山间;
影壁后边把你盼,月儿缺了又补圆。
黄米糕
黄米糕,粘又粘,红芸豆,撒上边;
格格做的定情饭,双手捧在我面前。
吃下红豆定心丸,再吃米糕更觉粘;
越粘越觉心不散,你心我心粘一团。
夸爱根
停了雨,住了风,我的爱根去出征;
骑白马,配红缨,扬鞭打马一溜风。
三尺箭,五尺马,拉弓射箭响铮铮;
敢打虎,能射箭,你说英雄不英雄。
盼哥
天上星星千万颗,地上阿哥多又多;
老天暗地牵红线,他把线头抛小哥。
爱小哥来恨小哥,整天骑马像穿梭;
恨小哥来爱小哥,你咋还不把媒托。
(三)民间说唱
说唱一般指曲艺,是一种说与唱相结合的民间艺术形式,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与地方特色。在满族民间文学中,说唱文学是较发达的。满族说唱主要源于满族的传统民间歌谣,民间小曲,但也有较浓的萨满教印痕。说唱文学的主要形式有子弟书、八角鼓、岔曲、牌子曲和民间说唱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民间戏剧。在内蒙古地区主要流行子弟书和八角鼓等。
子弟书 子弟书又称清音子弟书,是地道的满族曲艺形式。因其为清代满族八旗子弟所创,故名。子弟书是满族人在传说民歌、民间小曲和萨满神歌的基础上,吸收了汉族的曲艺形式,在清乾隆初年创始的,主要有“满汉合璧”、“满汉兼”和“汉语”等形式。子弟书盛行于乾隆年间,直到民国初年仍有流传。
子弟书一般只有唱而没有读白,虽以七言为主,讲究格式和韵律,但又可根据具体需要而增加一些衬字。在形式上,子弟书没回开头,一般都有八句“诗篇”;多回本的子弟书,除首回有开头诗外,其他各回可以省略。在韵律上往往采用汉语传统的十三撤进行押韵,一般为每两句一押。子弟书的伴奏乐器多以三弦为主。
子弟书所涉及的内容极为丰富,大体可分为四类。一是取材于明清通俗小说作品,如取材于《三国演义》的《长坂坡》,取材于《水浒传》的《杨志卖刀》,取材于《红楼梦》的《露泪缘》和《一入荣国府》,取材于“三言”的《蝴蝶梦》、《青楼遗恨》和《三难新郎》,取材于《西游记》、《聊斋》的《三借八角扇》和《胭脂传》等。二是取材于元朝、清杂剧与传奇作品,如《窦娥冤》、《忆真妃》、《鹊桥密誓》和《鸳鸯看帮》等。三是取材于京剧题材,如《八郎探母》、《碰碑》、《下河南》和《花子》等。四是取材于社会风土人情,如《老侍卫叹》、《梨园馆》、《灯谜会》和《烟花叹》等。
子弟书是满族的优秀文化遗产。民国以来,它虽然退出了曲坛,但时至今日它的许多曲目仍然影响着北方各种曲艺形式,如北方的各种大鼓、坠子和二人转等。
八角鼓 八角鼓是满族民间说唱艺术之一种,它以演唱者所用的击节乐器八角鼓而得名。八角鼓鼓身为八角形,框用木制,直径约17厘米,单面蒙以蟒皮。八角中心的7个角中间掏为海棠池形,池中各穿1个小铜柱,炷上各串有1对小铜鈸,钹与钹之间垫1个小铜片,犹如在海棠池中空悬一组小镲。另一组是一组以铜柱螺母穿紧着的3个垫片,可为把手,角外下系着双丝穗。鼓被击打时,其声清脆,挥舞时小巧玲珑。它即为乐器,又是道具。八角鼓的8个角,象征着“八旗”;铜镲、铜片、垫片共24个,象征着满蒙汉八旗24个“固山”(旗); 把手下垂的两股流苏丝穗,象征着八旗左右两翼,也有“鼓(谷)秀双穗”之意,象征着风调雨顺丰收年,穗色可根据各自的旗属而定。
八角鼓源于满族在关外渔猎农耕时的民间艺术。时下满族人常在行使打猎之暇,以八角鼓自歌自娱。八角鼓原系一种坐腔岔曲形式,清中叶演唱盛极一时,曾被称太平歌,后随着驻防八旗的四处流传,逐渐成为一种曲艺形式,主要流行于北京、东北和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至今,在呼和浩特仍有留存。
八角鼓说唱艺术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两种流派,一为“曲戏”,一为“单弦”。清代内蒙古绥远城的八角鼓属于前者。这种流派是以多种唱腔、多种曲牌和乐器组成联奏、联唱的,并有场次、布景、故事情节的大、小型曲戏,其形式类似“话剧加唱”,因其道白是京腔普通话;其唱腔多采用八角鼓的正调唱法,似与“单弦”又有不同。单弦演唱者是手持鼓,而“曲戏”则把鼓隐并于乐队中,但鼓还是领弦;此外,演员还要按照剧本中的故事进行化妆、穿衣等,人们称它为“正调八角鼓戏”。
八角鼓的各种曲目长短不一,曲牌的多少各异,但唱词基本上为七字一句。曲目多以传统故事和民间故事为主,但也有说唱一事一景的小段子。
(四)民间谚语
满族谚语是满足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劳动人民生产知识、生活经验的高度概括与总结,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内蒙古的满族人从清末以来基本上放弃了满语,至今满族民间的谚语大多是用汉语流传的,其中部分夹杂着一些满语词汇。
农业谚语
春雨贵如油,下的满街流,乐死庄稼汉,累死老黄牛。
有钱难买五月旱,六月连雨吃饱饭。
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灯。
一场春雨一场暖,一场秋雨一场寒。
家中富不富,先看宅旁树。
小路好走要人开,大树歇荫要人栽。
人留子孙草留根,山无草木不养人。
冬吃萝卜夏吃姜,不用大夫开药方。
香饵之下必有好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野生动物浑身宝,护养狩猎安排好。
内蒙古三件宝:山药、莜面、大棉袄。
东北三件宝:人参、貂皮、乌拉草。
正月十五雪打灯,来年定有好收成。
生活谚语
善马好骑,善人好欺。
有钱没钱,剃头过年。
吃米不如吃面,走亲戚不如住店。
天不怕,地不怕,交友最怕贼忽拉。
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一辈子穷。
兔子不吃窝边草,有志小子四处跑。
七十二行,当兵为王。
格格大了不可留,留来留去成冤仇。
吃得好,穿得好,不如夫妻活到老。
荒山出俊鸟,家贫出孝子。
不听老人话,手背要朝下;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娶妻应取德,交人应交心。
好鸟选树落,好女选人嫁。
其他谚语
猎人不需要响鞭,窍贼不需要灯笼。
黄鼠狼不嫌小鸡瘦,协佐领不管旗兵苦。
打仗不能失军心,种地不可误农时。
不教儿女不是好夫妻,不祭祖宗,不如猪狗鸡。
马好在快,人好在稳。
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勤劳。
戏子天天吊嗓子,旗兵天天吊膀子。
冻不死的大葱,饿不死的旗兵。
老满洲倔巴头,每人四两护心油。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旗人三件宝:官饷、官田、官城堡。
明人不做暗事,响鼓不用重锤。
腹中装满才,不怕运不来。
常走孤魂滩,啥样的鬼没见过。
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
(五)歇后语
满族歇后语是满足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一种特殊语言形式。它一般由两个部分组成,前一句是形象的比喻,像谜面,后一句是解释和说明,像谜底,十分自然贴切。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通常只说出前一句,“歇”去后一句,人们就可领会和猜想出它的本意,所以称它为歇后语。
卖不了的秫秸——靠边戳着。
嫩江放木排——顺流而下。
索伦杆上的锡斗——高高在上。
满洲人的姑奶奶——惹不起。
万胜永的羊头——头烂了嘴还可硬呢。
麻杆打狼——两头害怕。
三更半夜出生——害死(亥时)人。
山上滚石头——实(石)打实(石)。
乌素图刮风——没信儿(杏儿)。
马背上打掌子——离题(蹄)太远。
火上浇油——忘(旺)了。
外甥下棋——讲究(将舅)。
买布不带尺——存心不(量)。
穿着旗袍尿尿——撩也不撩。
归化城的巷子——圪料把弯。
干河滩撒网——瞎张罗。
马鞍子放在驴背上——不对号。
哈拉沁的蛐蛐——耍眉弄眼。
丈八的旗袍——大摇大摆。
刘备娶亲——弄假成真。
关云长放屁——不知脸红。
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
大黑河下豆面——碗大汤宽。
讨吃子唱歌——穷开心。
冬天吃葡萄——寒酸。
写字出了格——不在行。
店里的佛爷——坐着不走。
猪嘴的本事——光会拱。
孙悟空的金箍棒——随心如意。
(六)谜语
谜语又称“灯谜”,在内蒙古东部满族聚居区则称“破闷儿”,是民间文学中的一种很奇特的韵文作品。谜语一般由谜底和谜面组成。人们通过丰富的想象力,用比喻、对比等手段,找出谜面和谜底的共同点——答案,令人寻味无穷。
小风吹,吹得动;
大刀砍,没有缝。(谜底:水)
画时圆,写时方;
冬时短,夏时长。(谜底:日)
看看没有,摸摸倒有;
似冰不化,似水长流。 (谜底:玻璃)
身体轻轻,心中光明;
带头引路,受人欢迎。 (谜底:灯笼)
一只小铁狗,守在家门口;
客人抬头见,只好往回走。 (谜底:锁子)
身穿绿花袄,爱唱又爱跳;
住在水晶宫,陆地把食找。 (谜底:青蛙)
大哥把灯照,二哥把鼓敲,
三哥撼大树,四哥用水浇。 (谜底:闪、雷、风、雨)
黑夜林中一哨兵,眼睛好像两盏灯,
瞧瞧西来瞧瞧东,抓住强盗不留情。 (谜底:猫头鹰)
有眼无珠一身光,穿红穿绿又穿黄,
跟着懒人它睡觉,跟着勤人它就忙。 (谜底:针)
三块砖,盖个庙,里头住了个百老道。 (谜底:荞麦)
一个老汉一条腿,摘了帽子撕裂了嘴。 (谜底;豆芽)
白公鸡,绿尾巴,大小事宴少不了它。 (谜底:葱)
一棵树,不高高,上头挂了个小刀刀。 (谜底:豆角)
一个媳妇一只眼,犄角旮旯都看见。(谜底:油灯)
一个里,一个外,两人里头做买卖。 (谜底:镜子)
五、民间艺术
内蒙古满族的民间艺术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创造的具有审美价值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它包含对待生活的态度,也包括创造财富的方式和美学观。在内蒙古满族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产劳动和岁时节日中,到处可以看到他们美化生活的民间艺术,如剪纸、刺绣、雕塑和绘画艺术等。
(一)剪纸
满族剪纸,是古老的民间文化形态之一,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在中华民族的剪纸艺苑里是一只独特的奇葩。它内容丰富,题材广泛;构图简洁,立意新颖;突出主题,追求意韵;朴实生动,概括凝重。
明朝初、中期,女真人虽不能造纸,但也有剪“纸”艺术,就是用兽皮、桦皮等物为纸,剪刻成简单而粗犷的图案,贴或缝于衣帽和枕头等用品上。明朝末年,由于“汉纸”和“高丽纸”输入东北地区,使满族的剪纸艺术迅速发展。清朝统一中国后,满族的剪纸作品较之以前构图更加丰富生动,剪法也灵活多变。
内蒙古满族人过年有贴窗花的习俗,实际上就是最早的实用性剪纸。除贴窗花外,满族人家还多在祖宗板下和房檐下粘贴挂笺,其颜色要与家主所属八旗旗份相同;挂笺又称“挂旗”或“纸旗”,因满族有旗人之称,可见已赋予挂笺以神圣庄严之内涵.
清朝中期以后,大批山西、河北、山东移民进入内蒙古地区。具有深厚传统积淀的中原剪纸,冲击和影响着土著民族的民间剪纸,也给满族的剪纸艺术带来了重大影响,有许多剪纸采用了中原剪纸的一些世俗化题材和表象符号。主要有:用“蝙蝠、廘、桃”代表“福、禄、寿”,用“莲花、笙、孩童”代表“连贯贵子”,用“石榴、佛手、桃”代表“多子、多福、多寿”,用“牡丹、绶带鸟”代表“富贵长寿”,用“猴骑狈”代表“辈辈封侯”等等。围绕着吉祥、富贵、旺盛、长寿、多子等方面所沿用的符号还有牡丹、荷花、梅花、葫芦、喜鹊、蝴蝶、公鸡、燕子、仙鹤、金鱼、鲤鱼、龙凤等。满族人寄托理想和愿望的题材还有“刘海戏蟾”、“麒麟送子”、“榴开百子”、“鲤鱼串荷花”、“凤凰戏牡丹”、“喜鹊登梅”、“鱼跃龙门”和“鹿鹤同春”等。
满族人家在丧事中也多用剪纸。“佛多花”是满族的一种祭奠祖先所用的剪纸形式。剪时,先将5张不同色彩的纸叠在一起,复叠4折,每叠剪成8串故钱状的连续花样;随后将其围起来,贴在1米长的木棍上,意为摇钱树;届时,插于坟头为祭奠祖先所用。
由于满族起源于白山黑水的深山密林之中,天上飞禽蔽日,地下野兽成群。这种生活风貌,在内蒙古大兴安林的满族剪纸作品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主要有虎、熊、水獭、鹿、狼、獐、麝 、猪、羊、狗、狍、貂、猫、獾 、松鼠、狐狸、猞猁、野兔、鱼、蛇、天鹅、野鸭、山鸡、喜鹊、 鸡、鹰、燕子等。
(二)刺绣
满族民间刺绣来源于民间印花布,印花布来源于民间剪纸。因为印花布和刺绣都需要剪纸做花样。清朝统一中国后,在剪纸和印花布的基础上,满族刺绣受到了汉族刺绣的强烈影响,尤其是苏州刺绣的影响,逐渐形成了具有典型北方特点的民族刺绣。
内蒙古满族的刺绣内容丰富,题材广泛。绣品多用于枕头顶、幔帐、门帘、围肩、袖头、衣襟、鞋帮、兜肚、手帕、荷包、褡裢等生活用品和衣服上。图样多有吉祥含意,如飞禽走兽、花草鱼虫、人物故事、花纹花边和满汉文字等。
满族女童从小就开始学画画、剪纸和刺绣,这是她们日后成人必须掌握的几门生活技巧。刺绣的好坏,往往是评价一个女人是否心灵手巧,乃至身份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所以,对于一个待嫁的姑娘而言,刺绣水平达到的程度,常常会与她未来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这也是刺绣在内蒙古满族中得以延续和发展的重要因素。有鉴于此,满族少女从十三四岁时就绣各种出嫁用品,闺中姐妹们还经常走到一起切磋技艺,每有新作问世常相互借阅,以求共享。
枕头顶是满族“闺阁”典型的刺绣——纳纱技法,就是用五彩线,按照事先设计好的方形图案,在纱布上用针纳花。枕头顶多用黄、白、红、蓝八旗的旗色为基调,比例和谐,色彩艳丽,构图典雅,可谓是满族刺绣中的极品。
刺绣是一种技术要求十分精湛的工艺,所有构图都需要一针一线地认真完成。其中,荷包是内蒙古满族配饰中最具代表性的绣品。荷包满语称“都法”,是满族男女经常佩用的饰物。它小巧玲珑,做工精细,上面多绣有蝴蝶、金鱼、飞鸟、鸡心、葫芦、石榴、花朵、荷花、莲花等图案。从外部造型上可分为圆荷包、方荷包、鸡心荷包和葫芦荷包等。从实用功能上可分为钱荷包、烟荷包、针线荷包、香荷包、杂物荷包和春宫荷包等。满族荷包的制作极为讲究,多用绫、罗、绸、缎等丝织品为面料,用刺绣、纳纱和堆绫等技法精心缝制。荷包形状各异,千姿百态,但因性别和年龄的不同,佩戴的位置也有所差异。旧时男子多挂腰间,女子多挂于衣袍领襟之间,老人则带于腋下。
(三)雕塑
清代满族的雕塑艺术是很发达的,不仅品种繁多,而且采用的材料也极为丰富。以京城满族为代表,主要有玉雕、石雕、牙雕、角雕、竹雕、木雕、砖雕、匏雕、泥塑和面塑。内蒙古满族的雕塑艺术起步较晚,约兴起于清朝中晚期,发展于民国年间,成规模的品种只有泥塑和面塑。
清朝末年,在绥远八旗驻防城,一些人哄逗幼童,常用泥雕塑一些娃娃、公鸡、小猫、小狗和兔儿爷等,上色后十分好看,使人爱不释手。有一首童谣云:“兔儿爷真叫神,大红帅袍穿在身,将军铠甲金闪闪,背插靠旗好威风。”这说明兔儿爷是孩童们的最爱和最走俏的泥塑品了。因为在满族人心中,八月十五中秋节拜月供品中有一份是给月宫玉兔这位神仙的。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取消了旗人的钱粮俸禄,满族人因而断了生计;为谋生活命,一些人以泥塑为业,设法生存,从而也客观上促进了泥塑业的发展。
泥塑的泥料十分讲究,细腻的粘土中还掺杂着棉丝。塑造出的人物形肖神似,体态比例非常合理,既有夸张的情绪色彩,又极富个性意识。艺人们除塑造各种动物外,主要还制作各种舞台脸谱和《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和《红楼梦》中的主人公形象,其中孙悟空的造型最受人们喜爱。20世纪60年代,这种泥塑手工艺品逐渐在呼和浩特市满族民间中消失。
面塑,满族民间人称捏面人。它是以面粉为主要原料,加进颜色,捏制出各种人物及花鸟鱼虫等的一种观赏品和陈列品。内蒙古满族的面塑兴起于清朝中晚期,发展于民国年间。在满族民间,面塑是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工艺品。艺人们用蒸熟后着色的面团,根据需要,捏指出不同的作品,主要有娃娃、各种花卉、各种动物和戏剧人物等。其中,尤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和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满族的面塑最为典型。
制造面塑时一般用左手掌控面团,用右手持小刀进行塑制。制作面塑的手法主要有揉、延、展、搓、挑、按、捏等,有时需将集中手法综合运用。
在面塑作品中,技术含量较大的是捏制人物,它不但要求塑制出人物的表演姿态,而且还要求神韵气质。塑制人物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一般分为五个步骤:一是捏头脸,二是添躯干,三是捏下身,四是按双臂,五是穿衣服。整个面部的塑制次序依次为:额头、颧骨、眉毛、眼睛、鼻子、嘴、下巴、脖子、耳朵。
(四)绘画
绘画,是清朝入关后满族开始接受的新艺术形式。它在学习和吸收汉族文化的基础上达到了发展,又作为一个组成部分,以后融入到了满族文化的整体之中。清代满族的绘画艺术始于康熙年间后期。随着满汉民族文化的密切交流,以具备诗文书画为荣,已成为满族社会的一种风尚。从宫廷到民间,人们对绘画艺术的爱好、欣赏和创作,已成为民族文化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促进了满族文化水品的迅速提高,八旗诗人和书画家以群体规模登上文坛,并形成了新兴的文人集团。清朝后期,满汉民族文化交流的势头仍在继续推进,学习和擅长绘画艺术的满族人还在不断涌现,而且其分布地区从京城逐渐扩展到广大的八旗驻防城市。
清代满族人的绘画多具有浓厚的满族传统生活气息,极具民族特色,无论是宫廷还是民间,作品多以塞宴、冰嬉、哨鹿、射猎、山水、花卉为主要内容。正是由于满族的绘画艺术深深地植根于满族社会之中,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因而在清朝灭亡之后,全国各地仍有诸多的满族绘画家崛起于画坛,使满族绘画代有传人,历史绵长。内蒙古满族绘画史也是沿着这一历史轨迹发展至今。
民国年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内蒙古满族的绘画作品尤以关和璋、芩学恭、关国胜等人最为典型。
关和璋(1913—1995年),满族,别名关剑琴,瓜尔佳氏,绥远城满洲正蓝旗人。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史研究馆研究员,中国书画函授大学内蒙古分校、长白书画研究会、满族书画家联谊会顾问。曾任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政协委员和民进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委员会顾问。他1940年考入北平京华美术学院国画系。毕业后,他博采众长,绘画水平日趋提高。他主张绘画要“外师造化,内得心源”。生前曾捐献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史研究馆他的历年国画和素描等作品一百余幅。他的代表作品主要有:《大青山满汉游击队》、《白马连》、《红山口疗养院》、《战天图》、《喂羊羔》、《红色兴安岭》、《雪山夕照》、《林海朝晖》、《包头转龙藏》、《乌梁素海渔歌》、《白云鄂博》、《修建乌素图水库》、《高山水长》、《护林防火》、《东方红》等。1982年,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为他举办了个人画展,全面地展示了他的作品。其后,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展览。他在艺术形式上比较注重传统,坚持深入实地,用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和方法去表现生活,故其作品雄厚苍劲,意境深远高妙,生活气息浓厚,时代精神鲜明,并具有个性化艺术特征。他不但是山水画家,还是著作颇丰的绘画理论研究者。著作有标点注评的《林泉高致》、《画荃》、《颐园论画》,以及《中国画法概论》、《关山画语》和《山水画论》等。
芩学恭,满族,1917年生于绥远城。国家一级美术师、成都市政协常委、四川省文史馆馆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诗书画研究院院士、北京大学东方书法家常务理事、满族书画家联谊会顾问、四川省政府书画院副院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有者。2001年,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国少数民族美术促进会特授予“民族杰出美术家”称号。他1939年考入国内党中央大学艺术系。1944年,他的国画《幽林古刹》入选教育部全国美术展览并获奖。之后他定居四川,钟情于巴山蜀水的神奇雄峻和人杰地灵,以中国传统绘画技法探索和表现三峡山水,先后数十次赴三峡写生作画,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和艺术理论,从而创立了《三峡画派》。他的代表作品主要有《还我河山》、《水仙》、《嘉陵山水》、《灌县都江堰》、《巫峡》、《四川梯田》、《木笺 》、《泸定桥》、《红岩颂》、《丰收前景》、《秋林群鹿》和《三峡》等。他笔下的三峡,飞瀑流泉,山光烟霞,葱笼碧透,林木青翠,水天一色,气韵生动,使观画者不仅有美山美水之乐,还能感觉到从画面上流溢出的雄浑阳刚之美和奋进向上的夺人气势。为了更好地表现三峡的雄伟和险峻,他将皴、擦、点、梁等国画技法与自己的实践相结合,总结出“一线二斧三渲染”的画法。一线即线条,用铁线显示出山的力度和刚劲;二斧即斧劈皴,以表现画面的磅礴气势;三渲染是指多用淡色,着色要先淡后浓,以显其层次。1982年,他在南京举办个人画展,并出版《岑学恭国画选》。
关国胜,满族,1942年出生,是内蒙古著名的山水画家。从青年时起,他走遍了内蒙古的山川、草原、森林和大漠,收集了大量的生活素材。1986年,他集十多年精华之作,包括玻璃画、山水画、实验版画及小品等200余件作品在北京展出,一时引起轰动和世人的注目。
六、民间音乐与歌舞
(一)民间音乐
满族不仅善骑射,还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在内蒙古满族中,八角鼓和莽式舞音乐最具民族特色。
八角鼓是绥远城满族的一种演唱形式,也是一件伴奏乐器。他的曲牌乐调很多,都适用于正调八角鼓戏中。其演唱调主要有湖广三折、湖广尾、码头调、东城调、百花调、琵琶玉、推船、倒推船、风摆柳、河南调、离京调、偏关、梅花落、太平年、南谣、银纽丝等。其伴奏所用曲派调主要有喜相逢、鬼拉腿、上南坡、梅花弄、柳青谣、朝天子等。绥远城八角鼓,俗称“新城八角鼓”,它的传统演奏乐器始终都采用“正调”乱丝弦类,主要有八角鼓、三弦、月琴、琵琶、四胡、低胡、洋琴、笙、苏笛、锣、偏钟、鑔锅子、鼓板、横木、四块瓦、木鱼等;20世纪50年代后,又增加了大提琴、小提琴、管等。其演奏方式大体是先用鼓板作引,然后由八角鼓指挥起调,以达到“众乐不作齐奏,要求以各器的所长,来适当衬托演员唱腔”的目的。
“新城八角鼓”的持鼓方法:鼓面向右,鼓穗下垂,鼓为直立式,持在胸前;左臂贴在肋,左手中指勾在鼓内面底框的锣签钉处;左四指和小指紧握着鼓下边的签钉头圈;左大拇指和食指靠拢左中指处可灵活运用;一般演奏时多站立。
“新城八角鼓”的打法多种多样,可以击打正面、反面、鼓上沿、鼓侧边、鼓环等多部位,又有鞭击、手叩、掌环、颠环、抖环等各种击打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摇、碰、弹、挫、掐、拍、舞7种。太平鼓的打击名称很多,主要有“苏秦背剑”、“雄鹰展翅”、“梅花点点”、“鹞子翻身”、“联三跨五带克蹦”和“上托下击,下托上击”等。八角鼓艺术至今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仍很盛行。
最能体现满族音乐特色的是《莽式空齐舞》曲。该曲调新颖明快,富于节奏。全曲共六个乐句,前两句保留着“空齐” 曲的特点,以切分音为主的节奏型组成;后四句进入2/4的均等节奏型,歌词句头句尾均押韵。全曲只用“123”三音列上下级构成。“空齐、空齐,不拉利空齐”为满语衬词,为“歌舞”之意,没有具体内容和实际意义,但这种衬词和曲调,却是该音乐舞曲的重要艺术特征。凡是被称为“空齐曲”的曲调,不管韵律节奏上有多大差异,这一句唱词必须有,而且节奏型基本一致,都是3/4、和2/4所组成的变换拍子。
摇篮曲,俗称悠悠调,在内蒙古东部满族聚居区流传最广,几乎每个满族儿童都是在这种优扬、平稳的曲调中成长起来的。该曲的音乐旋律优美,节奏平稳,全曲由“6、5、3”和“3、2、1”两个三音构成,共6个乐句。一、三、四、五乐句基本相同,都是以“6、3”为骨干音,倾向于角调式乐句;而第二、六乐句则为明显的宫调式,这种调式交替使全曲的新鲜感极强。
(二)歌舞
满族的歌舞可分为三类,即宫廷歌舞、民间歌舞和祭祀歌舞。宫廷歌舞主要有庆隆舞(包括喜起舞、扬烈舞)。民间歌舞主要有莽式空齐舞、太平鼓舞和秧歌舞等。祭祀歌舞主要是萨满歌舞,有单鼓舞、腰铃舞等。
庆隆舞该舞由满族莽式舞发展、演变而来,故初名莽式舞。清乾隆八年(1743年),更名为庆隆舞,规模宏大;它包括武舞扬烈舞和文舞喜起舞,共同用于宫廷吉庆宴飨。后来,庆隆舞也流行到民间,如清末至民国初年,内蒙古东部满族聚居区曾流行之。扬烈舞是满族狩猎和戎马生活的艺术再现。喜起是自娱性舞蹈,后来逐步变为表演性的庆典舞蹈。
清宫的宴乐,一般称“九部乐”,都是乐舞相结合的形式。据《清史稿·乐志》记载:“宫乐有九:一曰队舞、一曰瓦尔喀部乐、一曰朝鲜乐、一曰蒙古乐、一曰回部乐、一曰番子乐、一曰廓尔喀部乐、一曰缅甸国乐、一曰安南国乐。”这些乐舞各具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极大地丰富了清代满族的歌舞艺术。
莽式空齐舞俗称莽式舞,是满族民间盛行的传统歌舞。据《柳边纪略》记载:“满洲有大宴会,主家男女,必更迭起舞。大率举一袖于额,反一袖于背,盘旋作势,曰莽式 ;中一人歌,众皆以空齐二字和之,谓之曰空齐。盖以此为寿也。”该歌舞共有九折十八式。九折是指9个不同的舞蹈动作:起势、穿针、摆水、吉祥步、单奔马、双奔马、盘龙、怪莽出洞、打圆场。十八势是指18个基本动作,分为手的动作三式(双摆、穿针、划水),脚的动作四式(吉祥步、踢、跺、岔步),肩的动作两式(抖肩、耸肩),腰的动作三式(扭腰、涮腰、弯腰),还有转势动作,1个,走势动作2个,鼓势动作2个。该歌舞活泼喜庆,风格独特,富于变化,场面壮观。道具为男子执手鼓或手铃,女子执绸巾等。表演形式有男莽式 、女莽式、对舞、衬舞等。清代,该歌舞在内蒙古大兴安岭地区广为流行,20世纪50年代后逐渐消失。
太平鼓舞这是清代以来颇受满族喜爱的一种自娱型歌舞。主要流行于北京、东北和内蒙古地区。该舞即时歌舞道具又是伴奏乐器,歌唱的曲调为《太平年》,故称之“太平鼓”。该鼓以铁框为架,最大的直径1米,最小的约0.4米,形同团扇或蒲扇。鼓面向下接联有铁或铜质握柄,握柄下套有三组铁圈,每组环圈中又各套有一对铁环片,亦可柄下挂九连环。鼓面蒙以羊皮或驴皮,故俗称其为羊皮鼓和驴皮鼓。又因皆蒙以单面,又俗称单鼓。演奏方法:左手持鼓,右手执藤条制成的鼓鞭,边击、边摇、边唱、边舞。鼓声、环声与歌声、舞姿相应和,动人心魄。
太平鼓早在辽金时期就流行于女真人中,是迎新年、庆胜利之鼓乐,清代得以迅速发展为自娱性歌舞。太平鼓的表演形式有两种。一是“边打边舞”,即表演者随着不同套路的鼓点扭出不同的舞蹈动作。二是“间打间唱”,即打一通鼓点,唱一段曲,可唱曲牌、故事、传说、典故等,也可借景抒情,出口成章,即兴演唱。时至今日,呼和浩特新城区满族小学,一直把表演太平鼓当作民族的传统节目。每逢喜庆佳节,50多名儿童,身着艳丽的旗装,边歌边舞,不仅深受满族同胞的喜爱,也深得其他民族人民的赞赏。
秧歌舞秧歌舞是满族人十分喜爱的歌舞。早在清朝初年,每逢喜庆佳节,满族人就载歌载舞,予以庆贺。乾隆、嘉庆年间,随着满汉文化的交融,在吸收了汉族秧歌的基础上,满族的秧歌又有了新的创新和变化。如参军为旗装打扮,头戴红缨凉帽,斜挎腰刀等。在舞蹈动作和风格上,满族的秧歌多是大开大合大扭摆,还有许多模拟征战和狩猎的姿势,如鹰步、虎步、胸步、丁字步、蹶子步、大跨步、醉酒步、拉蹲步等。这些动作奔放,姿态优美的舞姿,显示出满族人浓郁的渔猎和征战的生活色彩,也反映了满族人古朴、粗犷、豪放的民族气质和崇尚武功的民族精神。该秧歌至今仍在内蒙古东部满族聚居区绵绵不绝。
萨满歌舞萨满教是满族的一种原始宗教,起源于氏族社会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跳神是萨满教的祭祀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民间歌舞的表演。由于它的局限性和神秘性,直到近代它的原始状态保留得仍为完整,一些基本舞蹈动作也得以保存。据《竹叶亭杂记》记载:“满洲跳神,有一等人专习跳舞,讽诵祝文者,名曰萨满。跳神之家先期具简邀之,……萨满乃头戴神帽,身系腰铃,手击皮鼓,即太平鼓,摇首摆腰,跳舞击鼓,铃声、鼓声一时俱起。鼓每抑扬击之,三击为一节,其节似街上童儿之戏者。萨满诵祝文,旋诵旋跳。”萨满舞的道具主要有皮鼓、腰铃、神刀、晃铃、扎板等。萨满的服饰为头戴神帽,帽顶由两片铜条十字交叉与铜条圈成的帽口边相连,两侧另立一蟠龙柱,帽前有一能转动的火焰珠,珠上下各悬一小圆铜镜,神帽状如兜鍪,缘檐垂五缯条,长可蔽面,缯外悬有二小铜镜;所穿神裙四面系各色飘带,腰间前后束以腰铃。萨满跳神时,头戴神帽,穿神裙,缀飘带,身着艳服,系腰铃,手执神鼓、鼓鞭和神刀,在晃铃、扎板、铜镜、花棍、抬鼓、三弦和琵琶等乐器的伴奏下,用满语唱神歌,并伴随有进退、摇摆、盘旋、蹲步等舞蹈动作。萨满跳神的内容丰富,主要形式有两种。一为赞颂与祈盼“白山祖神”和“佛多妈妈”的跳神家;一为乞求精于骑射的“巴图鲁”等保护的战神。该舞蹈的风格特点是:庄重、肃穆、凝重、粗犷、威武、热烈、紧张、火爆和姿势优美。该舞蹈的基本特征是一种似喊似唱地说着唱,唱着说,乐中舞,舞中歌地将说、唱、乐、舞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歌舞形式。萨满歌舞在清朝和民国年间一直在内蒙古大兴安岭满族聚居区流行,直至20世纪50年代末才逐渐消失。
(三)民间戏剧
满族戏,满语称为“朱春”,汉语为戏剧之意。它是一种融说唱文学和歌舞表演为一体的满族民间戏曲艺术。康熙年间,满族的传统民歌、小曲、音乐和舞蹈等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加之八角鼓艺术又吸收了诸宫调及杂剧形成了牌子戏剧,这就为满族戏的产生奠定了综合艺术条件。满族戏由多种强腔、多种曲牌联曲等联套组成,有场次布景、故事情节和生活任务,采用满族京腔演唱。因与八角鼓演唱关系密切,又称为八角鼓戏。
满族戏的表演形式有两种,分为小戏和大戏。故事情节简单和只有两人边唱边舞者,谓之小戏;剧情曲折复杂,角色生、旦、净、末、丑分工完备,曲调多且变化大者,谓之大戏。所反映的内容主要有祭神、祭祖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满族神话、传说和故事题材的,移植汉族戏曲和传奇故事的等。满族戏的唱词讲究押头韵,演唱时多用满族曲调,同时大量采用满族民歌和“拉空齐”喜爱的曲调;演员有时清唱,有时伴以乐器。满族戏的音乐伴奏,是以大四弦为主奏乐器,以八角鼓掌握节奏。鼓有八角鼓、大抓鼓、小爪鼓、掌鼓和吊鼓之分,打击乐器有锣、镲和钹之别。有条件的乐队,可增设笛、弦、管、笙、琵琶和檀板等乐器。
绥远城满族戏唱腔属“正调”。其声腔高亢有力、清脆婉转、一板一眼之旦角唱腔为“高腔”,低沉有力之老生唱腔为“低腔”,长于抒情叙事之旦角唱腔为“慢腔”,快慢适中之小生唱腔为“和腔”,还有“快腔”、“拖腔”、“闷腔”、“衬腔”和“空腔”等。其板式有慢板、中板、快板、流水板和散板等。满族戏板式音乐曲式一般为:引乐(序曲)—引帽(开篇唱)—曲头唱—曲中唱—煞尾(结尾)。
清乾隆初年,满族戏随着绥远城驻防八旗将士的到来而传入呼和浩特地区,并得到迅速发展。民国以后,满族戏日趋凋零,但在绥远城中仍有演唱与流传。1952年,在政府的扶持下,成立了“新城区业余八角鼓剧团”。一些满族文化工作者,深入群众之中,对满族传统的说唱文学进行了挖掘与整理,先后编排出《对菱花》、《挎柳斗》、《秀姑游花园》和《庆月光》等满族戏剧。
在新城满族八角鼓戏剧中,影响较大的是《对菱花》。该戏主要叙述了清末口外某八旗驻防地的一对男女爱情故事。清末时节,汉军旗人书生王明郊外游玩时与满族旗女贺巧兰相遇,两人遂产生爱慕之意并私订婚月,但遭到双方父母反对。后王明拒绝攀高结贵而出走他乡,巧兰也不愿另嫁他人而有愿装疯。最后,两人在干妈的帮助下终于成亲。该剧本直接描写旗人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满族人的社会生活、民俗风情和道德观念。1955年,该剧获得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首届民族民间戏曲会演大会”的演出奖和演员奖;1957年,又被选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10周年庆祝征文优秀作品奖,并载入《全国地方戏曲集成》,1962年又转载于《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剧本选》。1963年和1982年,在呼和浩特群众文艺会演中,又涌现出新城满族八角鼓戏剧的第二代和第三代演员,使得这一古老戏种又焕发了青春,至今仍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
七、民间游艺
(一)孩童游戏
嘎拉哈 玩嘎拉哈玩嘎拉哈是内蒙古满族儿童的一项有趣的游戏。“嘎拉哈”系满语,学名为“距骨”,专指兽类踝关节上的一块骨骼。它有6个面,其中上下左右4个面可站立,并有统一的名称。据徐兰所著《塞上杂记》所载:“骨分四面,有棱起如云者为珍儿,珍背为鬼儿,俯者为背儿,仰者为梢。”孩童就是利用4个面的变化进行游戏。嘎拉哈的玩法在北方各地不尽相同,种类较多,在内蒙古满族聚居区一般分为男童和女童两大类。清代男童的玩法主要是“击嘎拉哈”。据《柳边纪略》记载:“童子相戏,多剔獐麋狍鹿前腿前骨,从灌其窍,名噶什哈,或三或五堆地上击之,中者尽取所堆,不中者与堆者一枚。多则千,少则十百,各盛于囊。岁间闲暇,虽壮者亦为之。”击嘎拉哈可培养男童日后准确投掷武器的能力。此种玩法20世纪60年代中期已消失。女童多在室内戏耍,人数三五人不等。民国初年,女童的玩法主要是“撂 珍儿”。在“石头、剪刀、布”的呼声中,首先分出玩时的先后秩序,胜出第一人将数人集中起来的嘎拉哈掷于地,抛子后先将“珍儿”,一次尽取之,然后趁抛子之机将“鬼儿”变为“珍儿”下次再取之;如触碰到其它则视为犯规,由下一人继续如法玩之。最后以每人所得嘎拉哈数量的多少定胜负。20世纪50年代后,女童的玩法又有变化,主要是变抛嘎拉哈为抛小皮球,玩者利用皮球抛后弹起之际,先抓“珍儿”,后依序次之。此外,女童还有五花八门的玩法。玩嘎拉哈可训练出女童有一双灵活的手和敏锐的眼睛。至今此俗在内蒙古东部区满族乡村中仍然流行。
老鹰抓小鸡 这是清代以来内蒙古满族男女儿童模仿老鹰捕捉小鸡时的各种动作而编排地对话捉人游戏。庭院中的孩童排成一队,后者依次拽住前者的后衣襟,最前的孩童张臂波动扮老母鸡状,俗称“老抱子”,以保护小鸡们被老鹰捉走;另一孩童扮成老鹰,与老抱子对峙,并不时作磨刀宰鸡食肉状。游戏开始双方先互致问答:
问:大哥大哥你做啥呀?答:磨刀呀。
问:磨刀做啥呀?答;杀猪啊。
问:给我留条后退哇!答:留啦。
问;在哪儿呢?答:锅台后面呢。
问:锅台后面没有啊!答:叫猫叼走啦。
问:猫呢?答:上树啦。
问:树呢?答;火烧啦。
问:火呢?答:水浇啦。
问:水呢?答:牛喝啦。
问:牛呢?答:上天啦。
问:天呢?答:天塌了。
问答完毕后,老鹰就从左右两侧扑向“鸣群”抓“小鸡”,口上并念念有词;“嗷西,嗷西”并作赶鸡动作以制造紧张空气,老母鸡则张臂阻挡老鹰的冲击,做护卫小鸡状。老鹰寻机左闪右晃,穿过阻拦,抓住队尾的一只小鸡,并作拾柴、点火、杀鸡、煮鸡和食鸡状,然后再行抓捕,直至依次捕完为至。该游戏具有浓郁的渔猎生活气息,极具民族先民原始生活的色彩。该游戏至20世纪80年代逐渐消失。
捉迷藏 这是内蒙古满族聚居区男女儿童玩耍的一项古老游戏。首先划一营垒,大家在其中“打气气”,俗称“石头、剪子、布”,首赢者为裁判,最后一人输者为捕捉者。裁判用手或毛巾将捕捉者眼睛蒙上,其他人藏于树后、草丛、街墙等隐蔽处不等。裁判见大伙隐藏好后,遂高喊“开始”,并解除捕捉者眼睛上的障碍物,捕捉者如发现隐藏的某一个人,并用手触摸到,遂为胜者,身份变为裁判,被捉着遂变为捕捉者,在开始新一轮的游戏。如被捕捉者乘捕捉者不注意或追赶不及一一跑回营垒,那就是捕捉者的失败,需重新蒙眼再捕捉一次,直至捉到一人为止。此项游戏实为清代八旗将士埋伏和追击战的一个缩影,至今仍很流行。
瞎猫逮耗子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女儿童常玩的一种游戏。首先根据参玩人的多少,先划一大圈为活动区域;其次用“打气气”的方式定出一输者为“瞎猫”,一为裁判,裁判用毛巾先将“猫”的眼睛蒙上。游戏开始后,“耗子”们在活动圈内自由地转来窜去,十分活跃,并发出声音引诱猫来捕之;猫则根据声音的方向循声追捕,如触摸到某一人,则为胜者,身份变为裁汰,被捉捕之人遂成为“瞎猫”,游戏遂重新如法开始。如“耗子”在被捕捉过程中,不注意脚踩到线外,裁判遂判定其为负者,身份由“耗子”变为“瞎猫”,游戏也就重新开始。该项游戏至今仍在乡野山村流行。
瞎子逮拐子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童常玩的一种游戏。首先根据人数的多寡,划定一限于人们活动的大圆圈;其次通过“打气气”,定输者一人为“瞎子”,一人为裁判,其余认为“拐子”。游戏时,先用毛巾或手绢将“瞎子”的眼睛蒙起来,“拐子”们手抱一脚在圈内蹦跳,瞎子根据拐子的跳声张手捕捉拐子,拐子们左闪右躲,东蹦西跳,避开瞎子的捕捉。如瞎子触及到某一拐子,既为胜者,身分变为裁判,被捉之拐子则为瞎子,游戏如法重新开始。如拐子在躲避时不慎跳出大圈或双脚落地,即有裁判定为胜者,身份由拐子变为瞎子。该游戏使群童们欢声不绝,雀跃不己,有利于培养儿童的毅力与智力,至今在乡村中仍然流行。
跑马冲城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女儿童喜玩的分阵对垒的游戏。首先将人数分为甲、乙两队,两队拉开一定距离,手臂相挽横排对峙;然后由挑战的队众人合问:叮铃铃,马跑城,马城开,打发格格送信来。乙队答:要哪个?甲队答:要红玲。乙队答:红玲不在家。甲队答:要ⅹⅹ!随后乙队被点名的ⅹⅹ做骑马状向甲队薄弱处冲击,甲队人员紧挽手臂组成“城池”,如果ⅹⅹ冲破人墙,及俘虏突破口处一少儿带回本队,如果未冲破人墙,即被俘在甲队。然后再进行第二轮的挑战问答和冲城,由上次获胜者获得冲城权。经过数十次相互冲击,直至一方无人守城为止。这种攻守结合的军事游戏,反映了清朝八旗将士冲锋陷阵、戎马生涯的情形。该游戏至20世纪60年代末逐渐消失。
骑马打仗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童喜玩地对垒游戏。首先将偶数的人们分为两队,一人扮为战马,一人扮为战将,由扮马者背负战将;随后战斗力相当的两军列队对峙。战斗令发出后,两队互相冲锋陷阵,展开激战,如某一战将被对方扭拉于马下,即为负者,需自动退出战场,胜者可以继续参与战斗,直至某一方的战将都被落下战马为止,即使一方只存骑将也为胜者。它反映了清代八旗将士骑马激战的情景。该游戏至20世纪80年代逐渐消失。
弹珠珠 这是清末以来内蒙古满族男童所喜玩的游戏之一。“珠珠”即玻璃球,俗称“玻璃圪蛋”。弹球的基本方法是用大拇指第二关节外侧和食指第三关节内侧将球夹住,依靠拇指的弹力将球弹出;如果用食指第一关节托球,用大拇指指甲将球弹、挤出,俗称“圪挤挤”,为不标准动作,会遭到众人讥笑。其玩法有许多,主要有“溜钵儿”和“撞钟”。该游戏可训练孩童投掷的准确力,至今在内蒙古满族乡村仍然流行。
抽“毛猴儿”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童喜玩的娱乐活动,学名为“抽陀螺”。先锯一段高5厘米~6厘米、直径约4厘米的木料,再用小刀将木料削成圆锥形,锥底镶嵌一颗大小合适的自行车滚珠,上顶平面可画一圈圈的彩色,椎体也可上色。再找一根木棍制成一条鞭子,鞭长自己感到合适即可。玩时先用双手使“毛猴儿”顺时针旋转,然后用鞭子不断地对其进行抽击,使其越转越快。这时再可拿出第二个、第三个“毛猴儿”玩,一般情况下,一人可驾驭2~3个。在城镇中该游戏至20世纪90年代末逐渐消失,但在乡村中仍有遗存。
滑冰车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童喜玩的冰上游戏。每年冬季河湖封冻时,儿童们纷纷出家玩冰滑雪。先找两块40公分长、10公分高、3公分厚的木料,在其上钉上薄木板,在某下固定两根平行的粗铁丝,简易的冰车既制成。再找两根半尺长的木棍,找两个粗铁丝烧红插入木棍的一端中,再将铁丝的另一端磨尖,俗称“冰锥子”。玩耍时,孩童坐于冰车上,两手执冰锥用力向后扎冰前行,冰车就会飞速地滑行起来。游戏的主要方式是“捉人”。众人“打气气”后,赢者滑冰车四散而去,输者随后也滑冰车奋力追赶,如冰车与某一人的冰车相撞或触摸到某一人,输者即转为胜者,被捉到之人随转为输者,由他在追捉他人。该游戏可训练孩童的动作灵活和臂力及耐力,直至20世纪90年代仍有玩者。
捕贼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童喜爱的游戏。游戏最少需四个人。先捡四块砖头,用粉笔分别写上阎王、判官、打手(亦称二鬼)和受罪鬼,如人多,还可设“肉椅子”(被阎王、判官所坐之人)并立砖与地上;再距立砖10米处划一横线,每人再捡一块半头砖为抛掷器。众人经“打气气”后定出先后循序,由胜者依次站在横线外击打所立之砖,如击倒写有阎王之砖既为阎王,余以此类推,如一次击倒两砖,则视为犯规,需下一轮再击打。4人身份确定后,打手将“受罪鬼”双手反剪押至阎王和判官面前问道:“阎王阎王饶不饶?”阎王答:“不饶不饶定不饶!”打手又问:“判官老爷打多少?”判官如不忍重判,可答:“丁零当郎24个片汤!”打手随即用脚在“受罪鬼”两腿间左右来回轻击24即可。处罚的方式很多,主要有“狮子爬坡”(握拳从脑后向脑顶滚动)、“耗子拉风匣”(受罪鬼四肢趴倒,前放自己一鞋,待其伸手拿鞋时,打手抓住一脚向后猛拉,拿住鞋为胜,处罚完毕,反之需重新再拿鞋)、“钉锅”(用膝盖猛顶受罪鬼的屁股),谈脑壳等。该游戏可训练孩童准确投掷武器的能力,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逐渐消失。
打络 这是内蒙古满族女童喜玩的游戏之一。先找6块2寸见方的彩布,缝制成1个约正方形的布袋,俗称“络”,学名沙包,内装玉米、大豆、杏核、小石子等。找一块空地,划两条底线,两线间隔约5米~6米。参加人数最少3人,亦可4人或6人。将人分成甲、乙两队,甲队人站于两线中间,乙队人站于两线外。游戏时乙队员拿“络”掷向甲队员,如击中,甲队员需下场,如被甲队员接住“络”,就多了一“命”,乙方下场队员可再上场,或自己被击中后再继续留在场内一次,直至被击中后“命”尽退场,甲乙双方互换角色,游戏重新开始。该游戏不仅可使女童健身,也是智力的角逐。因为掷包方想方设法击中对方或把“络”打到对方难于接道的部位,站在两线之间的人也要设法蹲跳躲闪,以防被击中,并伺机接住“络”。该游戏至今仍十分流行。
玩杏核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童喜玩的一种游戏。夏秋后,男童四处寻觅杏核,并将其洗净晾干准备玩耍。杏核的玩法很多,主要有背呆核、猜单双、弹远不弹近、执报报等,都可训练孩童的双手灵活和开发其智力。被杏核的玩法参赛人不限,每人手握杏核若干,谁出的多谁先玩,定出先后次序。玩着双手捧全部杏核后,向空中上抛,一部分杏核落于玩者手背,玩者将手背上的杏核抛起,反手将其全部捞入手中,这部分杏核既归为己有。剩余落地杏核再有其他人玩,直至全部被人赢完为止。
猜单双 猜单双玩法参赛人一般为两人,每次限定每人出5颗以上数量相等的杏核。经“打气气”以后,胜者先玩。玩者一手执杏核后,迅速甩出一部分杏核,另一手快速将其捂住,然后由另一方猜所捂杏核数为单数还是双数,如猜错,全部杏核归玩者,如猜对则全部归己。此外,玩者在甩出杏核后,如有一颗以上的杏核未被另一只手捂住,则视为犯规,双方需互换角色,由对方重新开始玩耍。
弹远不弹近 弹远不弹近玩法该游戏亦称“蹾四方”,只需两人参加。每人出两颗杏核,“打气气”后定出先后次序。先玩者手握4颗杏核往地面上一蹾后撒之,后者将其中易被击中的一颗取走,玩者需将剩余3颗中的两颗较远的相击,如击中,4颗杏核全部归己,如击不中,由后者从头玩起。玩时,常常有一颗阻挡在较远的两颗杏核之间,这时玩者需有技巧,如用指甲挑起杏核,越过阻隔,击中目标;也可击出旋转杏核,绕过阻隔,击中目标。
此外,满族儿童游戏中还有打节克儿、打雪仗、堆雪人、跳皮筋、邀人过河、跳绳、跳方方、斗蛐蛐、扇三角、玩升官图、扣家雀等多个项目。
(二)成人游戏
抖空竹 这是内蒙古满族人喜爱的一种技巧游戏。据清嘉庆时前因居士《日下新讴》竹技诗后注云:“空钟截竹为之,高二三寸。实其两端,旁开一空,中心贯挺,挺出筒外,绕以长线,一手持线急抽,乘势脱放,就地旋转,嗡嗡有声,为放空钟。”所说“空钟”就是俗名空竹的玩具。所谓钟者,因其抖动起来声音嗡嗡作响。满族人习惯把升大官、发大财、出大名叫“抖起来了”,盖源于此。抖空竹有抖单、双之分,技巧讲究“单上杆”、“双上杆、绕花线”、“掷高空”、“过线绳”、“风摆荷叶”、“回头望月”、“对掷对接”、“掷空滚地”、“流星赶月”和“苏秦背剑”等。初学抖空竹,一般先学抖双的,取其容易平衡,即中间一个葫芦腰轴,两头为两个空圆盘,边上有缝,旋转起来空气进去,便发起嗡嗡之声。抖单空竹有一些难度,即一头有圆盘竹钟,一头只为木头轴,且为两档绳槽,很滑,一头重一头轻,抖时不易掌握平衡。抖得好的人,不但能把单空竹抖的飞转,还会一松抖绳,把它放于地面,尖头朝下,似陀螺一般旋转,待其停止欲倒时,再用绳缠住葫芦,提起来继续玩之;也可将空竹头向空中接住再抖,或转身接住再抖。还有两三个人抖着玩一个,甲抖着一松绳子扔给乙,乙接住玩耍后又抖给丙,玩的物随人愿,巧妙利落,使人叹为观止。满族人抖空竹历史悠久,至今在呼和浩特市仍很盛行。
荡秋千 这是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妇女喜玩的一种游艺活动。秋千架一般高约七至八米,架上悬有两条绳索,下方有木板与绳索相连。每年夏秋之际,妇女们忙里偷闲,三五成群玩之,以品飘飘欲仙之感。它有许多荡法,1人荡之最为简单,也可双人面对面荡之;“三人过桥法”有一定难度,它是指在同一踏板上,一端各站1人,中间站1人,秋千荡起后1人乘势从一端走向另一端,此即“过桥”,当1人过完桥后,可有另1人换替,直至每个人过完桥为止。荡秋千也可相互比赛,一般是谁荡的高谁为胜者。该游戏可锻炼人的胆识和勇气,至今仍很流行。
放风筝 这是内蒙古满族成年人和少年喜玩的一种游艺活动。每当春风吹来的时候,正是放风筝的最佳时期。风筝一般是用细竹或竹片扎成骨架,并附有扎、糊、绘、放等工艺技巧。清朝以来,风筝有精制和自制两种,前者多有钱人家所为,后者多为一般旗民少年所为。精制的风筝名目花样繁多,主要有哪吒、蜈蚣、蝴蝶、蜻蜓、老鹰、八卦、燕子(有肥燕和瘦燕两种,前者是彩绘糊制,后者是用黑墨绘制,俗称“黑锅底”)等形成;自制的风筝主要有大瓦片、小瓦片、屁股帘等。放风筝时,首先看清风向,然后找一人执风筝助引,放者执线速跑之,边跑边抖绳,直到风筝飞到五六丈高稳在空中为止。放飞风筝时,要注意风向变化,以防其失去平衡突然坠地,否则连收绳也来不及。满族儿歌云:“黑锅底,黑锅底,一个跟头栽到底”,即指此状。该活动可培养人们灵活的双手和美术观念,还可充分发挥孩童们自由活泼的天性,至今在城镇和乡村仍很流行。
(三)体育竞技
射股子 这是清朝、民国时期内蒙古绥远城满族人喜爱的一项体育活动。学名为射箭。满族人俗尚弯弓盘马,以弧矢天下,并引以为自豪。在日常闲暇时,他们经常进行射箭比赛,借以不断提高自身技艺。绥远城满族人在夏秋时分,选择一树木绿阴处,设置以箭靶,俗称股子。该靶为直径一尺的圆形木板,内分四圈,每圈为一股,用不同颜色的土布缠结,最里一圈为靶心,多塞一红布,俗称“阳眼儿”。双方比赛时,站于距靶20米远的界限外,手持雕翎箭5支,如射中红心,则为优胜,如射中其他个股则次之,如有三箭不中靶,则要遭到从人耻笑。箭法精者,有时还相互比赛射击移动靶,以命中率高者为胜。清代,射箭不仅是娱乐活动,而且还是青少年考取八旗养育兵的考试项目之一。至20世纪40年代,该活动逐渐消失。
摔跤 这是内蒙古满族成年男子和青少年喜玩的一项体育活动。满族人素有摔跤的风俗,跤手俗称“布库”,皆穿白布短衫,窄袖,衣领和衣襟均用布七八层密缝,使之坚韧耐破。满族摔跤属自由式,胜负以一方的手、膝、肩先触地为定。赛时,两人先搭成“黄瓜架”,而后各自寻找对方破绽,别使技巧,或抱腿,或抱腰,或脚绊,继而互相扭结,如二虎相搏;待一方少有不慎,即被对方摔倒,败者敛手而退,观众多为胜者喝彩。摔跤最早是军队训练八旗将士擒拿技术的一种军事格斗,后来逐步演化成了民族传统的体育项目。该活动可使人们的脚手灵活并增强体质,至今在山野乡村仍然流行。
撞拐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子喜玩的一项娱乐项目。该游戏可有两人或两组参加。赛者需将一脚盘起,用双手抓住,只可一条腿四处蹦跳。竞赛时,赛者可进攻可后退,攻防随意,一般多以挑、压、闪等方式制胜对方。一方如被对方撞倒或双脚着地既为败者。玩法:选择一平整场地,将人分为两队,每人用粉笔画一直径约一米的圆圈作为“营垒”。游戏开始后,由进攻方一人出圈攻击,出击者蹦到对方圆圈边,两人用膝盖互相顶撞,但不可用手推拉,否则视为犯规。当对方被撞出圈或另一脚着地时,即为战败;如出击方被撞倒或另一脚着地,则失去了继续战斗的资格,然后再由进攻方其他队员继续进攻。最终以能坚持到最后者为胜。随后,双方需互换角色,再开始第二局游戏。还有一种游戏方式为混战型,饶有趣味。参加人四五不等,各自为战,赛者既要攻击别人,又要随时提防他人的袭击,最后仍以未落下所盘之腿者为胜。该游戏要求双方机智、敏捷、沉稳、勇敢,并可锻炼人的体制与意志,至今仍深受人们喜爱。
溜冰 这是内蒙古满族喜玩的体育活动之一。满族的溜冰运动,源于其渔猎生活,八旗兵对此十分熟习,属必须掌握的一项军事技术。旧时的冰鞋底多为木头制成,再将一根铁条嵌在鞋底上,这是从满族最初将兽骨缚于脚下滑冰行军演变而来的,平时冰刀已装在木板上,溜冰时再把木板捆在鞋上即可。冰鞋又分双刀与单刀两种,双刀不易摔跤,为初学者穿用。溜冰比赛,主要是速滑和花样滑冰。速滑是比赛速度,俗称“抢等”,看谁在等距离内最先到达终点。花样滑冰为表演赛,主要有“苏秦背剑”、“金鸡独立”、“猿猴抱桃”、“蜻蜓点水”、“紫燕穿波”、“野马飞鬃”、“凤凰展翅”等名目。孩童的溜冰也很有趣,左脚踏一小木板,板下嵌有铁条,右脚缚上铁制脚蹬,需不断地划蹬,以推动做脚下的滑板向前飞奔,欢腾驰逐,势如飞燕。当年,绥远驻防城的护城河是极好的溜冰运动场。该活动可极大地增强人们的体制及灵活性,至今仍很流行。
珍珠球 采珍珠是古代满族传统生产活动之一,该游戏当是由采珍珠劳动演化而来的,即以投进攻、以网防守的投小皮球的比赛。比赛方法和规则:场地长30米,宽15米,中线两侧划三条线,依次划分为水区、限制区、封锁区和得分区。比赛者分为两队,每队7人,其中1人为“渔网”(得分手),在对方得分区活动,手持一直径约30厘米的网兜,用其接住本队队员投来的球,即得一分。每队有两名队员充当“蚌”,手持蚌形木球拍在封锁区拦击对方投向“渔网”的球。其余四人为“采珠人”(投手),在水区内争夺“珍珠”,得球后设法避开对方“蚌”的阻截,将球投向己方“渔网”。比赛分为上下两场,在规定时间内以得分多者获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小学已广泛开展了这一体育项目,并深受师生们所喜爱。它已被国家民委和国家体委定为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
下五道 这是内蒙古满族老少皆宜的一项棋类智力游戏。双方玩耍前,先在地面或硬纸上面画出横竖各5条直线的正方形图盘;随手取两种可以区别的小石块、杏核、草棍、树枝等小物件各5颗,以为双方游戏的棋子。猜先后,每人需各走一步,直至一方取胜为止。具体玩法:在纵横交叉点上每次可移动一格,横竖随意。当一方的任意两颗棋子置于同一直线相邻两格时,即可吃掉对方位于这两颗棋子连线两端同一直向上前面或后面相邻格点上的棋子;但对方后来主动移至这个格点上的旗子不能按吃掉处理,对方子后面如有其另一子或已方两子之后另有一子,也不能吃掉其子。如一方只剩一子时,则可用挑(即移至对方处于同一直线近两子中间格点)或撅(即移至对方处于同一直线相邻两子的一端格点)的方法吃掉对方;或以多胜少,用己方棋子围住该子,使其不能移动为胜。该游戏可开发人们的智力,且不拘场地,至今仍很流行。
九连环 这是内蒙古满族人喜玩的一种传统智力玩具。九连环多用金属制成,其形状为一长圈,一端为柄,中套9个圆环,每环下连着垂下的直丝,到下边总联起一个横条。玩九连环时解法多种多样,可合可分,摘下套上,手续十分繁琐,总之要设法使九环全部连贯于圈上,或经过穿套全部解下。民国初年,徐柯在《清稗类钞》中记叙了九连环的一种解法:“欲使九环同贯于柱上,则先上第一环,再上第二环,而下其第一环,更上第三环,而下其第一、二环,再上第四环,而下其第一环,再上第四环。如是更迭上下,凡八十一次,而九环毕上矣。解之法,先下其第一环,次上其第三环,更上第一环,而并下其第一、第二环,又下其第五环。如是更迭上下,凡八十一次而九环毕下矣。”该游戏开始是在闺阁和孩童间流行,后逐步普及到民间,并深受人们之喜爱。至20世纪70年代该智力游戏逐渐消失。满族体育竞技里还有踢毛毽、耍石锁等种类。
民族风俗
一、服饰
(一)发式、头饰和冠饰
发式 清朝以来,满族的发式承袭了金朝女真人之俗,成年男子的发式为“剃发垂辫”,即在额角两端引一条直线,将直线外之头发全部剃去,只留颅后头发,将它分为3股编结为辫,垂于脑后,如发短者,在辫梢续编3股假发,以增辫子长度。富家子弟,多用黑绸或彩丝系结辫梢,并用金、银、珠宝等珍品制成各种小饰品附于其上,俗称“辫连子”。这种发式在有清一代影响了全国,直至1911年后,该发式才开始更换,逐步进入世界通行的发式行列。
满族男童的发式在初生一百天时开始剃胎发,在1~3岁时在颅前只留一块瓦形发,其余全部剃去,俗称“单块瓦”发式。也有任意在某一部位留一块而余剃光者。3~4岁时,在后头顶两侧及颅前各留一块瓦形发,其余全部剃去,俗称“三块瓦”发式;男童10岁以后开始留发,为前剃后留,始编发辫,垂于脑后。
满族女子的发式变化较多。童年时代的发式与男童相同,多为“单块瓦”和“三块瓦”发式。待10余岁时,开始畜发编辫,垂于脑后,辫梢及辫根处常缠系一段红色或杂彩色头绳,前额剪成刘海,平添了几分满族姑娘的秀美。女孩未出嫁之前,不准剪辫子,直到结婚时方可改梳妇女发式。
已婚满族妇女的发式形样繁多。主要有两把头、燕尾、旗髻、知了头、大拉翅等。
头饰 满族的先民不分尊卑老幼,均喜戴头饰,这不仅凝聚着他们的审美情趣,也积淀着他们的宗教观念。满族先民的头饰多用金银玉珠。男子与女子一样,也是耳挂金银佩饰的。
清朝初年,满族女子对头式的装饰十分注意,多喜在头上插花,这种审美习惯的形成,说明满族保留着浓烈的牧猎遗风和以大自然中的花朵妆饰自己的习俗。清朝中期以来,满族女子受汉族妇女的影响,头饰更为讲究。一般中上层妇女多用金、银、珠翠、玛瑙、珊瑚等名贵材料,镂花嵌宝,制造成工艺水平很高的头饰。在内蒙古尤以绥远城和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满族妇女为代表。
扁方用于横贯两把头发髻之间的大簪子,多用各类香木为原料制成,长约一尺,宽约七分;一端置有花形轴,用来系丝穗或珠旒。它是梳两把头式时必备的用具和头饰。
钿子清代满族妇女的彩冠,俗称凤钿。其状如平顶帽,铁丝或竹藤作骨,制成帽架,黑绸或纱线网罩其外,钿上镶嵌精美的钿花,多为九片、七片或五片;钿子前后垂饰旒苏,长及于肩。20世纪50年代,该头饰逐渐消失。
钿花钿子上所镶嵌之花,俗称面簪。多用金、银、玉石、珍珠、珊瑚、琥珀、玛瑙、松耳石等为原材料,制成二龙戏珠、翔凤、蝴蝶、葵花、菊花、桂花、如意、云纹等式样,并以单件的钿花合为一组,镶嵌钿上。
遮眉勒满族农家妇女的头饰,俗称勒子,多用黑绒或黑缎制作,系围于眉上额间,多用于冬、春季戴用,以为避寒,常于正面嵌饰各类玉石珍宝。20世纪60年代该头饰逐渐消失。
簪子满族妇女的头饰。多以金、银、玉翠、宝石为原料制作。它分为“簪首”和“梃”两部分,簪首用各类珠宝制成精美的图案,梃为细长锥体与簪首相连。佩戴时将梃首插入发中,簪首便为华丽之头饰。20世纪50年代该头饰逐渐消失。
挑竿簪子之一种,俗称垂珠大挑。其式如古之佩戴,簪首垂饰珠玉串成的旒苏。清代满族贵妇于祭祀或节庆时,身穿礼服,头戴钿子,钿侧插戴挑竿,垂旒苏于胸前,走路时摇晃不已,故亦称“步摇”。亦有长插戴于大拉翅头板上者。民间新婚之妇多于婚后插戴。20世纪40年代该头饰逐渐消失。
钗满族妇女插于头发上的头饰。多以贵重的原料制作,形式簪子。钗首以珠宝玉翠等制成精巧之图案,梃多为双股以上的细长锥体,一头与钗相连,一头插入发内。20世纪50年代,该头饰逐渐消失。
耳挖簪清朝和民国时期满族妇女的头饰,俗称耳挖子。形为单梃簪,簪首为耳挖勺形,可掏耳;梃可剔牙和分发及挖烟袋锅中的烟油,为实用和装饰两用品。其上嵌有各种珠宝,满族妇女多喜插于发髻间。20世纪60年代,该头饰逐渐消失。
耳钳满族妇女还喜戴耳钳,俗称耳环,这承袭了金朝女真人耳垂金银之环的习俗。女童在出生后不久,就在每个耳垂上扎3个小孔,以备将来带耳环。据《清稗类钞》记戴,乾隆皇帝曾下圣旨云:“旗妇一耳戴三钳,原系满洲旧风,断不可改饰。”富贵人家之女多带金或银环,也有翠玉为者,而农家之女多戴铜环。“一耳三钳之俗保留到20世纪60年代,之后多改为一耳一环。”
冠饰 辽代的女真人,冬春之季多以兽皮为帽,主要为猞狸皮或各类鼠皮;夏秋之季则多不戴帽,盘辫而已。金朝女真人入居中原后,男子通常是头裹皂罗巾,身穿盘领衣,腰系吐鹘带,脚穿乌衣尖头靴。女真男子还喜戴一种上尖下圆阔的毡笠,其色或白或黑不一。有的毡笠带有棱角,顶端系缀上缨,使顶戴者显得更加挺拔与英武。巾冠之上饰以玉珠和毡笠习俗,后均被满族所承袭。女真妇女在夏秋时喜戴用翠毛装饰的“花环冠子”,冬春之际则喜戴羔皮帽子。
满族未入关之前,由于条件所限,冠饰较为简单。据《建州闻见录》记载:男子所戴之帽,“寒暖异制,夏则以草结成,冬则以毛皮为之”,并在帽子“顶上皆加以红毛一团为饰。”清朝时期,,满族男子不分长幼,一年四季都要戴帽,所戴之帽主要有礼帽、便帽等。礼帽俗称“大帽子”,为贵族和富官吏所戴。礼帽寒暑易制,秋冬所戴者谓之“暖帽”,春夏所戴者谓之“凉帽”。每年的农历三月始戴凉帽,农历八月换戴为暖帽。暖帽呈圆形,周围卷起约二寸宽的帽檐,并呈上仰型,以缎、呢、皮、布等制作,可因季节变化而异,满族人多喜黑色帽檐。帽子最高部分装有顶珠和花翎,此是严格的等级标志,官秩不同则顶珠也不同。顶珠多用珍珠、宝石、珊瑚和金属雕凿而成,颜色多为红、蓝、白、金等。凉帽形似圆椎而无檐,多用藤、竹、篾席或麦秸编成,外裹绫罗,多喜白色,上缀红缨和顶珠,制同暖帽。显贵者则用芨芨草编织,故俗称草帽。凡是暖帽和凉帽,均在顶珠下装有顶托和翎管,用来佩饰羽翎。顶托是在红缨帽之上,用以托顶珠和饰物,一般多为铜制,并被缕花,其形极像一个亭子顶,将顶珠托于其上。翎管是用在帽子上插羽翎的管,长约1.5寸,以白玉、玛瑙、翡翠等制成,其中以翡翠为珍品。羽翎有花翎和蓝翎之别,花翎用孔雀羽,有一眼、二眼、三眼之别,其中以三眼最为尊贵;蓝翎则用鹖鸟羽,但无眼。满族官吏对羽翎十分重视,如蒙清廷赏赐花翎,比加官进爵还要光荣。民国初年,礼帽逐渐在内蒙古满族中消失。但在蒙古王公贵族中多有保存。
便帽,俗称小帽或瓜皮帽。它以6瓣合缝,上尖下宽,底边上有的镶以1寸宽的小檐;在帽顶上要缀1个用丝绒结成的大疙瘩,俗称“算盘结”,红黑不等。为区别帽子的前后,需在帽檐的正中钉1个“帽正”。帽正的质地不一,富有者多用珍珠、玉石、翡翠、玛瑙、珊瑚等为之,八旗平民则用烧蓝、玻璃和小银片等为之。清朝时,满族老幼均喜戴便帽,冬春时一般黑素缎为面,夏秋时则多用黑实地纱为面。这种帽子的式样较多,有光顶、平顶、硬胎、软胎之别。清朝时,该帽尤以绥远城满族最为典型。20世纪60年代,戴该帽者逐渐消失。
清朝时,满族妇女秋冬时节喜戴的帽子称为“坤秋”。其式样与男子的暖帽相似,也为皮檐上仰。其帽顶多用红、蓝、紫、绛色缎子做面,顶上的盖花为刺绣而成,或挖云或平金银为装饰。帽后有2条2尺多长、上窄下宽的飘带,颜色和材质与帽顶面相同,飘带上的装饰也与帽顶盖花的式样相同,帽顶盖花如有嵌珍珠者,飘带上亦穿米珠相衬;有的妇女喜欢在飘带的锐角尖上,钉上各色的丝绒穗予以为装饰。戴此帽者尤以内蒙古绥远城满族妇女最为典型。20世纪50年代该帽式逐渐消失。
(二)服装
满族的服饰在承袭了女真人喜尚皮裘的基础上,同时又融汇了蒙古族、汉族等服饰的一些形式,在清代形成了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的服饰。
旗袍该袍是满族男女老幼、贫富贵贱都喜穿的服装,满语称为“衣介”,因它是旗人的常服,故为世人称为“旗袍”。它的样式和结构较为简单,圆口领、大襟、窄袖、左衽、束腰带;有扣绊、衣摆四面开衩。以内蒙古绥远城满族为例:男子所穿之袍,长至脚面,下摆肥大,四面开衩,窄袖而束腰,其最大优点就是适合马上的骑射。窄袖口上一般加有1个半圆形的袖头,为了冬季御寒保护手背以利于射箭,故称“箭袖”;又因其形似马蹄,又俗称为“马蹄袖”。清朝中后期,箭袖失去了原有的射猎功能,而作为官吏“掸袖”施礼之用而流行。旗袍因季节不同,有皮、棉、单、夹、纱各种,因时而异。清朝以开衩之袍为贵,视其为官服和礼服;不开衩之袍为便服,一般为旗民的日常之服。穿著男子旗袍,很讲究所戴佩饰,常见之物有荷包、解食刀、火镰、扇套、匙、箸、牙签等日用杂品。旗袍的式样也随着社会的环境和发展而不断变化。清代内蒙古满族农家,因长期与蒙古族、汉族杂处混居,深受汉族大领大袖服饰之影响,加之窄袖长袍不适于农田耕作,于是窄袖多变成喇叭袖,不开衩演变为左右开衩或四开衩,且以肥大为美。在清代内蒙古地区,尤以绥远城满族男子的旗袍最为典型。
清代满族妇女的服装与男装一样,以袍服为主,但式样为直立式宽襟大袖长袍,且在领口、袖口、衣襟等处,镶嵌有数道花纹纹式,与汉女装保持着泾渭分明的形制。清初的妇女旗袍具有简约和实用的特点,外部轮廓呈长方形直筒式,为圆领口,窄袖,有扣绊,衣襟左衽。两腋部分明显收缩,袍下部开衩,下摆宽大;袍长垂至脚踝,袖口平面大,从上至下由成块衣料剪成;衣领和袖口处镶边较窄,颜色较素。清朝中期,女袍的样式有所变化,袍身和袍袖比清初期宽大,除传统的圆领外,又出现了狭窄的立领。清朝后期,旗袍的样式又有发展,袍身较为宽博,肥袖过肘,扣绊右侧,下摆开衩,造型线条平直硬朗,外形以直线为主,两腋的收缩不很明显,多喜用高领,领高及腮可碰到耳垂;袍身之上多绣有各色花纹,领、袖、襟、裾都饰有多重宽阔的滚边,最多达“十八镶滚。”这种重视镶滚装饰的风气是清末满族妇女服饰的一大特色。衣襟前挂有金或银制的装饰物,如耳挖子、镊子、牙签等;有的还挂有装香料的小香囊、荷包等。在清代内蒙古地区,尤以绥远城满族和喀喇沁旗十家满族 乡妇女的旗袍最为典型。
民国初年,男子旗袍仍为直筒式宽襟水袖和长袍,袍之下摆及脚踝,无纹饰。20世纪50年代,由于时代的变迁及新式服装的影响,男子旗袍逐渐废弃。妇女旗袍在辛亥革命后又在发展,多改为胸襟宽松、腰身微紧、臀部稍宽、下摆略收的式样。总体风格为上下一体,线条弯曲流畅,使穿者显得亭亭玉立。
马褂它是八旗将士骑马时常穿用的一种外褂。其基本形式为圆领、对襟、开衩;身长至脐,袖长及肘,并用扣绊,常和旗袍匹配穿用。它的身、袖较短,春夏季可制成单、纱、夹褂,秋冬季可为皮、棉褂套在旗袍外面,既不妨碍骑射,又可御寒,骑马出行时十分方便,故称其为“马褂”。清初时它只在八旗壮士中穿用,清中后期在满族贵族及旗民中风行而成为日用常服,无论年长年幼,不管有无身份,都要制一件马褂套在旗袍外面,显得斯文大方,彬彬有礼。
坎肩无袖短衣,又称马甲,是一种便服。它并不是满族原有的服装,而是由汉族的“半臂”演变而来,满语称“窝龙带”。它的基本形制:有领口,衣长及腹,两侧开衩,在领和襟的边缘处饰以各色花纹。清初时,该服装窄小,满族多将其穿于旗袍内;清后期,满族尚肥大,又将其穿于旗袍外,无形中起到了一种装饰作用,有华贵和庄重的气派,故男女老幼均喜穿用。其中妇女所穿之坎肩,式样繁多且美观,是满族服装的一大特色。
清代满族的坎肩主要有大襟、对襟、人字襟、琵琶襟诸式。还有一种多钮扣的坎肩,称为“巴图鲁坎肩”。“巴图鲁”是满语“勇士”的意思。这种坎肩在八旗将士中十分流行,它四周镶边,正胸横行一襟,上钉纽扣7粒,左右两腋各钉钮扣3粒,合为13粒,俗称“十三太保”或一字襟坎肩。清朝中后期,满族贵族和官员也多喜穿。清代内蒙古地区,喜穿巴图鲁坎肩者,尤以绥远城满族最为典型。
清代满族坎肩的用料和颜色与马褂差不多,有单、夹、棉、纱、皮等多种,一年四季都可以穿用。内蒙古东部区的满族在冬季多穿毛朝外的皮坎肩,并以刮成白板的鹿皮坎肩为贵。由于坎肩具有穿着方便和保暖的实用价值,加之又有装饰美观的作用,故至今在内蒙古满族聚居区仍为人们所穿用。
套裤清代八旗将士出征或行猎时,常在裤外再套一裤,俗称“套裤”,满语称“渥集阿力”,也有个别满族妇女穿用者。清初套裤多用兽皮制作,清末及民国时多改为棉布制成。它的形制是无裤腰和裤裆,只有两条裤腿单独分开,长度只及膝盖至大腿根部,膝部一般多加饰彩绣。套裤的上端钉有带子或索扣,穿时将其分别套在或绑在大腿上,也有的用带系挂在腰带上,露出臀部及大腿后面上部,下端则裹于腿上。它的主要作用是出行时防寒。清朝以来,一直被内蒙古东部区满族所喜用,其中尤以大兴安岭地区的满族人最为典型,至今仍有许多人穿用。
兜肚满族男女老幼的贴胸小衣,俗称“兜兜”。其形制:将一尺见方棉布去其一角,或裁为方圆,上绣以各种花卉和吉祥纹饰。顶端以丝绳系于脖颈,中间围系于腰际。由于它紧帖胸肚,使内腹可防风寒。夏季暑天,男童多喜戴兜肚,赤背裸腿,院中玩耍。此俗从清代一直保留至今,在内蒙古东部区满族中尤为典型。
(三)靴、鞋
在清朝初年,八旗将士及满族山民十分喜穿极具民族特色的“靰鞡”鞋,它是满族传统的防寒靴鞋之一,它以猪、牛、鹿等兽皮缝制而成,形状为前尖后圆,鞋面纳摺抽脸,鞋帮贯以6个鞋耳,鞋口近脚处执以衬布,并用一根细皮带(俗称靰鞡绳)联结鞋耳。鞋较宽大,穿用时须在鞋中充垫“东北三宝”之一的乌拉草。“乌拉”,满语意为江或河,乌拉草因多生长在江河沿岸而得名。靰鞡又以鞋中絮有乌拉草而得名。至20世纪60年代,该鞋在大兴安岭地区逐渐消失,而凉城县曹碾满族至今仍通称皮制鞋类为靰鞡。
满族素有“女履旗鞋男穿靴”之俗,男子一般都喜穿靴子。所穿鞋靴清初多由皮制,后改为缎、绸、绒、布、草制,或夹或棉,随季节而定。男子一般都穿尖头靴,贫富不限,样式相同,只是用料不同。富者春秋时多穿青素缎靴,冬季则多为绒靴;贫者一年四季只能穿青布夹靴或青布棉靴,也有喜穿黑色靴者。家有丧事者则穿布靴。由于受汉族文化影响,满族下级兵丁或衙门小吏也逐渐穿用布靴鞋,但与汉鞋有明显不同。其为厚底,鞋头多绣云卷纹,突出于鞋底之外,鞋脸上镶有皮条制成的单梁或双梁。这种靴多为黑素缎帮或布帮,一律白布里,尖头,掐脸,鞋底是布制的千层底,鞋帮不高,只过脚脖,既好穿,又轻便,故俗称“快靴”。内蒙古满族穿鞋靴之俗,从清初一直保持到20世纪50年代,尤以绥远城满族和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满族最为典型。
清代满族贵妇喜穿木底鞋。这是满族妇女最有代表性和民族特点的一种鞋,也是满族未入关前那种“削木为履”习俗的反映,俗称“旗鞋”或“寸子”。该鞋的形制有两种。一为马蹄底鞋,鞋底中部以3寸高之木为之,前平后圆,上细下宽,因其外形及落地印痕均似马蹄而得名。一为花盆底鞋,鞋底中部以3寸高之木为之,上敞下敛,成倒梯形而似花盆状,故得名之。这两种“高跟鞋”的木跟,要用白细布将整个跟身包裹起来,在不着地的四周,均用刺绣等加以装饰。每逢节庆喜宴,满族妇女必盛妆时穿用该鞋,走起路来袅袅婷婷,轻盈娴舒,高贵典雅。在内蒙古满族中,穿此鞋者尤以绥远城满族妇女最具代表,一直保持到20世纪40年代才逐渐废弃。
满族老年妇女和农家妇女日常多穿平底绣花鞋,俗称“平底鞋”或“厚底鞋”。它的鞋底厚度0.8寸~1.5寸不等。鞋底的长短与脚大体相当,其前端着地处稍削,形成前锐后圆,以便行走。鞋面用料多为布、缎,色彩各异。鞋帮和鞋面上均绣有花卉和吉祥纹饰,鞋前脸多绣云纹。该鞋直到20世纪60年代初仍有穿用者,其中尤以绥远城和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满族妇女最为典型。
(四)官服
在清朝统治中国近300年中,满族虽深受汉族文化影响,但在官服方面保持了自己鲜明的民族特点。在内蒙古满族中,穿官服者主要是绥远城驻防八旗官佐。
自乾隆初年,清朝的服制鼎成。官员分为九等十八级,其所穿官服分为礼服和吉服两大类,以作为日常用服和出行用服。礼服中包括朝服、朝冠、端罩、补服、朝袍、朝裙等,吉服中包括朝冠、衮服、龙褂、朝带、蟒袍等。礼服和吉服的穿章用法,必须“依制着装”,不许在纹饰和颜色上有丝毫偕越。穿衣戴帽要依照礼制规定,逢穿礼服之日,不能着吉服;该着吉服之时,不可穿礼服。应挂朝珠或花翎者,要一律戴之。
朝服文武一、二、三、四品官员的朝服有冬夏之分,颜色随穿者选用蓝或石青等色。冬朝服有两种,一为披领及裳均表以紫貂皮,袖端用薰貂皮;二为披领及袖均为片金加海龙边。夏朝服为片金边,其余同冬朝服第二种。武三品和文四品边无貂皮。文武五、六、七品官员冬夏均用石青色,通身云缎,领和袖均为石青妆缎。文武八品和未入流官员的冬夏服色用石青云缎,领和袖均为青偻缎。
朝冠朝冠有冬夏之分。冬朝冠用薰貂皮制作,顶为镂花金座,饰有东珠或宝石。文、武一品官员饰东珠一颗,上衔红宝石;文二、三品和武二品官员冬朝冠用貂尾皮制作,顶饰小红宝石一颗,上衔珊瑚;武三品官员顶饰小红宝石一颗,上衔蓝宝石;文武四品官员顶饰小蓝宝石一颗,上衔青金石;文武五品官员顶饰小蓝宝石一颗,上衔水晶;文武六品官员顶饰小蓝宝石一颗,上衔砗磲;文武七品官员顶饰小水晶一颗,上衔素金;文武八品官员上衔阴纹镂花金顶,无饰物;文武九品及不入流官员上衔阳纹镂花金顶,无饰物。文武官员之夏朝冠顶均加冬朝冠制。
端罩清代满族官员礼服之一。文一、二、三品官员和武一、二品官员专用服饰。冬季罩在朝服之外,以代补服。形制为对襟裘皮外褂,皮毛翻露于外,蓝缎里,无领,平袖过肘,衣长过膝,左右垂带各两条,下端宽而锐,色与里同,以黑孤、紫貂、青狐、猞猁狲、红豹、黄狐皮为质,视品秩而别,不得偕越滥服。清代内蒙古满族官员中,只有绥远城将军、归化城土默特副都统、呼伦贝尔副都统有资格服用。
补服清代满族官员的礼服之一。俗称“补褂”。为石青色对襟外褂,无领,平袖过肘,衣长过膝,袖与过摆略短于袍,胸、背部各缀绣一块补子,上彩绣禽兽图案,以别品秩。文官饰单只禽,武品饰单只兽,亲王至贝子为圆补,国公以下官员为方补。凡遇重要场合,官员必服补服。命妇各从其夫或子之品级,唯武官之母和妻用禽纹。文一品官绣鹤,文二品官绣锦鸡,文三品官绣孔雀,文四品官绣雁,文五品官绣白鹇,文六品官绣鹭鸶,文七品官绣犀,文八品官绣鹌鹑,文九品官和未入流官绣鸟雀;武一品官绣麒麟,武二品官绣狮子,武三品官绣豹,武四品官绣虎,武五品官绣熊,武六品官绣彪,武七品和八品官绣犀,武九品官绣海马。
补子为清代满汉官员补服上绣有禽兽图案的品级徵识。因分绣于胸、背部,故俗称“背胸”。分圆、方两种,直径或边长约30公分,色尚深,底子多用绀、黑、深花等色,四周缀以花边,或织或缂丝彩色禽兽图案。
雨服清代满汉官员服饰之一。凡传遇有雨雪时可穿用。包括冠、衣、裳。雨冠以毡、羽缎或油绸为质,一、二、三品官员用全红色;四、五、六品官员用红色加青缘;七、八、九品官员,凡有顶戴者,青色加红缘,兵丁旗民可用青色毡或油绸。雨衣有对襟、大襟两种,又有平袖与马蹄袖之别,长者过膝,短者及胯;以毡、羽缎或油绸为质,内加里,有黄、红、青三色,各按品秩穿服。雨裳式似围裙,无里,上为横幅带状,用以束系腰际,质地及颜色与雨衣相同。
朝带清代满汉官员穿朝服时束系带。文武一品官员系镂金衔玉方版,4块,每块饰红宝石1颗;文武二品官员系镂金圆版4块,每块饰红宝石1颗;文武三品官员系镂花圆版4块;文武四品官员系银衔镂花金圆版4块;文武五品官员系银衔素金圆版4块;文武六品官员系银衔玳瑁圆版4块;文武七品官员系素圆版4块;文武八品官员系银衔明羊角圆版4块;文武九品官员和未入流官员系银衔鸟角圆块4块。
二、饮食
(一)主食
满族的先世肃慎、挹娄、勿吉、靺鞨人,主要从事渔猎、畜牧和原始农业,故其饮食民俗简单古朴,既有牧猎民族特点,又有农业民族的特点。主食是肉类与谷类兼食。在各类兽肉中,猪是他们最喜食的肉类。隋唐时期的靺鞨人,承袭了先人肉粟兼食、喜食猪肉的习俗。辽金时期,肉类还是女真人的主食。金代女真人的日常主食除肉类外,还有稗米饭和麨饭。稗米饭为煮熟的干饭或熬成的粥,就肉类和蔬菜而食。麨饭,就是炒熟的稗米或麦,捣成粉末状以水或乳调合而食。麨饭易于保存和携带,吃食也十分方便,是女真人狩猎和作战时必备的食粮,故食麨的习俗为后世满族人所承袭。
清朝以来,内蒙古满族的主食主要有小麦、玉米、高粱、谷子、莜麦、荞麦、豆子等。满族主食的特点是喜欢面食、粘食、味尚甜和酸。
满洲饽饽满族把各种各样的块状面制食品统称为“饽饽”。它种类繁多,贵贱喜食,主要有馒头、包子、豆面饽饽、打糕、菠萝叶饽饽、撒糕、酸饽饽、粘米饽饽、发糕等。
豆面饽饽俗称豆面卷子,满语称“飞石黑阿峰”。做法:将大黄米或小黄米浸泡后,磨制成面,上笼蒸熟,将炒熟的黄豆也磨成粉末,均匀地裹在碾成片的粘饼中,然后卷好,用刀切成小块后,佐以白糖,即可食用。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多食之。
菠萝叶饽饽菠萝叶即柞树叶。做法:先将红豇豆煮熟,捣成豆泥,再将江米面用水和好擀成面饼,之后将豆泥放在面饼上捏成饼子形,外裹以菠萝叶,置于笼屉中蒸熟既可食用。至今仍为内蒙古东部区满族所喜食。
撒糕是一种用粘米面与红豇豆制成的粘糕。做法:将笼屉置于开水锅上,先在笼屉中撒一层磨好的豇豆瓣,蒸熟后再撒入粘米面,粘米面蒸熟后再撒入第二层豇豆瓣及粘米面;如此反复,一直撒到与笼屉大体相同的高度为止,最上面再撒一层豇豆瓣。蒸熟后,可切成小块食之,其味甘美而细腻。因其是切割而食,农家又称为“切糕”。内蒙古满族均喜食之。
酸饽饽满族农家一般在农历七月喜用新收的糜子米做酸饽饽。做法:把糜子米浸泡水中,发酵后捞出,洗净后磨成水面,再用吊包沥净水分,团成饼子后置笼屉中蒸熟既成。因食时面有酸味,故称酸饽饽。内蒙古西部区满族喜食之。
萨其玛俗称甜饽饽。用白面加鸡蛋、奶油兑水和匀后,搓成细长条过油炸熟,用蜜汁或糖稀粘住后压平,待全部凝固后切块,萨其玛甜脆香软,用烘炉烤熟,绥远城满族人多喜食。
羊油麻花这是一种为绥远城满族所喜食的食品。制法:以羊油和面,并在面中参与红糖,将面揉匀后制成小条,入油锅炸熟后捞出既可食用。它香酥可口,多为满族人的早点或供神祭品。
生炸糕内蒙古西部区其他民族作糕时,多先将黄米面蒸熟,包馅入油锅炸熟后食用;而绥远满族的做法与此不同,是用水将黄米面调好后揉匀,然后将生糕面包馅入锅炸熟后食用。糕馅的种类很多,一般用玫瑰、红白糖、青红丝等合成。该食品香脆可口,别有风味,与一般的炸糕迥然不同,颇受绥远城满族人的喜食。
豌豆黄这是一种糕点式的食品。它以豌豆面为原料,面中加入红枣、沙糖等,揉匀后入笼屉蒸熟既可食用,由于色泽黄润,故名。它柔润滑腻,价廉可口,故至今仍为绥远城满族所喜食。
豆面饼子这是民国年间绥远城满族常用以度饥的大众化食品。制法:用杂和豆面(如婉豆、绿豆、蚕豆)为原料,参与少许白面,稍加发酵后,揉成面剂,再用寿字木模定型,入炉烤熟后既可食用。它吃起来干爽利口,豆香浓郁,多为早点之用。此外,西部区满族还喜食莜面,种类有莜面条条、莜面鱼鱼、莜面窝窝、莜面饨饨等,其吃法与汉俗同。面条也是满族人的主食,与汉俗不同的是满族人喜食炸酱面,而汉族人喜食搁锅面。其中,绥远城满族人和额喇沁旗十家满族乡满族人尤喜炸酱面。
乏克俗称得胜包,这是满族的传统食俗。“乏克”为满语,汉意为包饭或菜包。做法:将煮熟的米饭和炒熟的菜肴,并佐以葱丝、熟肉、炒鸡蛋、香菜、炸酱等,用洗干净的白菜叶包裹起来,双手捧握而食。满族俗语云:“吃得胜包,包不离嘴,嘴不离包。”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农家多喜食。
满洲水饭是满族农家夏季的主食之一。做法:将高粱米或小米煮熟后置入凉水中浸泡数遍,吃时用笊篱捞出,佐以几样凉菜或酱渍小菜,如小葱、小根蒜、白菜心、香菜、菠菜、柳蒿等,清凉可口,有消暑败火之效。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多以黄瓜佐食。满族人喜食的主食还有打糕、粘米饽饽、发糕、饸饹、饺子、春饼、米饭、面条、莜面、荞面、粥等等。
(二)副食
金朝女真人的副食主要有两类,一为肉类,二为蔬菜。肉类主要是畜养的猪、牛、羊及猎取的鹿、獐、兔、雁、鱼等。蔬菜品种较少,主要有葱、蒜、韭菜和采集的木耳、蘑菇等山珍及各类野菜。女真人喜食的副食有以下数种:
肉菜糜女真人喜欢将肉、菜混合于一体吃食。制法:将肉煮熟后,与菜混合,捣成糜而食之。该菜肴味香鲜美,别具民族风味。
血脏羹女真人喜欢用动物的血液和肉脏煮羹,并佐以葱、蒜、韭菜等蔬菜而食之。女真人的这一食俗,被后世满族人所承袭,清代满族的煮血肠就是由此发展而来的。
豆酱满族擅长以各类豆制酱。豆酱味咸而浓香,是佐食熟肉、菜肴、米饭、面条等的最重要的调味品。
清朝以来,满族的菜肴仍以肉食为主,其中尤喜食猪肉,这是从其先世肃慎、挹娄、勿吉、靺鞨、女真起就世代相沿的习俗。此外,牛、羊肉及各类禽兽之肉都为满族人所喜食。制作菜肴的方法有许多,普通人家多为煮、炖、熬、烧、烤等,一些方法还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炖肉满族每逢年节喜庆之日,必吃大锅炖肉。将猪肉、头、足、肝、肠收拾干净,大肠灌血,一锅煮熟。请亲友共享。民国以后,这种把猪的不同部位混炖一锅的习俗多已不存,但逢年过节用大锅炖猎肉的习俗至今仍保留在内蒙古东部区满族中。
手扒肉清代的满族,尚食手扒肉。清末至民国年间,城镇和农家满族渐染汉习,此俗多已被弃。惟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之满族牧人仍保有此食俗。
坛儿肉这是清代绥远城满族人常食的美味佳肴。做法:将五花猪肉切成约一寸段,用多种调料腌渍片刻,然后连卤装入坛中,加盖在小火上炖煮2个多小时,待肉酥烂既可食用。此菜醇香扑鼻,入口肥而不腻。
白煮肉满族的传统名菜。做法:将去骨的五花猪肉切成条块状,刮洗干净后皮朝上置于锅中,倒入清水,在旺火上烧开,再转微火煮两小时既可;将熟肉捞出晾凉,撕去肉皮,切成薄片,整齐地排放在盘中;把酱油、蒜泥、韭菜花、酱豆腐和辣椒油等,共放一小碗内,随同肉片一起上桌。特点是肉质香烂、肥而不腻、味道醇厚、百食不厌。清代绥远城满族人多喜食。
五香马肉这是昔日绥远城满族独具特色的肉食品,也包括驴、骡肉在内。制法,将马、驴、骡肉洗净后,置入熬用多年的老汤中进行炖煮,加入各种调味品,煮熟后即捞出置于平板肉案上。顾客买肉时,则用长片刀立旋切成薄片出售。这种卤肉肥瘦适当,香郁可口,物美价廉,满族人多喜食。
白肉血肠满族的传统佳肴。做法:选带皮五花猪肉一块,置于清水锅中用慢火煮至八分熟,捞出晾凉,切成薄片,是为白肉;在鲜猪血中拌入少量的葱花、大蒜、姜片、花椒面、咸盐、味精等调味品,搅匀后灌入洗净的猪肠中,将口扎结实后置于锅中煮熟,捞出晾凉后,切成薄片,是为血肠。食时,将白肉和血肠佐以蒜泥、韭菜花、炸酱、辣椒油等。另一食法是将切好的白肉片、血肠片下在酸菜锅里,并置入调料和粉条;炖熟后,佐以韭菜花、炸酱、辣椒油、蒜泥、虾油等食之。该菜肴红白相同,色美味香;其汤也鲜香味醇可口,营养十分丰富。至今,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在冬季尤为喜食。
全羊肉俗称“羊崽子”,它并非成年羊的肉食品,而是从母羊腹腔中取出的羔羊肉;有时也有从母牛腹中取出的仔牛肉,俗称“牛猴儿”。制法:将胎羊或胎牛肉洗净加工后,下锅煮得半熟后捞出,再将肉切成小块,佐以盐、油、辣椒、香菜、花椒、大料等调味品,加汤回锅后再用慢火煮熟,既可捞出食用。它鲜嫩可口,绝无肥腻邪味之感,是清朝民国时期绥远城满族喜食的佳肴之一。
火锅它为满族先民所始创。辽金时期,女真人狩猎野餐时,常用容器烧煮各类兽肉及野菜,往往边烧边吃,这是火锅的雏形。根据下料的不同,火锅的品类可分为白肉火锅、三鲜火锅、什锦火锅、海味火锅、菊花火锅、毛肚火锅、飞禽火锅(俗称“天上锅”)、水中火锅(俗称“鲜鱼锅”)等;吃时,佐以韭菜花、腐乳、辣椒油、麻酱、酱油等。现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尤为喜食。
蘸食满族的饮食习惯,即将各类鲜菜蘸酱而食。这一食俗在满族家庭一年四季常见。供蘸食的原料较多,春季主要有小葱、小白菜、菠菜、水萝卜及各类野菜;夏季则多用青蒜、黄瓜、生葱、白菜心等;秋季则为各类萝卜、嫩菜叶等;冬季为大白菜心、酸菜心等。其中尤以生葱为蘸食上品,满族中有“小葱蘸酱,越吃越胖”之俗语。供蘸食的酱类一般分为生、熟两种。生酱为家庭自制,俗称大酱;熟酱则多为用油炒过的鸡蛋酱、肉酱、辣椒酱等。由于蘸食的原料鲜嫩爽口,可增食欲,并食用简便,经济实惠,故深受满族人所喜爱。清朝以来,这一食俗在内蒙古十分流行,至今尤以赤峰市效区关家营满族乡和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为甚。
酸菜满族的传统菜肴,为冬、春季各家的主菜。将白菜外层去掉,置于开水锅中稍烫后装入缸中,上撒咸盐一层,如此反复直至装满大缸为止,上压圆滑的大石一块,半月后味酸既可食用。酸菜可用炒、炖、熬等多种方法制作,但最易于与猪油、白肉混合烹制。酸菜、粉条炖猪肉是冬季满族人的美味佳肴。至今,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尤为喜食。
(三)酒茶
隋唐时期,满族先世靺鞨人已掌握了以粮谷酿酒的技术。辽金时期,女真人嗜酒成风。虽然禁酒令严厉,但极难推行,直至金朝灭亡,也未能抑止女真人的酗酒之风。
满族人承袭了女真人善饮的习俗,宴会和待客时必置酒,饮毕再用饭菜。饮酒时,家主往往呼主妇为宾客敬酒,如遇宾客推辞不喝,主妇多跪而不起,因而大多饮者必醉。
清中期以后,满族人盛行饮烧酒。该酒以高粱酿制,性烈味浓,饮之可以有舒筋活血和驱寒取暖的作用,深受满族人的喜爱。时满族人饮酒成风,几乎家家喝、人人喝、顿顿喝,儿子给父母打酒喝,被视为孝顺的表现。
民国至20世纪70年代,内蒙古满族仍喜饮以纯粮食酿制的高度烧酒(白酒)。20世纪80年代以后,酒的种类日渐普及,主要有白酒、色酒、啤酒三大类。城镇满族一般三种酒都喜品饮,而农家满族仍以饮白酒为主。
满族因居住于不产茶叶的东北地区,加之交通闭塞,故清朝时一般满族农家多不饮茶。20世纪50年代以后,满族农家随着社会发展的趋势,开始普遍饮茶,东部区满族普遍喜饮红茶,西部区满族普遍喜欢砖茶。
清朝乾隆初年以来,绥远城驻防八旗将士一部分来源于京师八旗,带来了饮茶习俗。他们大多喜饮绿茶和花茶,一部分人也饮砖茶。绥远城旗人有早晨喝茶的习惯,如清晨晚辈遇见长辈,便要垂手站立而问候:“您喝茶啦?”这已成为一种礼貌问候语。一般旗人绝不早晨起来就大吃大喝,他们认为先喝一杯茶,湿润一下食道后再吃食物,对身体极有好处。家中如有来客,必烟、茶招待,但不太讲究茶叶的高下,更无品茶的习惯。由于绥远城满族人喜好饮茶,故从清朝至20世纪60年代,绥远城内开设有许多茶馆。现他们还留有饭前饮茶的习俗。
满族人在入关前,由于地近蒙古,故多喜饮奶茶。清朝统一中国后,渐习汉族的茶道文化,饮奶茶之俗渐被抛弃。但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之满族人却承袭了饮奶茶的习俗,并一直保留至今。
稀果子干是清代至今绥远城满族儿童夏季喜爱的饮料。制法以杏干、柿饼、黑枣等为原料,将其洗净焖泡后切碎,置于水中微火熬煮,成稀糊状后放入适量白糖,晾凉后盛入盆中既可饮用或出售。它清凉爽口,消热去火,是避暑的上好饮料。
三、居住
(一)满族先民的居住
在中国古代社会,由于受地理条件、气候条件、生产方式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满族先民的居舍结构与布局呈现出较大的差别,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满族最终在清代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点的居住民俗。
先秦两汉时期,满族的先民肃慎人和挹娄人有着“穴居”的传统。掘地为穴,以深为贵,再筑土如堤,架木其上,覆以土,望之外观如冢丘,开口于上,以梯出入,大家至接九梯,以多为好。
10世纪末,女真人开始把居室从地下移至地上,开始了结庐而居。居室多建于山谷中背风向阳之处,墙壁多以竖立的木干联结排成;为防寒保温,居室的举架较低,仅高数尺;屋顶无瓦,只用木板、桦皮或茅草覆盖;屋门朝东或东南;屋内环南、西、北三面设火炕;居室四周用树木圈成院落;院内有“联木为栅”的畜圈,以饲养猪、马、羊、牛等。
明朝末年,女真人的居室与金朝相比,有了明显改进。以木为屋架,联木抹泥以为墙,屋顶结草铺为顶,门和窗朝南开,室内南、西、北面是火炕,院里有树干架起的仓库。
(二)清代满族的房屋及陈设
农区的住房及陈设 随着清朝对中国的统一,满族的房屋较前变化不大,多以土木为墙,以草苫盖房顶,但屋中陈设大为丰富。
清代满族农家的居室多为草屋,三间五间不等,中为堂屋,两旁为卧室。列木为房架,墙壁多为土墙。房顶为马鞍型,以泥涂之,铺以苫草,并以木压之。门和窗户向南,个别有开西窗的,窗户向外开,外糊高丽窗纸。室内南、西、北有火炕,西炕和北炕西山墙下摆放橱箱和被褥。顶棚为白麻纸糊成。炕上铺以炕席,席上复有红毡,毡上置有炕桌。炕宽2米,长约七、八米不等。庭院栅木为墙,有厢房、大门、仓储楼子、畜圈、厕所等,居室两侧2米外有土制或木制烟筒数座,高及房檐,上细下粗,有烟道联结室内火炕。
内蒙古满族传统的屋舍至20世纪90年代初仍有保留,尤以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最为典型。其基本形制为:墙壁多用夯土或土坯筑成,中间有木柱支起房架,四壁用草泥抹平。房顶多为起脊式,呈马鞍状。苫草房顶时,在木构架顶部,先铺一层用树枝编成的树芭,再抹泥填堵缝隙,然后将草梢向下,层层铺盖,厚约2尺,再用绳索纵横交错把草固定好,以防大风吹走苫草,还需在房脊四周用木板压之。一般人家的居室为3间或5间,多居中开门,开门的一间称外屋,因有灶台,故又称厨房或堂屋;左右两侧的房间称里屋,为卧室。里屋南北设有火炕,西间里屋山墙下有一连接南北炕的窄炕,故屋内南、西、北三炕呈“匚”形,俗称万字炕。西墙上置有供奉祖宗的板匣,内藏有家谱、影像、祭器等。火炕上置有炕桌和炕箱,箱上放有被褥等。东间里屋多为子女们居住,如有婴儿,室内房梁上多悬悠车,俗称摇车或吊车,以备其悠然睡觉。里屋的门柜上方横置1块木板,俗称搁板,满语称“额林”,家庭日常小物件均放其上,既规整,又很好地利用了空间。居室外两侧2米处立有与火炕相通的烟囱,下粗上细,满语谓之“呼兰”;烟囱高过屋檐2尺~3尺,多为中空的圆木制,里外抹以黄泥,也有的用土坯堆砌而成。房屋的门、窗很有特点,均为两层。木板门的上部是类似窗棂式的小木格,下部安装木板,门枢在左侧,上下套在木结构的榫槽内,向外开门。窗户分上下两扇,上扇可向屋里开启。窗棂有横格、竖格、方格、菱形格等;下扇多为玻璃窗或竖着的二格、三格,装在窗框的榫槽内,平时不开。门和窗户的棂格外面,均糊以麻纸,以避雪霜,这就是堪称东北满族三大怪之一的“窗户纸糊在外”。院子四周立有木栅,俗称“障子”。院子前为院门,穿以横木为启闭;院内东西两侧,建有厢房、仓房、畜棚、厕所等。20世纪90年代后,卧室内的西炕多被拆除,其他如故。
城区的住房及陈设 内蒙古满族城区的住房以绥远城兵房最为典型。清朝时,以绥远城将军衙署和钟鼓楼为中心,西侧从北到南依次驻防着正黄旗、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东侧从北到南依次驻防着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正蓝旗。前者为右翼四旗,后者为左翼四旗。全城有主干道4条,主要街道28条和小卷26条。
在每两条东西方向的街巷间,有八旗兵房两排,前排院门南向,后排院门北向,每排宅院相连。旗兵宅院基本呈正方形,占地均为0.33亩(俗称三分三),住房为两间正房。住房位于宅院北面,为砖瓦结构,房顶呈马鞍状。居室开门之屋称外屋,面积稍大,兼为厨房和会客室;里屋稍小,设有南炕,也有因人口多而置北炕或顺山炕者。顶棚为白麻纸糊成。门、窗均为木制。房门上部多镶有玻璃,下部为木板。窗户分上下两层,上层为窗棂,窗棂为关东式,有横格、竖格、方格等式,从内糊以麻纸;下层多为玻璃窗。院内建有东厢房或西厢房不等,其中厢房的磨砖山墙兼为影壁墙,墙党中央设有神龛,多供土地爷。正房的一侧为宅院门楼,均为砖建,顶部起脊,两头翘起,造型精美;院门为木制,双扉对开,安装在门框上,从里可横木以闩,隔绝内外。官佐人家,门楼东侧有上马石,西侧则有拴马桩。正房的另一侧为箭道,为平时八旗兵丁练习射箭之处。从简道可绕至正房后面,这里置有厕所。宅院东南角立有祭祀用的索伦杆,俗称神杆,置于长宽高约50公分并中间有眼的石座上。正房和厢房门、窗前铺有青砖,余为土地,遍植花草果木,入夏满眼浓荫,花红叶绿,蜂飞蝶舞,香飘四溢,宛若一座座小花园。
居室内陈设较为讲究。外屋正面墙下摆放有八仙桌,桌上摆有茶具、暖瓶等,桌两旁置有椅子;墙上挂有字画或像框。门旁为灶台,可通里屋之火炕。里屋炕中放有炕桌,摆有茶具和烟具。炕端置有炕箱,箱内和箱上可存放衣服和被褥。两墙上置有祖宗板,板上放有祖宗匣,匣内有先人影像、家谱、祭器不等。里屋山墙或北墙下多置有大木柜,柜内可放各类什物,柜上摆放掸瓶、座钟、烛台、香炉、笔筒等日常用品。
四、婚俗
(一)求婚
清朝时,满族青年的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俩家议婚首先看地位,即所谓“门当户对”,但也有一些严格的戒律,如“族民不交产,满汉不通婚”等。在内蒙古地区,旗人除内部互婚外,可与蒙古、达斡尔、鄂温克等族通婚;民国年间,满族与汉族之间才始有婚姻 。
旧时,家中男童12岁圆锁后,既可谈论婚事。求婚多是男方主动,有儿子的人家在父母为儿子择定配偶目标后,即拜托媒婆与女家说合求婚,女方家如同意,双方可通过媒人互换门户贴。所谓门户贴,就是1张红纸,与有当婚者所属的旗佐及曾祖、祖、父三代的功名、职业、住址以及当婚者的功名、职业、年龄、属相、生辰等。满族最忌犯命相,如“白马怕青牛,羊鼠一旦体,龙虎如刀锉,鸡猴不到头”等,如命相克,多不互婚。满族人家还怕女大男一岁,有“女大一,不是妻;女大两,黄金淌;女三大,抱金砖”之说。换贴后,媒人可领求婚的男子去女家拜访,俗称“相亲”。如双方为熟习的亲朋故友,也可不必“相亲”。求婚后,如双方满意,则可进入订婚阶段。
(二)订婚
满族民间俗称订婚为“放定”,也称“换盅”,即定妥之意。届时,男方的母亲去女方家,为看中的女孩赠以“如意”、钗钏、酒肉、布帛等为定礼,这叫“放小定”。双方择定吉日后,男方则聚家族的尊长及亲戚一同赴女方家“问名”,也就是订婚;女方家也聚其旗中长者及亲友在家里相迎。男方到女方家后,要坐于里屋北炕上,男方中的长者先致词,谦述男方俗聚令爱以光敞家之意,女方家长随后也谦词答谢。如果双方家长都同意这桩婚姻,就可以对桌喝茶,即为定婚成功,在一片欢声笑语中由男方家将早已备好的酒肉菜蛋等佳肴摆上桌来,在女方家设宴庆贺,双方家长可商定过门儿的时间和女方家彩礼的数额,一经定妥,则不准反悔;如果女方家因故不同意这桩婚姻,在听完男方长者的谦述之词后,十分客气地高喊一声“送客”,这桩婚事宣布告吹,女方家便在送客中退还收取的“小定”之礼。
(三)纳礼
在放小定或问名之后,约在婚期前1个月左右举行“纳彩礼”仪式,民间俗称“聘礼”。此次男方家需将“问名”时商妥的诸种彩礼送至女方家。一般的彩礼多为猪、羊、钱币、布料、坛酒、首饰等。其中猪和酒是专门赠送女方父母的,意为结婚时女方请萨满在家中举行“跳喜神”时之用,为将要出嫁的女儿祈福;其余物品则专作新婚女子婚后之用。
男方送来的布料,是给新婚女子准备嫁妆用的。女方在正式制作衣服及被褥之前,在西墙祖宗前下,由女子的母亲或伯母、婶母象征性地在布料上铰第一剪,意是禀告祖先要为姑娘准备出嫁的事宜了。此后,女方家的亲朋好友陆续为待嫁姑娘送来钱物等。姑娘自己也夜以继日地准备嫁妆,主要有刺绣的荷包、枕头顶、幔账套、鞋袜、腰搭等。这些物品,需精工细作,一则可结婚应用,二则可在结婚“亮箱”时展示自己的手艺。
(四)婚礼
迎娶是满族婚俗中最重要的内容。旧时,内蒙古满族传统婚礼一般分为送嫁妆、响棚、娶亲、挂铜镜、射三箭、迈火盆、跨马鞍、挑盖头、拜北斗、坐帐、入洞房等诸多环节。
送嫁妆结婚前一日或数日,女方要向男方家送嫁妆。这天女方队伍一大早出发,将嫁妆肩扛人抬或用马拉,亲自送至男家,主要有箱柜、衣服、幔账、枕头顶和日常生活用具等,嫁妆数量的多少要根据女方的贫富状况而异。嫁妆快送到家门口时,男方要派人来接,拉回家中后,要将嫁妆摆好,俗称“亮嫁妆”,以显示女方的阔气和新娘的心灵手巧。送嫁妆队伍到男家后,一般都受到美味佳肴的热情款待。
响棚婚礼前一天,男方要杀猪办席,在院内搭建席棚、灶台;并由全科(即父母子女俱全)的长辈妇人布置好洞房,被褥下放置枣子、花生、桂圆、栗子,意为“早生贵子”和“花花地生”(有男有女),还需将花轿打扮的漂漂亮亮。傍晚时分,一切已就绪,开始彻夜鼓乐笙歌,俗称“响棚”,以示吉祥并驱邪。
娶亲这天俗称“正日子”。清晨,新郎家将装饰一新的喜轿和喜车停放在家门前,请来的鼓乐队在轿前吹打一番,俗称“亮轿”。吃毕后上马,新郎和达拉密(领班头)率队前往女方家迎聚新娘。迎亲队伍的排列顺序为:鼓乐队、手执大红纱灯一对、对子马、新郎和傧相、花轿、花车。其中傧相队伍特别英武,多由4人、6人或8人组成,多由新郎的叔伯兄弟或同辈英俊的青年担任,他们骑着骏马,两相对称地走在新郎的前后左右,俗称“对子马”。他们后面的花轿内坐有1个小男孩,多由新郎的侄儿或外甥充当,俗称“压轿”。身着十字披红的新郎到女家时,鞭炮齐鸣,意为娶亲队伍已到。新郎进门后,首先叩拜岳父和岳母及新娘诸长辈。叩毕,新郎将四色礼(烟、酒、糖、茶)及四根猪肋条骨的“离娘肉”双手托着交给岳父母,岳父十分虔诚地将肉供在西墙的祖宗板下,意味着请祖宗先享用。此外,压轿的男童绝不空手下轿,直到新娘家的人拿出“压轿钱”才欣然下轿。待新郎和迎亲队简单食用后,新娘也该上轿了。新娘乘轿时多穿棉旗袍,既使盛夏也需在肩头和膝盖等处絮些棉花,意味着将来的生活能饱食温暖;新娘的头式多为两把头并用红布盖头。新娘上轿时,多由其兄抱上,俗称“抱轿”;同时要换掉娘家鞋,穿上新鞋,意在防止新娘把娘家的风水和财气带走。待新娘上轿后,鼓乐齐奏,鞭炮大震,由家叔、婶、兄、弟、姑、舅等组成的送亲人员,一并乘坐喜车随轿而行。满族婚俗讲究“姑不娶(娶亲),姨不送(送亲),姐姐一送要了妹妹的命。”行进途中,如遇井、庙、墓地时,需用红毡子或红纸将井口遮盖或将轿口遮住,以为避邪驱凶。
跨火盆喜轿来到男方家门前时,不能让新娘马上下轿,而是让新娘暂坐一会儿,这叫“劝性”或“憋性子”,意思是扳一扳新娘的脾气,以使其婚后性情柔和,遇事有耐心。这时男方家的鼓乐队高声吹打,鞭炮震耳欲聋。在迎亲和送亲太太的搀扶下,新娘踩着小红板凳下喜轿,顺着铺好的红毡走进院门。在院门和屋门之间的路中间,早已燃起一盆炭火,新娘需从火盆上大步跨过去,民间传说是为了新婚夫妇日后的生活过的红红火火。其实在早期的满族社会中,此仪式的用意是为了以火除新娘身上的邪气。
射三箭新郎在新娘未下轿前,要向喜轿的轿门虚射三箭,也实射者,但多朝轿底象征性地小射,以防伤及新娘或众宾。这是渔猎民族骑射文化的体现,同时也为了射走随轿而来的邪气鬼怪,也有人认为是满族先世“抢婚”的遗风。
迈马鞍新娘跨过火盆后,还需迈过摆放在新房门前的马鞍子,这是因为鞍与“安”的谐音,取“平平安安”过日子之意,也有人认为是为了使后代不要忘记本民族是靠马上和骑射得天下的。
拜北斗新娘迈过马鞍后,随新郎来到院党中央的天地桌前面北而跪拜,俗称“拜北斗”或“拜天地”。桌上置有猪肉、香斗、称杆、坛酒、馒头、镜子等供品。届时,男方家族一老者膝跪于桌案前,用满语念唱三段“阿察布密歌”(合婚歌)。意为:在这良辰吉日,他们结成美满姻缘,敬请在天诸神灵保佑这对夫妻长寿无灾,子孙繁衍,共享富贵。每念完一段,用刀割肉一片,抛于空中,并向地面洒酒一盅,俗称“撇盏”。
揭盖头新婚夫妇拜完天地,新娘由送亲和迎亲太太搀扶进洞房。一个小孩在门口手拿两面铜镜搭在新娘的前胸后背,以为避邪;另一个小孩递给新娘两个锡壶,内盛米豆及铜钱,新娘抱于怀中,俗称“抱宝瓶”。待新娘在炕上坐稳后,新郎用称杆将罩在新娘头上的红布揭去,并掷于洞房屋顶上,取“称心如意”和“步步高升”之意。然后送亲太太开始为新娘“开脸”,既用细线将脸上的毫毛徐徐绞掉,标志着她已经为已婚妇女。
坐帐新娘“开脸”后,由全科人斟满两杯酒,夫妻各呷一口,然后互换酒杯一饮而进,是为“合卺礼”,俗称“交杯酒”,接着夫妻吃合喜面、长寿面和子孙饽饽。食毕,按男左女右并肩坐于炕上,炕上被褥下多置有一把斧子,故俗称“坐帐”为“坐福(斧)”。
拜席时值正午,客人咸集,婚宴正式开始。满族婚宴从数量上讲,可分六顶六、八顶八、十顶十、十二顶十二等,均依据新郎家的经济条件而定,所谓几顶几,即几个凉菜配几个热菜,其数对等,禁忌奇数,一律为偶数。从样式上看,可分为硬菜和软菜两种,所谓硬菜即肉类菜肴,所谓软菜即蔬果菜肴。同时还讲究凉热荤素搭配。上菜时均用木制方盘送至各桌。开席时,女方的送亲人员均坐上桌,男方要派出与女方来人辈分和性别对等的人员作陪,男女不许混坐。此时,新郎和新娘从洞房走出,按大小辈分至每桌前行拜谢礼,俗称“拜席”。宴席毕,送亲人上车回家时,新郎需按辈分逐一请安答谢。送亲人也需向新郎父母诸长辈等施礼告别。
(五)认亲
婚后第二天,新婚夫妻早早起来,新娘在妯娌或小姑的带领下,借给本家亲人装烟敬茶之机,叩拜施礼于家族中的诸位长辈和平辈,以明确彼此的辈分,分清尊卑大小、亲疏远近的关系,俗称“认门”或“分大小”。长辈及年龄比新娘大的平辈要向新娘送数量不等的装烟钱。认亲后,新娘在新房中自办“亮箱”仪式,即将自己所做的绣鞋、袜子、腰搭、枕头顶、荷包等针线活计都亮出来,供众人观视,以显示自己的心灵手巧;同时新娘拿出部分绣品送与尊长至亲作为见面礼,表示自己的一点心意,此举俗称“散箱”。
(六)回门
新婚第三日,新郎要陪伴新娘乘娘家来的车回家,俗称“回门”。走时,婆婆要给准备“四色礼”让新娘带着。一般是当天来当天去,如路远不能返回婆家,夫妻可在娘家小住一二日,但晚间睡觉时不得同床。新郎至岳父母家时,新娘的至亲至戚迎于院门口。新郎下车后,首先给女方家的祖宗板行磕头礼,然后再向岳父母及女方诸长辈施礼。时至中午,女方家要摆盛宴招待新郎和亲朋好友,但规模要比新郎家小得多。宴会时,新郎坐上桌,男眷奉陪;另一桌新娘首坐,女眷奉陪。众人杯觥交错,兴会异常。饭后,新娘领新郎到“五服”之内本家至亲家中叩拜,诸长辈均有馈赠,以示“见面礼”之意。新婚夫妇饱载而归,非常欢畅。
新婚夫妇婚后一个月时,新娘独自回娘家住一个月,俗称“住对月”。期满后,由新郎接回。新娘在返回婆家时,要带自己做的鞋袜等礼品送与公婆和小姑、小叔等。至此,满族的传统婚礼才算结束。
五、丧葬
清代满族的葬俗变化较大,初期多为火葬,中期和后期由于受汉俗影响多改行土葬。清初满族的火葬沿袭了先人的习俗,即行尸体焚化后将骨灰装棺或罐埋之的二次葬法,如努尔哈赤、皇太极、福临逝后葬法均如此。1652年,顺治帝为杜绝旗人停灵过久,糜费太大的恶习,亲自颁定八旗丧制,对出殡时间和祭品作出了限制。
清初满族平民之火葬仪俗虽受钦定停丧之制影响,但期限大多为短,一般为3日火化,49天内出殡,均实行先焚后埋的二次葬。清初满族之所以实行火葬,除承袭了辽金时期女真人风俗外,还与其四处征战的八旗军旅生活分不开。在迁徙奔波的客观环境下,只能先实行火葬,日后伺机再行二次葬。
清军入关后,满族固存的文化受到强大的汉族传统文化的无情冲击,丧葬习俗尤为典型。火葬与汉族儒家观念相悖,儒家认为火葬乃死后之戮,是十分残忍与大逆不道之事,而死者最理想的归宿就是九泉黄土。满族在儒家文化的长期熏陶下,加之战事平息,四海已定,到乾隆初年满族完成了葬俗从火葬到土葬的转变。
满族葬俗虽由火葬转为土葬,但在这巨大的变革中,满族是将固有之旧俗与汉族丧葬礼俗揉于一体,形成了一套新的繁杂的葬礼。例如内蒙古满族在停尸、丹旐、旗材、祭奠、送三、出殡、丧服、墓祭等方面都保留着自己的一些特点而与汉俗有所不同。
停尸满族人临终前,无论男女均穿旗装为装老衣。人死后置西屋灵床上,必头西脚东置放,这是由于满族以西为上的习俗所致。然后用“绊脚绳”将亡者的双腿绑上,并将一枚铜钱置于亡者口中,俗称“口含钱”,还需在室内昼夜点燃长命灯。亡者寿衣多为5件,并内衣为白色,最外用黄绸被覆盖。家中的镜子等物,人死后则要翻过来放置。所贴年画及春联等,要及时取下或用布和白纸蒙盖。
丹旐丹旐即引魂幡,人一去世,家人需立即悬挂丹旐,以示乡邻。清代满族习俗,贵白贱红,以红为送终之色,故长幡用红色。
入殓逝者入殓时间,多在日落傍晚时分,棺材多置放于院内窗台前方。待亡者的至亲及家人到齐后,举行入殓仪式。首先由长子用酒精棉球为亡者清洗脸部,俗称“开光”,再解开“绊脚绳”,取出“口含钱”,将亡者平稳地置于棺材中。馆材的底部需铺较厚的谷草和黄表纸,在棺中四边撒放一些铜钱。亡者如有官职,需将其顶戴置于棺内的七星板上。亡者如生前有喜爱的用具,也可随葬置于棺内。最后合上棺盖,用三簧锁钉死。钉三簧锁时,孝子们要痛哭连喊:“××躲钉”。
旗材满族所用的棺材称“旗材”。入殓后的棺材不能落地,多用条凳支垫。旗材形制高大,被称为“鞑子棺”。
祭奠这是清亡者之灵享用祭品的仪式。满族的旗材前部摆放有祭桌与祭品,祭桌多由三张长方形桌子层叠组成,供品分置两旁而中空。最上层摆放干果、祭花,下二层放置饽饽,中间放置香炉和熟猪肉等。
守灵亡者入殓后,诸孝子们要昼夜轮流在棺材旁守灵,手中边解“九连环”边念赎罪歌。亲朋好友来吊唁时,如为男亲,则由孝子们跪拜迎接,并予“陪祭”;如为女亲,则由孝女们及儿媳陪哭祭祀。此外,孝女们在早、午、晚时分要分别哭祭。旧时,在出殡前一天,还要请喇嘛或道士举行诵经活动,以超度亡灵。
孝服老人去世后,孝子孝女们要立即穿上孝服。孝服多为白粗布所制,衣边外翻毛边,俗称“吐边孝”。孝服不钉纽扣,只钉布条。孝子们头戴圆形孝帽,身穿开衩白布孝袍,腰间都扎有白布孝带或束麻;绥远城中从右卫调迁而来的旗人后裔还穿白布蒙面的孝鞋。孝女们则取下头饰,用白布包扎头发,以为孝帽;身着白布制成的孝袍和孝带或束麻。孙子们要在孝帽上钉一红十字布条,外孙们则在孝帽上钉一蓝十字布条,以示区别。女婿们则多扎孝带而不穿孝袍。其中,儿子和儿媳的孝服最重。孝服穿上后,需昼夜穿戴在身,百日后方可致祭除服。有丧之家三年内不贴年画,不贴对联(可贴白纸或蓝纸对联),过年不燃放鞭炮,不外出拜年,不参加娱乐活动,停止娶嫁婚事等。
送三此为亡者逝后第三天为其焚烧纸钱和纸札之仪式,俗称“送褡裢”。满族除焚纸钱、马车、抬轿、房屋和器皿等纸札外,还烧鹰、狗、骆驼、马等动物纸札,此为满族特有之习俗,是其先世早年渔猎生活之遗风的反映。
出殡即为亡者安葬之仪式,满族俗称“发引”。亡者死后的第三、五、七、九天中择其一天为出殡日。出殡时,孝子们要在当日五更天抬动几下棺材小头,并口呼“××醒醒”,俗称此为“醒灵”。起灵时分一般在上午,届时由长子背抬棺材大头,其余子孙及女婿搬抬棺材四周,并边走边呼“××慢走”,并置棺材于马车上,但需将棺材大头朝马尾,也有用人抬杠至墓地者,昔日绥远城内有许多杠房铺专司其职。起灵前需将亡者生前用过的枕头撕开,并同曾穿过的衣物和纸钱一起焚烧,然后摔碎丧盆后既可起灵。如抬杠去墓地,长孙在送灵队伍前打着引魂幡,次孙随其后抱着遗像,再后为置于杠上的棺材,棺后为孝子孝女们及亲朋好友组成的送灵队伍。旧时,绥远城满族人出殡时讲究走大路,一般需绕行东落凤街,然后出东城门赴三合村满族墓地。沿途要不断地抛撒纸钱,至墓地一定要撒完。下葬所需的墓坑一般为南北走向,深七尺,宽约四尺。下葬时,长子需下坑内倒退着把墓坑打扫一遍,切忌坑内留下足印。长子出坑后,众人用绳索将棺材缓缓而平稳地放置于墓坑中。棺材大头朝北,小头朝南,俗有“头枕大青山,脚踏雁门关”之称。随后,子女们排成行,按亡者的性别,男向左,女向右绕墓坑走三圈,边绕行边往墓坑内撒土。绕行毕,众人动手将墓坑用土填埋,并初起坟堆。随后,众人依次跪于墓前叩头,将引魂幡、纸札、纸钱等点燃焚烧,以对亡人进行祭奠。祭毕回家时,多不从原路返回,待走到家门时,已脱掉孝服的亲友需将孝服从墙上扔入院内,然后方可进院。出殡时,家中所留帮工应快速将灵棚拆除,并备好酒肉饭菜,以待送葬人员回来食用。
圆坟出殡后第三天,服孝子女们需携带丰盛的祭品赴墓地焚香祭祀。跪地磕头后,焚烧纸钱、冥品等物,随后众人一齐动手将坟堆修圆拍实。此举俗称“圆坟”。以后每隔七天需赴墓地祭奠一次,直到“七七”为止。“五七”时,孝女们可携带花篮、纸札等祭品祭祀亡者,俗称“送花篮”。此祭毕,孝女们可除孝服开始正常生活。
六、狩猎
先秦时期,满族先民肃慎人已经会制造以楛干为杆,以石头为镞的弓箭,史称“楛矢石砮”。并以此为友好的信物,通好于中原王朝。所以,数千年来世代传习的狩猎文化,使其成为渔猪民族的典型代表。清代以来,内蒙古满族在沿袭先民的狩猎文化时, 也形成了具有自己地区特点的狩猎风俗。
(一)打猎工具
先秦时期的肃慎人,狩猎的工具主要是弓箭。他们以强弓利镞和善射而著称,以“楛矢石砮”射猎禽兽成了这一古老民族的特征。除弓箭外,狩猎工具还有石矛、木棒、井陷、网兜、石块等。猎取对象主要是麋鹿、野猪、野狗、熊、飞鸟等各种禽兽。特别是野猪、野狗由于经常猎取,且食而有余,遂逐渐驯养成家畜,狗逐渐成了肃慎人狩猎的助手。
汉晋时期,满族的先民挹娄人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经验的积累,其狩猎习俗又呈现出新的特点,即在箭头上涂施毒药,以增强其杀伤能力。毒箭的发明与使用,扩大了挹娄人的射猎范围,不仅可以猎取更多的中小型野兽,还可以猎获虎、熊、豹等凶猛大兽。
南北朝时期的勿吉人和隋唐时期的靺鞨人,承其先世之俗,人皆善射,并以射猎为业。其中猎貂是其主要活动,同时也是他们向中原王朝纳贡与贸易的重要产品。此外,他们还有捕鹰、驯鹰、以鹰助猎的习俗。其中:海东青猎鹰是捕猎兔、貂、鼠、天鹅等野兽的得力工具。这种以鹰助猎的习俗,后被满族所承继。
辽金时代的女真人,除农业外,仍十分重视狩猎与捕渔业。捕渔工具主要有鱼网、鱼叉、鱼钩等。
鹰猎在清代十分盛行。内蒙古绥远城(今呼和浩特市新城)的满族人尤喜此俗。架鹰者将鹰栖于臂膀,并用绣花帽将鹰眼罩住,至郊外发现猎物后,即去掉眼罩,放纵使之扑啄鸡、雁、兔、鼠等猎物。鹰的种类较多,主要有白鹰、黄鹰、芦花鹰、鹞子、鸟隼等。鹰猎习俗在绥远城满族中,一直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
(二)打猎方法
先秦时期,肃慎人的狩猎方法多是以氏族为单位进行集体围猎,采用箭射、矛刺、刀砍、石击、棒打、井陷、网兜等方法猎取不同的禽兽。南北朝时期的勿吉人在狩猎时,“头插虎豹尾”,一为装饰自己,炫耀本领,二为威吓小兽,使其奔动时易于发现。这种狩猎时的头饰,成了勿吉人射猎风俗的外在特征。
辽金时期的女真人积累了丰富的狩猎经验,熟习各种野兽的习性与活动规律,能巧妙地猎取野兽。
清代的满族继承了女真人的狩猎的方式,主要有个人散猎和集体围猎两种。散猎:俗称“打小围”,猎者多3~5人,也有个人行为者,二三日而归。春季散猎。携狗一二只前往,多捕获野鸡、水鸭、大雁、山兔等。夏季停猎,因夏季的兽肉不鲜,皮质也差。秋冬季是狩猎的最佳季节,多捕野猪、貂、鼠、野鸡、熊、麋鹿等。清末以来,由于火枪及快枪的大量使用,呼伦贝尔地区的满族人散猎者日多,而大规模的集体围猎则逐渐衰落。集体围猎亦称“打围”,由村寨组织,多在冬季进行。届时,全村青壮年在“阿布达”(猎长)的率领下,携带地弩、套子、网兜,手持火枪、刀矛、弓箭等猎具,乘坐马扒犁进出,并有数十条猎狗跟随,协助捕捉野兽。围猎时,众人须听猎长指挥,不得自行其事。将某一区域包围后,众人边呼喊边敲击树木,以逐渐缩小包围圈。将猎物赶往中间宽阔地带进入有效射程后,不可四周一起射击,而是东边赶西边,南边和北边射,这样轮番赶射,野兽逃逸者甚微。行围时多一天一围,如猎物多,也有一天二围者。所有猎物均集中于营地,再由专人不断将猎物运回村寨集中保管,以待分配。
除行围狩猎外,清代满族猎捕的方法十分丰富,以捕貂为例,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满族就有闷穴、网捕、犬捕、碓捕、弓捕等方式;此外还有猎鹿、猎熊、猎狼、鹰猎和捕鱼等狩猎方法。
猎貂 闷穴这是一种较原始的捕貂方法。貂穴居于松树中,闷穴即堵塞貂穴将其闷死于穴中。民国以来,此法多不采用,一则伐树掏穴伤树,二则用烟熏貂易引发火灾。
网捕这是闷穴法的发展。捕者以网罩住穴口,用烟熏之,貂出避,辄落入网中。
犬捕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与熏穴相配合,熏貂时使猎狗守住穴口,待貂不堪烟熏出洞窜逃时啮之。另一种是由猎狗嗅其踪迹,觅其穴洞后,伏伺待出而啮之;猎者将貂装入皮囊中慢慢闷死,以保皮毛完好无损。
碓捕方法是将用铁条或木板制成的夹子、排子、关子、碓子等,安上机关,置诱饵于上,放于貂出设之道路上;如貂误食诱饵,触动机关,既被捕获。放碓一般在寒露至霜降期间,大雪之后,礁子多因冰冻凝滞而不灵。满族人最喜用此法捕貂。
弓捕即用弓箭射貂。一般满族人喜用两种方法。一为引弓直射,二为暗设伏弓。因弓捕法伤及兽皮,故内蒙古满族使用者较少。
猎鹿 鹿是满族人最为珍贵的猎物。清代和民国年间,猎鹿不仅是为了食肉衣皮,而主要是为了取得鹿茸、鹿胎、鹿尾、鹿鞭等药物补品原料。每年春季,鹿到处寻盐以食,猎人故在密林小路上洒上盐粒,并设伏于旁,俟鹿舔食盐粒时伺机射杀之。哨鹿也是满族猎人喜用的办法之一, 主要是根据鹿的求偶习性而采取的诱捕方法。每年金秋,是鹿的发情期,公鹿和母鹿相互鸣叫,寻找情侣,一鹿鸣叫,众鹿接踵而至。猎人据此特点,吹鹿哨作呦呦鹿鸣之声,引诱群鹿聚集,时猎手身披鹿皮,头戴鹿头皮帽,伏于草丛中与真鹿无贰。待鹿逼近,相机射杀。鹿哨多用桦皮或木制成,长约三尺,形似牛角,吸吮成声,如鹿之鸣。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满族多喜用此法猎鹿。
猎熊 熊,满语称“勒斡”,俗称黑瞎子。内蒙古满族猎熊的方式主要有套网法,掏包法和碓捕法。套网法:熊性格孤僻,多独自往来,它有冬眠之习惯,常找一个大树洞躲之过冬。猎人发现树洞后,用网具套其洞口,然后点火放烟,内中加一些辣椒粉,并将辛辣的浓烟不断地扇入树洞中。熊不能忍受,当逃命爬出树洞时,却落网中,猎人伺机用火枪或扎枪击之,有经验的猎手可一击毙命。掏包法:树洞是熊冬眠的好场所,俗称“蹲仓”,猎人在猎狗的帮助下发现树洞后,猛击树干,加之犬声不断,巨大的声响促使熊爬出洞口,趁熊出树洞之机,猎人开枪射击,直击心脏杀之;若射击过迟或一弹不中,猎者即有被熊扑杀之危险。碓捕法:将巨大树干横于地面,一端以竖木支起,竖木上端系以诱饵,名曰“闫王碓”。待熊饥饿觅食时,搅饵机动,则千斤大木压下,熊当即毙命。猎熊虽一年四季都可进行,但以冬季最为适易,一则熊胆等不易变腐,二则皮毛质量最佳。
猎狼 围猎一般在春、秋两季进行。兴安盟满族屯满民集体围猎的场面十分壮观,围猎队员挎猎具、骑骏马、随猎犬,持套马杆或马棒对狼群出没的地区进行合围。开始围猎时,每人从指定位置向中心移动,逐渐缩小包围圈。狼在圈内仓皇逃窜,疲于奔命。当包围圈缩小到直径1000米左右时,众人停止前进,由年轻力壮的捕猎高手冲入狼群,伺机用套马杆将狼勒死,个别逃出围圈之狼,多由手持快枪的外围队员击杀之。除打狼围外,还有熏狼洞、掏狼崽等灭狼方法。
鹰猎 鹰是狩猎的猛禽,是助猎的重要工具,满族及先民极为重视。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满族的鹰猎可分为捕鹰、驯鹰、放鹰、送鹰等过程。
捕鹰捕鹰的时日多为每年农历八月至十一月。猎手在山坡向阳处插草为香,洒酒施礼,磕头先祭祀山神,然后在两树之间悬一纤细的挂网,网下拴一鸽子、家鸡或野兔为诱饵,猎手躲入用树枝伪装起来的“鹰窝棚”里,静候鹰的到来,有时需蹲守十数日,俗称“蹲鹰”。鹰见诱饵后,必俯冲猛扑,不料被张网以待的猎手擒获之。
训鹰将捕获的鹰放在特制的鹰架上,数天不让它睡眠,俗称“熬鹰”,这样可磨掉它的野性。然后再通过“过拳”和“跑绳”等环节,鹰可听主人指令而行,随后落于其肩臂上。为防止猎鹰光吃长膘有惰性,猎人让鹰吞下裹着肉片的麻线团,鹰无法消化麻线,遂将线团吐出,肠油随之刮出,俗称“勒膘”,数次之后,猎鹰变的饥肠辘辘,但肌肉强劲,非常渴望扑食。
放鹰鹰手架鹰高登,由助手敲木呐喊和猎犬狂吠,将山兔、野鼠、飞禽掠出。猎手趁机撒鹰放飞,猎鹰振翅猛扑,如利箭而出,直取猎物。猎人获得猎物后,需赏食猎鹰。
送鹰到了万物孕育生命的春季,尽管猎人与猎鹰彼此感情真切,但须依满族古老的风俗,将鹰放飞,让它北归生息繁衍。放飞时,家人均来送之,并多说吉祥祝语,犹如生死离别之状。猎鹰多围主人盘旋数圈而去。有时猎鹰会留恋主人而不走,猎人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送之,直至鹰回归自然而止。
七、节日
清朝时,由于满汉文化的碰撞与交融,满族具有特色的本民族的节日并不很多,主要有如下数种。
领神节在满族民间,每年的农历三月初三和九月初九日为春秋两季的领神节。是日,要举行新萨满出徒领神的仪式,实为对其的考试与验收。新萨满如能通过综合验收,日后便可单独从事祭祀活动和医治病人了,否则族人不予认可。考试时多考“飞虎神”、“火炼金神”、“蟒神”和“水神”等科目。大兴安岭地区的满族尤重此节。
山神爷生日每年的农历三月十六日为山神爷的生日。满族社会中所谓的山神爷就是老虎。凡满族聚集的山村,村中多有山神庙,庙中多有老虎的画像,男人们届时赴庙中举行上供、焚香、祭酒、叩拜等仪式,乞求山神爷保佑家人平安健康,人畜兴旺。大兴安岭地区的满族尤重此俗。
狩猎节清朝时,冬至日为满族人的狩猎节。因为冬至前,各种兽类的绒毛还未长全,皮毛的质量不属上乘,故猎人在非繁殖期只打飞禽和野猪等。冬至日一到,猎人便可射杀那些毛皮珍贵的野兽了。是日,各户杀猪宰羊,吃肉饮酒,唱歌跳舞,直到深夜才尽兴方散。大兴安岭地区的满族尤为典型。
颁金节满族新近创设的节日。1635年农历10月13日,清太宗皇太极正式改族名“女真”为“满洲”,这标志着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的形成。1989年10月,在辽宁省丹东市召开的“首届满族文化学术研讨会”上,正式把12月3日定为满族“颁金节”,并得到全国各地满族人的拥护与认同。“颁金”为满语,汉意为“生长、生成、生机勃勃”之意。是日,在内蒙古城镇知识层满族中多有过此节者。
清朝、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满族的岁时节令由于受汉俗影响,基本与汉族相差不大,但在欢庆模式上,则有浓郁的民族色彩和地方特点。
岁首节正月初一是一年之首,即岁首节,俗称大年初一。是日凌晨,为迎接财神、辞旧迎新、乞求一年富贵吉祥,各家在院中张灯结彩,焚香敬祖,点燃旺火,大放鞭炮。农家大人小孩届时将一捆捆柴火抱入屋里,以取抱“取”之意。随后,家人均身着旗装或新衣,腰束红带,团坐一起吃更岁饺子或元霄,取吉庆团圆之意。所包饺子中一般有放入铜钱的数个,以占卜新的一年中食到者的吉庆。食毕,长辈要接受晚辈的拜年辞岁礼。先将家中辈分最高的老人请到主位上,其余人按辈分依次行叩首拜年礼;然后次一辈的人再接受下一辈人的叩拜。受礼者对晚辈说几句吉祥话后,必须赏给拜者压岁钱,以示关怀。叩拜完毕后,全家人开始守岁,大人多打牌下棋,小孩则多提灯笼满街玩耍和放鞭炮。人们彻夜不眠,直到兴尽方休。满族民间有子女守岁可延长父母寿命的说法。五更时分,人们又燃放鞭炮,欢迎灶王爷回家过年。清晨早饭后,人们穿饰一新,去给亲戚好友拜年贺岁。岁首节有种种禁忌,如忌开箱、扫地、往外泼水倒土和打碎碗碟等,同时还忌花银钱。
初八日,是清朝时绥远城满族人的祭星之日。傍晚时,各家将早已制成的石榴灯笼百余盏取出,并蘸以灯油,分别点之,分置于宅院中门窗各处。并执灯出院门,置于常行道路之两旁,且行且点,灯火闪烁,一片通明。有沿途点灯至城外护城河边之富者。此俗,民间俗称“散灯”。
正月十五为上元节,俗称元霄节或灯节。满族人家是晚讲究食元霄,并供于神龛前,各家悬挂红灯,燃放爆竹。花灯有金鱼灯、荷花灯、白菜灯、莲花灯、萝卜灯等。旧时,绥远城党中央钟鼓楼之四角,高悬串灯,四周围栏则遍挂红灯,景象颇为壮观;城内商铺门前,均燃旺火;民间社火舞龙耍狮、高跷秧歌、旱船遍布街头巷尾,鼓锣之声不绝于耳。十六日晚,绥远城满族人多结伴携钱,赴钟鼓楼门洞中,随意抛掷铜钱,概不回顾,谓之“散百病”,孩童争相拾之,喧嚣抢夺,路人当作笑料。
二月初二日是中和节,俗称“龙抬头日”。内蒙古满族农家有引龙之俗。是日晨,满族农家皆到河边或井中挑水;随后在家中焚香、上供、叩拜、乞求龙王爷给予风调雨顺,此为“引田龙”。祭毕,将灶灰撒到房围、井台、厨房,最后围水缸转撒一圈,灰道弯曲如龙,故称“引龙回”。这天的饮食多与龙的称谓附会在一起,将吃水饺称之食龙耳,吃包子称之食龙眼,吃面条称之食龙须面,吃烙饼称之食龙皮,吃猪头肉称之食龙头。是日,男人多理发,俗称“剃龙头”,欲借龙抬头之日,沾点喜气,以示吉祥;女人忌用针线,怕伤了龙眼,龙不下雨。绥远城满族是日多祭扫土地庙,并为庙中神像更换新衣和坐褥,衣袍多为红色,垫褥多为黄色。
四月五日是清明节,由于该节和寒食节相邻,而寒食节是民间禁火扫墓的日子,故两节合二为一了,亦称禁烟节或冷食节,即不动烟火,只吃凉的食品。是日,内蒙古满族无论贫富,皆携子带孙,赴墓地祭祀祖先,并在坟前摆放贡品,跪拜焚纸时痛哭不已。随后为墓地锄草培土,插种柳枝,走时洒酒以祭。同时,各家在大门上方多插新柳,孩童也在衣襟上佩挂“清明串儿”,以避邪气。因为满族人认为柳木为“鬼怖木”,是佛家的法器,既可驱鬼又可度人。
农历七月初七日为七夕节,亦称乞巧节。因为天河旁的织女心灵手巧,曾在人间把织布、绣花的技巧传授给人们,故满族妇女们想与仙人相约,使自己心灵手巧起来,是日晚,妇女们在庭院摆上香案,供上瓜果酒肴,虔诚地向夜空中的织女星膜拜,此即为乞巧。满族妇女白天多用丢针卜巧的方法,即在是日上午,打一盆清水,慢慢将小针丢于水中,由于水的张力,针可浮于水面;再看水中呈现的针影,如为云彩花卉、小鸟小兽或剪刀戥子之形,即为得巧,如针影单调少形,即未能得巧。是日,满族妇女多不作针线活,忌纳鞋、绣花、纺线和织布。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农家是日晚还有看银河的习俗,如果银河星群光亮明显,就预示着本年年成好;如果银河晦暗,就认为本年收成不好,遭灾有难。
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俗称鬼节。在满族民间,凡丧事未满三年之家,已故者的亲朋好友皆送纸钱、果品等祭物,以示哀悼。有丧之家则备香烛、纸钱果品、点心、酒馔之物,携子带孙,赴祖坟地祭祀,并添加坟土。如有行动不便者,是日晚可在十字路口处焚香烧纸以为祭礼。旧时,绥远城满族人家还有放河灯的习俗,认为亡者从阴间转世到阳间的这段路很黑,若没灯的照亮是看不清路的,故作河灯以照之。河灯多用纸扎成,纸色多为白、粉、红、绿、紫等,姹紫嫣红,绚丽多彩,内有灯盏,可燃烧,亦有置蜡烛者。放灯前多有简单祭祀仪式,随后燃灯,置于护城河水中,任河灯慢慢漂动,带着生者对亡者的无限思念飘然而去。20世纪50年代以后,放河灯之俗基本消失。清朝时,中元节也是城隍庙所供城隍神出府的日子,也是绥远城的盛会之一。届时,仪仗煊赫,神像金面黄衣;阴间使臣诸像高大异常,狰狞可怖;地方诸神尤为伟岸。满族男女,有为城隍抬轿打伞者,有荷枷带 随架前驱者,此为父母亲属祈增福寿之意。
农历九月初九日为重阳节。满族把该节视为一个以娱乐为主的节日,主要节俗活动有登高、赏菊、喝菊花酒、吃重阳糕等。旧时,绥远城满族是日有登高之俗,城党中央的钟鼓楼及四周城墙均开放,供人登高远眺,可领略四野田园风光。登高之俗,是取“年年步步高升,全家老少太平”之意。时值秋高气爽、风霜高洁之际,草木皆已枯黄,而菊花傲视风霜,怒放于深秋,故是日也是文人雅士赏菊、咏诗、饮酒的好日子。同时,满族各家均食重阳糕,俗称花糕或菊糕,因“糕”与“高”谐音,故食糕者有步步升高之吉。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农家流传有“九月九,大撒手,牛马猪羊满山走”之民谣,即认为庄稼收获后,可以散放牲畜了,以利于抓其秋膘。
腊月二十三是灶王节,亦称祭灶节,满族民间俗称过小年。这天满族人家多买祭灶麻糖,农家还用高粱秸的皮与穰扎制小梯、小马和小犬,为灶王爷登天、骑乘、随护时使用。晚九点许,家主先将灶王爷像从灶台旁的墙上请下,摆于正堂的香案上,香案上还置有祭灶糖、香炉、蜡烛、黄表纸、茶叶、谷草、一碟清水等。祭灶时首先燃香烛,随之男子们伏地三叩首,并将麻糖涂于灶王爷口上,希望他上天汇报时多说几句“甜言蜜语”。最后将灶王爷像、黄表纸、小梯、小马、小犬一并焚烧,口中还念念有词:“灶王爷,本姓张,骑着马,挎着枪,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安康。”据说如果不给灶王爷嘴上抹点糖甜甜嘴,是怕他上天见玉皇大帝后专讲这家的坏话,随之降灾。祭祀毕,燃放鞭炮,全家人分食麻糖,是为糊嘴,意为不许年节期间说不吉利之言语。满族祭灶时忌女子参加。
腊月三十日是除夕节,俗称大年三十,是满族人家最为重视的盛大节日,举家欢乐,普天同庆。是日,家人全部动手,各司其职,在门窗两侧张贴对联及“福”字,在窗纸上贴上窗花,在屋檐下悬贴挂签,在屋内四壁上张贴年画,在院门上粘贴门神像。同时,洒扫庭院,堆垒旺火。午后则上坟祭祖,烧香焚纸,意请先人回家过年。夜晚各家张灯结彩,笑语喧天,美味佳肴,酒香四溢。吃年夜饭前,由家长率家人向祖宗牌位叩拜,谓之祭祖。祭毕,燃放鞭炮,全家合聚吃团圆饭。年夜饭中必须有鱼,取“年年有余”和“富贵有余”之意。食毕,男人们多玩牌下棋,女人们则多包饺子,亦称“更岁饺子”,取年终岁始的“更岁交子”之谐音。包饺子时,必在数个饺子内包一铜钱,谁若在接财神爷后食之,则象征一年中全会有福发财。过年时也有禁忌,如将饺子煮破了,必说“涨”了;如不慎将器皿打碎,则必说“岁岁(碎碎)平安”,予以自慰。
八、宗教信仰
满族未入关前多信仰萨满教,并有许多宗教仪式和祭祀活动。清朝统一中国后,满族由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和政治统治的需要,又多信佛教和道教等,从而使满、汉族文化与思想进一步交融。
(一)萨满教
萨满一词源出于古代女真语,指萨满教巫师。
满族先民崇信万物有灵,最笃信天神,认为吉凶祸福都是天赐予的,有难求于天,有福附于天,一切都归于天意。 把柳树视为圣物,形成一种普遍而悠久的崇柳敬柳民俗活动。有“重五则射柳祭天”的民俗,在清明节有“儿童戴柳,祭扫坟墓”、“坟墓遍插‘佛多’以祭”等活动。
清初内蒙古满族民间的萨满,有家萨满和跳神萨满之分。家萨满的主要职责是主持宗族或家族中的各种祭祀,地位比跳神萨满为高,故又称“大萨满”。跳神萨满的主要职责是召神和驱邪治病。满族萨满,清初多为女性,后男性逐渐增多,但乃以女萨满居上。凡男性萨满者,必须披戴女人长发,穿女装,学女音,走女步,可见萨满是母权制氏族社会的产物。
满族信仰萨满教,举凡民间祭神祀鬼、禳灾祈福、驱邪逐疫等诸多事象,都不同程度地透视出巫术的影子。旧时,内蒙古满族的民间巫术有两种,一为白巫术,是为人祝福的;另一种为黑巫术,是嫁祸于人的。巫术的手段,一为“摹仿巫术”,二为“接触巫术”。
摹仿巫术是一种以相似事物为代用品求吉或致灾的巫术手段。例如:内蒙古东部区满族有丧之家悬挂的丧幡形似人体,意为亡者招魂而早日转生。又如,为报复他人,往往在他人盖房时将一木刻偶像偷置于新房梁柁上,以求对方不吉;也有偷放一木雕小车,车首朝外,求其家财早日散败,以示自己心理之平衡。再如,有丧之家出殡时,多烧纸人等冥物,意为亡者殉葬或为替身。摹仿巫术至今在一些山村仍还流行。
接触巫术就是用己死去的灵魂去交流活着的患病者,即灵魂替身,并用接触、火烧等手段达到目的。如某人病危时,恰有一飞禽走兽路过,家人需设法将其捕杀并焚烧之,让它的灵魂代病人去之,若病人日后痊愈,便将其骨或皮的一部分为神偶,并供奉祭祀之。又如,家中有的孩童病重时,巫者常言是家中之鬼为之,故需招魂驱鬼;巫者在家中院内东扑西抓,并焚香烧纸,既言恶鬼已驱,灵魂已回孩童体中,并索取钱财。再如,满族人家婴儿发烧昏迷不醒时,家长多认为孩子的“魂儿”被吓走了,为了使孩子的魂回体内,母亲在夜间常敲物作响,口中不断呼喊“博德珠”(满语:回家来),认为可为孩子招回魂来。民间“叫魂儿”一语,盖源于此。接触巫术在20世纪60年代初大部分逐渐消失,但“叫魂儿”之俗至今仍在民间流行。
(二)儒、佛、道
清朝统一中国后,多神崇拜的原始萨满教已远远不能满足迅速封建化了的满族人的精神需要,加之清朝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和扶持,故满族民间崇信儒教,佛教和道教者日趋增多。
清朝统治者为了政治统治的需要,在全国积极提倡尊孔崇儒思想;至清朝末年,尊孔风气更加兴盛。清同治十一年(1872),在绥远城将军定安的倡导下,驻防八旗将士捐资助学,在城内兴建了一座文庙。因其由满族官兵捐建,又以满族士子供奉为主,故俗称“满文庙”或“八旗文庙”,成为当时归化和绥远两城的三座文庙之一。该庙位于绥远城东南方,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有院落五重,房屋60余间,主要建筑有山门、仪门、前殿、正殿、东西配殿和厢房等,庙有照前壁、牌搂等。殿堂内供有“大成至圣先师”孔子像和颜渊、曾参、子思、孟轲“四配”及“十哲贤人”等牌位。每年二、八月第一个丁日之时,绥远城满族官员和学子都要进庙祭祀,举行祭孔大典,俗称“祭丁”。该庙建成后,就在庙内兴办教育、初称“长白书院”,与归化城的“古丰书院”和“启运书院”并驾齐名。清光绪五年(1879),该书院更名为“启秀书院”。清末贻谷将军推行新政时,又改为“绥远城中学堂”。民国年间,在该庙中又先后建立过中山书院、绥远省立职业学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庙在城市改造过程中被拆除。
清朝时,佛教在内蒙古地区得以迅速发展。归化城成为藏传佛教的集中地,但在绥远城仍以传统的汉佛教为主。绥远城内较著名的佛教寺庙有:菩萨庙、观音庙、关帝庙、园通庵(姑子庙)、东岳庙、五道庙等。至20世纪80年代,许多寺庙多被拆除或利用。
清朝和民国时期,内蒙古满族社会存在着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那就是关羽崇拜。关羽,称关公,为刘备西蜀政权中的一员战将,并立有汗马功劳,后被东吴政权俘获不屈而死。清朝初年,满族贵族由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对其不断加封和建立塑身,通常称为“忠义神武灵佑仁勇威显护国保民关圣大帝”。满族素有骁勇善战、注重忠诚、讲究信义的民族情格,而关羽那种义勇的壮烈行为与满族人心理上的要求正好吻合,所以自然容易成为满族人所喜爱和崇拜地对象。而统治者也需要利用关羽的忠义精神来维持本民族的团结,并利用关羽汉族人的身份来缓和满汉之间的民族矛盾。由于关羽的忠义神武得到大肆宣扬和无限崇拜,故在满族社会中流行着一种关羽神灵护佑大清王朝有功的传说。据《竹叶亭杂记》记载:“伏魔呵护我朝,灵异极多,国初称为‘关玛法’”。故满族在关羽单刀赴会之日——正月十三日多去关帝庙祭祀,俗称庙会。在绥远城中,清朝就建有规模较大的关帝庙二座,满族人在此虔诚祭祀,香火日盛,直至20世纪50年代。
清朝末年时,绥远城内势力最盛的是道教。由于受道教世俗的影响,佛教的势力日趋衰落,许多佛教寺庙先后被道士占据,逐渐形成了“佛道合流”或以道代佛的局面。绥远城内主要的道教庙宇有:城隍庙、玉皇弥罗阁、文昌庙、真武庙、财神庙、火神庙、马神庙、山神庙、龙王庙、土地庙、娘娘庙、药王庙、马王庙、灶神庙、太清宫、大仙庙、纯一社。在许多寺庙中,满族人长年祭祀,直至20世纪50年代。至今,太清宫仍存。
除儒、佛、道教寺庙外,绥远城内还建有供奉清朝皇帝、皇太后御像和牌位的万寿宫。每年八月初十和十月初十,绥远城将军需率文武官员赴庙举行隆重的万寿大典和祝寿大典。此外,因绥远城内均为旗兵和旗民,故城内建有专门供奉军旗和“旗神”的庙宇—旗纛庙,俗称旗庙。庙内供奉关羽塑像和“旗头大将”、“五方旗神”、“六纛大神”等旗神。每年春秋两季,绥远城官兵需定期进行祭祀;遇有战事,出征前需在庙中举行祭旗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飞速变化,以及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满族人的神佛观念逐渐淡化,现多已不信。
(摘自《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民族志》,内容略有改动)
民族源流
满洲族,简称满族,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有着悠久的历史与古老的文明。满族名称最早出现在17世纪初叶的史籍上。溯本求源,肃慎人为其最早的血缘祖先。肃慎是我国东北地区古代居民之一,周朝称其居地为“吾北土也”。汉晋时期,肃慎人又被中原王朝称为挹娄。挹娄社会时处于父系社会初期,以渔猎和采集业为生活主源,并有了初期农业生产,地产五谷,长于养猪。他们已会织麻布,会造舟船,喜好穴居。南北朝时期,挹娄人又被中原人称为勿吉。勿吉人的社会经济,仍以狩猎为主,也从事农业种植,畜牧业尚不发达。勿吉人具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他们赶走夫余,打败高句丽,部分人迁居到松花江中游的夫余人故地。之后,勿吉诸部落争雄兼并,逐步形成了粟末、白山、伯咄 、安车骨、佛提、号室、黑水等靺鞨七大部落联盟。勿吉人的社会形态已进入父系大家族阶段。
隋唐时期,社会生产力较为先进的粟末部于公元698年建立震国,进入了阶级社会。公元713年,震国受唐王朝册封,称为渤海国,这是满族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的国家政权,向唐王朝贡多达132次,渤海国领土辽阔宽广,经济和文化日趋发达,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极为密切,被世人誉为“海东盛国”,影响远及朝鲜和日本国。公元926年,渤海国被契丹族击灭。居于黑龙江领域的黑水靺鞨部,文化虽不及渤海人发达,但以射猎为业,兵力最称劲健。隋唐帝时其首领突地稽被封为“金紫光禄大夫、辽西太守”。唐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唐玄宗又封突地稽为勃利州刺史。公元725年,唐朝在黑水靺鞨置黑水都督府,任命各部落首领为府都督,掌管当地军政事宜。靺鞨人的农业和牧业也较发达,他们善种植,有粟麦,喜畜豕,有车马。由于社会生产力和私有制的发展,诸部已出现了“父子相乘,世为君长”的部落联盟制度。公元926年,渤海国被契丹族所灭,并迁其至辽阳以南的合苏馆地区。黑水靺鞨趁渤海人南迁,逐渐向南伸张,取代渤海人而兴起,但仍隶于辽朝的统治。由于辽朝契丹人称黑水靺鞨为女真,随之女真这一族称逐渐取代了靺鞨。11世纪初,原属于黑水靺鞨一支的女真完颜部,在残酷的争夺中凸现出来,并形成了一个大的部落联盟。
辽王朝时期,契丹贵族一方面任命女真诸部首领为羁縻酋长,并设节度使加以政治控制,另一方面在经济上予以残酷剥削。在商品贸易中,契丹人经常低价强买,甚至抢夺,肆意对女真人进行凌辱。女真人被迫每年要向辽朝进贡貂皮、骏马、良犬、北珠、海东青等。辽朝还不时派遣银牌天使向女真诸部索要礼物及摊牌。1114年,女真族的民族英雄完颜阿骨打起兵反抗辽朝的统治。1115年,完颜阿骨打称帝,建立了大金王朝。这是满族在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建立的国家政权。1125年,金朝攻灭辽朝。1127年,金军南下,俘获北宋徽、钦二帝,北宋灭亡,金朝统治了淮河以北的中国半壁河山。
13世纪初,成吉思汗统兵兴起于蒙古草原。并不断南下进击金朝。1234年,蒙古军攻灭金兵,金朝灭亡。居于中原的女真人因长期与汉人杂处,已多汉化;而居于东北黑龙江、松花江领域的女真人,以射猎为业,仍然保持着传统的生活方式、语言及风俗。元朝在当地设置万户府、千户所,通过女真上层首领对其进行政治统治。正是这部分女真人,通过几百年的生息、繁衍和发展,又在中国历史的舞台上扮演了主要的角色。
明朝攻灭元朝后,女真诸部在明朝的积极招抚下,纷纷前来归顺。明朝对女真人采取了抚绥政策,建立了许多羁縻卫、所,敕封女真诸部首领为卫、所官员,并颁给印信和敕书。在经济上,明朝允许受封的女真诸部首领到北京朝贡,换取所需物品。同时,在广宁、开原等处开设马市,与女真各部互市买卖。在马市上,女真人用人参、兽皮、蜂蜜、蘑菇、松子等土特产品,换取食盐、粮食、布匹、铁锅、铁铧、耕牛等生活和生产资料。从明朝中期开始,女真诸部纷纷展开迁徙运动,从而使女真的分布呈现出新的形势。当时的女真人主要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分。建州女真主要分布在抚顺以东,以惠河流域为中心,东达长白山东麓和北麓,南抵鸭绿江边;海西女真主要分布在明朝开原城边外和挥发河流域,北至松花江中游大曲折处;野人女真主要分布在建州、海西女真以东和北的广大地区,大体从松花江中游以下至黑龙江流域,以及滨海地区。明朝对女真诸部经济日趋发展和势力的不断增大,感到了极大地威胁,于是采用“使其各自雄长,不相归一”的经济策略,时而支持一方攻伐另一方,时而进行招抚,时而派兵镇压,从而使女真社会处于分裂和割据的状态。此外,女真诸部首领为了占有更多的财富,也称王争雄,互相残杀,造成了以强凌弱,以众暴寡的战争不断的社会局面。这种形势,严重的阻碍和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发展,给女真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爱新觉罗·努尔哈赤以祖、父十三副谴甲起兵,开始了统一女真社会的事业。他先用5年时间统一了建州五部,后又用20多年统一了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部。1616年,努尔哈赤定都赫图阿拉,建元天命,建立了爱新国(史称后金)政权。1635年,努尔哈赤之子清太宗皇太极谕告天下,定“满洲”为女真诸部的统一称谓。从此,满族作为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活跃在中国历史的舞台上。1636年,皇太极将国号改为大清。1644年3月,李自成率大顺政权农民军围攻北京,明朝崇祯皇帝自缢身亡,明朝灭亡。4月,明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在大顺军队的压力下,遂向清朝乞兵相救。多尔衮率八旗兵与吴三桂兵汇合,致此大顺军战败溃退,清军遂占领北京。5月,清顺治皇帝率大批八旗将士从盛京(沈阳)迁都北京城,开始了满族入主中原长达268年的封建统治历史。
一、姓氏
满族的姓氏,可以上溯到金朝。由于金朝时女真人深受汉文化的影响,故他们既有女真姓,又有相应的汉姓。据《金史语解》记载:
“完颜,汉姓曰王。 乌古论曰商。 裴满曰麻。 尼忙古曰鱼。
纥石烈曰高。 徒单曰杜。 斡准曰赵。 阿典曰雷。
女奚烈曰郎。 兀颜曰朱。 阿里侃曰何。温敦曰空。
蒲察曰李。 颜盏曰张。 吾鲁曰惠。 抹颜曰孟。
温迪罕曰温。 石抹曰肃。 都烈曰强。 散答曰骆。
奥屯曰曹。 孛术鲁曰鲁。 呵不哈曰田。 乌林答曰蔡。
移剌曰刘。 斡勒曰石。 仆散曰林。 术虎曰董。
纳剌曰康。 夹谷曰仝。 古里甲曰汪。”
清朝统治中国后,编修了《皇朝通志·氏族略》、《八旗满族氏族通谱》、《钦定八旗通志·氏族志》等史书,载有的满族姓氏达679个之多。在清朝初中期,满族的姓氏是多音节的,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至清朝后期,姓氏由多音节逐渐变为单音节。满族虽改为单音节汉字姓,但也是有规律可寻的。
取第一音节为单字姓氏:
宁古塔氏——宁,刘,富察氏——富,佟佳氏——佟,马佳氏——马,齐佳氏——齐,乌雅氏——乌、吴,他塔拉氏——唐,兆佳氏——赵,叶赫氏——叶,孙佳氏——孙,章锦氏——张,高佳氏——高,鄂济氏——鄂,敖佳氏——敖,良佳氏——梁,文扎氏——文,伊尔根觉罗氏——伊、赵,尼马哈氏——于、俞,温特赫氏——温,托活络氏——陶,伯蔡特氏——白,伊喇氏——刘,康吉里氏——康,乐察氏——兵,李佳氏——李,纳喇氏——那,田佳氏——田,完颜氏——王、汪, 戴佳氏——戴,郑佳氏——郑,栋鄂氏——董,都勒氏——杜,董佳氏——董,索绰罗氏——索, 舒穆禄氏——舒,乌扎拉氏——乌、吴,奇德哩氏——祁, 布尔察氏——卜,赫舍哩氏——何、赫,舒舒觉罗氏——舒, 那木都鲁氏——那, 瓜尔佳氏——关,赫叶勒氏——赫, 穆尔察氏——穆,伊拉哩氏——伊,温特赫氏——温,苏都哩氏——苏,郭尔佳氏——郭。
取原姓的字义为姓氏:
爱新觉罗氏——金银之金——金, 阿克上氏——雷鸣电闪——雷,宁古塔氏——六个——刘,倭赫氏——石头———石,图们氏——千万之万——万,明安氏——千万之千——千,碧喇氏——河流——何,钮祜禄氏——狼——郎,乌拉氏——江河——江,尼玛哈氏——鱼——余、于,巴彦氏——富裕——富,沙拉氏——边角——边,兀颜氏——猪——朱,托罗氏——桃果——陶,哈思虎氏——左右之左———左,伏尔哈氏——杨树——杨。
清代民间有“满洲八大姓”之说,在绥远城满族中这八大姓几乎都有。具体为:佟佳氏(佟)、瓜尔佳氏(关)、马佳氏(马)、索绰罗氏(索)、齐佳氏(齐)、富察氏(富)、纳喇氏(那)、钮祜禄氏(郎)。凉城县曹碾满族乡的满族姓氏多为张、韩、李、梁、陈、徐等姓,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的姓氏多为白、王、汪、董、侯、潘、李等姓,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乡的姓氏多为关、冯、汪。
清代除八旗满洲外,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他们都为旗人,在长期与满族密切的生活中,已成为满族民族共同体的一部分,他们把自己原来的姓氏,也带到了满族姓氏之中,从而使满族的姓氏更为丰富。
人口与分布
内蒙古是满族的主要聚居区之一。除蒙古族外,满族是全区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满族多与蒙古族、汉族杂居共处,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状况。内蒙古满族人口增长极快 ,除自然增长外,恢复民族成分是其增长的重要原因。
一、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中央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进行了5次全国人口普查。
清代以来,内蒙古满族人口的发展曲折多变,多由社会因素造成。以满族人口最为集中的呼和浩特新城区为例:
乾隆二年(1737年),绥远城始建。清廷选派京旗满洲家选兵2000人、右卫八旗蒙古兵500人、热河八旗汉军1000人进驻绥远城,当时有八旗兵3500人。按古代一家五口来计算,满族人口约17 500人。
乾隆六年(1741年)年,清廷在京旗满洲家选兵内扩兵400人。此时绥远城共有八旗将士3900人,故全城满族总人口约为19 500人。
乾隆十二年(1747年)年,京旗满洲家选兵2400人在绥远城遭到裁汰,被清廷全部拨入直隶、陕西省之绿营。与此同时,京城八旗满洲兵1200人进驻绥远城。清廷又在绥远城驻防余丁内 拣选兵丁500人。此时全城共有旗兵3200人,按五口之家计算,满族总人口约16 000人。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年,清廷谕令已驻守绥远城近30年的热河汉军2117人,携眷全部出旗入直隶、山西两省的绿营。此时绥远城只剩八旗兵1300余名,全城满族人口下降至6500余人。
乾隆三十年(1765年)年,绥远城将军认为1300名旗兵人少势薄,不敷应用,经奏准扩兵至2000人,并定佐领数20个,其中满洲佐领数为16个,蒙古佐领数为4个,随后成为绥远城旗佐之定制。此时八旗兵因有2000人,故全城满族人口约为10 000人。
乾隆三十二年(1768年),清廷决定将绥远城八旗兵额增至2700人,令山西右卫驻防满、蒙旗兵700人调迁绥远城。此时全城驻防旗兵为2700人,满族人口又增至13 500人。
乾隆三十三年(1769年)之后的近100年间,由于国事安定,绥远城驻防将士数目变化不大,满族人口也有所增长,稳中有升。1840年后,随着西方列强侵华而带来的一系列对外战争,以及太平天国革命、捻军起义、西北回族起义等战事,绥远城八旗将士南征北战,东拼西杀,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据《绥远城驻防志》和《绥远旗志》记载:光绪末年,绥远城驻防将士有3200人,每佐领兵额为165人;全城男妇子女为11 727人,其中男4361人、妇3615人、子1596人、女2155人。这是史书关于清代绥远城满族人口最具体的数字记载。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绥远城满族随着俸饷的减少及停发,只好背井离乡,四散出逃,人口随着迅速减少。据《绥远通志稿》记载:民国初年,绥远城满族人口只有8000余人,与清末人口相比,流失及死亡人口达4000余人。由于政治上的歧视和经济上的贫困,至1932年绥远城满族只剩1920户,共4690口人,其中男2580人、女2110人。
1949年“9·19”绥远省和平解放,各族人民喜获新生。历尽苦难的绥远城满族此时人口已不足2000人。也就是说,从1912—1949年不足40年的时间内,满族人口从11 727人下降到不足2000人,人口减少了约5/6。在各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的残酷欺压下,绥远城满族人几尽灭绝。
二、分布
满族呈大分散小聚居之态。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及呼和浩特市。党中央对较集中的满族建有4个民族乡和1个聚居区:凉城县曹碾满族乡、赤峰市郊区关家营满族乡、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社会政治
一、八旗制度
满族的形成与八旗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明代女真人在行围狩猎时,各以所属族寨行进,每10人中选1人为其首领,时称“牛录额真”(满语箭主之意),所属9人听其指挥。这是一种临时性组织,狩猎完毕,就地解散。努尔哈赤起兵后,将这一女真人早已熟习的组织形式,运用到行政和军事组织之中。明朝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创建了黄、白、红、蓝四旗,规定每300百人组建1“牛录”并置1名“牛录额真”(汉语佐领)统领,其副手为骑校。每五个牛录为一“甲喇”,并置一“甲喇额真”(汉译参领)。每5个“甲喇”为1个“固山”(满语旗之意),并置1名“固山额真”统领。每旗拥有兵士7500人,后随着对外战争的扩大,降服和归顺的人越来越多,努尔哈赤又与明朝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了4旗。最初设置的4旗为纯色,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旗;后来增设的4旗是在原来4旗外镶边而成,黄、白、蓝旗镶红边,红旗镶白边,改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旗。努尔哈赤为八旗兵最高统帅,其子侄分别统帅各旗为旗主。
八旗是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三种职能的一种社会组织。在八旗的组织下,女真民众被有效地组织起来,他们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昔日涣散的人们从此被严格地分级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女真社会的生产力和军事战斗力。八旗制度将原来互不统属的各部女真人们紧密地组织在一起,这对满族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清代以来,内蒙古的满族主要处于两种形式的控制之下。一是以绥远城驻防将士为代表的八旗军制,二是以凉城县曹碾满族乡和赤峰市郊区关家营满族乡为代表的庄头制度。
(一)八旗军制
乾隆四十一年(1779年),随着成都将军的设立,清朝将军一级的驻防城几倍定制,之后再无大的变动,这标志着八旗驻防体系的完全构成。这时清朝将军一级的驻防城共有14个;西安、江宁、杭州、福州、广州、荆州、绥远城、盛京、吉林、黑龙江、宁夏、伊犁、成都、乌里雅苏台。其中绥远城是长城沿线上八旗驻防链条上最重要的一环。
入关前的八旗官兵,均为有战事征调攻伐,无战事归旗务农或渔猎,对他们的统治,权在旗主。当八旗驻防制度逐渐确立之后,一批驻防官员也随之产生,他们名义上虽仍隶属于原来的所在旗和旗主,但事实上他们已被皇帝和兵部完全控制,而成为国家的军队职官,他们已与原来的旗主无多大关系,基本上脱离了从属关系,驻防将军则成了统辖他们的直接将领。
清廷为防止地方军事实力坐大,采取了两点措施。一是防止军事将领与地方势力结合,二是防止军事将领与属下官兵结成私属亲兵。按清制,驻防将军均有兵部知照军机处开列,请旨补防,或奉清帝特旨补放,必有皇帝亲自批准。可见,清代驻防将军的补防之权,始终控制在皇帝手中。
八旗驻防兵丁均由各旗、各佐领分别抽调而成,在驻防处又编入新的佐领,所以他们具有双重的隶属关系:京师八旗都统和驻防将军。此时,驻防将军对于八旗兵丁而言,毕竟是临时性的,他们数年一换,与旗兵根本无法相互熟习。再者,八旗兵丁的俸禄均由地方巡抚和布政使筹办发放,与驻防将军关系不大。如绥远城八旗兵的粮饷均由山西省布政使发放,具体由绥远厅同知(粮饷府)办理。这样,清廷不仅割断了驻防将军与兵丁在经济上的联系,而且诸凡发饷、赏赐、恩恤等事,都要让驻防将军向旗兵反复强调这是出于浩荡皇恩,并由驻防将军亲自率领旗兵向着京城方向磕头谢恩。其目的就是让旗兵产生养育他们的是清廷和皇帝,而不是某个驻防将军和其他什么人的恩赐。
初兴时期的八旗兵,向以骁勇著称,世传“满洲兵至万,横行天下无敌”之言。清朝统一中国后,清廷更将他们视为巩固天下的根本,将维持八旗武力,视为首当其冲的要务,并因此而制定了一系列巩固根本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当兵食粮”。从此,入伍披甲成为旗人的唯一职业,他们受到严重束缚并逐渐丧失了活力。八旗驻防是八旗的一个著称部分,它主要是为了镇戍地方而设,其军事职能表现得比京旗更突出。由于驻防旗兵在北京的旗地无法随身带往,驻防处所重新分配的土地又无暇耕种,因而他们只能比在京旗更加依赖于兵饷为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兵。
清廷为了驻防旗兵能保持固有的传统习俗和避免“沾染汉俗”,规定在北京和各地之间旗人应与当地居民分别居住,不许混同。这是清朝统治者安置本族人民的一个原则。于是在全国各八旗驻防地纷纷出现了“满城”或“新城”。乾隆初年,绥远城——新城的出现,就是相对与归化城——旧城而言的。清朝统治者认为,修建“满城”或“新城” 是一种将八旗驻防旗丁与汉族等当地人民隔离开来,并加强对其控制和束缚的最好形式。
“满城”或“新城”与当时一般驻扎军队的兵营相比,有很大的区别,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社会。其设置多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驻防将军、协领、佐领等一整套驻防将领的官署,即驻防城的政治中心;二是军事设施;包括大教场、小教场、演武厅、武器库等;三是旗兵和家眷的居住区和各种生活、文化场所,如商铺、饭馆、仓库、学堂、庙宇等,这使驻防旗不需出城门就可满足生活的基本需求。在这种连房屋风格都与当地迴异的“满城”或“新城”中,驻防旗兵基本上按照从东北地区带来的方式生活着,他们不与汉族人通婚,坚持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保持着传统的祭祖祭神仪式。
布置绥远城八旗驻防仿照京旗驻防的分布,是按阴阳五行来安排的,这既决定了旗人在城中的部署,也划定了八旗各旗分的位置。绥远驻防城内共有16个佐领的满洲人旗兵,有4个佐领的蒙古八旗兵。满洲正黄旗和镶黄旗住在城北,北方代表水;满洲正白旗和镶白旗住在东边,东方代表木;满洲正红旗和镶红旗住在西边,西方代表金;满洲正蓝旗和镶蓝旗住在城南,南方代表水。蒙古正黄旗、镶黄旗、镶红旗、镶白旗与相同旗分的满洲兵混居。黄色代表土,土能挡水;白色代表金,金能降木;红色代表火,火能克金;蓝色代表水,水能灭火。这种驻防布局,一伸一抑,一张一合,足可以平衡和克服各自带来的副作用。
(二)庄头制度
庄田是旗地的一部分。所谓旗地,是对所有权属于八旗土地的统称。这部分土地是清朝统治者用暴力手段从原来的土地所有者手中抢夺过去的,主要分布在直隶、山海关外和长城以北地区。旗地在满族未入关之前就已出现,入关后开始大批建立,有皇庄、官庄、王庄、旗庄和一般旗兵土地。它的组织情况和经营管理,和当时的民地是截然不同的。它的存在,比清王朝统治中国的时间还稍长一点,一直到民国初年才消亡。在内蒙古地区旗人屯居所种的土地主要是官庄,实际上也是属于皇帝的,不过是分别由各所在地的不同机构代为管辖。如凉城县曹碾庄田初归右卫将军管辖,后归绥远城将军所辖;赤峰市郊区关家营庄田则一直归热河都统管辖。这些庄田亦称皇粮庄田,其组织者则称皇粮庄头。
清代的皇庄,能够较长时间存在和稳定发展,是由于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经营管理办法,其中的庄头制度是十分重要的。清廷对庄头的身份地位和顶补革退等,都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对属下壮丁也建有丁档、家谱制度,以作查考的依据。通过庄头制度,清廷将八旗制度下的官庄壮丁牢固地控制在屯垦的皇粮庄田上。
皇粮庄田即是皇室私有土地的基层单位,又是一个机构复杂、与社会密切相连的组织。在粮庄内部,不仅有庄头、壮丁,而且还包括佃户。壮丁有亲丁、壮丁之分,佃户又有原佃户和现佃户之别。
庄头为一庄之首,既负责壮丁佃户的组织管理,又要定期征收庄租,纳粮当差。清初的庄头,权力有限,不过是壮丁的代表而已,他们每年将壮丁所交地租汇集一地,向上缴纳,与壮丁一起承担着地租和差役,并令其他特权;清中期以后,随着粮庄租佃制的发展,庄头日益有利可图,他们以各种方式搜刮丁佃,财产不断增多,地位日渐提高,过着富足奢华的生活。
庄头的来源主要有渝派、世袭、公举、补款接充等四条途径。渝派是由皇帝或清室内务府直接指派那些家道殷实、粮地多的投充人、庄头子弟、壮丁和早年归入旗籍的有功之人充任庄头。世袭是庄头的另一来源,在清代除因欠差、犯罪、绝嗣等原因外,允许庄头的子孙世袭庄头一职,但以长子、长孙为先。庄头一般都是终身职务,他们退职的原因大多是由于身故,个别人是因病或年迈已不能履行职务。庄头也有公举产生者,但数量极少。庄头如有出缺,由壮丁们共同商议,选举能够代表他们意志的人充当之,但需逐级上报批准方可。补款接充也是庄头的来源之一,清制规定,庄头务必接期催交地租,如所管之庄交纳不起拖欠六成以上,即将庄头革退,由其他壮丁顶补,但需代完旧欠,方准顶替。
壮丁分为亲丁、壮丁两种。与庄头同姓者为亲丁、异姓者为壮丁。亲丁包括庄头的众子孙及同姓亲属,异姓壮丁是指建庄时就存在但与庄头不同姓氏的壮丁及子孙。无论亲丁、异姓庄丁都同庄头一样,载入正册,归隶旗籍,属旗人序列。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经理所分领的皇粮庄田,定期向庄头交纳地租,包括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庄头、亲丁、异姓壮丁都是粮庄土地的经营者,他们是永佃农世代使用土地,但他们对土地只有占有权而没有所有权,粮庄的土地所有权掌握在皇帝和内务府手中。
佃户是指租种粮食土地的人。他们在建庄后陆续被庄头招来,有刨垦纳租耕种之份。佃户比起壮丁,身份较为自由,他们对粮庄土地的使用是暂时的,同粮庄的庄头无隶属关系,受限制有限,可去留自便。他们的数量由小变大,清朝中后期则成立皇粮庄田的主要生产者。
清代粮庄中的封建人身隶属关系极为严密,庄头和壮丁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成为皇室的私产,他们被编入丁册,不许擅自逃离,否则治以重罪,轻者鞭责,次之刺字,重者发谴充边为奴。壮丁是粮庄上的主要生产者,他们如有逃亡,就会给粮庄生产上带来损失,因此清廷不仅对他们要严加惩办,而且对庄头也以失职之罪加以处罚。为了维持粮庄的正常生产,清廷严格规定了壮丁身份世袭制度,子孙不得改业,要世代为皇室奴仆。与之相适应,对壮丁的婚姻也加以限制,以利繁衍。规定壮丁女子只许在庄内婚嫁,不许与民人互婚,否则发配为奴。
二、民族聚居区和民族乡
(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公主府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康熙帝六女和硕恪靖公主下嫁喀尔喀土谢图汗部郡王郭多布多儿济。这是一场政治联姻,是清朝对蒙古政策的重要内容。和硕恪靖公主初嫁时,因清朝与准噶尔蒙古部的战火未息,故初寄居之府邸在今清水河县花园巷内,并圈有庄田48 375亩。雍正三年(1725年),公主晋封为固伦恪靖公主,并迁居于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旧城)扎达海河北岸之府邸(后为归化城典狱巡检属)。后因该府邸院落狭小,又于城北五里修建了规模宏大而华丽的新府邸——公主府,并圈占庄田17 500余亩。府内大批仆役、工匠及壮丁都是有祖籍的满族人,大多随公主居于府内及周围乡村,这是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最早的满族聚居区。其后裔随着与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部与归化城土默特部的不断姻戚交往,其生活习俗也日渐蒙古化。民国初年,公主府所属人口始隶归化城土默特旗管辖,1954年划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管辖,1999年划归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所辖。公主府现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绥远城 清雍正十三年十二月(1736年2月),清廷因对准噶尔蒙古部战争和控制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归化城土默特部之需要,决计在归化城东北五里处兴建一八旗驻防城。清乾隆二年(1737年)二月动工兴建,清乾隆四年(1739年)六月竣工。乾隆帝赐名“绥远城”。绥远城基本上是仿照北京城的形制建造的,为正方形,街道笔直,城区呈棋盘状。
绥远城易守难攻,时称“北方锁钥”。绥远城初成时,建有许多官署衙门,除将军衙署外,有副都统衙署2所,协领衙署12所,佐领、防御、骁骑校衙署各60所,笔帖式衙署4所;清朝中后期,这些官衙多有裁汰。此外,绥远城中还建有丰裕仓、宁盈库、旗库、学堂、火器营、寺庙、仓库大使衙署、绥远厅粮饷理事同知衙门等建筑。
清代绥远城在城内外多有操练习武之场所。城之西南偶为小校场,是为考试旗丁披甲为伍的地方;城之西门外,则有检阅和操练八旗兵的校武场(大校场),场内北部有一演武厅,为八旗兵练武比艺的场所;城北门外之喀尔沁沟则是八旗炮队打靶演习的阵地。
绥远城将军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在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前是正一品的封疆大吏,之后是官秩为从一品。他们多是满洲旗人。其中不少是宗室、觉罗旗人。驻防初期,将军的权利有限,只限于管理绥远城驻防八旗军务。乾隆中期,清廷扩大其权利,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令归化城土默特二旗归绥远城将军兼辖;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令绥远城将军兼管右卫八旗驻防城军事和归化城事务。此后,绥远城将军相继节制乌兰察布盟六扎萨克和伊克昭盟七扎萨克旗。另外,遇有战事或紧急事务,绥远城将军有权调遣大同、宣化两镇之绿营兵。
八旗军制规定,满族男丁只有披甲当兵,才可食粮领饷。绥远城八旗将士自1737年驻防以来,由于有固定的饷银俸禄,故生活较为充裕。但由于丁多兵少,故有许多成年(16岁)满族男子并不一定能成为旗兵,如某一家庭丁多兵少,生活则相对困难。在一般情况下,每名旗兵的岁收入足以养活七口之家,并保持有一定的生活水准。清代,绥远城八旗驻防将士,上至将军,下至养育兵,根据每人品级地位的不同,每年享有的钱粮也各不相同。
清朝末年,国势衰弱,财力空虚,驻防旗兵的俸银禄米逐渐得不到保证,加之银价贬值,物价飞涨,绥远城旗民生活日渐艰难。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新任绥远城将军贻谷除极力推行“移民食边”和“开耕蒙地”的政策外,还对绥远城旗民生活的困境采取了许多补救措施。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包头市固阳县和呼和浩特郊区等地的满族农民,就是当时绥远城务农旗民之后裔。此外,贻谷还兴办工厂,广建实业,派旗丁学习织布、染线、皮革等工艺,以为日后谋生之手段。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灭亡。绥远城旗民俸禄渐次停发,满族人因多不善农工商业,生活日趋贫困。民国初年,绥远城旗民派代表同各地代表一同赴北京,向袁世凯请愿,要求政府发给旗饷,安插生计,以维永久。随后,在绥远城成立了“旗民生计处”,后改为“满民八旗旗务总处”。由于办事官员中饱私囊,假公济私,结果官饱民空,旗民生活苦不堪言。生活的重压,迫使一部分人学习木工、画工、泥瓦工、铁工等,以维持生活;一部分人摆摊设点,以作小本经营;也有部分人务农耕田,以自食其力。但多数人卖房和什物,艰辛度日,生活穷困潦倒,家破人亡。1930年,一孟姓旗人经与京城佛教会商洽,率领绥远城旗民150人赴黑龙江省垦田,但因其不事农耕,多沦为难民,后多乞讨而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满族人民喜获新生,当家做了主人。如1958年在新城区31名各族代表中,满族代表就有11名,占代表总数的35%。在经济上人民政府为解决满族人就业问题,先后成立了脱坯社、满民刻写社、磨粉工、拆洗社、工艺美术社、电器修配厂、油工社等,满族人家失业者日趋减少。如1953年有满族78人参加工作,1955年有满族67人参加工作,1956年有满族73人参加工作,1957年有满族308人参加工作。至1958年,满族就业人口已达1 521人。在文化上,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文化事业,1957年成立了新城区满族小学,同时在呼和浩特市第三中学内增设了满生班。1953年,为丰富满足人民的生活,成立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八角鼓业余剧团”,深受满族人民的喜爱和好评。
(二)凉城县曹碾满族乡
曹碾满族乡满族是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奉内务府之令,由直隶省宣化府保安州(今河北省蠡廘县)调迁而来。因其为清室内务府上三旗(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庄田,故亦称皇粮庄田,其每庄承种之人称为皇粮庄头。他们隶属旗籍,世代为右卫驻防八旗兵垦种庄田,交纳官粮地租。因其他处驻马口外,故亦称(驻马口外庄头)。他们直接归右卫将军粮饷府统辖。
他们初到曹碾圈地垦荒时,清廷共设庄头5人,圈地15处。每庄各给荒地60顷(6000亩),每年每庄需上交粮米200仓石。每庄设庄头及庄丁共20人,需自备籽种、耕牛、农器具等。初为纳粮庄,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为专纳银钱之纳银庄。
驻马口外庄田有东西之分,今曹碾满族乡为西圈,今丰镇县马甲圐圙乡为东圈。初来庄头有15人,为10姓:张、李、韩、陈、梁、徐、王、邓、周、刘。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王、邓、周、刘4姓庄头因长期拖欠粮款,被清除旗籍,革退庄头,庄头本人及子孙被清廷谴往东北打牲乌拉处充当苦差,壮丁则遣散出旗为民。剩下的11家庄头,即时至今日的徐圈的徐姓、韩家圐圙的韩姓、后二窑子的李姓、九龙沟的李姓、大圈的梁姓、陈圈的陈姓、宽沟的张姓、大圈的张姓、石太平的张姓、十三沟的张姓、七墩沟的张姓。曹碾满族的圈地范围:“南至长城,北至号畔”,各家庄田以土垄为界,并拌以石灰,时至今日仍依稀可辨。
庄头、壮丁除耕种皇庄正额地亩外,还有官拨属自己的私有土地,如余地、水冲沙压地、草甸地、养赡地等,为其生存立命之本。清室内务府是管理皇家事务的最高机构,其下属会计司负责全国各地粮庄事务,故庄头的继承、罢免、粮钱的征免,均由内务府掌管,具体事务先有右卫将军管理,后为绥远城将军管理。每一庄头在内务府也有具体的承管人,如曹碾梁姓庄头就隶属于内务府正白旗吉兰泰管理下。曹碾皇庄在11家庄头之上设有2名令催。他们直接负责并督促庄头征收地租,管理壮丁。如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驻马口外庄田的令催为张鹏、李蒿山。
皇庄的主要生产者是壮丁和佃户。驻马口外皇庄设立之初,便有佃户(多为山西晋北地区汉人)租庄头之地耕种,他们不入旗籍,地位较为低下。他们的租期三五年至十数年不等,有的世代租种,苦心经营,倍受皇室剥削。这些佃户与庄田旗户分村另住,满汉殊然,和睦相安。今曹碾满族乡中的满民村和汉民村等自然村落的形成,盖源于此。
民国4年(1915年)5月,北洋政府颁布《丈放内务府庄地章程》,各地设立官地清丈局,丈放皇庄工作随之展开。民国7年(1918年),驻马口外皇粮庄田由官府丈放出售,满族人民坚决抵制,丈放之事遂告失败。不久。一杨姓委员带兵弹压,旗民不敌,丈放之事得以告成,庄田土地大部分被原庄头、壮丁及佃户购买。随着皇庄体制的瓦解,昔日的旗地变为民地,由旧时种地输粮、输钱,变为交税纳捐;身份也由旗人转为民人,由满族变为汉族;隶属关系也由清时的绥远城将军府变为绥远特别行政区凉城县。1949年10月以后,满族人民翻身得解放,政治上有了自己的权利,他们恢复了自己的族别——满族。根据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1984年7月24日成立了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凉城县曹碾满族乡。
据1987年曹碾满族乡资料统计:全乡总面积197平方公里。总人口4058人,其中满族人口1960人,占总人口的48.3%。全乡有4个行政村:曹碾村、周泉(圈)村、大泉(圈)村、九号村、31个自然村,全乡有大小牲畜7200头、有耕地32 000亩,人均约8亩;有林地27 000亩,有草场牧场约5万亩。
(三)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
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东北20里处,是一群山环绕,河流纵横,绿树成荫,水草丰美的秀丽山庄。它土质肥沃,适宜发展农、牧、林业。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的满族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为守护清康熙皇帝第五女和硕瑞静公主(1674—1710年)陵墓而定居于此。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清康熙皇帝将五女和硕瑞静公主下嫁于蒙古喀喇沁右翼旗扎萨克都棱郡王噶尔藏。随公主下嫁时的侍卫和随从有十姓(白、王、潘、李、孙、胡、董、汪、侯、肖)内务府满族镶黄旗旗人。其中:白姓为公主幼年时的乳母,王姓为公主管家,潘、李、孙、胡4姓为公主护卫壮丁。此次,他们以“陪嫁”为名,随公主来到喀喇沁右旗驸马府(俗称西府),主要工作就是服侍公主的日常生活和安全。
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和硕瑞静公主去世,享年37岁。公主最初葬在王府旁的大西沟,十姓满族人也随之守园护陵。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廷在今十家村山坡上兴建了一座宏伟华丽的陵寝,十姓满族人也随之前往护陵,他们在公主陵西五里搭屋建舍,定居下来。因其为十姓人家,故称其地名为“十家”,盖因肖姓护卫壮丁继续留在旧陵未随迁而来、孙姓侍从绝嗣、胡姓奉令调回京城内务府所成。这七姓满族人世代为和硕瑞静公主首领祭祀,护山养林,同时也垦荒耕耘,以维持生活。
清朝时,由于十家满族是京城内务府旗人,故不受当地民治机构管辖,而为内务府及喀喇沁右翼旗扎萨克王府所辖,较之当地一般蒙、汉人民,有一定的政治特权和地位。他们持有清朝皇帝恩赐的“龙牌”(上书“万岁万岁万万岁”等字样)、玉影(清帝和公主画像),可以免除一切地捐杂税和丁赋徭役;同时,十姓满族人每年还可领取由清廷拨给的数量不等的俸银。实行满族人不仅在公主陵附近拥有土地,而且方圆数十里还拥有山林和牧场。清朝时,由于公主地位的崇贵,任何人路过公主陵时均需下马跪拜,否则予以严惩。
乾隆朝以后,清廷与扎萨克王府的关系日渐疏远,满族人的政治势力与经济待遇也逐渐下降。后随着人口的增多和俸银的取消,他们的生活日渐困窘。为生活计,他们除守护公主陵墓外,还将拥有的荒山坡地进行开垦,或招佃出租,或自己耕种。
辛亥革命后,十家村满族的土地被清丈而大量流失,他们仅靠收取微薄的地租维持生活。继尔,他们只好出卖山林、土地以度余生,加之天灾人祸、鸦片侵袭、盗匪猖行,多沦为赤贫;少数人通过放高利贷和倒卖鸦片,则成为地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十家村共有186户,870口人,土地3116亩。其中:地主和富民共25户,70口人,但占有土地1600余亩;全村有羊1300余只,地主和富农占有80%以上。说明土地集中严重,贫富差别悬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土地改革运动,1955年成立了“民族联合社”。至1964年,十家村共有221户,977口人。其中满族201户,895口人;汉族18户,75口人;蒙古族2户,7口人。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1986年9月26日,又成立了昭乌达盟(今赤峰市)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
据1987年12月底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资料统计:全乡总面积为23.5万亩,耕地面积1.97万亩,林业面积6.11万亩;全乡有6个行政村(郎营、林营、十家、头道营、长皋),53个村民小组;全乡共1930户,共9143人。其中:满族为3625人,占总人口的39.6%;蒙古族2928人,占总人口的32%;汉族2590人,占总人口的28.4%。又据1990年7月1日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全乡共2185户,共9502人,满族人口3079人,蒙古族人口3939人,汉族人口2484人。其中十家行政村共30户,共1427人,满族969人,蒙古族334人,汉族124人。
(四)赤峰市郊区关家营满族乡
关家营满族乡位于赤峰市西北19公里处,旧称西庄头营子。康熙年间,清朝内务府在关家营一带圈地屯垦,设立了8所皇粮庄田,并派8姓庄头分别姓关、冯、傅、鲍、刘、杨、张、初。其中:关姓庄头原为山西太原满洲正蓝旗驻防旗兵,因过失而被谴派而来;傅、鲍二姓为当地蒙古族,土地的拥有者;其它各姓则为清室内务府上三旗包衣旗人。8名庄头各自承领的庄田地亩不详,但其总庄田面积东西长约30里,南北宽约15里。民人因其地称其名为“庄头营子”或“鞑子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更名为“大营子”村。
庄头和庄田在清朝由内务府会计司统辖,而有关任免庄头和征免庄粮等具体事宜,由热河总管(后为热河都统)处理。辛亥革命后,庄田制度瓦解,皇粮庄田被全部清丈出售,庄田旗民也多变更族别为汉族,并成为自耕农,隶属当地民治机构管辖。1936年,伪满洲国实行街村制,该地置顺天村,治所在今关家营村。1940年,该村属伪满洲国翁牛特旗所辖。1945年8月至1949年月3月,该村又为翁牛特右旗英金河乐努图克治所,后为赤峰县初头朗区(七区)。1956年,在该村建民族乡。1961年,该村为当地铺人民公社治所。1966年5月,与当地铺人民公社分治,在该村设置大营子人民公社。1983年12月,该公社隶属于赤峰市郊区。1984年5月,大营子乡人民公社改为乡政府。1986年7月,改大营子乡为西庄头营乡。1987年11月20日,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和当地满族人民的意愿,改西庄头营乡为关家营满族乡。
据关家营1990年底资料统计,全乡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有耕地47 116亩。其中:水浇地12 500亩;有林地47 775亩,森林覆盖率为21.3%;有草牧场51 800亩。全乡有9个行政村(关家营、马架子、王家营子、辛店、哈拉海沟、碾子沟、哈金沟、柳家沟、石界庄),29个自然村,46个村民小组;乡内满族小学1所,有学生380人,教师15人。据1990年7月1日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全乡总人口为10 924人,满族人口3170人,占总人口的29.02%;蒙古族人口2393人,占总人口的21.09%;其余多为汉族。其中:关家营行政村,共650户,总人口为2961人,有满族人口1240人,有蒙古族人口541人,有汉族人口1180人。
(五)科尔沁右翼前期满族屯满族乡
满族屯满族乡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洮儿河与归流河之间的水草丰美的乌兰毛都草原上。清朝顺治年间,清军四处征战,当时乌兰毛都草原上的摔跤手敖日布征战有功,被封为领兵官。顺治帝令皇室萨木嘎与敖日布成婚,于是敖日布成为皇室额驸。敖日布不习京城生活,向顺治帝请求回草原生活,清帝恩准。于是敖日布与公主萨木嘎带领陪嫁随从仆人回到草原。当时共有6姓随从仆人随嫁而来:王、刘、董、白、金、高。其中有木、瓦、铁、石、金、银等手艺人和农牧猎民。额驸和公主初居于今吉林省通榆县一带,后迁至今乌兰浩特市附近,最后定居于今巴达仍贵苏木周边,并定名附近一山梁为萨木嘎山。敖日布和萨木嘎去世后,先被安葬于巴达仍贵苏木之萨木嘎山,后迁葬于乌兰哈达北山,此为今之公主陵。清廷在此修庙祭典,香火不断。
清朝中后期,随公主下嫁的刘、董、白、金、高姓随从四散而去,今兴安盟许多满族人为该5姓的后裔。只有王姓随从在公主陵附近的乌兰毛都草原以游牧为生,并坚持常年为公主陵祭扫护卫,一直到1949年。由于生活环境所迫,清朝末年他们渐弃满语,学说蒙古语,并以蒙古包为其居所。王姓祖先生有9个子女。老大至老四为女孩,不列宗谱,但仍称其为“家”;老五之老九为男孩(其中老八早夭),故有五家、六家、七家九家之称。其四家后代,只要彼此说出第几家之裔,便可互知他们其间之关系。这四家因是一个祖先的子孙,故不通婚,时至今日,满族屯的满族只与蒙古族通婚。清朝时,满族屯的满族因侍奉公主有功,康熙皇帝曾给他们颁有“龙牌谕令”(满族人称:诰命喜喜格),规定其后人可不纳赋税,不服兵役。1943年,被科尔沁右翼前期王爷喇嘛扎布强行烧毁。至此,在蒙古王公和日本军队的重压下满族人才始纳捐税和服兵役。由于乌兰毛都草原水草丰美,为畜牧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随着贫富的分化,一些满族牧人拥有了庞大的畜群与牧场。至1949年,满族屯最著名的三大牧主是道德宝、松布勒、安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满族屯长期归科尔沁沁右翼前旗乌兰毛都努图克管辖。1984年6月16日,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和满足人民的意愿,成立了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据1990年满族屯满族乡资料统计,全乡有7个嘎查(白音乌拉、特布格日乐、阿拉坦敖都、乌兰敖都、满族屯、满都拉图、特门),10个自然屯;总人口3850人。其中:满族人口占30%;牧业人口3288人,占总人口的85.4%。全乡总面积3300平方公里,可利用草场面积165万亩,占总面积的33%,打草场面积41万亩;全乡拥有大小牲畜108 144头(只);全乡境内山冈上森林密布,多为大兴安岭松树。
(六)其他地区
内蒙古满族除上述聚居区外,大部分为清代公主下嫁时跟随而来的侍从之后裔。据统计,从1612年开始的满蒙联盟,至1912年清朝灭亡的300年间,清朝皇女和宗女共有153人下嫁于蒙古各部。其中:嫁于漠南内喀尔喀巴约特部4人、察哈尔部3人、科尔沁所属乌鲁特部2人、巴林部5人、敖汉部16人、翁牛特部3人、喀喇沁部32人、阿鲁科尔沁部4人、土默特部4人、归化城特默特部1人、苏尼特部2人、郭尔罗斯部1人、科尔沁49人、奈曼3人、阿巴嘎1人;嫁于漠北土谢图汗部6人、赛因诺颜部3人、扎萨克图汗部1人;嫁于漠南准噶尔部4人;嫁于西套阿拉善和硕特部3人;嫁于青海和硕特部1人;嫁于何部不详者5人;下嫁蒙古诸部153名公主中,嫁于内蒙古有名可查者达130人。满蒙贵族之间大规模之联姻,封必随之而来有大批公主侍从,他们原为内务府旗人,跟随公主下嫁后,因久居蒙古地区,其语言、习俗、心理逐渐蒙古化,至清末及民国初年,多数已改变族别为蒙古族;只有少部分满族旗人一如既往,保持了本民族的族别。今通辽市、赤峰市、阿拉善盟、兴安盟的满族大多数为公主随从的后裔;今锡林郭勒盟的满族,大多数为清代肃亲王之王庄旗丁的后裔;今呼伦贝尔市的满族,大部为清代黑龙江将军属下呼伦贝尔副都统、齐齐哈尔副都统辖下的驻防满洲八旗兵的后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支援内蒙古的发展与建设,从全国各地调迁而来的数以百万计。其中:迁入之满族人口为数不少,大多数居于内蒙古各地,尤以包头市和呼伦贝尔市为多。
民族经济
一、商业
先秦时,肃慎人以“ 楛矢石砮”为贡品,向中原王朝进贡;中原诸王朝也以赏赐的方式,回赐肃慎人许多所需物品,这可谓是商品交易的开始。北魏时期,勿吉人曾一次贡马500匹,贡使也达500人,这实际上是在庄严的进贡方式下进行的商品交易。勿吉人在“回赐”的名目下,满足了对中原物产的可求。隋唐时期,粟末靺鞨人所建的渤海国向唐朝入贡达130余次,实为以朝贡形式进行的官方贸易。辽朝时期,女真人与辽朝贸易,还没有剥落贡品的外衣。女真人进贡的物品中,以马为大宗,岁贡马万匹。据《大金国志》记载:女真与契丹人的民间交易方式:“无钱,以物博易”,马、牛、羊已充当一般等价物。据《辽史》记载:女真人还以“金、布帛、蜜、蜡、诸药材等物品易于辽使。”明代,女真人与明朝的官市贸易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敕公制外衣下的朝贡贸易,二为马市贸易。女真人的贡品主要是马、貂皮、海象牙、雕、狐皮、豹皮、鹿角等,明朝回赐的物品有彩缎、绢、靴子、袜子等,并准许其用土特产品换取生活日用品,主要有:缎、布、靴、袄、米、盐、锅、铧、针、剪、瓷器等。还有马市交易,所谓马市,就是明廷以辽东开原、广宁、抚顺等地为中心,对东北各民族进行贸易交换所设置的一种定期性的官办贸易市场。明朝设马市的初衷是“夷利币帛,我收胡马。”以辽东马市为集散地 ,南贸北来,北物南输,南商北贾、交错往来,他们云集辽东,贩卖谋利,视马市贸易为发财致富之“金路”。女真人与汉族互市贸易的日趋繁荣,带动了女真社会农业、畜牧业、狩猎业及手工业的迅猛发展。
清朝以来,驻防旗人成为职业军人,清制规定其不准从事其他任何职业,满族成为纯消费阶层。以满族聚居区为例:自清乾隆二年(1737年)八旗将士从右卫、北京及东北诸地迁居绥远城后,许多商人,尤其是晋商也随之大批迁入。他们租赁清廷预先修建的东、南、西、北四条主街的八面房屋,建号开店,主要为旗人出售日常生活用品。有些商铺经200多年发展,竟成为绥远城老字号。辛亥革命后,随着八旗制度的瓦解,旗民生计基本断绝,部分殷实满族人家也曾在街面上开店设号,以维持生计。
清朝以来,马市贸易成为了历史,但民间私市的传统却延续下来,并演变成了今天更为简单方便的集市贸易。集市是一种定时定点的集体贸易习俗。在内蒙古东部满族聚居区周围,一般每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为赶大集,也有“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的“隔三” 小集。集市中进行的商贸形式主要有坐商和行商。满族俗语云:“家有万贯,不如开店。”意指开店营利是谋生的良策。
二、农业
清朝以来,满族以不同形式迁居内蒙古地区。生活方式主要有三种:城市型、牧业型、农业型。以绥远城驻防八旗将士为城市居民型代表,以科尔沁右翼前期满族屯满族乡为牧业生活代表,以凉城县曹碾满族乡、赤峰市郊区关家营子满族乡、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为农业生活代表。其中,曹碾、关家营子满族乡在清代为“皇粮庄田”,所种粮食多被清朝内务府或附近驻防八旗将士所用,故在农业生产中更为典型。从清康熙年间以来,由于清廷对庄田管理严格,制度完备,使庄田中的满族农民精耕细作,并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中掌握了农业技艺,并形成了自己的农业习俗。
(一)耕作
满族农谚云:“耕出生土,晒成阳土,耙成油土,种在湿土,整治粪土,增产五谷。”这是以耕地为中心的综合增产技术措施。耕地要深耕,它有抗旱和防涝等作用,可使下层未经充分利用的生土翻到上层,经日晒熟化,可增强微生物的活动,加速有机物的分解,释放出大量的有效养分,以补给农作物吸收。以凉城曹碾满族乡为例,惊蛰节气时,在上年秋耕的基础上,先用牛、马耙地,耙具多为“人”字耙和“工”字耙。耕地的目的是保好墑情,疏松土地,可使表层土壤平、细、碎,以便日后禾苗出齐长快。耕地之后是耱地,是在耕后随即进行的连续作业。农人有“土地耱得勤,粮食打满屯”和“耕地不带耱,不如家中坐”之说。耱地的目的是耱平地面,使地表形成一层紧密而表面又疏松的覆盖层,是减少土壤水分蒸发的良好耕作措施。
(二)播种
由于内蒙古春旱多风,表层土壤往往干旱较重,农人在播种前还要进行一次磙地(亦称打拉砘),即对土地镇、压,以使表层土壤水分不易挥发,使农作物种子得到了一定的水分和温度条件,可使其早日萌芽。播种的方法,内蒙古东西部有异。昔日,曹碾满族乡的耕种多用耧播,主要用于小麦、糜黍和谷子。播种时,一人在前迁马或牛,一人摇耧前行。这种耧有3条腿,每条腿上安有1犁铧,每次可播3行,摇耧人两只脚踩住3行中间的两条龙背上,这样可以走得稳播得直。播种的顺序一般先为小麦,依次为胡麻、谷子、马铃薯、豆子、莜麦、荞麦等。20世纪80年代之后,农家使用播种机者日渐增多。
在播种时,满族农家讲究轮作换茬,即在一块土地和一定年限内,按照一定的顺序轮换种植,以充分利用作物养地的积极因素。农谚云:“种地不倒茬,十年九抓瞎。”又云:“种对茬口田,十年定三年。”一般讲,种完麦子的地来年可种豆类和胡麻,种完谷子的地来年可种高粱或玉米,而不易种小麦和莜麦,种完荞麦的地来年不得种糜子。
(三)施肥
满族农谚云:“春送千车粪,秋收万石粮”,“人靠饭养,苗靠粪长”,“种地不上粪,等于瞎胡混”。20世纪70年代之前,农家种地均用农家肥,之后才多用化肥。绿肥类是指将绿色杂草翻入田地中以增加地的肥力,它具有丰富的有机质,既可以提高土壤肥力,改良土壤,又可以供给下茬农作物必要的养分。家畜的粪尿同栏里垫的草合在一起的混合物,称为厩肥,它有培养地力和改良土壤的作用。泥土肥是指下雨时从河的上游冲刷下来的泥土及河水泛滥时沉积而成的土壤。杂土肥是指坑洞土、墙土及日常生活中的废弃物等,经过沤制都可以成为很好的肥料。农谚云:“一年的锅头,二年的坑,熏透的烟土顶粪上”,即指杂土肥的重要性。
施肥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在春耕翻地时将农家肥均匀撒入,以肥地力;二是在播种时,将化肥与种子一同播种,以促苗生长。种地施肥虽不可少,但“上粪如配药”,因不同的农作物需要的化肥及多少各不相同。如马粪、羊粪是热粪,适应于凉地使用;牛粪和猪粪是凉粪,适应于热地使用;绿肥、厩肥和泥土肥等,适应于盐碱地使用。
(四)锄草
锄草和间苗,是田间管理的重要环节。锄田,即中耕松土,多灾禾苗2寸左右时进行,即每年的6—7月份。它可松土保墒,调节土壤水分含量;可提高地温,促进有机质的分解;可有效地灭草保苗,减轻病虫的发生和危害,从而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满族农谚云:“种在犁上,收在锄上”、“一道锄头顶道粪,三道锄头土变金”,“连锄三遍气死天,又增肥效又抗旱”,这些都揭示了锄地的重要性。锄地也有先后顺序,一般是先小麦,后谷子、豆子、玉米、马铃薯、胡麻、莜麦。一年中,小麦玉米和莜麦最少要锄2次,豆子、胡麻要锄1次,马铃薯则要锄3次(锄1遍,耧1遍,培土1遍),荞麦因种植时为慢撒、因不成行,故不锄。立秋以后,还要加强田间中、后期管理,因杂草种子如不清除,就会给第二年造成更大的麻烦。农谚云:“立了秋,更加油,丰收不到手,管理不罢休”。“锄地锄到黄,管理管到仓”,意指夏秋季田间管理的中心就是锄田。
(五)收割
内蒙古的农作物基本为一年一熟,因此抓好秋收是农家的重要工作。如果收割不适时,常因雨、霜、风、雹等自然灾害的影响,造成农作物的损失。各农作物的收割期不尽一致,满族农谚云:“七月麦子,八月麻,九月荞麦收到家”,既指这三种农作物的收割时间。其他农作物的有关农谚云有:“秋分收黍子,寒露割谷子”,“秋分糜子,寒露谷,高粱守住霜降哭”等,说明高粱的收割最晚。马铃薯是农家粮食的大宗,收获也较晚,农谚云:“地冻车头响,山药萝卜正猛长”,说明其他大秋作物开始用车拉运,它却处于生长阶段。“寒露起薯,霜降开园”,意指马铃薯的收割期以寒露前后较为适宜。
内蒙古满族聚居区农作物的收割顺序一般为小麦、豆子、胡麻、荞麦、莜麦、糜子、谷子、玉米、马铃薯、高粱等。收割的方式一般都要镰刀割,只有西部区坡地的小麦需用手拔,故农家十分辛苦。
(六)储藏
每年阳历九月上旬,大秋作物相继进入成熟期,人们也进入了紧张的秋收阶段,此时应正确把握各种作物的收获期,及时收割,打场和入仓,以预防风、霜、雨、雹等自然灾害,确保粮食丰收。
满族农谚云:“三春不如一秋忙,秋收一日顶三晌”,“抢收如抢宝,过秋收把草”。这些都说明了收割入仓的重要性。“割拉晒碾藏”是秋收的五步曲:首先将农作物割倒后打成捆垛起,然后用马车、牛车拉回场面,再将作物解捆平铺于场面暴晒,再用马拉碌碡碾压,最后扬场庄粮入仓。
三、交通
绥远城在修建时除东、南、西、北4条主干道外,还建有大小街27条,小巷26条,全城呈棋盘状,便于旗兵的集中和战马的奔驰。
清朝在内蒙古境内设有5条交通驿道,满族民间称之为“官道”。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二年(1692—1693年),由于清廷对漠西准葛尔蒙古部战争的需要,先后设有五路驿站,即喜峰口、杀虎口、古北口、独石口和张家口驿站。喜峰口驿站:从京城到扎赉特旗哈岱罕站,总长2000余里,全程设有18站,其中蒙古站16处;杀虎口驿站:从京城到乌兰察布盟乌拉特3旗及伊克昭盟7旗,总长2200余里,全程设有12站,其中蒙古站11处;古北口驿站:从京城到锡林郭勒盟乌珠穆沁左翼旗,总长有1000余里,全程设有16站,其中蒙古站10处;独石口驿站:从京城到锡林郭勒盟浩齐特部,总长1100余里,全程设有15站,其中蒙古站6处;张家口驿站:从京城到张家口,然后分两路,一路向西到归化城(呼和浩特市旧城),另一路向西北到乌兰察布盟四子部落旗。从京城经张家口至归化城总长1000余里,至四子部落旗960余里。该路设有7站,其中蒙古站6处。这五路驿站加强了内蒙古地区与京城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联系。
驿道多为宽敞和平坦的沙石土路,以利信使交通往来。清廷十分注重驿站的管理,每驿站设官兵及驿丁30人左右,并拨给一定数量的站丁地,使其一面当差,一面耕种。驿丁均编入旗籍,由驿丞管辖,汉族百姓称其为“吃皇粮的站达”。每一驿站盖有数量不等的营房,并昼夜备有数十匹快马。每当信使驰来时,会对驿丁高喊差送的 哪一级文件,如有一日“六百里加 急 ”“五百里加急”“四百里加急”不等,最慢也需“三百里急”。信使至,驿丁服侍信使换马,目送其策马而去,此为换马不换人;或由信使办理交接手续,由该站驿丁向下一站传递文件;一般主要文件,如军机处公文往往注明“马上飞递”字样,以示急要,不得耽搁。驿丁将信使所留坐骑精心喂养后,放之驿道,马便会按原路自动返回上一站,沿途走乡串村,任何人都不敢擅自牵扰。1911年辛亥革命后,驿道衰落,驿丁大多成为农民,一部分成为蒙古族,一部分成为满族,昔日的驿站成为今日蒙古族和满族的聚居地。
四、手工业
1.木匠。内蒙古东部区满族中多有匠人,主要有木匠、石匠、铁匠、瓦匠、银匠等,其中木匠用途最为广泛。木匠的五法是矩、规、绳、水、垂。矩:是木匠用以直角正方的工具;规:是画圆的工具;绳:俗称墨斗,是取平面直线的划线工具;水:取平的技法,一般用于水平法测量地基、坑沿等;垂:取直立之用,木匠多用其吊正。木匠对房架、门窗桌椅等多用榫卯结构,故所作木器多结实耐用。盖房上大梁时,满族人家多挂红布或贴“福” 字,并燃放爆竹乞福驱邪。木匠均拜鲁班为祖师爷,每逢节日或干完一组木活儿,均焚香上供祭祀之。
2.淘金。内蒙古大兴安岭地区多有沙金并溪流遍地。旧时满族农人闲暇时,多由淘金者。淘金前,多祭祀山神。淘金者一般为5~6人,其推有经验者有威信办事公正者为把头。淘金时,分工有序,有挖沙者、洗沙者、澄金者、做饭者、所得之金,多为平分,把头一般比他人多得一份。淘金时,多有禁忌,如坑道作业时,因“坑”的含义与坟墓相通,故不许说坑字,而换称为“井”或“洞”字;又如石头的“石”字与尸体的“尸”字同音,故称石头为“盖子”。得金临走时,要焚香磕头祭祀山神。此外,淘金队伍中一定不许妇女参加,据说山神嫌女人身体不洁。20世纪80年代之后,为保护资源及生态环境,淘金者日趋减少,并被明令禁止。
3.屠宰。满族俗语云:“秀才爱读书,旗人爱养猪。”内蒙古境内的满族农家,一直保存着养猪的先世习俗,就连操着蒙古语从事牧业生产的满族屯满族乡的牧民也如此。满族农家宰猪一般在小雪大雪和冬至时节。届时,将猪缚住放于桌上,然后在猪耳上撒少许清水,待猪摆动耳朵将水弹向空中,众人齐喊“领牲了!”意为上天已收到供品的信息。然后,居家执刀从猪颈部捅入心脏,将猪杀之。主人乘势将猪头、心肝、猪蹄用大锅煮熟后,先焚香跪拜贡于上天及列祖列宗,然后召集亲朋好友佐以烈酒聚食之。食毕,主人将头蹄下水的一部分赠送屠宰者为酬资,因为这是数百年来约定俗成的惯例。1966年以后,杀猪领牲祭天祭祖等习俗逐渐废弃。
满族农家养猪虽然很普遍,但一年到头吃不上几次肉,因猪长成后多出售卖钱以补贴家中日常生活费用。唯独过年是个例外,家家在年前都宰猪备料,以备过年做菜和包饺子之用。满族民谣云:“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又云:“小孩小孩你别哭,进了腊八就宰猪。”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期望杀年猪食年肉的心情。
4.理发。清代,内蒙古满族从事理发职业者极少,民国年间才有之。清朝时称理发为剃头。满族男子的发式,是剃去颅前的头发在脑后留辫子。清朝入住中原后,明令汉族男子改变留全发的习俗,否则就被处死,有所谓“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说。剃头匠们从事这一职业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城镇路口繁华处,搭一布棚或席棚,即为理发店;二是匠人把全部的剃头工具用扁担挑之,走街串巷,上门服务。
剃头挑子上的理发工具主要有:剃刀、推子、梳子、篦子、水盆、手巾、布单、魔石、镜子等,还有一件极具特色的“唤头”,它由有一双钳形钢片和铁棍组成,匠人通过拔“唤头”发出的鸣声来招揽生意。剃头匠最基本的技术是剃头、梳辫、刮脸、其他相关技术有掏耳朵、剪鼻毛、修眉、染发、修正胡须和头、面、颈、肩部的按摩,只有这些手艺都掌握,才是合格的剃头匠。
民国以后,男子剪去了辫子,留起了分头、背头、平头、光头,城镇相继开设了新式的理发店,而街头巷尾的剃头匠仍然存在,但服务地对象多为老人与小孩。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理发技术和工具的普及,流动的剃头匠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5.店幌。民国以来,内蒙古满族殷实人家始置店铺商号,并在店前设有招牌,俗称“幌子”,这是满族人学习汉商习俗所为。店幌五花八门,千姿百态,大多悬挂于店铺门前之耀眼处,以招人注目。
店幌有以下七种类型。一是以实物模型为幌子,如绥远城体仁堂老药店悬挂着两串木制和铜制的大型膏药和丸药模型,绥远城福元贞纸码铺门前高悬着木制红漆大蜡烛为标志。二是以商品实物为幌子,如绥远城德和义估衣铺专营寿衣和鞋帽,就在店铺门前悬挂一只木制的大靴子为标志,卖烟叶店则高悬旱烟管为标志。三是以商品附属物为幌子,如绥远城义盛泉兼营白酒,就悬挂一米多高的酒葫芦为模型,三义长缸房自制米面油糖,就在门前悬挂一盛油的瓶子。四是以灯具为幌子,灯上标有明显的字记。这主要用于夜间开市的旅店,澡堂等。五是以旗帘为幌子,如绥远城张记剃头铺前悬一白布旗帘,上书“张记剃头” 字样;酒馆也多悬挂旗帘,帘上书有店家字号,旗帘随风飘舞,字号时隐时现,使路人易于铭记。六是以文字匾牌为幌子,它多为有特色的商家所用,如绥远城大兴当铺、聚丰当铺在门额上方高悬一“当”字;马全喜茶馆门额上悬挂一“茶”字。七是以图案为幌子,如绥远城诸银匠炉铺门前均高悬“百隆幌”,高六尺,八面灯笼型,最上面刻有红嘴、绿毛麒麟,八面绘有八仙过海和福、禄、寿、财图案。20世纪50年代公私合营后,传统的店幌逐渐被抛弃。
民间文学与民间文化
一、语言文字
(一)语言
满语,在清朝时多称清语,它属于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语支。清代初中期是满族臻于完善、成熟和发展的时期。满族入关后,随着统治疆域的扩展,满语的使用范围也骤然变大,满语这时已从后金的区域共同语发展到了清廷试图将其作为整个中国的全民共同语的阶段。但是在汉语的包围和强烈影响下,清中期之后,满语非但未成为名副其实的“国语”,反而被汉语迅速同化,日渐走向它的衰落之途。至清朝末年,除科尔沁右翼前期满族屯满语改操蒙古语外(含杂有许多满语词汇),大多数地区的满族多说汉语,只是在一些生活用语中还夹杂着一些满族词汇。时至今日,只是夹杂的满语词汇日渐减少而已。从另一角度讲,满语词汇极大地丰富了汉语词汇,从而促进了汉语的发展。
内蒙古满族常用的满语词汇:
嘎拉达:官员之意,泛指一切当官之人。
嘎拉哈:兽腿之距骨之意,可玩耍。
鼾拉子:口水之意。
榜式:指有技术的师傅。
牛录额真:指佐领官。
嘎杂子:指游手好闲喜滋事之人。
察必搭:指好事者,为贬意之词。
赤马糊:眼屎之意。
哈拉巴:为肩胛骨之意。
波楞盖:指膝盖之意。
挽单:指包袱皮。
钱褡裢:指放钱之荷包。
排叉:指房屋中的木隔扇。
饽饽:泛指饼及点心。
胡同:指小街小巷。
拉呱:聊天之意。
叨拉:聊天之意。
日馕:指快速向嘴里塞食物。
突鲁:指掉下去之意。
打马虎眼:指哄人之意。
巴塔:指吃、尝之意。
格对:指寻衅之意。
扒搂:指快吃之意。
坐腊:指反悔之意。
丝丝拉拉:指隐隐约约之痛。
挑萨:为挑拣之意。
捅鼓:指怂恿别人做某事。
出溜:指不图进取之意。
逼低:指讥讽挖苦之意。
密里麻得尔:指不明不白之意。
洋务:指干事磨磨蹭蹭之意。
喇忽:为粗心大意之意。
密马糊楚:形容人长得傻,不机灵。
蔫了巴叽:意为不机灵。
直不楞登:指说话不婉转,太直率。
兀鲁:指不凉不热之水。
黑麻咕咚:指天色极黑。
忽拉盖:指强盗之意。
圐圙:指牲口圈之意。也指有围墙的院子,今多写作“库伦”。
旮旯:指墙角之意。
莫崩子:指快跑之意。
麻利:指手脚灵活,干事利索之意。
克:指去、走之意,如“克哪儿去呀?”
阿妈:意为父亲。
捅楼子:指惹祸之意。
麻糊子:指鬼怪之意。
祸搭:指祸首之人。
吉勒喀喇:指无处不到之意。
特勒:指衣冠不整之意。
疏单:指距离之意。
糊里巴都:指头脑迟钝、办事不精明之意。
哈拉:指肉变质有异味之意。
勒里勒特:指衣冠不整之意。
靰鞡:原意为耐寒草,今多指为鞋、靴。
坷碜:指丑陋之意。
嘎姑:指情格怪异之意。
嘎沙:指残羹剩饭之意,后多指吃完喝光之意。
麻虎子:指鬼怪之意。
搂子:原义指祭祀之佛龛 ,后多指惹祸之意。
格格:原指皇室公主,后泛指姐姐之意。
莫尼浑:原指呆傻之人,后衍化为“猫腻”,有玩鬼把戏之意。
木忽:原指坟丘,后衍化为坟墓中之女鬼。
二、文字
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辅助性交际工具。同许多民族一样,满族先世最初也无文字,经历了漫长的结绳记事阶段。辽金之际,女真社会的政治、经济得以迅速发展,传统的实物记事的方法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女真文字便应运而生了。由于女真人长期与契丹族接壤,受契丹文化影响较深,所以女真文是在契丹字直接影响和汉字间接影响下创造出来的。以契丹字和汉字为基础,加减笔画,或取其音,或取其义制成的。女真文字有大小之区别。大字为完颜希尹所制,于金朝天辅三年(1119年)颁行,称“女真大字”;小字创于金熙宗,于金朝天眷元年(1138年)颁行,称“女真小字”。女真文字的结构,完全采用汉字的笔划,也作方块形。女真文字创制后,不仅在官方文书中使用,而且在各路设立学校、置学官传授文字,这对保存和传播本民族历史文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元朝灭亡金朝后,留居中原的女真人大多习用汉语汉文,只有留居东北地区的女真人仍沿用女真文。15世纪中期,东北的女真人也多不认识女真文,女真文字被蒙古文字所取代。
16世纪末,努尔哈赤逐渐统一了建州女真诸部,使女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再使用蒙古文字已不能适应其发展的需要,于是努尔哈赤决计创制满文。明万历年二十七年(1599年),努尔哈赤命令额尔德尼、噶盖仿造蒙古文字母,制成满文字母,用以记录满语,这就是“老满文”或“无圈点满文”。该文字一经制成就立刻投入使用。努尔哈赤废弃表意的女真文,改用拼音的蒙古文,在其文化史上,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老满文基本是由蒙古字母直接承受过来的文字体系,没有做大的变动。但因蒙古语的音位系统满语毕竟不完全契合,使得在书写满语过程中经常产生抵牾而难以克服。在老满文使用的30余年后,已到了对其非进行改革不可的地步。清天聪六年(1632年),清太宗皇太极令达海对老满文进行改革。改革后的满文,时称“新满文”或“有圈点满文”,亦即流传至今的满文。改进后的新满文,不仅科学地表达了满语的语言,达到了言文一致,而且还具有一般音位文字所未具备的优点,它能精确地展示出每一个音位,在某些方面甚至能表示出音位的区别特征。满语是满—通古斯语族中唯一具有文字形式的语言,清代东北许多无文字的民族均学而习之,为己所用,如锡伯族、达斡尔族、索伦族、赫哲族等。
满族入关前,除贵族外,大多官吏和人民,多不懂汉语,许多官衙机构,不得不设“启心郎”,进行汉译满的翻译工作。同时,清廷为迅速提高满族的汉语言水平,翻译刊印了大量的哲学和文学著作。如四书五经、《三国演义》、《水浒》、《西游记》、《封神演义》、《东周列国志》、《隋唐演义》、《说岳全传》、《平妖传》、《好逑传》、《英烈传》、《西厢记》和《金瓶梅》等。为便于沟通国内各民族文化之交流,清廷又编修了许多辞书,如《三和便览》、《五体清文鉴》、《御制清文鉴》、《清文虚字讲约》、《清文启蒙》、《清文汇书》、《清文补汇》、《清文指要》、《御制增订清文鉴》、《御制满洲蒙古汉字三合切音清文鉴》、《御制四体清文鉴》、《清书全集》、《满汉类书全集》、《满汉同文全书》、《同文广汇全书》、《御制清汉对音字式》、《御制翻译名义集》、《同文韵统》、《翻译类编》、《六部成语》、《清文典要》、《清文典要大全》和《五体文书》。
由于清朝统治者极力推行“国语骑射”,所以满文不仅在满族中使用,而且在蒙古族上层贵族中和达斡尔族及索伦族中也通行,他们用满文撰写公文、小说、诗歌等,为本民族留下了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
清朝后期,满族多使用汉语和汉文,使用满文的人越来越少,至民国年间已被弃之不用,只有民间和私塾中还学习满语文。内蒙古满族也有弃满文而学用蒙古文的文化变异现象,如科尔沁右翼前期满族屯满族乡之满族,以清初时多使用满语文,后因受周围蒙古族文化的强烈影响,清中期时已弃满文而多用蒙古文,并一直保持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7年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立了满族小学。鉴于满族人多已不懂满语文的现实,1986年满族小学开办了一期满语文学习班,由内蒙古社会科学院著名学者巴达荣嘎讲教每周两个课时,学校要求满族学生尽可能都参加,不分年龄和年级同步开始,其他民族的学生可自愿参加。满族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习满语文多表示同意和支持。继满族小学开设满语班后,新城区政府在职工进修学校开办了成人满语学习班,仍有巴达荣嘎讲授。开班时北京满文书院派专人前来祝贺,从而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中掀起了一个学习满语文的热潮。
三、民族教育
清朝,专为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旗人受教育而特设了各类学校的总称,亦称旗学。
清代的科举制度,上承明制,有国学与地方学之别。在京师的学校称国学或国子监,俗称太学;在地方则称府、州、县学及书院。八旗子弟入科举,始于顺治八年(1651年)。旗人与民人如步仕途,均需走科举考试之路,但旗人有专门的学校及学额,入选较民人为易。在八旗驻防各地,如盛京、吉林、墨尔根、呼兰、伯都纳、绥远城、热河、宁夏、庄浪、凉州、宁远城、惠远城、西安、成都、太原、青州、京口、江宁、荆州、杭州、广州等地均设有旗学。在以农业为本,社会生产尚不发达的封建社会,读书、应试、入仕是士子们千百年来的唯一本业,即所谓“科举为利禄之途”,“得之则荣,失之则辱”。由于旗人有专学专额,有科举入仕这一杠杆动力,这就为他们全面步入清代的政治生活提供了可能性与基础。入试者随着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的不同考试,踏着童生、生员(秀才)、举人、贡士、进士之阶而步入仕途。
绥远城的官学校始建于清乾隆四年(1739年),即在筑城布局时就考虑了学校的设置,建有8所官学。
清乾隆八年(1743年),绥远城翻译官学始创,经将军补熙奏准,八旗左右两翼各设官学1所。史书记载:“绥远城请照归化城之例,两翼设立官学,于土默特二旗内,选蒙古教习二人,每学选兵丁子弟十人,令其教读。教习每月给银一两五钱,学生每日给大钱十文。”设立蒙古翻译官学的目的是解决往来公文亟需的满蒙翻译人才问题。时过3年,补熙根据满汉翻译人才欠缺的实际,又上奏云:“臣现将绥远城八旗兵丁内,考试满汉翻译,就中拣阅,只有三卷粗通,此皆由未谙汉文之故。臣前奏请城内设立蒙古学将近三年,俱各发愤勤学,甚属有益。请于绥远城内,照蒙古学之例,设立满汉翻译官学,令其教习。”礼部接奏本后,经乾隆皇帝批准,议复曰:“应如将军等所请,于绥远营八旗左右两翼各设教习一员教导。”为往来公文之需的满汉翻译人才也随之将予解决。
在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前,绥远城“八旗满洲、蒙古,原设官学五所”,课程主要是满、蒙、汉文及骑射武功。1785年,绥远城将军积福奏准:“裁汰原设五学外,设立满汉翻译学一所。将军衙门十五间空房内,设立满洲官学五所。曰:兴、校、庠、序、塾”。其中“厢黄、正白二旗一所,曰:兴学;正黄、正红二旗一所,曰:校学;厢白、正蓝二旗一所,曰:庠学;厢红、厢蓝二旗一所;曰序学;两翼蒙古一所,曰:塾学”。“每学,二旗官学生共四十名”,每学教习(教师)两名,学生共200人。并严格规定:“各旗佐领下,挑选闲散幼丁,年十五以上,二十岁以下,能习清(满)汉书者,各十名,按旗入学。”
绥远城将军对以上六学的教习选拔十分严格,史载:满汉翻译学“翻译教习,由部请题本城将军、归化城副都统,率同本城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笔贴式等官,监场考取二员入学。三年期满,如果行走勤慎,教导有成,该将军等出具‘教导有方’考语,保题以骁骑校用。”兴、校、庠、序、塾“五学教习”,每学二名,由八旗领催、前锋、马甲内挑取。”
时值“乾隆盛世”,学银得以保证,这6所官学,每年1所共用银43两8钱2分。其中:冬春每季用银13两5钱,夏秋每季用银8两4钱1分。
清末,驻防旗人考课多随所在地应试,绥远城旗人文试初随右卫驻防旗人附山西朔平府考试,并有专额。清光绪九年(1883年),山西巡抚为绥远城旗人考课方便而特奏:“绥远城驻防旧有学额,向随右卫考试,今归化厅既已设学,自应改归归化厅,一切章程及取进学额仍照旧例。”光绪十年(1884年)山西署巡抚又奏:“…… 绥远驻防,向随右卫考试,今归化既有专学,自应即予改归。”在地方官吏的要求下,光绪十一年(1885年),礼部议准:“查绥远城驻防,向随右卫附朔平府棚考试,今归化等厅文童既准就近应试,所有绥远驻防文童,亦应如该署抚等所奏,改归归化厅考试,一切考试章程及取进学额,仍照旧例办理。”
绥远城的翻译考课则不随地方,由将军等亲抓应试。史载:“绥远城驻防翻译童生,由将军,副都统考试,均无定额,……三年两考,岁试于八月内考试,将取进试卷送部,科试于乡试前一年预期考试,如岁试恭遇恩科,亦于乡试前一年预期举行。均限定乡试年三月内,将取进试卷全行送部,照京旗办理。录科及童试均由该将军、副都统、城守尉等造办。令该士子前期十日投卷,亲身书写卷面,填明年岁及满洲、蒙古、汉军佐领,并注明应满洲翻译试字样,铃用印信关防。由将军、副都统先考骑射,合式者方准与考。驻防翻译童生,满洲、蒙古进额,均各五六名取进一名,至多不过五名。应试人数如在一百十名以上,酌加进额一名,一百三十名以上,酌加进额二名,一百五十名以上,酌加进额三名;毋论人数增多,总不得过八名。”
绥远城除有官帑资助下的官学外,还有地方个人捐资开办的学院及义学。学院、义学在清代十分兴盛。绥远城的书院首推“长白书院”,该校于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由将军定安“督劝八旗官兵捐建”,定名长白书院,校址位于“新城东南隅”。学院经费来源以建校“余款五千两发商生息,作为经费”;清光绪三年(1877年)“将军瑞联复饬归绥道阿克达春,集商捐银四千两,充备公费”,并于是年更改校名为“启秀书院”。对学院的管理,将军准“由八旗官员内选派协领等经理其事”,并“延请山长(校长)按月扃试。”课程多为经史、时务、论义、条对等,但兼习满、蒙文。学生多为满旗人,但“蒙汉人等愿应课者,均准人考。”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将军贻谷兴办新学,启秀书院遂被改建成新式学堂——绥远城中学堂。
在清代的科举制度下,绥远城满洲八旗等驻防旗人除童试外,共考取进士1人,举人23人,武举人64人。进士:光绪朝的承先(满洲旗人)。举人:道光朝的塔清阿、尚阿泰、忠善、庆祥;同治朝的恒喜、承先;光绪朝的景秀、合色贲,尼克贲、文绪、全山,景廉、孟克图、音德纳、玛麟、穆腾武、英顺、文衡、锡麟、锡麟阿、瑞廉、通泰、倭什本。其中满洲旗人16人,蒙古旗人7人。武举人:嘉庆朝的色郎阿、斐仁、同伦岱、泰敏、素鲁克、哈禄堪;道光朝的怀塔、富成、爱星阿、苏噚春、泰布、德通、赛尚阿、玉升、花沙图、苏噚坤、特克什纳、萨凌阿、定碌、达杭阿、赛凌阿、额噚春、全禄、乌什哈、纳玛山、图们泰、齐春、佛德、博勒忠武、萨拉山、增林、魁连、巴图尔山、音登额、庆祥、格棒额;咸丰朝的召群、达仁、逊彰阿、倭什浑、硕罕、多仁布、景春、春林、合色本、吉胜保、吉勒罕布;同治朝的札拉芬、布音图、怀塔,怀塔哈、巴图隆阿;光绪朝的荣春、布音达什、荣连、三音口、文升、文布、春凌、恩特贺、乌尔图那逊、布林、成凯、荣志。其中,满洲旗人58人,蒙古旗人6人。纵观绥远城科举中式者,进士只1人;文举人从清道光元年(1821年)至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废止,共88年,中64人,年均0.72人。所以绥远城文举低于全国驻防旗学水平,如湖北荆州满蒙驻防旗人共中进士11人,文武举人达291人;绥远城武举较文举为优,基本同于全国驻防各地平均水平。由此可见,绥远城满旗重武轻文风气之一斑。
清朝末年,由于欧风东渐,近代新思潮的荡涤,清政府决定“废科举、兴学堂”,学习西学,举办新式教育,对旗学亦如此。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正月十二日,清帝下旨:“将宗室、觉罗、八旗等官学,改设小学堂、中学堂,均归入大学堂办理,……各省驻防官学、书院,一律改为小学堂。”鉴于科举制阻碍新学,光绪二十九年清帝又谕令:著自丙午年(1906年)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于是为旗人教育特设的旗学,终于纳入了新教育体系。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月,身为“钦命督办蒙旗垦务大臣理藩院尚书衔绥远城将军”的贻谷,坐镇绥远城。他“到任后,对于城内学务,颇多设置,以谋旗学之振兴”,并立即着手创办了3种新式学堂。贻谷首先将启秀书院“立行停止,改建中学堂。另挑八旗聪颖子弟入堂,按照学堂章程,分班教肄,兼习清(满)、蒙、洋文。”又设“蒙养学堂,挑选学生,授以清、汉各文,并习练体操,以备升入中学堂之选。”同时另设“蒙小学堂五所,择八旗幼丁肄业。”贻谷认为蒙养学堂和蒙小学堂的“学生未能骤语科学,然亦于诵经、体操外,其渐通粗浅算法、地理等学,以植初基。”这种“惟注重汉文,以培其本,渐及科学,以引其机,数载于兹,稍立基础,乃为进步之图”的初期办学方针,非常适合于当时旗人的实况。两校的经费,主要“筹自各旗佐”。以上三种学堂,当时共有学生500余人。课程则由于“学生程度尚浅,且未奉定新章”,教习只能因地制宜,适度而教。两年后,贻谷认为办学初见成效:“各学中不乏敏悟可造之材,其所习洋文、分数、较优于清、蒙文”;并形成“人近知问学,习争附入”之风气,一改过去部分旗人“驻防尚武,何必读书”之旧观念。贻谷在办学取得初效后,为满足旗人入学的需要,竭尽全力,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完成了对绥远城学校最后的增建及调整,共在绥远城设有6所新式中、初等及军事学堂。
1.绥远城中学堂。该校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月在启秀书院基础上改建而成。校监督:陈光远。学生1个班共40人,学生发给津贴,其中领班8人,月津贴银5钱,余为4钱。课程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是;经学、国文、算学、英文、格致、图画、历史、修身、地舆、体操、科学、博物。学校定有条规14则。全校共有教习8人。设教务提调、监学、庶务提调各1人,另有书手4人,夫役10人,厨夫1人。教习年薪银40两~14两不等,有俸禄者津贴20两~1两不等。校常年经费银达3600两。经费主要来源,一是“从前(启秀)书院经费,亦归为中学堂需用”;二是“八旗官兵认领绥远牧厂地,共340余顷,俟招佃得租,作为津贴中学堂公费。”
2.绥远城高等小学堂。该校成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六月,不单独设学校,而是附设于中学堂之内。贻谷于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专上一奏章,陈述了建立该校的艰辛:“绥远中学堂及初等小学堂,均经奏明设立,惟尚阙高等小学堂,无承上启下之阶,失教育递升之序。奴才于本年三月间陈学务情形,业经声明,待财力扩充,始行筹设此项学校。诚恐点金之术,高等无成立之时,待米为炊,八旗有失学之虑。奴才筹为再四,拟将高等小学堂附设中学堂之内,籍资撙节。此项学生,即由初等学堂选其合格者升入,学生不难选,所难在多设一学,即须多用人员,多筹经费耳。兹幸中学堂承办教习各员,知奴才急于兴学,艰于筹款,皆愿尽义务担任兼办,屡请速成。始此则不必添设员司,而学校可增,学费可省。业于六月间饬令开学,一切名目课程,悉照奏定新章办理。”该校学生共一个班50人。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经学、国文、算学、格致、图画、历史、修身、地舆、体操、科学。教习由中学堂人员兼办,不另支薪银,只添有书手3人,夫役4人。
3.绥远城初等小学堂。该校是在蒙养学堂的基础上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建而成。是年,贻谷“将原设之蒙养学堂改为初等小学堂,以符名实。科学教习,本应多聘,只以筹款有限,暂选通达汉文亦知新学者,任副教员之职。名目课程,均照奏定新章办理。”该校校长:乔桐荫,庶务员:奢浑、钟祥。学生共40人,成绩优异之前10名,每月给津贴银1两5钱。学制为3年,期满合格者升入高等小学堂。课程: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教习有3名,司事3名,夫役5名,厨夫2名。教习年薪银30两~14两不等。该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其中有考试章程7条,斋舍规条7则,讲堂规条12则,体操规条3则,礼仪规条6则,放假规条6则,赏罚规条10则。该校常年经费为1320两银。
4.绥远城左右翼五路蒙养学堂。该校是在5所蒙小学堂的基础上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建而成。贻谷对该校的组建专有奏章:“兹由旧设之蒙小学堂五所,设法推广,分为东西南北中五路蒙学,每路设两学堂,共成十所,传集幼童,悉使入学。复于左右两翼分设半日学堂,专收寒酸子弟,既不使旷时失学,仍不误作苦营生。”左翼五路蒙养学堂承办人是哈布尔札布、额尔德蒙额。学校有东北路高等蒙养学堂,学生18名;东北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20名;中路高等蒙养学堂,学生20名;东南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20名;东南路高等养学堂,学生16名,半日学堂,学生60名。教习共5人,司事2人,教习薪银6两~10两不等。右翼五路蒙养学堂承办人不详。学校有西北路高等蒙养学堂,学生12人;西北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18人;中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18人;西南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18人;西南路高等蒙养学堂,学生12人;半日学堂,学生60人。教习共5人,司事2人,夫役6人。教习薪银6两~10两不等。两翼12所蒙养学校课程相同,共5门:经学、修身、历史、地舆、算学。常年经费共2 400两银。
5.绥远城满蒙学堂。满蒙学院亦称清文学堂,满蒙文初为绥远城中学堂的两科,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经贻谷奏准,独立成校。贻谷在奏章中云:“……又清、蒙两科,前已附入中学堂,俾学生兼习。嗣因中学堂改照奏定章程,科学更订,界限宜清。又奉部咨,注重国语,于是另设清文学堂,蒙文附之。国语为创垂成宪,习焉不讲,既羞于数典,更窘于为公。另立一科,俾业精于专,速成犹易。其蒙文之设,则因绥远统辖乌伊两盟,日与蒙接;现在报垦愈广,交涉愈多,翻译需才,亟应预为造就;藩服亦朝廷赤子,并令来学,冀可开通蒙智,藉以联络蒙情。”该校承办人:普样、哈布尔扎布、吉兰。学校共分四斋(班),一斋学生37人,二、三、四斋学生均36人。课程有3门:四书、满文、蒙文。教习8人,司事2人,夫役4人。教习月薪银3两~4两不等。全校每月经费银37两5钱。
6.绥远城陆军学堂。清末,清廷鉴于八旗与绿营兵制的颓败,为抵御外侮及绥靖全国,在各地积极兴练新军。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绥远城将军信恪“创设武备学堂于(启秀)书院内,而书院仍照例举行月课”,从而形成了一地两校的局面。贻谷到任后,迁其校址。他在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九月奏称:“惟该书院规模较小,不敷武备学堂之用,奴才现将空闲旗署一所,改作武备学堂。”并将新迁址的武备学堂更名为陆军学堂。该校监督:陈光远。学生为1个班60人,均为身强力壮、粗通文化的旗人子弟。学校定有规章条例20则。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修身、国文、英文、历史、地理、算学、格致、图画、训诫、操练、兵学。教习共5人,帮教习2人,学长2人,提调1人,司事4人,稽查6人,书手1人,乐兵3人,差役9人,教习年薪银10两~20两不等。该校全年经费银达5053两。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民国元年(1912年),新城绥远中学堂裁并于旧城归缓中学校;其他各学,经辛亥革命停办。民国元年,绥远厅与归化厅并为一县,其小学亦由县另行设置。自此,生存了173年的绥远城旗学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旗人的教育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满族在共享全区教育资源的同时在呼和浩特建立了专门的满族小学和幼儿园。
满族小学,位于关帝庙街。1956年9月成立,是全国最早成立的两所满族小学之一。校园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4820平方米,配有电子备课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闭路电视系统、塑胶跑道等现代化教学设施。2004年有教职工90人。其中:大专以上65人,占总人数的72.2%;高级职称44人,占总人数的49%。共设2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907人。学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将其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并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该校继承和发扬满族文化传统,积极开展“太平鼓”,“八角鼓”、“珍珠球”等满族传统文体活动,历年来这些活动在市区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深受欢迎!满小已跨入自治区义务教育示范学校行列,先后被授予“呼市青年文明号”、“全国少先队标兵红旗大队”、“呼市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满族幼儿园,位于元贞永街。是内蒙古唯一的一所满族幼儿园。该园于1986年在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三幼儿园的基础上改建而成。2004年有教职工61人,教学班14人,共招收幼儿520余名。该园被评为全市一类甲级幼儿园,被呼和浩特市教委评为“最美儿童乐园”。此外还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内蒙古现代教育技术优秀幼儿园”等称号。该园编排的具有鲜明满族特点的儿童歌舞多次在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演出中获奖。
四、民间文学
满族民间文学是满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生活中创作出的口头作品。它集中地反映了满族人民的社会生活和民族心理,表现出了他们自己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并在民间时代流传。满族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民族性、集体性、口头性和传承性。由于历史的原因,自清末以来,内蒙古的满族人基本上都是用汉语,因此流传至今的民间文学作品大多是用汉语流传下来的,仅在一些神话故事、说唱艺术、歌谣、谚语和谜语中夹带有少量满族词汇。
(一)神话传说
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起源神话和祖先神话。
神 话 起源神话是指人们解释山川万物的形成以及人类起源、万物来源方面的神话故事。如《天神创世》神话讲:从前没有地,天连着水。天神阿布卡恩都里造了一男一女放在石罐中漂于水面上。后来石罐中人繁殖多了,于是天神用土做了一块很大的地,把地放在水面上,并令3条大鱼驮着地。由于小天神贪婪,没有按时送食喂3条大鱼,它们饥饿难耐,忍不住晃动身体,大地也随着晃动起来,这便是地震。天神的弟子耶路里与恶魔兴风作浪,专门残害人类,天神便把他撕成碎片,于是碎片变成了一座座高山。这个满族人世代相传的神话,不但回答了原始人类最关心的有关天地的起源,同时也解释了地震和高山的由来。这些神话具有奇特丰富的想象,为人们了解满族先人们的世界观提供了最原始的资料。
祖先神话是指关于满族祭祀的祖先神的神话。这些神话大多是歌颂祖先的功德,以及他们对本氏族、本民族所作的贡献。满族祭祀的祖先神是多种多样的,每一个氏族和每一个哈拉所祭祀的神各不相同。苏木哈拉氏(苏姓)祭祀的是吉祥神。据《石头蛮尼》神话讲:石头蛮尼是一大萨满,他神通广大,除邪去病,喜帮助穷人,故远近闻名。有一年,地方闹荒,各家全靠吃野菜度日。可是一家有钱人粮食满仓,但谁也不借给。石头蛮尼知道后,假借存粮二斗放入有钱人粮仓中。半夜时分,一颗米粒变成一只老鼠,将有钱人的粮食搬走大半。在石头蛮尼的支使下,老鼠挨家挨户送粮上门,使人们度过了饥荒。由于他生前尽做好事,死后人们做了一尊石像将其供奉起来。在内蒙古满族聚居区流传最广的祖先崇拜神话是《佛库伦的传说》:天上有三位美丽的同胞姐妹,长名恩库伦,次名正库伦、三名佛库伦。一天,她们到长白山布尔湖洗浴,天上一只喜鹊口衔 一红果,落于佛库伦身上,她爱不释手,将红果含在口中,不慎吞咽入肚怀孕。两位姐姐只好安慰她,答应生下孩子后再来接她。后来佛库伦生下一子。母亲为他起名为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她做了一只小船,将孩子放在船里,并用簪子把天池划了个豁口,让小船乘流而下。布库里雍顺沿松花江流到“三姓”地方时,被民众拥立为王。从此有了爱新觉罗家族,布库里雍顺成为满族的第一代祖先。
传 说 满族的传说产生的年代稍晚于神话。与神话相比,其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其内容更加丰富与完美。满族传说大致可分为历史人物传说、风物传说和习俗传说三种。
历史人物传说主要有:《尼山萨满》、《罕王出世》、《罕王逃生》、《阿骨打的传说》、《努尔哈赤传说》、《顺治出家传说》、《月明楼—康熙的传说》、《康熙与榆林的传说》、《刘大人私访归化城》、《鲁班出世的故事》、《费扬古的传说》、《三困与八拜的传说》、《西太后与落凤街的传说》、《灰姑娘的故事》等。
风物传说主要有:《天池的传说》、《采人参的故事》、《御马踏泉》、《石羊和石羊桥》、《牛桥、石羊桥、玉泉井的传说过》、《绥远城钟鼓楼的传说》、《金銮殿山的故事》、《满水井的传说》、《石匠营的传说》、《君子津的传说》、《石人的传说》、《耗子娶媳妇》、《神马与马童》、《金猪的故事》、《二龙戏珠的故事》等。
习俗传说主要有:《嘎拉哈的故事》、《粘耗子的故事》、《太平鼓的故事》、《放风筝的故事》、《百步穿柳》、《神树》、《义犬救驾的故事》、《鸦鹊救主的故事》、《插佛多的传说》《归化城“捎卖”的传说》、《索伦杆和影壁的故事》、《旗袍的故事》、《康熙皇帝与“到口酥”》、《高底木鞋的来历》等。
(二)民间歌谣
内蒙古满族民歌的内容十分丰富,从纵横两个方面反映了满族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根据满族民歌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可划分为四类,即儿歌、时政歌、生活歌和情歌。
儿 歌 儿歌又称童谣,是一种流传于儿童之中的具有一定教育意义和娱乐作用的短歌。它反映的内容十分广泛,在语言和形式上又有儿童的天真与玩皮。
嘎拉哈
嘎拉哈,笑呵呵,炕上一群俊格格。
钱码头,铜线穿,稀里哗啦上下翻。
你一把,我一把,炕头耍起嘎拉哈。
嘎拉哈,真有趣,一玩玩到二月二。
二月二,龙抬头,对着镜子梳旗头。
梳旗头,穿旗袍,一群合合赶来瞧。
十二月歌
正月要把灯笼耍,二月要把风筝扎。
三月清明把柳戴,四月到处开鲜花。
五月河里捉鱼虾,六月要把扇子拿。
七月银河双星会,八月中秋看菊花。
九月登高重阳去,十月秋粮运回家。
冬月天寒要烤火,腊月过年把猎杀。
时政歌 反应时事政治的民歌在满族中流传很广,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满足人民对于社会重大历史事件、政治状况、历史人物的认识和态度。
明年今天再见
柳树倒来柳树歪,柳树底下打擂台。
草包饭桶一边站,真个巴图你上来。
比骑马来比射箭,七天七夜不吃饭。
赢了就跟罕王走,输了回家打头练。
练出一身好膀力,明年今天再见面。
老罕王起兵长白上
一块砖,二块砖,老罕王起兵长白上。
三块砖,四块砖,萨尔浒大战天下传。
五块砖,六块砖,八旗兵打进山海关。
打江山
太阳出来三尺三,跟随罕王打江山。
打下江山享福贵,子孙万代有吃穿。
驻乌城(乌里雅苏台城)
岭外岭,山外山,杭爱山外扎营盘。
天天想,夜夜盼,我驻乌城整三年。
天头冷,底气寒,我在乌城落了残。
三年后,回家园,不能打仗和耕田。
不披甲,不操练,只好在家吃粮钱。
生活歌 所谓生活歌是专指反应满族人日常家庭生活的民歌。
上梁歌
浇梁头,浇梁头,祖祖辈辈出王侯。
浇梁腰,浇梁腰,祖祖辈辈吃犒劳。
数伏歌
一九和二九,扇子不离手;
三九二十七,凉水甜如蜜;
四九三十六,浑身汗水流;
五九四十五,头戴草帽走;
六九五十四,乘凉找阴地;
七九六十三,睡觉盖被单;
八九七十二,半夜盖夹被;
九九八十一,修炕别迟疑。
祭灶王
年年有个家家忙,二十三日祭灶王。
桌边摆上两盘果,中间献上一碟糖。
黑豆甘草一碗水,灶码贴在灶板上。
炉内焚烧香一炷,板前蜡烛明晃晃。
家主过来忙祝愿: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
拜天地
铺红毡,倒红毡,夫妻二人拜堂前;
一拜天,二拜地,三拜公婆年老的。
上寿歌
五福捧寿寿为先,迈步来到寿堂前。
寿堂里面百寿筵,寿桃寿酒往上端。
男女老少来庆寿,手捧寿酒对寿联。
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仙。
横批还有四个字,福寿双全在上边。
情歌 满族情歌是青年男女爱情生活的真实反映和直接记录,多是对恋人的思念和对爱情的追求,内容极为丰富。
把你盼
格格窗前绣金钱,两眼直直望南山;
不绣鲜花不绣鸟,绣根情丝连青天。
五更去来夜深还,心儿随你去山间;
影壁后边把你盼,月儿缺了又补圆。
黄米糕
黄米糕,粘又粘,红芸豆,撒上边;
格格做的定情饭,双手捧在我面前。
吃下红豆定心丸,再吃米糕更觉粘;
越粘越觉心不散,你心我心粘一团。
夸爱根
停了雨,住了风,我的爱根去出征;
骑白马,配红缨,扬鞭打马一溜风。
三尺箭,五尺马,拉弓射箭响铮铮;
敢打虎,能射箭,你说英雄不英雄。
盼哥
天上星星千万颗,地上阿哥多又多;
老天暗地牵红线,他把线头抛小哥。
爱小哥来恨小哥,整天骑马像穿梭;
恨小哥来爱小哥,你咋还不把媒托。
(三)民间说唱
说唱一般指曲艺,是一种说与唱相结合的民间艺术形式,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与地方特色。在满族民间文学中,说唱文学是较发达的。满族说唱主要源于满族的传统民间歌谣,民间小曲,但也有较浓的萨满教印痕。说唱文学的主要形式有子弟书、八角鼓、岔曲、牌子曲和民间说唱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民间戏剧。在内蒙古地区主要流行子弟书和八角鼓等。
子弟书 子弟书又称清音子弟书,是地道的满族曲艺形式。因其为清代满族八旗子弟所创,故名。子弟书是满族人在传说民歌、民间小曲和萨满神歌的基础上,吸收了汉族的曲艺形式,在清乾隆初年创始的,主要有“满汉合璧”、“满汉兼”和“汉语”等形式。子弟书盛行于乾隆年间,直到民国初年仍有流传。
子弟书一般只有唱而没有读白,虽以七言为主,讲究格式和韵律,但又可根据具体需要而增加一些衬字。在形式上,子弟书没回开头,一般都有八句“诗篇”;多回本的子弟书,除首回有开头诗外,其他各回可以省略。在韵律上往往采用汉语传统的十三撤进行押韵,一般为每两句一押。子弟书的伴奏乐器多以三弦为主。
子弟书所涉及的内容极为丰富,大体可分为四类。一是取材于明清通俗小说作品,如取材于《三国演义》的《长坂坡》,取材于《水浒传》的《杨志卖刀》,取材于《红楼梦》的《露泪缘》和《一入荣国府》,取材于“三言”的《蝴蝶梦》、《青楼遗恨》和《三难新郎》,取材于《西游记》、《聊斋》的《三借八角扇》和《胭脂传》等。二是取材于元朝、清杂剧与传奇作品,如《窦娥冤》、《忆真妃》、《鹊桥密誓》和《鸳鸯看帮》等。三是取材于京剧题材,如《八郎探母》、《碰碑》、《下河南》和《花子》等。四是取材于社会风土人情,如《老侍卫叹》、《梨园馆》、《灯谜会》和《烟花叹》等。
子弟书是满族的优秀文化遗产。民国以来,它虽然退出了曲坛,但时至今日它的许多曲目仍然影响着北方各种曲艺形式,如北方的各种大鼓、坠子和二人转等。
八角鼓 八角鼓是满族民间说唱艺术之一种,它以演唱者所用的击节乐器八角鼓而得名。八角鼓鼓身为八角形,框用木制,直径约17厘米,单面蒙以蟒皮。八角中心的7个角中间掏为海棠池形,池中各穿1个小铜柱,炷上各串有1对小铜鈸,钹与钹之间垫1个小铜片,犹如在海棠池中空悬一组小镲。另一组是一组以铜柱螺母穿紧着的3个垫片,可为把手,角外下系着双丝穗。鼓被击打时,其声清脆,挥舞时小巧玲珑。它即为乐器,又是道具。八角鼓的8个角,象征着“八旗”;铜镲、铜片、垫片共24个,象征着满蒙汉八旗24个“固山”(旗); 把手下垂的两股流苏丝穗,象征着八旗左右两翼,也有“鼓(谷)秀双穗”之意,象征着风调雨顺丰收年,穗色可根据各自的旗属而定。
八角鼓源于满族在关外渔猎农耕时的民间艺术。时下满族人常在行使打猎之暇,以八角鼓自歌自娱。八角鼓原系一种坐腔岔曲形式,清中叶演唱盛极一时,曾被称太平歌,后随着驻防八旗的四处流传,逐渐成为一种曲艺形式,主要流行于北京、东北和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至今,在呼和浩特仍有留存。
八角鼓说唱艺术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两种流派,一为“曲戏”,一为“单弦”。清代内蒙古绥远城的八角鼓属于前者。这种流派是以多种唱腔、多种曲牌和乐器组成联奏、联唱的,并有场次、布景、故事情节的大、小型曲戏,其形式类似“话剧加唱”,因其道白是京腔普通话;其唱腔多采用八角鼓的正调唱法,似与“单弦”又有不同。单弦演唱者是手持鼓,而“曲戏”则把鼓隐并于乐队中,但鼓还是领弦;此外,演员还要按照剧本中的故事进行化妆、穿衣等,人们称它为“正调八角鼓戏”。
八角鼓的各种曲目长短不一,曲牌的多少各异,但唱词基本上为七字一句。曲目多以传统故事和民间故事为主,但也有说唱一事一景的小段子。
(四)民间谚语
满族谚语是满足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劳动人民生产知识、生活经验的高度概括与总结,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内蒙古的满族人从清末以来基本上放弃了满语,至今满族民间的谚语大多是用汉语流传的,其中部分夹杂着一些满语词汇。
农业谚语
春雨贵如油,下的满街流,乐死庄稼汉,累死老黄牛。
有钱难买五月旱,六月连雨吃饱饭。
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灯。
一场春雨一场暖,一场秋雨一场寒。
家中富不富,先看宅旁树。
小路好走要人开,大树歇荫要人栽。
人留子孙草留根,山无草木不养人。
冬吃萝卜夏吃姜,不用大夫开药方。
香饵之下必有好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野生动物浑身宝,护养狩猎安排好。
内蒙古三件宝:山药、莜面、大棉袄。
东北三件宝:人参、貂皮、乌拉草。
正月十五雪打灯,来年定有好收成。
生活谚语
善马好骑,善人好欺。
有钱没钱,剃头过年。
吃米不如吃面,走亲戚不如住店。
天不怕,地不怕,交友最怕贼忽拉。
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一辈子穷。
兔子不吃窝边草,有志小子四处跑。
七十二行,当兵为王。
格格大了不可留,留来留去成冤仇。
吃得好,穿得好,不如夫妻活到老。
荒山出俊鸟,家贫出孝子。
不听老人话,手背要朝下;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娶妻应取德,交人应交心。
好鸟选树落,好女选人嫁。
其他谚语
猎人不需要响鞭,窍贼不需要灯笼。
黄鼠狼不嫌小鸡瘦,协佐领不管旗兵苦。
打仗不能失军心,种地不可误农时。
不教儿女不是好夫妻,不祭祖宗,不如猪狗鸡。
马好在快,人好在稳。
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勤劳。
戏子天天吊嗓子,旗兵天天吊膀子。
冻不死的大葱,饿不死的旗兵。
老满洲倔巴头,每人四两护心油。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旗人三件宝:官饷、官田、官城堡。
明人不做暗事,响鼓不用重锤。
腹中装满才,不怕运不来。
常走孤魂滩,啥样的鬼没见过。
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
(五)歇后语
满族歇后语是满足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一种特殊语言形式。它一般由两个部分组成,前一句是形象的比喻,像谜面,后一句是解释和说明,像谜底,十分自然贴切。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通常只说出前一句,“歇”去后一句,人们就可领会和猜想出它的本意,所以称它为歇后语。
卖不了的秫秸——靠边戳着。
嫩江放木排——顺流而下。
索伦杆上的锡斗——高高在上。
满洲人的姑奶奶——惹不起。
万胜永的羊头——头烂了嘴还可硬呢。
麻杆打狼——两头害怕。
三更半夜出生——害死(亥时)人。
山上滚石头——实(石)打实(石)。
乌素图刮风——没信儿(杏儿)。
马背上打掌子——离题(蹄)太远。
火上浇油——忘(旺)了。
外甥下棋——讲究(将舅)。
买布不带尺——存心不(量)。
穿着旗袍尿尿——撩也不撩。
归化城的巷子——圪料把弯。
干河滩撒网——瞎张罗。
马鞍子放在驴背上——不对号。
哈拉沁的蛐蛐——耍眉弄眼。
丈八的旗袍——大摇大摆。
刘备娶亲——弄假成真。
关云长放屁——不知脸红。
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
大黑河下豆面——碗大汤宽。
讨吃子唱歌——穷开心。
冬天吃葡萄——寒酸。
写字出了格——不在行。
店里的佛爷——坐着不走。
猪嘴的本事——光会拱。
孙悟空的金箍棒——随心如意。
(六)谜语
谜语又称“灯谜”,在内蒙古东部满族聚居区则称“破闷儿”,是民间文学中的一种很奇特的韵文作品。谜语一般由谜底和谜面组成。人们通过丰富的想象力,用比喻、对比等手段,找出谜面和谜底的共同点——答案,令人寻味无穷。
小风吹,吹得动;
大刀砍,没有缝。(谜底:水)
画时圆,写时方;
冬时短,夏时长。(谜底:日)
看看没有,摸摸倒有;
似冰不化,似水长流。 (谜底:玻璃)
身体轻轻,心中光明;
带头引路,受人欢迎。 (谜底:灯笼)
一只小铁狗,守在家门口;
客人抬头见,只好往回走。 (谜底:锁子)
身穿绿花袄,爱唱又爱跳;
住在水晶宫,陆地把食找。 (谜底:青蛙)
大哥把灯照,二哥把鼓敲,
三哥撼大树,四哥用水浇。 (谜底:闪、雷、风、雨)
黑夜林中一哨兵,眼睛好像两盏灯,
瞧瞧西来瞧瞧东,抓住强盗不留情。 (谜底:猫头鹰)
有眼无珠一身光,穿红穿绿又穿黄,
跟着懒人它睡觉,跟着勤人它就忙。 (谜底:针)
三块砖,盖个庙,里头住了个百老道。 (谜底:荞麦)
一个老汉一条腿,摘了帽子撕裂了嘴。 (谜底;豆芽)
白公鸡,绿尾巴,大小事宴少不了它。 (谜底:葱)
一棵树,不高高,上头挂了个小刀刀。 (谜底:豆角)
一个媳妇一只眼,犄角旮旯都看见。(谜底:油灯)
一个里,一个外,两人里头做买卖。 (谜底:镜子)
五、民间艺术
内蒙古满族的民间艺术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创造的具有审美价值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它包含对待生活的态度,也包括创造财富的方式和美学观。在内蒙古满族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产劳动和岁时节日中,到处可以看到他们美化生活的民间艺术,如剪纸、刺绣、雕塑和绘画艺术等。
(一)剪纸
满族剪纸,是古老的民间文化形态之一,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在中华民族的剪纸艺苑里是一只独特的奇葩。它内容丰富,题材广泛;构图简洁,立意新颖;突出主题,追求意韵;朴实生动,概括凝重。
明朝初、中期,女真人虽不能造纸,但也有剪“纸”艺术,就是用兽皮、桦皮等物为纸,剪刻成简单而粗犷的图案,贴或缝于衣帽和枕头等用品上。明朝末年,由于“汉纸”和“高丽纸”输入东北地区,使满族的剪纸艺术迅速发展。清朝统一中国后,满族的剪纸作品较之以前构图更加丰富生动,剪法也灵活多变。
内蒙古满族人过年有贴窗花的习俗,实际上就是最早的实用性剪纸。除贴窗花外,满族人家还多在祖宗板下和房檐下粘贴挂笺,其颜色要与家主所属八旗旗份相同;挂笺又称“挂旗”或“纸旗”,因满族有旗人之称,可见已赋予挂笺以神圣庄严之内涵.
清朝中期以后,大批山西、河北、山东移民进入内蒙古地区。具有深厚传统积淀的中原剪纸,冲击和影响着土著民族的民间剪纸,也给满族的剪纸艺术带来了重大影响,有许多剪纸采用了中原剪纸的一些世俗化题材和表象符号。主要有:用“蝙蝠、廘、桃”代表“福、禄、寿”,用“莲花、笙、孩童”代表“连贯贵子”,用“石榴、佛手、桃”代表“多子、多福、多寿”,用“牡丹、绶带鸟”代表“富贵长寿”,用“猴骑狈”代表“辈辈封侯”等等。围绕着吉祥、富贵、旺盛、长寿、多子等方面所沿用的符号还有牡丹、荷花、梅花、葫芦、喜鹊、蝴蝶、公鸡、燕子、仙鹤、金鱼、鲤鱼、龙凤等。满族人寄托理想和愿望的题材还有“刘海戏蟾”、“麒麟送子”、“榴开百子”、“鲤鱼串荷花”、“凤凰戏牡丹”、“喜鹊登梅”、“鱼跃龙门”和“鹿鹤同春”等。
满族人家在丧事中也多用剪纸。“佛多花”是满族的一种祭奠祖先所用的剪纸形式。剪时,先将5张不同色彩的纸叠在一起,复叠4折,每叠剪成8串故钱状的连续花样;随后将其围起来,贴在1米长的木棍上,意为摇钱树;届时,插于坟头为祭奠祖先所用。
由于满族起源于白山黑水的深山密林之中,天上飞禽蔽日,地下野兽成群。这种生活风貌,在内蒙古大兴安林的满族剪纸作品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主要有虎、熊、水獭、鹿、狼、獐、麝 、猪、羊、狗、狍、貂、猫、獾 、松鼠、狐狸、猞猁、野兔、鱼、蛇、天鹅、野鸭、山鸡、喜鹊、 鸡、鹰、燕子等。
(二)刺绣
满族民间刺绣来源于民间印花布,印花布来源于民间剪纸。因为印花布和刺绣都需要剪纸做花样。清朝统一中国后,在剪纸和印花布的基础上,满族刺绣受到了汉族刺绣的强烈影响,尤其是苏州刺绣的影响,逐渐形成了具有典型北方特点的民族刺绣。
内蒙古满族的刺绣内容丰富,题材广泛。绣品多用于枕头顶、幔帐、门帘、围肩、袖头、衣襟、鞋帮、兜肚、手帕、荷包、褡裢等生活用品和衣服上。图样多有吉祥含意,如飞禽走兽、花草鱼虫、人物故事、花纹花边和满汉文字等。
满族女童从小就开始学画画、剪纸和刺绣,这是她们日后成人必须掌握的几门生活技巧。刺绣的好坏,往往是评价一个女人是否心灵手巧,乃至身份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所以,对于一个待嫁的姑娘而言,刺绣水平达到的程度,常常会与她未来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这也是刺绣在内蒙古满族中得以延续和发展的重要因素。有鉴于此,满族少女从十三四岁时就绣各种出嫁用品,闺中姐妹们还经常走到一起切磋技艺,每有新作问世常相互借阅,以求共享。
枕头顶是满族“闺阁”典型的刺绣——纳纱技法,就是用五彩线,按照事先设计好的方形图案,在纱布上用针纳花。枕头顶多用黄、白、红、蓝八旗的旗色为基调,比例和谐,色彩艳丽,构图典雅,可谓是满族刺绣中的极品。
刺绣是一种技术要求十分精湛的工艺,所有构图都需要一针一线地认真完成。其中,荷包是内蒙古满族配饰中最具代表性的绣品。荷包满语称“都法”,是满族男女经常佩用的饰物。它小巧玲珑,做工精细,上面多绣有蝴蝶、金鱼、飞鸟、鸡心、葫芦、石榴、花朵、荷花、莲花等图案。从外部造型上可分为圆荷包、方荷包、鸡心荷包和葫芦荷包等。从实用功能上可分为钱荷包、烟荷包、针线荷包、香荷包、杂物荷包和春宫荷包等。满族荷包的制作极为讲究,多用绫、罗、绸、缎等丝织品为面料,用刺绣、纳纱和堆绫等技法精心缝制。荷包形状各异,千姿百态,但因性别和年龄的不同,佩戴的位置也有所差异。旧时男子多挂腰间,女子多挂于衣袍领襟之间,老人则带于腋下。
(三)雕塑
清代满族的雕塑艺术是很发达的,不仅品种繁多,而且采用的材料也极为丰富。以京城满族为代表,主要有玉雕、石雕、牙雕、角雕、竹雕、木雕、砖雕、匏雕、泥塑和面塑。内蒙古满族的雕塑艺术起步较晚,约兴起于清朝中晚期,发展于民国年间,成规模的品种只有泥塑和面塑。
清朝末年,在绥远八旗驻防城,一些人哄逗幼童,常用泥雕塑一些娃娃、公鸡、小猫、小狗和兔儿爷等,上色后十分好看,使人爱不释手。有一首童谣云:“兔儿爷真叫神,大红帅袍穿在身,将军铠甲金闪闪,背插靠旗好威风。”这说明兔儿爷是孩童们的最爱和最走俏的泥塑品了。因为在满族人心中,八月十五中秋节拜月供品中有一份是给月宫玉兔这位神仙的。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取消了旗人的钱粮俸禄,满族人因而断了生计;为谋生活命,一些人以泥塑为业,设法生存,从而也客观上促进了泥塑业的发展。
泥塑的泥料十分讲究,细腻的粘土中还掺杂着棉丝。塑造出的人物形肖神似,体态比例非常合理,既有夸张的情绪色彩,又极富个性意识。艺人们除塑造各种动物外,主要还制作各种舞台脸谱和《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和《红楼梦》中的主人公形象,其中孙悟空的造型最受人们喜爱。20世纪60年代,这种泥塑手工艺品逐渐在呼和浩特市满族民间中消失。
面塑,满族民间人称捏面人。它是以面粉为主要原料,加进颜色,捏制出各种人物及花鸟鱼虫等的一种观赏品和陈列品。内蒙古满族的面塑兴起于清朝中晚期,发展于民国年间。在满族民间,面塑是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工艺品。艺人们用蒸熟后着色的面团,根据需要,捏指出不同的作品,主要有娃娃、各种花卉、各种动物和戏剧人物等。其中,尤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和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满族的面塑最为典型。
制造面塑时一般用左手掌控面团,用右手持小刀进行塑制。制作面塑的手法主要有揉、延、展、搓、挑、按、捏等,有时需将集中手法综合运用。
在面塑作品中,技术含量较大的是捏制人物,它不但要求塑制出人物的表演姿态,而且还要求神韵气质。塑制人物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一般分为五个步骤:一是捏头脸,二是添躯干,三是捏下身,四是按双臂,五是穿衣服。整个面部的塑制次序依次为:额头、颧骨、眉毛、眼睛、鼻子、嘴、下巴、脖子、耳朵。
(四)绘画
绘画,是清朝入关后满族开始接受的新艺术形式。它在学习和吸收汉族文化的基础上达到了发展,又作为一个组成部分,以后融入到了满族文化的整体之中。清代满族的绘画艺术始于康熙年间后期。随着满汉民族文化的密切交流,以具备诗文书画为荣,已成为满族社会的一种风尚。从宫廷到民间,人们对绘画艺术的爱好、欣赏和创作,已成为民族文化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促进了满族文化水品的迅速提高,八旗诗人和书画家以群体规模登上文坛,并形成了新兴的文人集团。清朝后期,满汉民族文化交流的势头仍在继续推进,学习和擅长绘画艺术的满族人还在不断涌现,而且其分布地区从京城逐渐扩展到广大的八旗驻防城市。
清代满族人的绘画多具有浓厚的满族传统生活气息,极具民族特色,无论是宫廷还是民间,作品多以塞宴、冰嬉、哨鹿、射猎、山水、花卉为主要内容。正是由于满族的绘画艺术深深地植根于满族社会之中,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因而在清朝灭亡之后,全国各地仍有诸多的满族绘画家崛起于画坛,使满族绘画代有传人,历史绵长。内蒙古满族绘画史也是沿着这一历史轨迹发展至今。
民国年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内蒙古满族的绘画作品尤以关和璋、芩学恭、关国胜等人最为典型。
关和璋(1913—1995年),满族,别名关剑琴,瓜尔佳氏,绥远城满洲正蓝旗人。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史研究馆研究员,中国书画函授大学内蒙古分校、长白书画研究会、满族书画家联谊会顾问。曾任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政协委员和民进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委员会顾问。他1940年考入北平京华美术学院国画系。毕业后,他博采众长,绘画水平日趋提高。他主张绘画要“外师造化,内得心源”。生前曾捐献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史研究馆他的历年国画和素描等作品一百余幅。他的代表作品主要有:《大青山满汉游击队》、《白马连》、《红山口疗养院》、《战天图》、《喂羊羔》、《红色兴安岭》、《雪山夕照》、《林海朝晖》、《包头转龙藏》、《乌梁素海渔歌》、《白云鄂博》、《修建乌素图水库》、《高山水长》、《护林防火》、《东方红》等。1982年,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为他举办了个人画展,全面地展示了他的作品。其后,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展览。他在艺术形式上比较注重传统,坚持深入实地,用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和方法去表现生活,故其作品雄厚苍劲,意境深远高妙,生活气息浓厚,时代精神鲜明,并具有个性化艺术特征。他不但是山水画家,还是著作颇丰的绘画理论研究者。著作有标点注评的《林泉高致》、《画荃》、《颐园论画》,以及《中国画法概论》、《关山画语》和《山水画论》等。
芩学恭,满族,1917年生于绥远城。国家一级美术师、成都市政协常委、四川省文史馆馆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诗书画研究院院士、北京大学东方书法家常务理事、满族书画家联谊会顾问、四川省政府书画院副院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有者。2001年,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国少数民族美术促进会特授予“民族杰出美术家”称号。他1939年考入国内党中央大学艺术系。1944年,他的国画《幽林古刹》入选教育部全国美术展览并获奖。之后他定居四川,钟情于巴山蜀水的神奇雄峻和人杰地灵,以中国传统绘画技法探索和表现三峡山水,先后数十次赴三峡写生作画,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和艺术理论,从而创立了《三峡画派》。他的代表作品主要有《还我河山》、《水仙》、《嘉陵山水》、《灌县都江堰》、《巫峡》、《四川梯田》、《木笺 》、《泸定桥》、《红岩颂》、《丰收前景》、《秋林群鹿》和《三峡》等。他笔下的三峡,飞瀑流泉,山光烟霞,葱笼碧透,林木青翠,水天一色,气韵生动,使观画者不仅有美山美水之乐,还能感觉到从画面上流溢出的雄浑阳刚之美和奋进向上的夺人气势。为了更好地表现三峡的雄伟和险峻,他将皴、擦、点、梁等国画技法与自己的实践相结合,总结出“一线二斧三渲染”的画法。一线即线条,用铁线显示出山的力度和刚劲;二斧即斧劈皴,以表现画面的磅礴气势;三渲染是指多用淡色,着色要先淡后浓,以显其层次。1982年,他在南京举办个人画展,并出版《岑学恭国画选》。
关国胜,满族,1942年出生,是内蒙古著名的山水画家。从青年时起,他走遍了内蒙古的山川、草原、森林和大漠,收集了大量的生活素材。1986年,他集十多年精华之作,包括玻璃画、山水画、实验版画及小品等200余件作品在北京展出,一时引起轰动和世人的注目。
六、民间音乐与歌舞
(一)民间音乐
满族不仅善骑射,还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在内蒙古满族中,八角鼓和莽式舞音乐最具民族特色。
八角鼓是绥远城满族的一种演唱形式,也是一件伴奏乐器。他的曲牌乐调很多,都适用于正调八角鼓戏中。其演唱调主要有湖广三折、湖广尾、码头调、东城调、百花调、琵琶玉、推船、倒推船、风摆柳、河南调、离京调、偏关、梅花落、太平年、南谣、银纽丝等。其伴奏所用曲派调主要有喜相逢、鬼拉腿、上南坡、梅花弄、柳青谣、朝天子等。绥远城八角鼓,俗称“新城八角鼓”,它的传统演奏乐器始终都采用“正调”乱丝弦类,主要有八角鼓、三弦、月琴、琵琶、四胡、低胡、洋琴、笙、苏笛、锣、偏钟、鑔锅子、鼓板、横木、四块瓦、木鱼等;20世纪50年代后,又增加了大提琴、小提琴、管等。其演奏方式大体是先用鼓板作引,然后由八角鼓指挥起调,以达到“众乐不作齐奏,要求以各器的所长,来适当衬托演员唱腔”的目的。
“新城八角鼓”的持鼓方法:鼓面向右,鼓穗下垂,鼓为直立式,持在胸前;左臂贴在肋,左手中指勾在鼓内面底框的锣签钉处;左四指和小指紧握着鼓下边的签钉头圈;左大拇指和食指靠拢左中指处可灵活运用;一般演奏时多站立。
“新城八角鼓”的打法多种多样,可以击打正面、反面、鼓上沿、鼓侧边、鼓环等多部位,又有鞭击、手叩、掌环、颠环、抖环等各种击打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摇、碰、弹、挫、掐、拍、舞7种。太平鼓的打击名称很多,主要有“苏秦背剑”、“雄鹰展翅”、“梅花点点”、“鹞子翻身”、“联三跨五带克蹦”和“上托下击,下托上击”等。八角鼓艺术至今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仍很盛行。
最能体现满族音乐特色的是《莽式空齐舞》曲。该曲调新颖明快,富于节奏。全曲共六个乐句,前两句保留着“空齐” 曲的特点,以切分音为主的节奏型组成;后四句进入2/4的均等节奏型,歌词句头句尾均押韵。全曲只用“123”三音列上下级构成。“空齐、空齐,不拉利空齐”为满语衬词,为“歌舞”之意,没有具体内容和实际意义,但这种衬词和曲调,却是该音乐舞曲的重要艺术特征。凡是被称为“空齐曲”的曲调,不管韵律节奏上有多大差异,这一句唱词必须有,而且节奏型基本一致,都是3/4、和2/4所组成的变换拍子。
摇篮曲,俗称悠悠调,在内蒙古东部满族聚居区流传最广,几乎每个满族儿童都是在这种优扬、平稳的曲调中成长起来的。该曲的音乐旋律优美,节奏平稳,全曲由“6、5、3”和“3、2、1”两个三音构成,共6个乐句。一、三、四、五乐句基本相同,都是以“6、3”为骨干音,倾向于角调式乐句;而第二、六乐句则为明显的宫调式,这种调式交替使全曲的新鲜感极强。
(二)歌舞
满族的歌舞可分为三类,即宫廷歌舞、民间歌舞和祭祀歌舞。宫廷歌舞主要有庆隆舞(包括喜起舞、扬烈舞)。民间歌舞主要有莽式空齐舞、太平鼓舞和秧歌舞等。祭祀歌舞主要是萨满歌舞,有单鼓舞、腰铃舞等。
庆隆舞该舞由满族莽式舞发展、演变而来,故初名莽式舞。清乾隆八年(1743年),更名为庆隆舞,规模宏大;它包括武舞扬烈舞和文舞喜起舞,共同用于宫廷吉庆宴飨。后来,庆隆舞也流行到民间,如清末至民国初年,内蒙古东部满族聚居区曾流行之。扬烈舞是满族狩猎和戎马生活的艺术再现。喜起是自娱性舞蹈,后来逐步变为表演性的庆典舞蹈。
清宫的宴乐,一般称“九部乐”,都是乐舞相结合的形式。据《清史稿·乐志》记载:“宫乐有九:一曰队舞、一曰瓦尔喀部乐、一曰朝鲜乐、一曰蒙古乐、一曰回部乐、一曰番子乐、一曰廓尔喀部乐、一曰缅甸国乐、一曰安南国乐。”这些乐舞各具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极大地丰富了清代满族的歌舞艺术。
莽式空齐舞俗称莽式舞,是满族民间盛行的传统歌舞。据《柳边纪略》记载:“满洲有大宴会,主家男女,必更迭起舞。大率举一袖于额,反一袖于背,盘旋作势,曰莽式 ;中一人歌,众皆以空齐二字和之,谓之曰空齐。盖以此为寿也。”该歌舞共有九折十八式。九折是指9个不同的舞蹈动作:起势、穿针、摆水、吉祥步、单奔马、双奔马、盘龙、怪莽出洞、打圆场。十八势是指18个基本动作,分为手的动作三式(双摆、穿针、划水),脚的动作四式(吉祥步、踢、跺、岔步),肩的动作两式(抖肩、耸肩),腰的动作三式(扭腰、涮腰、弯腰),还有转势动作,1个,走势动作2个,鼓势动作2个。该歌舞活泼喜庆,风格独特,富于变化,场面壮观。道具为男子执手鼓或手铃,女子执绸巾等。表演形式有男莽式 、女莽式、对舞、衬舞等。清代,该歌舞在内蒙古大兴安岭地区广为流行,20世纪50年代后逐渐消失。
太平鼓舞这是清代以来颇受满族喜爱的一种自娱型歌舞。主要流行于北京、东北和内蒙古地区。该舞即时歌舞道具又是伴奏乐器,歌唱的曲调为《太平年》,故称之“太平鼓”。该鼓以铁框为架,最大的直径1米,最小的约0.4米,形同团扇或蒲扇。鼓面向下接联有铁或铜质握柄,握柄下套有三组铁圈,每组环圈中又各套有一对铁环片,亦可柄下挂九连环。鼓面蒙以羊皮或驴皮,故俗称其为羊皮鼓和驴皮鼓。又因皆蒙以单面,又俗称单鼓。演奏方法:左手持鼓,右手执藤条制成的鼓鞭,边击、边摇、边唱、边舞。鼓声、环声与歌声、舞姿相应和,动人心魄。
太平鼓早在辽金时期就流行于女真人中,是迎新年、庆胜利之鼓乐,清代得以迅速发展为自娱性歌舞。太平鼓的表演形式有两种。一是“边打边舞”,即表演者随着不同套路的鼓点扭出不同的舞蹈动作。二是“间打间唱”,即打一通鼓点,唱一段曲,可唱曲牌、故事、传说、典故等,也可借景抒情,出口成章,即兴演唱。时至今日,呼和浩特新城区满族小学,一直把表演太平鼓当作民族的传统节目。每逢喜庆佳节,50多名儿童,身着艳丽的旗装,边歌边舞,不仅深受满族同胞的喜爱,也深得其他民族人民的赞赏。
秧歌舞秧歌舞是满族人十分喜爱的歌舞。早在清朝初年,每逢喜庆佳节,满族人就载歌载舞,予以庆贺。乾隆、嘉庆年间,随着满汉文化的交融,在吸收了汉族秧歌的基础上,满族的秧歌又有了新的创新和变化。如参军为旗装打扮,头戴红缨凉帽,斜挎腰刀等。在舞蹈动作和风格上,满族的秧歌多是大开大合大扭摆,还有许多模拟征战和狩猎的姿势,如鹰步、虎步、胸步、丁字步、蹶子步、大跨步、醉酒步、拉蹲步等。这些动作奔放,姿态优美的舞姿,显示出满族人浓郁的渔猎和征战的生活色彩,也反映了满族人古朴、粗犷、豪放的民族气质和崇尚武功的民族精神。该秧歌至今仍在内蒙古东部满族聚居区绵绵不绝。
萨满歌舞萨满教是满族的一种原始宗教,起源于氏族社会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跳神是萨满教的祭祀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民间歌舞的表演。由于它的局限性和神秘性,直到近代它的原始状态保留得仍为完整,一些基本舞蹈动作也得以保存。据《竹叶亭杂记》记载:“满洲跳神,有一等人专习跳舞,讽诵祝文者,名曰萨满。跳神之家先期具简邀之,……萨满乃头戴神帽,身系腰铃,手击皮鼓,即太平鼓,摇首摆腰,跳舞击鼓,铃声、鼓声一时俱起。鼓每抑扬击之,三击为一节,其节似街上童儿之戏者。萨满诵祝文,旋诵旋跳。”萨满舞的道具主要有皮鼓、腰铃、神刀、晃铃、扎板等。萨满的服饰为头戴神帽,帽顶由两片铜条十字交叉与铜条圈成的帽口边相连,两侧另立一蟠龙柱,帽前有一能转动的火焰珠,珠上下各悬一小圆铜镜,神帽状如兜鍪,缘檐垂五缯条,长可蔽面,缯外悬有二小铜镜;所穿神裙四面系各色飘带,腰间前后束以腰铃。萨满跳神时,头戴神帽,穿神裙,缀飘带,身着艳服,系腰铃,手执神鼓、鼓鞭和神刀,在晃铃、扎板、铜镜、花棍、抬鼓、三弦和琵琶等乐器的伴奏下,用满语唱神歌,并伴随有进退、摇摆、盘旋、蹲步等舞蹈动作。萨满跳神的内容丰富,主要形式有两种。一为赞颂与祈盼“白山祖神”和“佛多妈妈”的跳神家;一为乞求精于骑射的“巴图鲁”等保护的战神。该舞蹈的风格特点是:庄重、肃穆、凝重、粗犷、威武、热烈、紧张、火爆和姿势优美。该舞蹈的基本特征是一种似喊似唱地说着唱,唱着说,乐中舞,舞中歌地将说、唱、乐、舞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歌舞形式。萨满歌舞在清朝和民国年间一直在内蒙古大兴安岭满族聚居区流行,直至20世纪50年代末才逐渐消失。
(三)民间戏剧
满族戏,满语称为“朱春”,汉语为戏剧之意。它是一种融说唱文学和歌舞表演为一体的满族民间戏曲艺术。康熙年间,满族的传统民歌、小曲、音乐和舞蹈等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加之八角鼓艺术又吸收了诸宫调及杂剧形成了牌子戏剧,这就为满族戏的产生奠定了综合艺术条件。满族戏由多种强腔、多种曲牌联曲等联套组成,有场次布景、故事情节和生活任务,采用满族京腔演唱。因与八角鼓演唱关系密切,又称为八角鼓戏。
满族戏的表演形式有两种,分为小戏和大戏。故事情节简单和只有两人边唱边舞者,谓之小戏;剧情曲折复杂,角色生、旦、净、末、丑分工完备,曲调多且变化大者,谓之大戏。所反映的内容主要有祭神、祭祖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满族神话、传说和故事题材的,移植汉族戏曲和传奇故事的等。满族戏的唱词讲究押头韵,演唱时多用满族曲调,同时大量采用满族民歌和“拉空齐”喜爱的曲调;演员有时清唱,有时伴以乐器。满族戏的音乐伴奏,是以大四弦为主奏乐器,以八角鼓掌握节奏。鼓有八角鼓、大抓鼓、小爪鼓、掌鼓和吊鼓之分,打击乐器有锣、镲和钹之别。有条件的乐队,可增设笛、弦、管、笙、琵琶和檀板等乐器。
绥远城满族戏唱腔属“正调”。其声腔高亢有力、清脆婉转、一板一眼之旦角唱腔为“高腔”,低沉有力之老生唱腔为“低腔”,长于抒情叙事之旦角唱腔为“慢腔”,快慢适中之小生唱腔为“和腔”,还有“快腔”、“拖腔”、“闷腔”、“衬腔”和“空腔”等。其板式有慢板、中板、快板、流水板和散板等。满族戏板式音乐曲式一般为:引乐(序曲)—引帽(开篇唱)—曲头唱—曲中唱—煞尾(结尾)。
清乾隆初年,满族戏随着绥远城驻防八旗将士的到来而传入呼和浩特地区,并得到迅速发展。民国以后,满族戏日趋凋零,但在绥远城中仍有演唱与流传。1952年,在政府的扶持下,成立了“新城区业余八角鼓剧团”。一些满族文化工作者,深入群众之中,对满族传统的说唱文学进行了挖掘与整理,先后编排出《对菱花》、《挎柳斗》、《秀姑游花园》和《庆月光》等满族戏剧。
在新城满族八角鼓戏剧中,影响较大的是《对菱花》。该戏主要叙述了清末口外某八旗驻防地的一对男女爱情故事。清末时节,汉军旗人书生王明郊外游玩时与满族旗女贺巧兰相遇,两人遂产生爱慕之意并私订婚月,但遭到双方父母反对。后王明拒绝攀高结贵而出走他乡,巧兰也不愿另嫁他人而有愿装疯。最后,两人在干妈的帮助下终于成亲。该剧本直接描写旗人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满族人的社会生活、民俗风情和道德观念。1955年,该剧获得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首届民族民间戏曲会演大会”的演出奖和演员奖;1957年,又被选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10周年庆祝征文优秀作品奖,并载入《全国地方戏曲集成》,1962年又转载于《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剧本选》。1963年和1982年,在呼和浩特群众文艺会演中,又涌现出新城满族八角鼓戏剧的第二代和第三代演员,使得这一古老戏种又焕发了青春,至今仍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
七、民间游艺
(一)孩童游戏
嘎拉哈 玩嘎拉哈玩嘎拉哈是内蒙古满族儿童的一项有趣的游戏。“嘎拉哈”系满语,学名为“距骨”,专指兽类踝关节上的一块骨骼。它有6个面,其中上下左右4个面可站立,并有统一的名称。据徐兰所著《塞上杂记》所载:“骨分四面,有棱起如云者为珍儿,珍背为鬼儿,俯者为背儿,仰者为梢。”孩童就是利用4个面的变化进行游戏。嘎拉哈的玩法在北方各地不尽相同,种类较多,在内蒙古满族聚居区一般分为男童和女童两大类。清代男童的玩法主要是“击嘎拉哈”。据《柳边纪略》记载:“童子相戏,多剔獐麋狍鹿前腿前骨,从灌其窍,名噶什哈,或三或五堆地上击之,中者尽取所堆,不中者与堆者一枚。多则千,少则十百,各盛于囊。岁间闲暇,虽壮者亦为之。”击嘎拉哈可培养男童日后准确投掷武器的能力。此种玩法20世纪60年代中期已消失。女童多在室内戏耍,人数三五人不等。民国初年,女童的玩法主要是“撂 珍儿”。在“石头、剪刀、布”的呼声中,首先分出玩时的先后秩序,胜出第一人将数人集中起来的嘎拉哈掷于地,抛子后先将“珍儿”,一次尽取之,然后趁抛子之机将“鬼儿”变为“珍儿”下次再取之;如触碰到其它则视为犯规,由下一人继续如法玩之。最后以每人所得嘎拉哈数量的多少定胜负。20世纪50年代后,女童的玩法又有变化,主要是变抛嘎拉哈为抛小皮球,玩者利用皮球抛后弹起之际,先抓“珍儿”,后依序次之。此外,女童还有五花八门的玩法。玩嘎拉哈可训练出女童有一双灵活的手和敏锐的眼睛。至今此俗在内蒙古东部区满族乡村中仍然流行。
老鹰抓小鸡 这是清代以来内蒙古满族男女儿童模仿老鹰捕捉小鸡时的各种动作而编排地对话捉人游戏。庭院中的孩童排成一队,后者依次拽住前者的后衣襟,最前的孩童张臂波动扮老母鸡状,俗称“老抱子”,以保护小鸡们被老鹰捉走;另一孩童扮成老鹰,与老抱子对峙,并不时作磨刀宰鸡食肉状。游戏开始双方先互致问答:
问:大哥大哥你做啥呀?答:磨刀呀。
问:磨刀做啥呀?答;杀猪啊。
问:给我留条后退哇!答:留啦。
问;在哪儿呢?答:锅台后面呢。
问:锅台后面没有啊!答:叫猫叼走啦。
问:猫呢?答:上树啦。
问:树呢?答;火烧啦。
问:火呢?答:水浇啦。
问:水呢?答:牛喝啦。
问:牛呢?答:上天啦。
问:天呢?答:天塌了。
问答完毕后,老鹰就从左右两侧扑向“鸣群”抓“小鸡”,口上并念念有词;“嗷西,嗷西”并作赶鸡动作以制造紧张空气,老母鸡则张臂阻挡老鹰的冲击,做护卫小鸡状。老鹰寻机左闪右晃,穿过阻拦,抓住队尾的一只小鸡,并作拾柴、点火、杀鸡、煮鸡和食鸡状,然后再行抓捕,直至依次捕完为至。该游戏具有浓郁的渔猎生活气息,极具民族先民原始生活的色彩。该游戏至20世纪80年代逐渐消失。
捉迷藏 这是内蒙古满族聚居区男女儿童玩耍的一项古老游戏。首先划一营垒,大家在其中“打气气”,俗称“石头、剪子、布”,首赢者为裁判,最后一人输者为捕捉者。裁判用手或毛巾将捕捉者眼睛蒙上,其他人藏于树后、草丛、街墙等隐蔽处不等。裁判见大伙隐藏好后,遂高喊“开始”,并解除捕捉者眼睛上的障碍物,捕捉者如发现隐藏的某一个人,并用手触摸到,遂为胜者,身份变为裁判,被捉着遂变为捕捉者,在开始新一轮的游戏。如被捕捉者乘捕捉者不注意或追赶不及一一跑回营垒,那就是捕捉者的失败,需重新蒙眼再捕捉一次,直至捉到一人为止。此项游戏实为清代八旗将士埋伏和追击战的一个缩影,至今仍很流行。
瞎猫逮耗子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女儿童常玩的一种游戏。首先根据参玩人的多少,先划一大圈为活动区域;其次用“打气气”的方式定出一输者为“瞎猫”,一为裁判,裁判用毛巾先将“猫”的眼睛蒙上。游戏开始后,“耗子”们在活动圈内自由地转来窜去,十分活跃,并发出声音引诱猫来捕之;猫则根据声音的方向循声追捕,如触摸到某一人,则为胜者,身份变为裁汰,被捉捕之人遂成为“瞎猫”,游戏遂重新如法开始。如“耗子”在被捕捉过程中,不注意脚踩到线外,裁判遂判定其为负者,身份由“耗子”变为“瞎猫”,游戏也就重新开始。该项游戏至今仍在乡野山村流行。
瞎子逮拐子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童常玩的一种游戏。首先根据人数的多寡,划定一限于人们活动的大圆圈;其次通过“打气气”,定输者一人为“瞎子”,一人为裁判,其余认为“拐子”。游戏时,先用毛巾或手绢将“瞎子”的眼睛蒙起来,“拐子”们手抱一脚在圈内蹦跳,瞎子根据拐子的跳声张手捕捉拐子,拐子们左闪右躲,东蹦西跳,避开瞎子的捕捉。如瞎子触及到某一拐子,既为胜者,身分变为裁判,被捉之拐子则为瞎子,游戏如法重新开始。如拐子在躲避时不慎跳出大圈或双脚落地,即有裁判定为胜者,身份由拐子变为瞎子。该游戏使群童们欢声不绝,雀跃不己,有利于培养儿童的毅力与智力,至今在乡村中仍然流行。
跑马冲城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女儿童喜玩的分阵对垒的游戏。首先将人数分为甲、乙两队,两队拉开一定距离,手臂相挽横排对峙;然后由挑战的队众人合问:叮铃铃,马跑城,马城开,打发格格送信来。乙队答:要哪个?甲队答:要红玲。乙队答:红玲不在家。甲队答:要ⅹⅹ!随后乙队被点名的ⅹⅹ做骑马状向甲队薄弱处冲击,甲队人员紧挽手臂组成“城池”,如果ⅹⅹ冲破人墙,及俘虏突破口处一少儿带回本队,如果未冲破人墙,即被俘在甲队。然后再进行第二轮的挑战问答和冲城,由上次获胜者获得冲城权。经过数十次相互冲击,直至一方无人守城为止。这种攻守结合的军事游戏,反映了清朝八旗将士冲锋陷阵、戎马生涯的情形。该游戏至20世纪60年代末逐渐消失。
骑马打仗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童喜玩地对垒游戏。首先将偶数的人们分为两队,一人扮为战马,一人扮为战将,由扮马者背负战将;随后战斗力相当的两军列队对峙。战斗令发出后,两队互相冲锋陷阵,展开激战,如某一战将被对方扭拉于马下,即为负者,需自动退出战场,胜者可以继续参与战斗,直至某一方的战将都被落下战马为止,即使一方只存骑将也为胜者。它反映了清代八旗将士骑马激战的情景。该游戏至20世纪80年代逐渐消失。
弹珠珠 这是清末以来内蒙古满族男童所喜玩的游戏之一。“珠珠”即玻璃球,俗称“玻璃圪蛋”。弹球的基本方法是用大拇指第二关节外侧和食指第三关节内侧将球夹住,依靠拇指的弹力将球弹出;如果用食指第一关节托球,用大拇指指甲将球弹、挤出,俗称“圪挤挤”,为不标准动作,会遭到众人讥笑。其玩法有许多,主要有“溜钵儿”和“撞钟”。该游戏可训练孩童投掷的准确力,至今在内蒙古满族乡村仍然流行。
抽“毛猴儿”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童喜玩的娱乐活动,学名为“抽陀螺”。先锯一段高5厘米~6厘米、直径约4厘米的木料,再用小刀将木料削成圆锥形,锥底镶嵌一颗大小合适的自行车滚珠,上顶平面可画一圈圈的彩色,椎体也可上色。再找一根木棍制成一条鞭子,鞭长自己感到合适即可。玩时先用双手使“毛猴儿”顺时针旋转,然后用鞭子不断地对其进行抽击,使其越转越快。这时再可拿出第二个、第三个“毛猴儿”玩,一般情况下,一人可驾驭2~3个。在城镇中该游戏至20世纪90年代末逐渐消失,但在乡村中仍有遗存。
滑冰车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童喜玩的冰上游戏。每年冬季河湖封冻时,儿童们纷纷出家玩冰滑雪。先找两块40公分长、10公分高、3公分厚的木料,在其上钉上薄木板,在某下固定两根平行的粗铁丝,简易的冰车既制成。再找两根半尺长的木棍,找两个粗铁丝烧红插入木棍的一端中,再将铁丝的另一端磨尖,俗称“冰锥子”。玩耍时,孩童坐于冰车上,两手执冰锥用力向后扎冰前行,冰车就会飞速地滑行起来。游戏的主要方式是“捉人”。众人“打气气”后,赢者滑冰车四散而去,输者随后也滑冰车奋力追赶,如冰车与某一人的冰车相撞或触摸到某一人,输者即转为胜者,被捉到之人随转为输者,由他在追捉他人。该游戏可训练孩童的动作灵活和臂力及耐力,直至20世纪90年代仍有玩者。
捕贼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童喜爱的游戏。游戏最少需四个人。先捡四块砖头,用粉笔分别写上阎王、判官、打手(亦称二鬼)和受罪鬼,如人多,还可设“肉椅子”(被阎王、判官所坐之人)并立砖与地上;再距立砖10米处划一横线,每人再捡一块半头砖为抛掷器。众人经“打气气”后定出先后循序,由胜者依次站在横线外击打所立之砖,如击倒写有阎王之砖既为阎王,余以此类推,如一次击倒两砖,则视为犯规,需下一轮再击打。4人身份确定后,打手将“受罪鬼”双手反剪押至阎王和判官面前问道:“阎王阎王饶不饶?”阎王答:“不饶不饶定不饶!”打手又问:“判官老爷打多少?”判官如不忍重判,可答:“丁零当郎24个片汤!”打手随即用脚在“受罪鬼”两腿间左右来回轻击24即可。处罚的方式很多,主要有“狮子爬坡”(握拳从脑后向脑顶滚动)、“耗子拉风匣”(受罪鬼四肢趴倒,前放自己一鞋,待其伸手拿鞋时,打手抓住一脚向后猛拉,拿住鞋为胜,处罚完毕,反之需重新再拿鞋)、“钉锅”(用膝盖猛顶受罪鬼的屁股),谈脑壳等。该游戏可训练孩童准确投掷武器的能力,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逐渐消失。
打络 这是内蒙古满族女童喜玩的游戏之一。先找6块2寸见方的彩布,缝制成1个约正方形的布袋,俗称“络”,学名沙包,内装玉米、大豆、杏核、小石子等。找一块空地,划两条底线,两线间隔约5米~6米。参加人数最少3人,亦可4人或6人。将人分成甲、乙两队,甲队人站于两线中间,乙队人站于两线外。游戏时乙队员拿“络”掷向甲队员,如击中,甲队员需下场,如被甲队员接住“络”,就多了一“命”,乙方下场队员可再上场,或自己被击中后再继续留在场内一次,直至被击中后“命”尽退场,甲乙双方互换角色,游戏重新开始。该游戏不仅可使女童健身,也是智力的角逐。因为掷包方想方设法击中对方或把“络”打到对方难于接道的部位,站在两线之间的人也要设法蹲跳躲闪,以防被击中,并伺机接住“络”。该游戏至今仍十分流行。
玩杏核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童喜玩的一种游戏。夏秋后,男童四处寻觅杏核,并将其洗净晾干准备玩耍。杏核的玩法很多,主要有背呆核、猜单双、弹远不弹近、执报报等,都可训练孩童的双手灵活和开发其智力。被杏核的玩法参赛人不限,每人手握杏核若干,谁出的多谁先玩,定出先后次序。玩着双手捧全部杏核后,向空中上抛,一部分杏核落于玩者手背,玩者将手背上的杏核抛起,反手将其全部捞入手中,这部分杏核既归为己有。剩余落地杏核再有其他人玩,直至全部被人赢完为止。
猜单双 猜单双玩法参赛人一般为两人,每次限定每人出5颗以上数量相等的杏核。经“打气气”以后,胜者先玩。玩者一手执杏核后,迅速甩出一部分杏核,另一手快速将其捂住,然后由另一方猜所捂杏核数为单数还是双数,如猜错,全部杏核归玩者,如猜对则全部归己。此外,玩者在甩出杏核后,如有一颗以上的杏核未被另一只手捂住,则视为犯规,双方需互换角色,由对方重新开始玩耍。
弹远不弹近 弹远不弹近玩法该游戏亦称“蹾四方”,只需两人参加。每人出两颗杏核,“打气气”后定出先后次序。先玩者手握4颗杏核往地面上一蹾后撒之,后者将其中易被击中的一颗取走,玩者需将剩余3颗中的两颗较远的相击,如击中,4颗杏核全部归己,如击不中,由后者从头玩起。玩时,常常有一颗阻挡在较远的两颗杏核之间,这时玩者需有技巧,如用指甲挑起杏核,越过阻隔,击中目标;也可击出旋转杏核,绕过阻隔,击中目标。
此外,满族儿童游戏中还有打节克儿、打雪仗、堆雪人、跳皮筋、邀人过河、跳绳、跳方方、斗蛐蛐、扇三角、玩升官图、扣家雀等多个项目。
(二)成人游戏
抖空竹 这是内蒙古满族人喜爱的一种技巧游戏。据清嘉庆时前因居士《日下新讴》竹技诗后注云:“空钟截竹为之,高二三寸。实其两端,旁开一空,中心贯挺,挺出筒外,绕以长线,一手持线急抽,乘势脱放,就地旋转,嗡嗡有声,为放空钟。”所说“空钟”就是俗名空竹的玩具。所谓钟者,因其抖动起来声音嗡嗡作响。满族人习惯把升大官、发大财、出大名叫“抖起来了”,盖源于此。抖空竹有抖单、双之分,技巧讲究“单上杆”、“双上杆、绕花线”、“掷高空”、“过线绳”、“风摆荷叶”、“回头望月”、“对掷对接”、“掷空滚地”、“流星赶月”和“苏秦背剑”等。初学抖空竹,一般先学抖双的,取其容易平衡,即中间一个葫芦腰轴,两头为两个空圆盘,边上有缝,旋转起来空气进去,便发起嗡嗡之声。抖单空竹有一些难度,即一头有圆盘竹钟,一头只为木头轴,且为两档绳槽,很滑,一头重一头轻,抖时不易掌握平衡。抖得好的人,不但能把单空竹抖的飞转,还会一松抖绳,把它放于地面,尖头朝下,似陀螺一般旋转,待其停止欲倒时,再用绳缠住葫芦,提起来继续玩之;也可将空竹头向空中接住再抖,或转身接住再抖。还有两三个人抖着玩一个,甲抖着一松绳子扔给乙,乙接住玩耍后又抖给丙,玩的物随人愿,巧妙利落,使人叹为观止。满族人抖空竹历史悠久,至今在呼和浩特市仍很盛行。
荡秋千 这是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妇女喜玩的一种游艺活动。秋千架一般高约七至八米,架上悬有两条绳索,下方有木板与绳索相连。每年夏秋之际,妇女们忙里偷闲,三五成群玩之,以品飘飘欲仙之感。它有许多荡法,1人荡之最为简单,也可双人面对面荡之;“三人过桥法”有一定难度,它是指在同一踏板上,一端各站1人,中间站1人,秋千荡起后1人乘势从一端走向另一端,此即“过桥”,当1人过完桥后,可有另1人换替,直至每个人过完桥为止。荡秋千也可相互比赛,一般是谁荡的高谁为胜者。该游戏可锻炼人的胆识和勇气,至今仍很流行。
放风筝 这是内蒙古满族成年人和少年喜玩的一种游艺活动。每当春风吹来的时候,正是放风筝的最佳时期。风筝一般是用细竹或竹片扎成骨架,并附有扎、糊、绘、放等工艺技巧。清朝以来,风筝有精制和自制两种,前者多有钱人家所为,后者多为一般旗民少年所为。精制的风筝名目花样繁多,主要有哪吒、蜈蚣、蝴蝶、蜻蜓、老鹰、八卦、燕子(有肥燕和瘦燕两种,前者是彩绘糊制,后者是用黑墨绘制,俗称“黑锅底”)等形成;自制的风筝主要有大瓦片、小瓦片、屁股帘等。放风筝时,首先看清风向,然后找一人执风筝助引,放者执线速跑之,边跑边抖绳,直到风筝飞到五六丈高稳在空中为止。放飞风筝时,要注意风向变化,以防其失去平衡突然坠地,否则连收绳也来不及。满族儿歌云:“黑锅底,黑锅底,一个跟头栽到底”,即指此状。该活动可培养人们灵活的双手和美术观念,还可充分发挥孩童们自由活泼的天性,至今在城镇和乡村仍很流行。
(三)体育竞技
射股子 这是清朝、民国时期内蒙古绥远城满族人喜爱的一项体育活动。学名为射箭。满族人俗尚弯弓盘马,以弧矢天下,并引以为自豪。在日常闲暇时,他们经常进行射箭比赛,借以不断提高自身技艺。绥远城满族人在夏秋时分,选择一树木绿阴处,设置以箭靶,俗称股子。该靶为直径一尺的圆形木板,内分四圈,每圈为一股,用不同颜色的土布缠结,最里一圈为靶心,多塞一红布,俗称“阳眼儿”。双方比赛时,站于距靶20米远的界限外,手持雕翎箭5支,如射中红心,则为优胜,如射中其他个股则次之,如有三箭不中靶,则要遭到从人耻笑。箭法精者,有时还相互比赛射击移动靶,以命中率高者为胜。清代,射箭不仅是娱乐活动,而且还是青少年考取八旗养育兵的考试项目之一。至20世纪40年代,该活动逐渐消失。
摔跤 这是内蒙古满族成年男子和青少年喜玩的一项体育活动。满族人素有摔跤的风俗,跤手俗称“布库”,皆穿白布短衫,窄袖,衣领和衣襟均用布七八层密缝,使之坚韧耐破。满族摔跤属自由式,胜负以一方的手、膝、肩先触地为定。赛时,两人先搭成“黄瓜架”,而后各自寻找对方破绽,别使技巧,或抱腿,或抱腰,或脚绊,继而互相扭结,如二虎相搏;待一方少有不慎,即被对方摔倒,败者敛手而退,观众多为胜者喝彩。摔跤最早是军队训练八旗将士擒拿技术的一种军事格斗,后来逐步演化成了民族传统的体育项目。该活动可使人们的脚手灵活并增强体质,至今在山野乡村仍然流行。
撞拐 这是内蒙古满族男子喜玩的一项娱乐项目。该游戏可有两人或两组参加。赛者需将一脚盘起,用双手抓住,只可一条腿四处蹦跳。竞赛时,赛者可进攻可后退,攻防随意,一般多以挑、压、闪等方式制胜对方。一方如被对方撞倒或双脚着地既为败者。玩法:选择一平整场地,将人分为两队,每人用粉笔画一直径约一米的圆圈作为“营垒”。游戏开始后,由进攻方一人出圈攻击,出击者蹦到对方圆圈边,两人用膝盖互相顶撞,但不可用手推拉,否则视为犯规。当对方被撞出圈或另一脚着地时,即为战败;如出击方被撞倒或另一脚着地,则失去了继续战斗的资格,然后再由进攻方其他队员继续进攻。最终以能坚持到最后者为胜。随后,双方需互换角色,再开始第二局游戏。还有一种游戏方式为混战型,饶有趣味。参加人四五不等,各自为战,赛者既要攻击别人,又要随时提防他人的袭击,最后仍以未落下所盘之腿者为胜。该游戏要求双方机智、敏捷、沉稳、勇敢,并可锻炼人的体制与意志,至今仍深受人们喜爱。
溜冰 这是内蒙古满族喜玩的体育活动之一。满族的溜冰运动,源于其渔猎生活,八旗兵对此十分熟习,属必须掌握的一项军事技术。旧时的冰鞋底多为木头制成,再将一根铁条嵌在鞋底上,这是从满族最初将兽骨缚于脚下滑冰行军演变而来的,平时冰刀已装在木板上,溜冰时再把木板捆在鞋上即可。冰鞋又分双刀与单刀两种,双刀不易摔跤,为初学者穿用。溜冰比赛,主要是速滑和花样滑冰。速滑是比赛速度,俗称“抢等”,看谁在等距离内最先到达终点。花样滑冰为表演赛,主要有“苏秦背剑”、“金鸡独立”、“猿猴抱桃”、“蜻蜓点水”、“紫燕穿波”、“野马飞鬃”、“凤凰展翅”等名目。孩童的溜冰也很有趣,左脚踏一小木板,板下嵌有铁条,右脚缚上铁制脚蹬,需不断地划蹬,以推动做脚下的滑板向前飞奔,欢腾驰逐,势如飞燕。当年,绥远驻防城的护城河是极好的溜冰运动场。该活动可极大地增强人们的体制及灵活性,至今仍很流行。
珍珠球 采珍珠是古代满族传统生产活动之一,该游戏当是由采珍珠劳动演化而来的,即以投进攻、以网防守的投小皮球的比赛。比赛方法和规则:场地长30米,宽15米,中线两侧划三条线,依次划分为水区、限制区、封锁区和得分区。比赛者分为两队,每队7人,其中1人为“渔网”(得分手),在对方得分区活动,手持一直径约30厘米的网兜,用其接住本队队员投来的球,即得一分。每队有两名队员充当“蚌”,手持蚌形木球拍在封锁区拦击对方投向“渔网”的球。其余四人为“采珠人”(投手),在水区内争夺“珍珠”,得球后设法避开对方“蚌”的阻截,将球投向己方“渔网”。比赛分为上下两场,在规定时间内以得分多者获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小学已广泛开展了这一体育项目,并深受师生们所喜爱。它已被国家民委和国家体委定为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
下五道 这是内蒙古满族老少皆宜的一项棋类智力游戏。双方玩耍前,先在地面或硬纸上面画出横竖各5条直线的正方形图盘;随手取两种可以区别的小石块、杏核、草棍、树枝等小物件各5颗,以为双方游戏的棋子。猜先后,每人需各走一步,直至一方取胜为止。具体玩法:在纵横交叉点上每次可移动一格,横竖随意。当一方的任意两颗棋子置于同一直线相邻两格时,即可吃掉对方位于这两颗棋子连线两端同一直向上前面或后面相邻格点上的棋子;但对方后来主动移至这个格点上的旗子不能按吃掉处理,对方子后面如有其另一子或已方两子之后另有一子,也不能吃掉其子。如一方只剩一子时,则可用挑(即移至对方处于同一直线近两子中间格点)或撅(即移至对方处于同一直线相邻两子的一端格点)的方法吃掉对方;或以多胜少,用己方棋子围住该子,使其不能移动为胜。该游戏可开发人们的智力,且不拘场地,至今仍很流行。
九连环 这是内蒙古满族人喜玩的一种传统智力玩具。九连环多用金属制成,其形状为一长圈,一端为柄,中套9个圆环,每环下连着垂下的直丝,到下边总联起一个横条。玩九连环时解法多种多样,可合可分,摘下套上,手续十分繁琐,总之要设法使九环全部连贯于圈上,或经过穿套全部解下。民国初年,徐柯在《清稗类钞》中记叙了九连环的一种解法:“欲使九环同贯于柱上,则先上第一环,再上第二环,而下其第一环,更上第三环,而下其第一、二环,再上第四环,而下其第一环,再上第四环。如是更迭上下,凡八十一次,而九环毕上矣。解之法,先下其第一环,次上其第三环,更上第一环,而并下其第一、第二环,又下其第五环。如是更迭上下,凡八十一次而九环毕下矣。”该游戏开始是在闺阁和孩童间流行,后逐步普及到民间,并深受人们之喜爱。至20世纪70年代该智力游戏逐渐消失。满族体育竞技里还有踢毛毽、耍石锁等种类。
民族风俗
一、服饰
(一)发式、头饰和冠饰
发式 清朝以来,满族的发式承袭了金朝女真人之俗,成年男子的发式为“剃发垂辫”,即在额角两端引一条直线,将直线外之头发全部剃去,只留颅后头发,将它分为3股编结为辫,垂于脑后,如发短者,在辫梢续编3股假发,以增辫子长度。富家子弟,多用黑绸或彩丝系结辫梢,并用金、银、珠宝等珍品制成各种小饰品附于其上,俗称“辫连子”。这种发式在有清一代影响了全国,直至1911年后,该发式才开始更换,逐步进入世界通行的发式行列。
满族男童的发式在初生一百天时开始剃胎发,在1~3岁时在颅前只留一块瓦形发,其余全部剃去,俗称“单块瓦”发式。也有任意在某一部位留一块而余剃光者。3~4岁时,在后头顶两侧及颅前各留一块瓦形发,其余全部剃去,俗称“三块瓦”发式;男童10岁以后开始留发,为前剃后留,始编发辫,垂于脑后。
满族女子的发式变化较多。童年时代的发式与男童相同,多为“单块瓦”和“三块瓦”发式。待10余岁时,开始畜发编辫,垂于脑后,辫梢及辫根处常缠系一段红色或杂彩色头绳,前额剪成刘海,平添了几分满族姑娘的秀美。女孩未出嫁之前,不准剪辫子,直到结婚时方可改梳妇女发式。
已婚满族妇女的发式形样繁多。主要有两把头、燕尾、旗髻、知了头、大拉翅等。
头饰 满族的先民不分尊卑老幼,均喜戴头饰,这不仅凝聚着他们的审美情趣,也积淀着他们的宗教观念。满族先民的头饰多用金银玉珠。男子与女子一样,也是耳挂金银佩饰的。
清朝初年,满族女子对头式的装饰十分注意,多喜在头上插花,这种审美习惯的形成,说明满族保留着浓烈的牧猎遗风和以大自然中的花朵妆饰自己的习俗。清朝中期以来,满族女子受汉族妇女的影响,头饰更为讲究。一般中上层妇女多用金、银、珠翠、玛瑙、珊瑚等名贵材料,镂花嵌宝,制造成工艺水平很高的头饰。在内蒙古尤以绥远城和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满族妇女为代表。
扁方用于横贯两把头发髻之间的大簪子,多用各类香木为原料制成,长约一尺,宽约七分;一端置有花形轴,用来系丝穗或珠旒。它是梳两把头式时必备的用具和头饰。
钿子清代满族妇女的彩冠,俗称凤钿。其状如平顶帽,铁丝或竹藤作骨,制成帽架,黑绸或纱线网罩其外,钿上镶嵌精美的钿花,多为九片、七片或五片;钿子前后垂饰旒苏,长及于肩。20世纪50年代,该头饰逐渐消失。
钿花钿子上所镶嵌之花,俗称面簪。多用金、银、玉石、珍珠、珊瑚、琥珀、玛瑙、松耳石等为原材料,制成二龙戏珠、翔凤、蝴蝶、葵花、菊花、桂花、如意、云纹等式样,并以单件的钿花合为一组,镶嵌钿上。
遮眉勒满族农家妇女的头饰,俗称勒子,多用黑绒或黑缎制作,系围于眉上额间,多用于冬、春季戴用,以为避寒,常于正面嵌饰各类玉石珍宝。20世纪60年代该头饰逐渐消失。
簪子满族妇女的头饰。多以金、银、玉翠、宝石为原料制作。它分为“簪首”和“梃”两部分,簪首用各类珠宝制成精美的图案,梃为细长锥体与簪首相连。佩戴时将梃首插入发中,簪首便为华丽之头饰。20世纪50年代该头饰逐渐消失。
挑竿簪子之一种,俗称垂珠大挑。其式如古之佩戴,簪首垂饰珠玉串成的旒苏。清代满族贵妇于祭祀或节庆时,身穿礼服,头戴钿子,钿侧插戴挑竿,垂旒苏于胸前,走路时摇晃不已,故亦称“步摇”。亦有长插戴于大拉翅头板上者。民间新婚之妇多于婚后插戴。20世纪40年代该头饰逐渐消失。
钗满族妇女插于头发上的头饰。多以贵重的原料制作,形式簪子。钗首以珠宝玉翠等制成精巧之图案,梃多为双股以上的细长锥体,一头与钗相连,一头插入发内。20世纪50年代,该头饰逐渐消失。
耳挖簪清朝和民国时期满族妇女的头饰,俗称耳挖子。形为单梃簪,簪首为耳挖勺形,可掏耳;梃可剔牙和分发及挖烟袋锅中的烟油,为实用和装饰两用品。其上嵌有各种珠宝,满族妇女多喜插于发髻间。20世纪60年代,该头饰逐渐消失。
耳钳满族妇女还喜戴耳钳,俗称耳环,这承袭了金朝女真人耳垂金银之环的习俗。女童在出生后不久,就在每个耳垂上扎3个小孔,以备将来带耳环。据《清稗类钞》记戴,乾隆皇帝曾下圣旨云:“旗妇一耳戴三钳,原系满洲旧风,断不可改饰。”富贵人家之女多带金或银环,也有翠玉为者,而农家之女多戴铜环。“一耳三钳之俗保留到20世纪60年代,之后多改为一耳一环。”
冠饰 辽代的女真人,冬春之季多以兽皮为帽,主要为猞狸皮或各类鼠皮;夏秋之季则多不戴帽,盘辫而已。金朝女真人入居中原后,男子通常是头裹皂罗巾,身穿盘领衣,腰系吐鹘带,脚穿乌衣尖头靴。女真男子还喜戴一种上尖下圆阔的毡笠,其色或白或黑不一。有的毡笠带有棱角,顶端系缀上缨,使顶戴者显得更加挺拔与英武。巾冠之上饰以玉珠和毡笠习俗,后均被满族所承袭。女真妇女在夏秋时喜戴用翠毛装饰的“花环冠子”,冬春之际则喜戴羔皮帽子。
满族未入关之前,由于条件所限,冠饰较为简单。据《建州闻见录》记载:男子所戴之帽,“寒暖异制,夏则以草结成,冬则以毛皮为之”,并在帽子“顶上皆加以红毛一团为饰。”清朝时期,,满族男子不分长幼,一年四季都要戴帽,所戴之帽主要有礼帽、便帽等。礼帽俗称“大帽子”,为贵族和富官吏所戴。礼帽寒暑易制,秋冬所戴者谓之“暖帽”,春夏所戴者谓之“凉帽”。每年的农历三月始戴凉帽,农历八月换戴为暖帽。暖帽呈圆形,周围卷起约二寸宽的帽檐,并呈上仰型,以缎、呢、皮、布等制作,可因季节变化而异,满族人多喜黑色帽檐。帽子最高部分装有顶珠和花翎,此是严格的等级标志,官秩不同则顶珠也不同。顶珠多用珍珠、宝石、珊瑚和金属雕凿而成,颜色多为红、蓝、白、金等。凉帽形似圆椎而无檐,多用藤、竹、篾席或麦秸编成,外裹绫罗,多喜白色,上缀红缨和顶珠,制同暖帽。显贵者则用芨芨草编织,故俗称草帽。凡是暖帽和凉帽,均在顶珠下装有顶托和翎管,用来佩饰羽翎。顶托是在红缨帽之上,用以托顶珠和饰物,一般多为铜制,并被缕花,其形极像一个亭子顶,将顶珠托于其上。翎管是用在帽子上插羽翎的管,长约1.5寸,以白玉、玛瑙、翡翠等制成,其中以翡翠为珍品。羽翎有花翎和蓝翎之别,花翎用孔雀羽,有一眼、二眼、三眼之别,其中以三眼最为尊贵;蓝翎则用鹖鸟羽,但无眼。满族官吏对羽翎十分重视,如蒙清廷赏赐花翎,比加官进爵还要光荣。民国初年,礼帽逐渐在内蒙古满族中消失。但在蒙古王公贵族中多有保存。
便帽,俗称小帽或瓜皮帽。它以6瓣合缝,上尖下宽,底边上有的镶以1寸宽的小檐;在帽顶上要缀1个用丝绒结成的大疙瘩,俗称“算盘结”,红黑不等。为区别帽子的前后,需在帽檐的正中钉1个“帽正”。帽正的质地不一,富有者多用珍珠、玉石、翡翠、玛瑙、珊瑚等为之,八旗平民则用烧蓝、玻璃和小银片等为之。清朝时,满族老幼均喜戴便帽,冬春时一般黑素缎为面,夏秋时则多用黑实地纱为面。这种帽子的式样较多,有光顶、平顶、硬胎、软胎之别。清朝时,该帽尤以绥远城满族最为典型。20世纪60年代,戴该帽者逐渐消失。
清朝时,满族妇女秋冬时节喜戴的帽子称为“坤秋”。其式样与男子的暖帽相似,也为皮檐上仰。其帽顶多用红、蓝、紫、绛色缎子做面,顶上的盖花为刺绣而成,或挖云或平金银为装饰。帽后有2条2尺多长、上窄下宽的飘带,颜色和材质与帽顶面相同,飘带上的装饰也与帽顶盖花的式样相同,帽顶盖花如有嵌珍珠者,飘带上亦穿米珠相衬;有的妇女喜欢在飘带的锐角尖上,钉上各色的丝绒穗予以为装饰。戴此帽者尤以内蒙古绥远城满族妇女最为典型。20世纪50年代该帽式逐渐消失。
(二)服装
满族的服饰在承袭了女真人喜尚皮裘的基础上,同时又融汇了蒙古族、汉族等服饰的一些形式,在清代形成了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的服饰。
旗袍该袍是满族男女老幼、贫富贵贱都喜穿的服装,满语称为“衣介”,因它是旗人的常服,故为世人称为“旗袍”。它的样式和结构较为简单,圆口领、大襟、窄袖、左衽、束腰带;有扣绊、衣摆四面开衩。以内蒙古绥远城满族为例:男子所穿之袍,长至脚面,下摆肥大,四面开衩,窄袖而束腰,其最大优点就是适合马上的骑射。窄袖口上一般加有1个半圆形的袖头,为了冬季御寒保护手背以利于射箭,故称“箭袖”;又因其形似马蹄,又俗称为“马蹄袖”。清朝中后期,箭袖失去了原有的射猎功能,而作为官吏“掸袖”施礼之用而流行。旗袍因季节不同,有皮、棉、单、夹、纱各种,因时而异。清朝以开衩之袍为贵,视其为官服和礼服;不开衩之袍为便服,一般为旗民的日常之服。穿著男子旗袍,很讲究所戴佩饰,常见之物有荷包、解食刀、火镰、扇套、匙、箸、牙签等日用杂品。旗袍的式样也随着社会的环境和发展而不断变化。清代内蒙古满族农家,因长期与蒙古族、汉族杂处混居,深受汉族大领大袖服饰之影响,加之窄袖长袍不适于农田耕作,于是窄袖多变成喇叭袖,不开衩演变为左右开衩或四开衩,且以肥大为美。在清代内蒙古地区,尤以绥远城满族男子的旗袍最为典型。
清代满族妇女的服装与男装一样,以袍服为主,但式样为直立式宽襟大袖长袍,且在领口、袖口、衣襟等处,镶嵌有数道花纹纹式,与汉女装保持着泾渭分明的形制。清初的妇女旗袍具有简约和实用的特点,外部轮廓呈长方形直筒式,为圆领口,窄袖,有扣绊,衣襟左衽。两腋部分明显收缩,袍下部开衩,下摆宽大;袍长垂至脚踝,袖口平面大,从上至下由成块衣料剪成;衣领和袖口处镶边较窄,颜色较素。清朝中期,女袍的样式有所变化,袍身和袍袖比清初期宽大,除传统的圆领外,又出现了狭窄的立领。清朝后期,旗袍的样式又有发展,袍身较为宽博,肥袖过肘,扣绊右侧,下摆开衩,造型线条平直硬朗,外形以直线为主,两腋的收缩不很明显,多喜用高领,领高及腮可碰到耳垂;袍身之上多绣有各色花纹,领、袖、襟、裾都饰有多重宽阔的滚边,最多达“十八镶滚。”这种重视镶滚装饰的风气是清末满族妇女服饰的一大特色。衣襟前挂有金或银制的装饰物,如耳挖子、镊子、牙签等;有的还挂有装香料的小香囊、荷包等。在清代内蒙古地区,尤以绥远城满族和喀喇沁旗十家满族 乡妇女的旗袍最为典型。
民国初年,男子旗袍仍为直筒式宽襟水袖和长袍,袍之下摆及脚踝,无纹饰。20世纪50年代,由于时代的变迁及新式服装的影响,男子旗袍逐渐废弃。妇女旗袍在辛亥革命后又在发展,多改为胸襟宽松、腰身微紧、臀部稍宽、下摆略收的式样。总体风格为上下一体,线条弯曲流畅,使穿者显得亭亭玉立。
马褂它是八旗将士骑马时常穿用的一种外褂。其基本形式为圆领、对襟、开衩;身长至脐,袖长及肘,并用扣绊,常和旗袍匹配穿用。它的身、袖较短,春夏季可制成单、纱、夹褂,秋冬季可为皮、棉褂套在旗袍外面,既不妨碍骑射,又可御寒,骑马出行时十分方便,故称其为“马褂”。清初时它只在八旗壮士中穿用,清中后期在满族贵族及旗民中风行而成为日用常服,无论年长年幼,不管有无身份,都要制一件马褂套在旗袍外面,显得斯文大方,彬彬有礼。
坎肩无袖短衣,又称马甲,是一种便服。它并不是满族原有的服装,而是由汉族的“半臂”演变而来,满语称“窝龙带”。它的基本形制:有领口,衣长及腹,两侧开衩,在领和襟的边缘处饰以各色花纹。清初时,该服装窄小,满族多将其穿于旗袍内;清后期,满族尚肥大,又将其穿于旗袍外,无形中起到了一种装饰作用,有华贵和庄重的气派,故男女老幼均喜穿用。其中妇女所穿之坎肩,式样繁多且美观,是满族服装的一大特色。
清代满族的坎肩主要有大襟、对襟、人字襟、琵琶襟诸式。还有一种多钮扣的坎肩,称为“巴图鲁坎肩”。“巴图鲁”是满语“勇士”的意思。这种坎肩在八旗将士中十分流行,它四周镶边,正胸横行一襟,上钉纽扣7粒,左右两腋各钉钮扣3粒,合为13粒,俗称“十三太保”或一字襟坎肩。清朝中后期,满族贵族和官员也多喜穿。清代内蒙古地区,喜穿巴图鲁坎肩者,尤以绥远城满族最为典型。
清代满族坎肩的用料和颜色与马褂差不多,有单、夹、棉、纱、皮等多种,一年四季都可以穿用。内蒙古东部区的满族在冬季多穿毛朝外的皮坎肩,并以刮成白板的鹿皮坎肩为贵。由于坎肩具有穿着方便和保暖的实用价值,加之又有装饰美观的作用,故至今在内蒙古满族聚居区仍为人们所穿用。
套裤清代八旗将士出征或行猎时,常在裤外再套一裤,俗称“套裤”,满语称“渥集阿力”,也有个别满族妇女穿用者。清初套裤多用兽皮制作,清末及民国时多改为棉布制成。它的形制是无裤腰和裤裆,只有两条裤腿单独分开,长度只及膝盖至大腿根部,膝部一般多加饰彩绣。套裤的上端钉有带子或索扣,穿时将其分别套在或绑在大腿上,也有的用带系挂在腰带上,露出臀部及大腿后面上部,下端则裹于腿上。它的主要作用是出行时防寒。清朝以来,一直被内蒙古东部区满族所喜用,其中尤以大兴安岭地区的满族人最为典型,至今仍有许多人穿用。
兜肚满族男女老幼的贴胸小衣,俗称“兜兜”。其形制:将一尺见方棉布去其一角,或裁为方圆,上绣以各种花卉和吉祥纹饰。顶端以丝绳系于脖颈,中间围系于腰际。由于它紧帖胸肚,使内腹可防风寒。夏季暑天,男童多喜戴兜肚,赤背裸腿,院中玩耍。此俗从清代一直保留至今,在内蒙古东部区满族中尤为典型。
(三)靴、鞋
在清朝初年,八旗将士及满族山民十分喜穿极具民族特色的“靰鞡”鞋,它是满族传统的防寒靴鞋之一,它以猪、牛、鹿等兽皮缝制而成,形状为前尖后圆,鞋面纳摺抽脸,鞋帮贯以6个鞋耳,鞋口近脚处执以衬布,并用一根细皮带(俗称靰鞡绳)联结鞋耳。鞋较宽大,穿用时须在鞋中充垫“东北三宝”之一的乌拉草。“乌拉”,满语意为江或河,乌拉草因多生长在江河沿岸而得名。靰鞡又以鞋中絮有乌拉草而得名。至20世纪60年代,该鞋在大兴安岭地区逐渐消失,而凉城县曹碾满族至今仍通称皮制鞋类为靰鞡。
满族素有“女履旗鞋男穿靴”之俗,男子一般都喜穿靴子。所穿鞋靴清初多由皮制,后改为缎、绸、绒、布、草制,或夹或棉,随季节而定。男子一般都穿尖头靴,贫富不限,样式相同,只是用料不同。富者春秋时多穿青素缎靴,冬季则多为绒靴;贫者一年四季只能穿青布夹靴或青布棉靴,也有喜穿黑色靴者。家有丧事者则穿布靴。由于受汉族文化影响,满族下级兵丁或衙门小吏也逐渐穿用布靴鞋,但与汉鞋有明显不同。其为厚底,鞋头多绣云卷纹,突出于鞋底之外,鞋脸上镶有皮条制成的单梁或双梁。这种靴多为黑素缎帮或布帮,一律白布里,尖头,掐脸,鞋底是布制的千层底,鞋帮不高,只过脚脖,既好穿,又轻便,故俗称“快靴”。内蒙古满族穿鞋靴之俗,从清初一直保持到20世纪50年代,尤以绥远城满族和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满族最为典型。
清代满族贵妇喜穿木底鞋。这是满族妇女最有代表性和民族特点的一种鞋,也是满族未入关前那种“削木为履”习俗的反映,俗称“旗鞋”或“寸子”。该鞋的形制有两种。一为马蹄底鞋,鞋底中部以3寸高之木为之,前平后圆,上细下宽,因其外形及落地印痕均似马蹄而得名。一为花盆底鞋,鞋底中部以3寸高之木为之,上敞下敛,成倒梯形而似花盆状,故得名之。这两种“高跟鞋”的木跟,要用白细布将整个跟身包裹起来,在不着地的四周,均用刺绣等加以装饰。每逢节庆喜宴,满族妇女必盛妆时穿用该鞋,走起路来袅袅婷婷,轻盈娴舒,高贵典雅。在内蒙古满族中,穿此鞋者尤以绥远城满族妇女最具代表,一直保持到20世纪40年代才逐渐废弃。
满族老年妇女和农家妇女日常多穿平底绣花鞋,俗称“平底鞋”或“厚底鞋”。它的鞋底厚度0.8寸~1.5寸不等。鞋底的长短与脚大体相当,其前端着地处稍削,形成前锐后圆,以便行走。鞋面用料多为布、缎,色彩各异。鞋帮和鞋面上均绣有花卉和吉祥纹饰,鞋前脸多绣云纹。该鞋直到20世纪60年代初仍有穿用者,其中尤以绥远城和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满族妇女最为典型。
(四)官服
在清朝统治中国近300年中,满族虽深受汉族文化影响,但在官服方面保持了自己鲜明的民族特点。在内蒙古满族中,穿官服者主要是绥远城驻防八旗官佐。
自乾隆初年,清朝的服制鼎成。官员分为九等十八级,其所穿官服分为礼服和吉服两大类,以作为日常用服和出行用服。礼服中包括朝服、朝冠、端罩、补服、朝袍、朝裙等,吉服中包括朝冠、衮服、龙褂、朝带、蟒袍等。礼服和吉服的穿章用法,必须“依制着装”,不许在纹饰和颜色上有丝毫偕越。穿衣戴帽要依照礼制规定,逢穿礼服之日,不能着吉服;该着吉服之时,不可穿礼服。应挂朝珠或花翎者,要一律戴之。
朝服文武一、二、三、四品官员的朝服有冬夏之分,颜色随穿者选用蓝或石青等色。冬朝服有两种,一为披领及裳均表以紫貂皮,袖端用薰貂皮;二为披领及袖均为片金加海龙边。夏朝服为片金边,其余同冬朝服第二种。武三品和文四品边无貂皮。文武五、六、七品官员冬夏均用石青色,通身云缎,领和袖均为石青妆缎。文武八品和未入流官员的冬夏服色用石青云缎,领和袖均为青偻缎。
朝冠朝冠有冬夏之分。冬朝冠用薰貂皮制作,顶为镂花金座,饰有东珠或宝石。文、武一品官员饰东珠一颗,上衔红宝石;文二、三品和武二品官员冬朝冠用貂尾皮制作,顶饰小红宝石一颗,上衔珊瑚;武三品官员顶饰小红宝石一颗,上衔蓝宝石;文武四品官员顶饰小蓝宝石一颗,上衔青金石;文武五品官员顶饰小蓝宝石一颗,上衔水晶;文武六品官员顶饰小蓝宝石一颗,上衔砗磲;文武七品官员顶饰小水晶一颗,上衔素金;文武八品官员上衔阴纹镂花金顶,无饰物;文武九品及不入流官员上衔阳纹镂花金顶,无饰物。文武官员之夏朝冠顶均加冬朝冠制。
端罩清代满族官员礼服之一。文一、二、三品官员和武一、二品官员专用服饰。冬季罩在朝服之外,以代补服。形制为对襟裘皮外褂,皮毛翻露于外,蓝缎里,无领,平袖过肘,衣长过膝,左右垂带各两条,下端宽而锐,色与里同,以黑孤、紫貂、青狐、猞猁狲、红豹、黄狐皮为质,视品秩而别,不得偕越滥服。清代内蒙古满族官员中,只有绥远城将军、归化城土默特副都统、呼伦贝尔副都统有资格服用。
补服清代满族官员的礼服之一。俗称“补褂”。为石青色对襟外褂,无领,平袖过肘,衣长过膝,袖与过摆略短于袍,胸、背部各缀绣一块补子,上彩绣禽兽图案,以别品秩。文官饰单只禽,武品饰单只兽,亲王至贝子为圆补,国公以下官员为方补。凡遇重要场合,官员必服补服。命妇各从其夫或子之品级,唯武官之母和妻用禽纹。文一品官绣鹤,文二品官绣锦鸡,文三品官绣孔雀,文四品官绣雁,文五品官绣白鹇,文六品官绣鹭鸶,文七品官绣犀,文八品官绣鹌鹑,文九品官和未入流官绣鸟雀;武一品官绣麒麟,武二品官绣狮子,武三品官绣豹,武四品官绣虎,武五品官绣熊,武六品官绣彪,武七品和八品官绣犀,武九品官绣海马。
补子为清代满汉官员补服上绣有禽兽图案的品级徵识。因分绣于胸、背部,故俗称“背胸”。分圆、方两种,直径或边长约30公分,色尚深,底子多用绀、黑、深花等色,四周缀以花边,或织或缂丝彩色禽兽图案。
雨服清代满汉官员服饰之一。凡传遇有雨雪时可穿用。包括冠、衣、裳。雨冠以毡、羽缎或油绸为质,一、二、三品官员用全红色;四、五、六品官员用红色加青缘;七、八、九品官员,凡有顶戴者,青色加红缘,兵丁旗民可用青色毡或油绸。雨衣有对襟、大襟两种,又有平袖与马蹄袖之别,长者过膝,短者及胯;以毡、羽缎或油绸为质,内加里,有黄、红、青三色,各按品秩穿服。雨裳式似围裙,无里,上为横幅带状,用以束系腰际,质地及颜色与雨衣相同。
朝带清代满汉官员穿朝服时束系带。文武一品官员系镂金衔玉方版,4块,每块饰红宝石1颗;文武二品官员系镂金圆版4块,每块饰红宝石1颗;文武三品官员系镂花圆版4块;文武四品官员系银衔镂花金圆版4块;文武五品官员系银衔素金圆版4块;文武六品官员系银衔玳瑁圆版4块;文武七品官员系素圆版4块;文武八品官员系银衔明羊角圆版4块;文武九品官员和未入流官员系银衔鸟角圆块4块。
二、饮食
(一)主食
满族的先世肃慎、挹娄、勿吉、靺鞨人,主要从事渔猎、畜牧和原始农业,故其饮食民俗简单古朴,既有牧猎民族特点,又有农业民族的特点。主食是肉类与谷类兼食。在各类兽肉中,猪是他们最喜食的肉类。隋唐时期的靺鞨人,承袭了先人肉粟兼食、喜食猪肉的习俗。辽金时期,肉类还是女真人的主食。金代女真人的日常主食除肉类外,还有稗米饭和麨饭。稗米饭为煮熟的干饭或熬成的粥,就肉类和蔬菜而食。麨饭,就是炒熟的稗米或麦,捣成粉末状以水或乳调合而食。麨饭易于保存和携带,吃食也十分方便,是女真人狩猎和作战时必备的食粮,故食麨的习俗为后世满族人所承袭。
清朝以来,内蒙古满族的主食主要有小麦、玉米、高粱、谷子、莜麦、荞麦、豆子等。满族主食的特点是喜欢面食、粘食、味尚甜和酸。
满洲饽饽满族把各种各样的块状面制食品统称为“饽饽”。它种类繁多,贵贱喜食,主要有馒头、包子、豆面饽饽、打糕、菠萝叶饽饽、撒糕、酸饽饽、粘米饽饽、发糕等。
豆面饽饽俗称豆面卷子,满语称“飞石黑阿峰”。做法:将大黄米或小黄米浸泡后,磨制成面,上笼蒸熟,将炒熟的黄豆也磨成粉末,均匀地裹在碾成片的粘饼中,然后卷好,用刀切成小块后,佐以白糖,即可食用。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多食之。
菠萝叶饽饽菠萝叶即柞树叶。做法:先将红豇豆煮熟,捣成豆泥,再将江米面用水和好擀成面饼,之后将豆泥放在面饼上捏成饼子形,外裹以菠萝叶,置于笼屉中蒸熟既可食用。至今仍为内蒙古东部区满族所喜食。
撒糕是一种用粘米面与红豇豆制成的粘糕。做法:将笼屉置于开水锅上,先在笼屉中撒一层磨好的豇豆瓣,蒸熟后再撒入粘米面,粘米面蒸熟后再撒入第二层豇豆瓣及粘米面;如此反复,一直撒到与笼屉大体相同的高度为止,最上面再撒一层豇豆瓣。蒸熟后,可切成小块食之,其味甘美而细腻。因其是切割而食,农家又称为“切糕”。内蒙古满族均喜食之。
酸饽饽满族农家一般在农历七月喜用新收的糜子米做酸饽饽。做法:把糜子米浸泡水中,发酵后捞出,洗净后磨成水面,再用吊包沥净水分,团成饼子后置笼屉中蒸熟既成。因食时面有酸味,故称酸饽饽。内蒙古西部区满族喜食之。
萨其玛俗称甜饽饽。用白面加鸡蛋、奶油兑水和匀后,搓成细长条过油炸熟,用蜜汁或糖稀粘住后压平,待全部凝固后切块,萨其玛甜脆香软,用烘炉烤熟,绥远城满族人多喜食。
羊油麻花这是一种为绥远城满族所喜食的食品。制法:以羊油和面,并在面中参与红糖,将面揉匀后制成小条,入油锅炸熟后捞出既可食用。它香酥可口,多为满族人的早点或供神祭品。
生炸糕内蒙古西部区其他民族作糕时,多先将黄米面蒸熟,包馅入油锅炸熟后食用;而绥远满族的做法与此不同,是用水将黄米面调好后揉匀,然后将生糕面包馅入锅炸熟后食用。糕馅的种类很多,一般用玫瑰、红白糖、青红丝等合成。该食品香脆可口,别有风味,与一般的炸糕迥然不同,颇受绥远城满族人的喜食。
豌豆黄这是一种糕点式的食品。它以豌豆面为原料,面中加入红枣、沙糖等,揉匀后入笼屉蒸熟既可食用,由于色泽黄润,故名。它柔润滑腻,价廉可口,故至今仍为绥远城满族所喜食。
豆面饼子这是民国年间绥远城满族常用以度饥的大众化食品。制法:用杂和豆面(如婉豆、绿豆、蚕豆)为原料,参与少许白面,稍加发酵后,揉成面剂,再用寿字木模定型,入炉烤熟后既可食用。它吃起来干爽利口,豆香浓郁,多为早点之用。此外,西部区满族还喜食莜面,种类有莜面条条、莜面鱼鱼、莜面窝窝、莜面饨饨等,其吃法与汉俗同。面条也是满族人的主食,与汉俗不同的是满族人喜食炸酱面,而汉族人喜食搁锅面。其中,绥远城满族人和额喇沁旗十家满族乡满族人尤喜炸酱面。
乏克俗称得胜包,这是满族的传统食俗。“乏克”为满语,汉意为包饭或菜包。做法:将煮熟的米饭和炒熟的菜肴,并佐以葱丝、熟肉、炒鸡蛋、香菜、炸酱等,用洗干净的白菜叶包裹起来,双手捧握而食。满族俗语云:“吃得胜包,包不离嘴,嘴不离包。”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农家多喜食。
满洲水饭是满族农家夏季的主食之一。做法:将高粱米或小米煮熟后置入凉水中浸泡数遍,吃时用笊篱捞出,佐以几样凉菜或酱渍小菜,如小葱、小根蒜、白菜心、香菜、菠菜、柳蒿等,清凉可口,有消暑败火之效。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多以黄瓜佐食。满族人喜食的主食还有打糕、粘米饽饽、发糕、饸饹、饺子、春饼、米饭、面条、莜面、荞面、粥等等。
(二)副食
金朝女真人的副食主要有两类,一为肉类,二为蔬菜。肉类主要是畜养的猪、牛、羊及猎取的鹿、獐、兔、雁、鱼等。蔬菜品种较少,主要有葱、蒜、韭菜和采集的木耳、蘑菇等山珍及各类野菜。女真人喜食的副食有以下数种:
肉菜糜女真人喜欢将肉、菜混合于一体吃食。制法:将肉煮熟后,与菜混合,捣成糜而食之。该菜肴味香鲜美,别具民族风味。
血脏羹女真人喜欢用动物的血液和肉脏煮羹,并佐以葱、蒜、韭菜等蔬菜而食之。女真人的这一食俗,被后世满族人所承袭,清代满族的煮血肠就是由此发展而来的。
豆酱满族擅长以各类豆制酱。豆酱味咸而浓香,是佐食熟肉、菜肴、米饭、面条等的最重要的调味品。
清朝以来,满族的菜肴仍以肉食为主,其中尤喜食猪肉,这是从其先世肃慎、挹娄、勿吉、靺鞨、女真起就世代相沿的习俗。此外,牛、羊肉及各类禽兽之肉都为满族人所喜食。制作菜肴的方法有许多,普通人家多为煮、炖、熬、烧、烤等,一些方法还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炖肉满族每逢年节喜庆之日,必吃大锅炖肉。将猪肉、头、足、肝、肠收拾干净,大肠灌血,一锅煮熟。请亲友共享。民国以后,这种把猪的不同部位混炖一锅的习俗多已不存,但逢年过节用大锅炖猎肉的习俗至今仍保留在内蒙古东部区满族中。
手扒肉清代的满族,尚食手扒肉。清末至民国年间,城镇和农家满族渐染汉习,此俗多已被弃。惟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之满族牧人仍保有此食俗。
坛儿肉这是清代绥远城满族人常食的美味佳肴。做法:将五花猪肉切成约一寸段,用多种调料腌渍片刻,然后连卤装入坛中,加盖在小火上炖煮2个多小时,待肉酥烂既可食用。此菜醇香扑鼻,入口肥而不腻。
白煮肉满族的传统名菜。做法:将去骨的五花猪肉切成条块状,刮洗干净后皮朝上置于锅中,倒入清水,在旺火上烧开,再转微火煮两小时既可;将熟肉捞出晾凉,撕去肉皮,切成薄片,整齐地排放在盘中;把酱油、蒜泥、韭菜花、酱豆腐和辣椒油等,共放一小碗内,随同肉片一起上桌。特点是肉质香烂、肥而不腻、味道醇厚、百食不厌。清代绥远城满族人多喜食。
五香马肉这是昔日绥远城满族独具特色的肉食品,也包括驴、骡肉在内。制法,将马、驴、骡肉洗净后,置入熬用多年的老汤中进行炖煮,加入各种调味品,煮熟后即捞出置于平板肉案上。顾客买肉时,则用长片刀立旋切成薄片出售。这种卤肉肥瘦适当,香郁可口,物美价廉,满族人多喜食。
白肉血肠满族的传统佳肴。做法:选带皮五花猪肉一块,置于清水锅中用慢火煮至八分熟,捞出晾凉,切成薄片,是为白肉;在鲜猪血中拌入少量的葱花、大蒜、姜片、花椒面、咸盐、味精等调味品,搅匀后灌入洗净的猪肠中,将口扎结实后置于锅中煮熟,捞出晾凉后,切成薄片,是为血肠。食时,将白肉和血肠佐以蒜泥、韭菜花、炸酱、辣椒油等。另一食法是将切好的白肉片、血肠片下在酸菜锅里,并置入调料和粉条;炖熟后,佐以韭菜花、炸酱、辣椒油、蒜泥、虾油等食之。该菜肴红白相同,色美味香;其汤也鲜香味醇可口,营养十分丰富。至今,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在冬季尤为喜食。
全羊肉俗称“羊崽子”,它并非成年羊的肉食品,而是从母羊腹腔中取出的羔羊肉;有时也有从母牛腹中取出的仔牛肉,俗称“牛猴儿”。制法:将胎羊或胎牛肉洗净加工后,下锅煮得半熟后捞出,再将肉切成小块,佐以盐、油、辣椒、香菜、花椒、大料等调味品,加汤回锅后再用慢火煮熟,既可捞出食用。它鲜嫩可口,绝无肥腻邪味之感,是清朝民国时期绥远城满族喜食的佳肴之一。
火锅它为满族先民所始创。辽金时期,女真人狩猎野餐时,常用容器烧煮各类兽肉及野菜,往往边烧边吃,这是火锅的雏形。根据下料的不同,火锅的品类可分为白肉火锅、三鲜火锅、什锦火锅、海味火锅、菊花火锅、毛肚火锅、飞禽火锅(俗称“天上锅”)、水中火锅(俗称“鲜鱼锅”)等;吃时,佐以韭菜花、腐乳、辣椒油、麻酱、酱油等。现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尤为喜食。
蘸食满族的饮食习惯,即将各类鲜菜蘸酱而食。这一食俗在满族家庭一年四季常见。供蘸食的原料较多,春季主要有小葱、小白菜、菠菜、水萝卜及各类野菜;夏季则多用青蒜、黄瓜、生葱、白菜心等;秋季则为各类萝卜、嫩菜叶等;冬季为大白菜心、酸菜心等。其中尤以生葱为蘸食上品,满族中有“小葱蘸酱,越吃越胖”之俗语。供蘸食的酱类一般分为生、熟两种。生酱为家庭自制,俗称大酱;熟酱则多为用油炒过的鸡蛋酱、肉酱、辣椒酱等。由于蘸食的原料鲜嫩爽口,可增食欲,并食用简便,经济实惠,故深受满族人所喜爱。清朝以来,这一食俗在内蒙古十分流行,至今尤以赤峰市效区关家营满族乡和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为甚。
酸菜满族的传统菜肴,为冬、春季各家的主菜。将白菜外层去掉,置于开水锅中稍烫后装入缸中,上撒咸盐一层,如此反复直至装满大缸为止,上压圆滑的大石一块,半月后味酸既可食用。酸菜可用炒、炖、熬等多种方法制作,但最易于与猪油、白肉混合烹制。酸菜、粉条炖猪肉是冬季满族人的美味佳肴。至今,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尤为喜食。
(三)酒茶
隋唐时期,满族先世靺鞨人已掌握了以粮谷酿酒的技术。辽金时期,女真人嗜酒成风。虽然禁酒令严厉,但极难推行,直至金朝灭亡,也未能抑止女真人的酗酒之风。
满族人承袭了女真人善饮的习俗,宴会和待客时必置酒,饮毕再用饭菜。饮酒时,家主往往呼主妇为宾客敬酒,如遇宾客推辞不喝,主妇多跪而不起,因而大多饮者必醉。
清中期以后,满族人盛行饮烧酒。该酒以高粱酿制,性烈味浓,饮之可以有舒筋活血和驱寒取暖的作用,深受满族人的喜爱。时满族人饮酒成风,几乎家家喝、人人喝、顿顿喝,儿子给父母打酒喝,被视为孝顺的表现。
民国至20世纪70年代,内蒙古满族仍喜饮以纯粮食酿制的高度烧酒(白酒)。20世纪80年代以后,酒的种类日渐普及,主要有白酒、色酒、啤酒三大类。城镇满族一般三种酒都喜品饮,而农家满族仍以饮白酒为主。
满族因居住于不产茶叶的东北地区,加之交通闭塞,故清朝时一般满族农家多不饮茶。20世纪50年代以后,满族农家随着社会发展的趋势,开始普遍饮茶,东部区满族普遍喜饮红茶,西部区满族普遍喜欢砖茶。
清朝乾隆初年以来,绥远城驻防八旗将士一部分来源于京师八旗,带来了饮茶习俗。他们大多喜饮绿茶和花茶,一部分人也饮砖茶。绥远城旗人有早晨喝茶的习惯,如清晨晚辈遇见长辈,便要垂手站立而问候:“您喝茶啦?”这已成为一种礼貌问候语。一般旗人绝不早晨起来就大吃大喝,他们认为先喝一杯茶,湿润一下食道后再吃食物,对身体极有好处。家中如有来客,必烟、茶招待,但不太讲究茶叶的高下,更无品茶的习惯。由于绥远城满族人喜好饮茶,故从清朝至20世纪60年代,绥远城内开设有许多茶馆。现他们还留有饭前饮茶的习俗。
满族人在入关前,由于地近蒙古,故多喜饮奶茶。清朝统一中国后,渐习汉族的茶道文化,饮奶茶之俗渐被抛弃。但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之满族人却承袭了饮奶茶的习俗,并一直保留至今。
稀果子干是清代至今绥远城满族儿童夏季喜爱的饮料。制法以杏干、柿饼、黑枣等为原料,将其洗净焖泡后切碎,置于水中微火熬煮,成稀糊状后放入适量白糖,晾凉后盛入盆中既可饮用或出售。它清凉爽口,消热去火,是避暑的上好饮料。
三、居住
(一)满族先民的居住
在中国古代社会,由于受地理条件、气候条件、生产方式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满族先民的居舍结构与布局呈现出较大的差别,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满族最终在清代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点的居住民俗。
先秦两汉时期,满族的先民肃慎人和挹娄人有着“穴居”的传统。掘地为穴,以深为贵,再筑土如堤,架木其上,覆以土,望之外观如冢丘,开口于上,以梯出入,大家至接九梯,以多为好。
10世纪末,女真人开始把居室从地下移至地上,开始了结庐而居。居室多建于山谷中背风向阳之处,墙壁多以竖立的木干联结排成;为防寒保温,居室的举架较低,仅高数尺;屋顶无瓦,只用木板、桦皮或茅草覆盖;屋门朝东或东南;屋内环南、西、北三面设火炕;居室四周用树木圈成院落;院内有“联木为栅”的畜圈,以饲养猪、马、羊、牛等。
明朝末年,女真人的居室与金朝相比,有了明显改进。以木为屋架,联木抹泥以为墙,屋顶结草铺为顶,门和窗朝南开,室内南、西、北面是火炕,院里有树干架起的仓库。
(二)清代满族的房屋及陈设
农区的住房及陈设 随着清朝对中国的统一,满族的房屋较前变化不大,多以土木为墙,以草苫盖房顶,但屋中陈设大为丰富。
清代满族农家的居室多为草屋,三间五间不等,中为堂屋,两旁为卧室。列木为房架,墙壁多为土墙。房顶为马鞍型,以泥涂之,铺以苫草,并以木压之。门和窗户向南,个别有开西窗的,窗户向外开,外糊高丽窗纸。室内南、西、北有火炕,西炕和北炕西山墙下摆放橱箱和被褥。顶棚为白麻纸糊成。炕上铺以炕席,席上复有红毡,毡上置有炕桌。炕宽2米,长约七、八米不等。庭院栅木为墙,有厢房、大门、仓储楼子、畜圈、厕所等,居室两侧2米外有土制或木制烟筒数座,高及房檐,上细下粗,有烟道联结室内火炕。
内蒙古满族传统的屋舍至20世纪90年代初仍有保留,尤以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最为典型。其基本形制为:墙壁多用夯土或土坯筑成,中间有木柱支起房架,四壁用草泥抹平。房顶多为起脊式,呈马鞍状。苫草房顶时,在木构架顶部,先铺一层用树枝编成的树芭,再抹泥填堵缝隙,然后将草梢向下,层层铺盖,厚约2尺,再用绳索纵横交错把草固定好,以防大风吹走苫草,还需在房脊四周用木板压之。一般人家的居室为3间或5间,多居中开门,开门的一间称外屋,因有灶台,故又称厨房或堂屋;左右两侧的房间称里屋,为卧室。里屋南北设有火炕,西间里屋山墙下有一连接南北炕的窄炕,故屋内南、西、北三炕呈“匚”形,俗称万字炕。西墙上置有供奉祖宗的板匣,内藏有家谱、影像、祭器等。火炕上置有炕桌和炕箱,箱上放有被褥等。东间里屋多为子女们居住,如有婴儿,室内房梁上多悬悠车,俗称摇车或吊车,以备其悠然睡觉。里屋的门柜上方横置1块木板,俗称搁板,满语称“额林”,家庭日常小物件均放其上,既规整,又很好地利用了空间。居室外两侧2米处立有与火炕相通的烟囱,下粗上细,满语谓之“呼兰”;烟囱高过屋檐2尺~3尺,多为中空的圆木制,里外抹以黄泥,也有的用土坯堆砌而成。房屋的门、窗很有特点,均为两层。木板门的上部是类似窗棂式的小木格,下部安装木板,门枢在左侧,上下套在木结构的榫槽内,向外开门。窗户分上下两扇,上扇可向屋里开启。窗棂有横格、竖格、方格、菱形格等;下扇多为玻璃窗或竖着的二格、三格,装在窗框的榫槽内,平时不开。门和窗户的棂格外面,均糊以麻纸,以避雪霜,这就是堪称东北满族三大怪之一的“窗户纸糊在外”。院子四周立有木栅,俗称“障子”。院子前为院门,穿以横木为启闭;院内东西两侧,建有厢房、仓房、畜棚、厕所等。20世纪90年代后,卧室内的西炕多被拆除,其他如故。
城区的住房及陈设 内蒙古满族城区的住房以绥远城兵房最为典型。清朝时,以绥远城将军衙署和钟鼓楼为中心,西侧从北到南依次驻防着正黄旗、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东侧从北到南依次驻防着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正蓝旗。前者为右翼四旗,后者为左翼四旗。全城有主干道4条,主要街道28条和小卷26条。
在每两条东西方向的街巷间,有八旗兵房两排,前排院门南向,后排院门北向,每排宅院相连。旗兵宅院基本呈正方形,占地均为0.33亩(俗称三分三),住房为两间正房。住房位于宅院北面,为砖瓦结构,房顶呈马鞍状。居室开门之屋称外屋,面积稍大,兼为厨房和会客室;里屋稍小,设有南炕,也有因人口多而置北炕或顺山炕者。顶棚为白麻纸糊成。门、窗均为木制。房门上部多镶有玻璃,下部为木板。窗户分上下两层,上层为窗棂,窗棂为关东式,有横格、竖格、方格等式,从内糊以麻纸;下层多为玻璃窗。院内建有东厢房或西厢房不等,其中厢房的磨砖山墙兼为影壁墙,墙党中央设有神龛,多供土地爷。正房的一侧为宅院门楼,均为砖建,顶部起脊,两头翘起,造型精美;院门为木制,双扉对开,安装在门框上,从里可横木以闩,隔绝内外。官佐人家,门楼东侧有上马石,西侧则有拴马桩。正房的另一侧为箭道,为平时八旗兵丁练习射箭之处。从简道可绕至正房后面,这里置有厕所。宅院东南角立有祭祀用的索伦杆,俗称神杆,置于长宽高约50公分并中间有眼的石座上。正房和厢房门、窗前铺有青砖,余为土地,遍植花草果木,入夏满眼浓荫,花红叶绿,蜂飞蝶舞,香飘四溢,宛若一座座小花园。
居室内陈设较为讲究。外屋正面墙下摆放有八仙桌,桌上摆有茶具、暖瓶等,桌两旁置有椅子;墙上挂有字画或像框。门旁为灶台,可通里屋之火炕。里屋炕中放有炕桌,摆有茶具和烟具。炕端置有炕箱,箱内和箱上可存放衣服和被褥。两墙上置有祖宗板,板上放有祖宗匣,匣内有先人影像、家谱、祭器不等。里屋山墙或北墙下多置有大木柜,柜内可放各类什物,柜上摆放掸瓶、座钟、烛台、香炉、笔筒等日常用品。
四、婚俗
(一)求婚
清朝时,满族青年的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俩家议婚首先看地位,即所谓“门当户对”,但也有一些严格的戒律,如“族民不交产,满汉不通婚”等。在内蒙古地区,旗人除内部互婚外,可与蒙古、达斡尔、鄂温克等族通婚;民国年间,满族与汉族之间才始有婚姻 。
旧时,家中男童12岁圆锁后,既可谈论婚事。求婚多是男方主动,有儿子的人家在父母为儿子择定配偶目标后,即拜托媒婆与女家说合求婚,女方家如同意,双方可通过媒人互换门户贴。所谓门户贴,就是1张红纸,与有当婚者所属的旗佐及曾祖、祖、父三代的功名、职业、住址以及当婚者的功名、职业、年龄、属相、生辰等。满族最忌犯命相,如“白马怕青牛,羊鼠一旦体,龙虎如刀锉,鸡猴不到头”等,如命相克,多不互婚。满族人家还怕女大男一岁,有“女大一,不是妻;女大两,黄金淌;女三大,抱金砖”之说。换贴后,媒人可领求婚的男子去女家拜访,俗称“相亲”。如双方为熟习的亲朋故友,也可不必“相亲”。求婚后,如双方满意,则可进入订婚阶段。
(二)订婚
满族民间俗称订婚为“放定”,也称“换盅”,即定妥之意。届时,男方的母亲去女方家,为看中的女孩赠以“如意”、钗钏、酒肉、布帛等为定礼,这叫“放小定”。双方择定吉日后,男方则聚家族的尊长及亲戚一同赴女方家“问名”,也就是订婚;女方家也聚其旗中长者及亲友在家里相迎。男方到女方家后,要坐于里屋北炕上,男方中的长者先致词,谦述男方俗聚令爱以光敞家之意,女方家长随后也谦词答谢。如果双方家长都同意这桩婚姻,就可以对桌喝茶,即为定婚成功,在一片欢声笑语中由男方家将早已备好的酒肉菜蛋等佳肴摆上桌来,在女方家设宴庆贺,双方家长可商定过门儿的时间和女方家彩礼的数额,一经定妥,则不准反悔;如果女方家因故不同意这桩婚姻,在听完男方长者的谦述之词后,十分客气地高喊一声“送客”,这桩婚事宣布告吹,女方家便在送客中退还收取的“小定”之礼。
(三)纳礼
在放小定或问名之后,约在婚期前1个月左右举行“纳彩礼”仪式,民间俗称“聘礼”。此次男方家需将“问名”时商妥的诸种彩礼送至女方家。一般的彩礼多为猪、羊、钱币、布料、坛酒、首饰等。其中猪和酒是专门赠送女方父母的,意为结婚时女方请萨满在家中举行“跳喜神”时之用,为将要出嫁的女儿祈福;其余物品则专作新婚女子婚后之用。
男方送来的布料,是给新婚女子准备嫁妆用的。女方在正式制作衣服及被褥之前,在西墙祖宗前下,由女子的母亲或伯母、婶母象征性地在布料上铰第一剪,意是禀告祖先要为姑娘准备出嫁的事宜了。此后,女方家的亲朋好友陆续为待嫁姑娘送来钱物等。姑娘自己也夜以继日地准备嫁妆,主要有刺绣的荷包、枕头顶、幔账套、鞋袜、腰搭等。这些物品,需精工细作,一则可结婚应用,二则可在结婚“亮箱”时展示自己的手艺。
(四)婚礼
迎娶是满族婚俗中最重要的内容。旧时,内蒙古满族传统婚礼一般分为送嫁妆、响棚、娶亲、挂铜镜、射三箭、迈火盆、跨马鞍、挑盖头、拜北斗、坐帐、入洞房等诸多环节。
送嫁妆结婚前一日或数日,女方要向男方家送嫁妆。这天女方队伍一大早出发,将嫁妆肩扛人抬或用马拉,亲自送至男家,主要有箱柜、衣服、幔账、枕头顶和日常生活用具等,嫁妆数量的多少要根据女方的贫富状况而异。嫁妆快送到家门口时,男方要派人来接,拉回家中后,要将嫁妆摆好,俗称“亮嫁妆”,以显示女方的阔气和新娘的心灵手巧。送嫁妆队伍到男家后,一般都受到美味佳肴的热情款待。
响棚婚礼前一天,男方要杀猪办席,在院内搭建席棚、灶台;并由全科(即父母子女俱全)的长辈妇人布置好洞房,被褥下放置枣子、花生、桂圆、栗子,意为“早生贵子”和“花花地生”(有男有女),还需将花轿打扮的漂漂亮亮。傍晚时分,一切已就绪,开始彻夜鼓乐笙歌,俗称“响棚”,以示吉祥并驱邪。
娶亲这天俗称“正日子”。清晨,新郎家将装饰一新的喜轿和喜车停放在家门前,请来的鼓乐队在轿前吹打一番,俗称“亮轿”。吃毕后上马,新郎和达拉密(领班头)率队前往女方家迎聚新娘。迎亲队伍的排列顺序为:鼓乐队、手执大红纱灯一对、对子马、新郎和傧相、花轿、花车。其中傧相队伍特别英武,多由4人、6人或8人组成,多由新郎的叔伯兄弟或同辈英俊的青年担任,他们骑着骏马,两相对称地走在新郎的前后左右,俗称“对子马”。他们后面的花轿内坐有1个小男孩,多由新郎的侄儿或外甥充当,俗称“压轿”。身着十字披红的新郎到女家时,鞭炮齐鸣,意为娶亲队伍已到。新郎进门后,首先叩拜岳父和岳母及新娘诸长辈。叩毕,新郎将四色礼(烟、酒、糖、茶)及四根猪肋条骨的“离娘肉”双手托着交给岳父母,岳父十分虔诚地将肉供在西墙的祖宗板下,意味着请祖宗先享用。此外,压轿的男童绝不空手下轿,直到新娘家的人拿出“压轿钱”才欣然下轿。待新郎和迎亲队简单食用后,新娘也该上轿了。新娘乘轿时多穿棉旗袍,既使盛夏也需在肩头和膝盖等处絮些棉花,意味着将来的生活能饱食温暖;新娘的头式多为两把头并用红布盖头。新娘上轿时,多由其兄抱上,俗称“抱轿”;同时要换掉娘家鞋,穿上新鞋,意在防止新娘把娘家的风水和财气带走。待新娘上轿后,鼓乐齐奏,鞭炮大震,由家叔、婶、兄、弟、姑、舅等组成的送亲人员,一并乘坐喜车随轿而行。满族婚俗讲究“姑不娶(娶亲),姨不送(送亲),姐姐一送要了妹妹的命。”行进途中,如遇井、庙、墓地时,需用红毡子或红纸将井口遮盖或将轿口遮住,以为避邪驱凶。
跨火盆喜轿来到男方家门前时,不能让新娘马上下轿,而是让新娘暂坐一会儿,这叫“劝性”或“憋性子”,意思是扳一扳新娘的脾气,以使其婚后性情柔和,遇事有耐心。这时男方家的鼓乐队高声吹打,鞭炮震耳欲聋。在迎亲和送亲太太的搀扶下,新娘踩着小红板凳下喜轿,顺着铺好的红毡走进院门。在院门和屋门之间的路中间,早已燃起一盆炭火,新娘需从火盆上大步跨过去,民间传说是为了新婚夫妇日后的生活过的红红火火。其实在早期的满族社会中,此仪式的用意是为了以火除新娘身上的邪气。
射三箭新郎在新娘未下轿前,要向喜轿的轿门虚射三箭,也实射者,但多朝轿底象征性地小射,以防伤及新娘或众宾。这是渔猎民族骑射文化的体现,同时也为了射走随轿而来的邪气鬼怪,也有人认为是满族先世“抢婚”的遗风。
迈马鞍新娘跨过火盆后,还需迈过摆放在新房门前的马鞍子,这是因为鞍与“安”的谐音,取“平平安安”过日子之意,也有人认为是为了使后代不要忘记本民族是靠马上和骑射得天下的。
拜北斗新娘迈过马鞍后,随新郎来到院党中央的天地桌前面北而跪拜,俗称“拜北斗”或“拜天地”。桌上置有猪肉、香斗、称杆、坛酒、馒头、镜子等供品。届时,男方家族一老者膝跪于桌案前,用满语念唱三段“阿察布密歌”(合婚歌)。意为:在这良辰吉日,他们结成美满姻缘,敬请在天诸神灵保佑这对夫妻长寿无灾,子孙繁衍,共享富贵。每念完一段,用刀割肉一片,抛于空中,并向地面洒酒一盅,俗称“撇盏”。
揭盖头新婚夫妇拜完天地,新娘由送亲和迎亲太太搀扶进洞房。一个小孩在门口手拿两面铜镜搭在新娘的前胸后背,以为避邪;另一个小孩递给新娘两个锡壶,内盛米豆及铜钱,新娘抱于怀中,俗称“抱宝瓶”。待新娘在炕上坐稳后,新郎用称杆将罩在新娘头上的红布揭去,并掷于洞房屋顶上,取“称心如意”和“步步高升”之意。然后送亲太太开始为新娘“开脸”,既用细线将脸上的毫毛徐徐绞掉,标志着她已经为已婚妇女。
坐帐新娘“开脸”后,由全科人斟满两杯酒,夫妻各呷一口,然后互换酒杯一饮而进,是为“合卺礼”,俗称“交杯酒”,接着夫妻吃合喜面、长寿面和子孙饽饽。食毕,按男左女右并肩坐于炕上,炕上被褥下多置有一把斧子,故俗称“坐帐”为“坐福(斧)”。
拜席时值正午,客人咸集,婚宴正式开始。满族婚宴从数量上讲,可分六顶六、八顶八、十顶十、十二顶十二等,均依据新郎家的经济条件而定,所谓几顶几,即几个凉菜配几个热菜,其数对等,禁忌奇数,一律为偶数。从样式上看,可分为硬菜和软菜两种,所谓硬菜即肉类菜肴,所谓软菜即蔬果菜肴。同时还讲究凉热荤素搭配。上菜时均用木制方盘送至各桌。开席时,女方的送亲人员均坐上桌,男方要派出与女方来人辈分和性别对等的人员作陪,男女不许混坐。此时,新郎和新娘从洞房走出,按大小辈分至每桌前行拜谢礼,俗称“拜席”。宴席毕,送亲人上车回家时,新郎需按辈分逐一请安答谢。送亲人也需向新郎父母诸长辈等施礼告别。
(五)认亲
婚后第二天,新婚夫妻早早起来,新娘在妯娌或小姑的带领下,借给本家亲人装烟敬茶之机,叩拜施礼于家族中的诸位长辈和平辈,以明确彼此的辈分,分清尊卑大小、亲疏远近的关系,俗称“认门”或“分大小”。长辈及年龄比新娘大的平辈要向新娘送数量不等的装烟钱。认亲后,新娘在新房中自办“亮箱”仪式,即将自己所做的绣鞋、袜子、腰搭、枕头顶、荷包等针线活计都亮出来,供众人观视,以显示自己的心灵手巧;同时新娘拿出部分绣品送与尊长至亲作为见面礼,表示自己的一点心意,此举俗称“散箱”。
(六)回门
新婚第三日,新郎要陪伴新娘乘娘家来的车回家,俗称“回门”。走时,婆婆要给准备“四色礼”让新娘带着。一般是当天来当天去,如路远不能返回婆家,夫妻可在娘家小住一二日,但晚间睡觉时不得同床。新郎至岳父母家时,新娘的至亲至戚迎于院门口。新郎下车后,首先给女方家的祖宗板行磕头礼,然后再向岳父母及女方诸长辈施礼。时至中午,女方家要摆盛宴招待新郎和亲朋好友,但规模要比新郎家小得多。宴会时,新郎坐上桌,男眷奉陪;另一桌新娘首坐,女眷奉陪。众人杯觥交错,兴会异常。饭后,新娘领新郎到“五服”之内本家至亲家中叩拜,诸长辈均有馈赠,以示“见面礼”之意。新婚夫妇饱载而归,非常欢畅。
新婚夫妇婚后一个月时,新娘独自回娘家住一个月,俗称“住对月”。期满后,由新郎接回。新娘在返回婆家时,要带自己做的鞋袜等礼品送与公婆和小姑、小叔等。至此,满族的传统婚礼才算结束。
五、丧葬
清代满族的葬俗变化较大,初期多为火葬,中期和后期由于受汉俗影响多改行土葬。清初满族的火葬沿袭了先人的习俗,即行尸体焚化后将骨灰装棺或罐埋之的二次葬法,如努尔哈赤、皇太极、福临逝后葬法均如此。1652年,顺治帝为杜绝旗人停灵过久,糜费太大的恶习,亲自颁定八旗丧制,对出殡时间和祭品作出了限制。
清初满族平民之火葬仪俗虽受钦定停丧之制影响,但期限大多为短,一般为3日火化,49天内出殡,均实行先焚后埋的二次葬。清初满族之所以实行火葬,除承袭了辽金时期女真人风俗外,还与其四处征战的八旗军旅生活分不开。在迁徙奔波的客观环境下,只能先实行火葬,日后伺机再行二次葬。
清军入关后,满族固存的文化受到强大的汉族传统文化的无情冲击,丧葬习俗尤为典型。火葬与汉族儒家观念相悖,儒家认为火葬乃死后之戮,是十分残忍与大逆不道之事,而死者最理想的归宿就是九泉黄土。满族在儒家文化的长期熏陶下,加之战事平息,四海已定,到乾隆初年满族完成了葬俗从火葬到土葬的转变。
满族葬俗虽由火葬转为土葬,但在这巨大的变革中,满族是将固有之旧俗与汉族丧葬礼俗揉于一体,形成了一套新的繁杂的葬礼。例如内蒙古满族在停尸、丹旐、旗材、祭奠、送三、出殡、丧服、墓祭等方面都保留着自己的一些特点而与汉俗有所不同。
停尸满族人临终前,无论男女均穿旗装为装老衣。人死后置西屋灵床上,必头西脚东置放,这是由于满族以西为上的习俗所致。然后用“绊脚绳”将亡者的双腿绑上,并将一枚铜钱置于亡者口中,俗称“口含钱”,还需在室内昼夜点燃长命灯。亡者寿衣多为5件,并内衣为白色,最外用黄绸被覆盖。家中的镜子等物,人死后则要翻过来放置。所贴年画及春联等,要及时取下或用布和白纸蒙盖。
丹旐丹旐即引魂幡,人一去世,家人需立即悬挂丹旐,以示乡邻。清代满族习俗,贵白贱红,以红为送终之色,故长幡用红色。
入殓逝者入殓时间,多在日落傍晚时分,棺材多置放于院内窗台前方。待亡者的至亲及家人到齐后,举行入殓仪式。首先由长子用酒精棉球为亡者清洗脸部,俗称“开光”,再解开“绊脚绳”,取出“口含钱”,将亡者平稳地置于棺材中。馆材的底部需铺较厚的谷草和黄表纸,在棺中四边撒放一些铜钱。亡者如有官职,需将其顶戴置于棺内的七星板上。亡者如生前有喜爱的用具,也可随葬置于棺内。最后合上棺盖,用三簧锁钉死。钉三簧锁时,孝子们要痛哭连喊:“××躲钉”。
旗材满族所用的棺材称“旗材”。入殓后的棺材不能落地,多用条凳支垫。旗材形制高大,被称为“鞑子棺”。
祭奠这是清亡者之灵享用祭品的仪式。满族的旗材前部摆放有祭桌与祭品,祭桌多由三张长方形桌子层叠组成,供品分置两旁而中空。最上层摆放干果、祭花,下二层放置饽饽,中间放置香炉和熟猪肉等。
守灵亡者入殓后,诸孝子们要昼夜轮流在棺材旁守灵,手中边解“九连环”边念赎罪歌。亲朋好友来吊唁时,如为男亲,则由孝子们跪拜迎接,并予“陪祭”;如为女亲,则由孝女们及儿媳陪哭祭祀。此外,孝女们在早、午、晚时分要分别哭祭。旧时,在出殡前一天,还要请喇嘛或道士举行诵经活动,以超度亡灵。
孝服老人去世后,孝子孝女们要立即穿上孝服。孝服多为白粗布所制,衣边外翻毛边,俗称“吐边孝”。孝服不钉纽扣,只钉布条。孝子们头戴圆形孝帽,身穿开衩白布孝袍,腰间都扎有白布孝带或束麻;绥远城中从右卫调迁而来的旗人后裔还穿白布蒙面的孝鞋。孝女们则取下头饰,用白布包扎头发,以为孝帽;身着白布制成的孝袍和孝带或束麻。孙子们要在孝帽上钉一红十字布条,外孙们则在孝帽上钉一蓝十字布条,以示区别。女婿们则多扎孝带而不穿孝袍。其中,儿子和儿媳的孝服最重。孝服穿上后,需昼夜穿戴在身,百日后方可致祭除服。有丧之家三年内不贴年画,不贴对联(可贴白纸或蓝纸对联),过年不燃放鞭炮,不外出拜年,不参加娱乐活动,停止娶嫁婚事等。
送三此为亡者逝后第三天为其焚烧纸钱和纸札之仪式,俗称“送褡裢”。满族除焚纸钱、马车、抬轿、房屋和器皿等纸札外,还烧鹰、狗、骆驼、马等动物纸札,此为满族特有之习俗,是其先世早年渔猎生活之遗风的反映。
出殡即为亡者安葬之仪式,满族俗称“发引”。亡者死后的第三、五、七、九天中择其一天为出殡日。出殡时,孝子们要在当日五更天抬动几下棺材小头,并口呼“××醒醒”,俗称此为“醒灵”。起灵时分一般在上午,届时由长子背抬棺材大头,其余子孙及女婿搬抬棺材四周,并边走边呼“××慢走”,并置棺材于马车上,但需将棺材大头朝马尾,也有用人抬杠至墓地者,昔日绥远城内有许多杠房铺专司其职。起灵前需将亡者生前用过的枕头撕开,并同曾穿过的衣物和纸钱一起焚烧,然后摔碎丧盆后既可起灵。如抬杠去墓地,长孙在送灵队伍前打着引魂幡,次孙随其后抱着遗像,再后为置于杠上的棺材,棺后为孝子孝女们及亲朋好友组成的送灵队伍。旧时,绥远城满族人出殡时讲究走大路,一般需绕行东落凤街,然后出东城门赴三合村满族墓地。沿途要不断地抛撒纸钱,至墓地一定要撒完。下葬所需的墓坑一般为南北走向,深七尺,宽约四尺。下葬时,长子需下坑内倒退着把墓坑打扫一遍,切忌坑内留下足印。长子出坑后,众人用绳索将棺材缓缓而平稳地放置于墓坑中。棺材大头朝北,小头朝南,俗有“头枕大青山,脚踏雁门关”之称。随后,子女们排成行,按亡者的性别,男向左,女向右绕墓坑走三圈,边绕行边往墓坑内撒土。绕行毕,众人动手将墓坑用土填埋,并初起坟堆。随后,众人依次跪于墓前叩头,将引魂幡、纸札、纸钱等点燃焚烧,以对亡人进行祭奠。祭毕回家时,多不从原路返回,待走到家门时,已脱掉孝服的亲友需将孝服从墙上扔入院内,然后方可进院。出殡时,家中所留帮工应快速将灵棚拆除,并备好酒肉饭菜,以待送葬人员回来食用。
圆坟出殡后第三天,服孝子女们需携带丰盛的祭品赴墓地焚香祭祀。跪地磕头后,焚烧纸钱、冥品等物,随后众人一齐动手将坟堆修圆拍实。此举俗称“圆坟”。以后每隔七天需赴墓地祭奠一次,直到“七七”为止。“五七”时,孝女们可携带花篮、纸札等祭品祭祀亡者,俗称“送花篮”。此祭毕,孝女们可除孝服开始正常生活。
六、狩猎
先秦时期,满族先民肃慎人已经会制造以楛干为杆,以石头为镞的弓箭,史称“楛矢石砮”。并以此为友好的信物,通好于中原王朝。所以,数千年来世代传习的狩猎文化,使其成为渔猪民族的典型代表。清代以来,内蒙古满族在沿袭先民的狩猎文化时, 也形成了具有自己地区特点的狩猎风俗。
(一)打猎工具
先秦时期的肃慎人,狩猎的工具主要是弓箭。他们以强弓利镞和善射而著称,以“楛矢石砮”射猎禽兽成了这一古老民族的特征。除弓箭外,狩猎工具还有石矛、木棒、井陷、网兜、石块等。猎取对象主要是麋鹿、野猪、野狗、熊、飞鸟等各种禽兽。特别是野猪、野狗由于经常猎取,且食而有余,遂逐渐驯养成家畜,狗逐渐成了肃慎人狩猎的助手。
汉晋时期,满族的先民挹娄人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经验的积累,其狩猎习俗又呈现出新的特点,即在箭头上涂施毒药,以增强其杀伤能力。毒箭的发明与使用,扩大了挹娄人的射猎范围,不仅可以猎取更多的中小型野兽,还可以猎获虎、熊、豹等凶猛大兽。
南北朝时期的勿吉人和隋唐时期的靺鞨人,承其先世之俗,人皆善射,并以射猎为业。其中猎貂是其主要活动,同时也是他们向中原王朝纳贡与贸易的重要产品。此外,他们还有捕鹰、驯鹰、以鹰助猎的习俗。其中:海东青猎鹰是捕猎兔、貂、鼠、天鹅等野兽的得力工具。这种以鹰助猎的习俗,后被满族所承继。
辽金时代的女真人,除农业外,仍十分重视狩猎与捕渔业。捕渔工具主要有鱼网、鱼叉、鱼钩等。
鹰猎在清代十分盛行。内蒙古绥远城(今呼和浩特市新城)的满族人尤喜此俗。架鹰者将鹰栖于臂膀,并用绣花帽将鹰眼罩住,至郊外发现猎物后,即去掉眼罩,放纵使之扑啄鸡、雁、兔、鼠等猎物。鹰的种类较多,主要有白鹰、黄鹰、芦花鹰、鹞子、鸟隼等。鹰猎习俗在绥远城满族中,一直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
(二)打猎方法
先秦时期,肃慎人的狩猎方法多是以氏族为单位进行集体围猎,采用箭射、矛刺、刀砍、石击、棒打、井陷、网兜等方法猎取不同的禽兽。南北朝时期的勿吉人在狩猎时,“头插虎豹尾”,一为装饰自己,炫耀本领,二为威吓小兽,使其奔动时易于发现。这种狩猎时的头饰,成了勿吉人射猎风俗的外在特征。
辽金时期的女真人积累了丰富的狩猎经验,熟习各种野兽的习性与活动规律,能巧妙地猎取野兽。
清代的满族继承了女真人的狩猎的方式,主要有个人散猎和集体围猎两种。散猎:俗称“打小围”,猎者多3~5人,也有个人行为者,二三日而归。春季散猎。携狗一二只前往,多捕获野鸡、水鸭、大雁、山兔等。夏季停猎,因夏季的兽肉不鲜,皮质也差。秋冬季是狩猎的最佳季节,多捕野猪、貂、鼠、野鸡、熊、麋鹿等。清末以来,由于火枪及快枪的大量使用,呼伦贝尔地区的满族人散猎者日多,而大规模的集体围猎则逐渐衰落。集体围猎亦称“打围”,由村寨组织,多在冬季进行。届时,全村青壮年在“阿布达”(猎长)的率领下,携带地弩、套子、网兜,手持火枪、刀矛、弓箭等猎具,乘坐马扒犁进出,并有数十条猎狗跟随,协助捕捉野兽。围猎时,众人须听猎长指挥,不得自行其事。将某一区域包围后,众人边呼喊边敲击树木,以逐渐缩小包围圈。将猎物赶往中间宽阔地带进入有效射程后,不可四周一起射击,而是东边赶西边,南边和北边射,这样轮番赶射,野兽逃逸者甚微。行围时多一天一围,如猎物多,也有一天二围者。所有猎物均集中于营地,再由专人不断将猎物运回村寨集中保管,以待分配。
除行围狩猎外,清代满族猎捕的方法十分丰富,以捕貂为例,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满族就有闷穴、网捕、犬捕、碓捕、弓捕等方式;此外还有猎鹿、猎熊、猎狼、鹰猎和捕鱼等狩猎方法。
猎貂 闷穴这是一种较原始的捕貂方法。貂穴居于松树中,闷穴即堵塞貂穴将其闷死于穴中。民国以来,此法多不采用,一则伐树掏穴伤树,二则用烟熏貂易引发火灾。
网捕这是闷穴法的发展。捕者以网罩住穴口,用烟熏之,貂出避,辄落入网中。
犬捕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与熏穴相配合,熏貂时使猎狗守住穴口,待貂不堪烟熏出洞窜逃时啮之。另一种是由猎狗嗅其踪迹,觅其穴洞后,伏伺待出而啮之;猎者将貂装入皮囊中慢慢闷死,以保皮毛完好无损。
碓捕方法是将用铁条或木板制成的夹子、排子、关子、碓子等,安上机关,置诱饵于上,放于貂出设之道路上;如貂误食诱饵,触动机关,既被捕获。放碓一般在寒露至霜降期间,大雪之后,礁子多因冰冻凝滞而不灵。满族人最喜用此法捕貂。
弓捕即用弓箭射貂。一般满族人喜用两种方法。一为引弓直射,二为暗设伏弓。因弓捕法伤及兽皮,故内蒙古满族使用者较少。
猎鹿 鹿是满族人最为珍贵的猎物。清代和民国年间,猎鹿不仅是为了食肉衣皮,而主要是为了取得鹿茸、鹿胎、鹿尾、鹿鞭等药物补品原料。每年春季,鹿到处寻盐以食,猎人故在密林小路上洒上盐粒,并设伏于旁,俟鹿舔食盐粒时伺机射杀之。哨鹿也是满族猎人喜用的办法之一, 主要是根据鹿的求偶习性而采取的诱捕方法。每年金秋,是鹿的发情期,公鹿和母鹿相互鸣叫,寻找情侣,一鹿鸣叫,众鹿接踵而至。猎人据此特点,吹鹿哨作呦呦鹿鸣之声,引诱群鹿聚集,时猎手身披鹿皮,头戴鹿头皮帽,伏于草丛中与真鹿无贰。待鹿逼近,相机射杀。鹿哨多用桦皮或木制成,长约三尺,形似牛角,吸吮成声,如鹿之鸣。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满族多喜用此法猎鹿。
猎熊 熊,满语称“勒斡”,俗称黑瞎子。内蒙古满族猎熊的方式主要有套网法,掏包法和碓捕法。套网法:熊性格孤僻,多独自往来,它有冬眠之习惯,常找一个大树洞躲之过冬。猎人发现树洞后,用网具套其洞口,然后点火放烟,内中加一些辣椒粉,并将辛辣的浓烟不断地扇入树洞中。熊不能忍受,当逃命爬出树洞时,却落网中,猎人伺机用火枪或扎枪击之,有经验的猎手可一击毙命。掏包法:树洞是熊冬眠的好场所,俗称“蹲仓”,猎人在猎狗的帮助下发现树洞后,猛击树干,加之犬声不断,巨大的声响促使熊爬出洞口,趁熊出树洞之机,猎人开枪射击,直击心脏杀之;若射击过迟或一弹不中,猎者即有被熊扑杀之危险。碓捕法:将巨大树干横于地面,一端以竖木支起,竖木上端系以诱饵,名曰“闫王碓”。待熊饥饿觅食时,搅饵机动,则千斤大木压下,熊当即毙命。猎熊虽一年四季都可进行,但以冬季最为适易,一则熊胆等不易变腐,二则皮毛质量最佳。
猎狼 围猎一般在春、秋两季进行。兴安盟满族屯满民集体围猎的场面十分壮观,围猎队员挎猎具、骑骏马、随猎犬,持套马杆或马棒对狼群出没的地区进行合围。开始围猎时,每人从指定位置向中心移动,逐渐缩小包围圈。狼在圈内仓皇逃窜,疲于奔命。当包围圈缩小到直径1000米左右时,众人停止前进,由年轻力壮的捕猎高手冲入狼群,伺机用套马杆将狼勒死,个别逃出围圈之狼,多由手持快枪的外围队员击杀之。除打狼围外,还有熏狼洞、掏狼崽等灭狼方法。
鹰猎 鹰是狩猎的猛禽,是助猎的重要工具,满族及先民极为重视。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满族的鹰猎可分为捕鹰、驯鹰、放鹰、送鹰等过程。
捕鹰捕鹰的时日多为每年农历八月至十一月。猎手在山坡向阳处插草为香,洒酒施礼,磕头先祭祀山神,然后在两树之间悬一纤细的挂网,网下拴一鸽子、家鸡或野兔为诱饵,猎手躲入用树枝伪装起来的“鹰窝棚”里,静候鹰的到来,有时需蹲守十数日,俗称“蹲鹰”。鹰见诱饵后,必俯冲猛扑,不料被张网以待的猎手擒获之。
训鹰将捕获的鹰放在特制的鹰架上,数天不让它睡眠,俗称“熬鹰”,这样可磨掉它的野性。然后再通过“过拳”和“跑绳”等环节,鹰可听主人指令而行,随后落于其肩臂上。为防止猎鹰光吃长膘有惰性,猎人让鹰吞下裹着肉片的麻线团,鹰无法消化麻线,遂将线团吐出,肠油随之刮出,俗称“勒膘”,数次之后,猎鹰变的饥肠辘辘,但肌肉强劲,非常渴望扑食。
放鹰鹰手架鹰高登,由助手敲木呐喊和猎犬狂吠,将山兔、野鼠、飞禽掠出。猎手趁机撒鹰放飞,猎鹰振翅猛扑,如利箭而出,直取猎物。猎人获得猎物后,需赏食猎鹰。
送鹰到了万物孕育生命的春季,尽管猎人与猎鹰彼此感情真切,但须依满族古老的风俗,将鹰放飞,让它北归生息繁衍。放飞时,家人均来送之,并多说吉祥祝语,犹如生死离别之状。猎鹰多围主人盘旋数圈而去。有时猎鹰会留恋主人而不走,猎人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送之,直至鹰回归自然而止。
七、节日
清朝时,由于满汉文化的碰撞与交融,满族具有特色的本民族的节日并不很多,主要有如下数种。
领神节在满族民间,每年的农历三月初三和九月初九日为春秋两季的领神节。是日,要举行新萨满出徒领神的仪式,实为对其的考试与验收。新萨满如能通过综合验收,日后便可单独从事祭祀活动和医治病人了,否则族人不予认可。考试时多考“飞虎神”、“火炼金神”、“蟒神”和“水神”等科目。大兴安岭地区的满族尤重此节。
山神爷生日每年的农历三月十六日为山神爷的生日。满族社会中所谓的山神爷就是老虎。凡满族聚集的山村,村中多有山神庙,庙中多有老虎的画像,男人们届时赴庙中举行上供、焚香、祭酒、叩拜等仪式,乞求山神爷保佑家人平安健康,人畜兴旺。大兴安岭地区的满族尤重此俗。
狩猎节清朝时,冬至日为满族人的狩猎节。因为冬至前,各种兽类的绒毛还未长全,皮毛的质量不属上乘,故猎人在非繁殖期只打飞禽和野猪等。冬至日一到,猎人便可射杀那些毛皮珍贵的野兽了。是日,各户杀猪宰羊,吃肉饮酒,唱歌跳舞,直到深夜才尽兴方散。大兴安岭地区的满族尤为典型。
颁金节满族新近创设的节日。1635年农历10月13日,清太宗皇太极正式改族名“女真”为“满洲”,这标志着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的形成。1989年10月,在辽宁省丹东市召开的“首届满族文化学术研讨会”上,正式把12月3日定为满族“颁金节”,并得到全国各地满族人的拥护与认同。“颁金”为满语,汉意为“生长、生成、生机勃勃”之意。是日,在内蒙古城镇知识层满族中多有过此节者。
清朝、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满族的岁时节令由于受汉俗影响,基本与汉族相差不大,但在欢庆模式上,则有浓郁的民族色彩和地方特点。
岁首节正月初一是一年之首,即岁首节,俗称大年初一。是日凌晨,为迎接财神、辞旧迎新、乞求一年富贵吉祥,各家在院中张灯结彩,焚香敬祖,点燃旺火,大放鞭炮。农家大人小孩届时将一捆捆柴火抱入屋里,以取抱“取”之意。随后,家人均身着旗装或新衣,腰束红带,团坐一起吃更岁饺子或元霄,取吉庆团圆之意。所包饺子中一般有放入铜钱的数个,以占卜新的一年中食到者的吉庆。食毕,长辈要接受晚辈的拜年辞岁礼。先将家中辈分最高的老人请到主位上,其余人按辈分依次行叩首拜年礼;然后次一辈的人再接受下一辈人的叩拜。受礼者对晚辈说几句吉祥话后,必须赏给拜者压岁钱,以示关怀。叩拜完毕后,全家人开始守岁,大人多打牌下棋,小孩则多提灯笼满街玩耍和放鞭炮。人们彻夜不眠,直到兴尽方休。满族民间有子女守岁可延长父母寿命的说法。五更时分,人们又燃放鞭炮,欢迎灶王爷回家过年。清晨早饭后,人们穿饰一新,去给亲戚好友拜年贺岁。岁首节有种种禁忌,如忌开箱、扫地、往外泼水倒土和打碎碗碟等,同时还忌花银钱。
初八日,是清朝时绥远城满族人的祭星之日。傍晚时,各家将早已制成的石榴灯笼百余盏取出,并蘸以灯油,分别点之,分置于宅院中门窗各处。并执灯出院门,置于常行道路之两旁,且行且点,灯火闪烁,一片通明。有沿途点灯至城外护城河边之富者。此俗,民间俗称“散灯”。
正月十五为上元节,俗称元霄节或灯节。满族人家是晚讲究食元霄,并供于神龛前,各家悬挂红灯,燃放爆竹。花灯有金鱼灯、荷花灯、白菜灯、莲花灯、萝卜灯等。旧时,绥远城党中央钟鼓楼之四角,高悬串灯,四周围栏则遍挂红灯,景象颇为壮观;城内商铺门前,均燃旺火;民间社火舞龙耍狮、高跷秧歌、旱船遍布街头巷尾,鼓锣之声不绝于耳。十六日晚,绥远城满族人多结伴携钱,赴钟鼓楼门洞中,随意抛掷铜钱,概不回顾,谓之“散百病”,孩童争相拾之,喧嚣抢夺,路人当作笑料。
二月初二日是中和节,俗称“龙抬头日”。内蒙古满族农家有引龙之俗。是日晨,满族农家皆到河边或井中挑水;随后在家中焚香、上供、叩拜、乞求龙王爷给予风调雨顺,此为“引田龙”。祭毕,将灶灰撒到房围、井台、厨房,最后围水缸转撒一圈,灰道弯曲如龙,故称“引龙回”。这天的饮食多与龙的称谓附会在一起,将吃水饺称之食龙耳,吃包子称之食龙眼,吃面条称之食龙须面,吃烙饼称之食龙皮,吃猪头肉称之食龙头。是日,男人多理发,俗称“剃龙头”,欲借龙抬头之日,沾点喜气,以示吉祥;女人忌用针线,怕伤了龙眼,龙不下雨。绥远城满族是日多祭扫土地庙,并为庙中神像更换新衣和坐褥,衣袍多为红色,垫褥多为黄色。
四月五日是清明节,由于该节和寒食节相邻,而寒食节是民间禁火扫墓的日子,故两节合二为一了,亦称禁烟节或冷食节,即不动烟火,只吃凉的食品。是日,内蒙古满族无论贫富,皆携子带孙,赴墓地祭祀祖先,并在坟前摆放贡品,跪拜焚纸时痛哭不已。随后为墓地锄草培土,插种柳枝,走时洒酒以祭。同时,各家在大门上方多插新柳,孩童也在衣襟上佩挂“清明串儿”,以避邪气。因为满族人认为柳木为“鬼怖木”,是佛家的法器,既可驱鬼又可度人。
农历七月初七日为七夕节,亦称乞巧节。因为天河旁的织女心灵手巧,曾在人间把织布、绣花的技巧传授给人们,故满族妇女们想与仙人相约,使自己心灵手巧起来,是日晚,妇女们在庭院摆上香案,供上瓜果酒肴,虔诚地向夜空中的织女星膜拜,此即为乞巧。满族妇女白天多用丢针卜巧的方法,即在是日上午,打一盆清水,慢慢将小针丢于水中,由于水的张力,针可浮于水面;再看水中呈现的针影,如为云彩花卉、小鸟小兽或剪刀戥子之形,即为得巧,如针影单调少形,即未能得巧。是日,满族妇女多不作针线活,忌纳鞋、绣花、纺线和织布。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农家是日晚还有看银河的习俗,如果银河星群光亮明显,就预示着本年年成好;如果银河晦暗,就认为本年收成不好,遭灾有难。
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俗称鬼节。在满族民间,凡丧事未满三年之家,已故者的亲朋好友皆送纸钱、果品等祭物,以示哀悼。有丧之家则备香烛、纸钱果品、点心、酒馔之物,携子带孙,赴祖坟地祭祀,并添加坟土。如有行动不便者,是日晚可在十字路口处焚香烧纸以为祭礼。旧时,绥远城满族人家还有放河灯的习俗,认为亡者从阴间转世到阳间的这段路很黑,若没灯的照亮是看不清路的,故作河灯以照之。河灯多用纸扎成,纸色多为白、粉、红、绿、紫等,姹紫嫣红,绚丽多彩,内有灯盏,可燃烧,亦有置蜡烛者。放灯前多有简单祭祀仪式,随后燃灯,置于护城河水中,任河灯慢慢漂动,带着生者对亡者的无限思念飘然而去。20世纪50年代以后,放河灯之俗基本消失。清朝时,中元节也是城隍庙所供城隍神出府的日子,也是绥远城的盛会之一。届时,仪仗煊赫,神像金面黄衣;阴间使臣诸像高大异常,狰狞可怖;地方诸神尤为伟岸。满族男女,有为城隍抬轿打伞者,有荷枷带 随架前驱者,此为父母亲属祈增福寿之意。
农历九月初九日为重阳节。满族把该节视为一个以娱乐为主的节日,主要节俗活动有登高、赏菊、喝菊花酒、吃重阳糕等。旧时,绥远城满族是日有登高之俗,城党中央的钟鼓楼及四周城墙均开放,供人登高远眺,可领略四野田园风光。登高之俗,是取“年年步步高升,全家老少太平”之意。时值秋高气爽、风霜高洁之际,草木皆已枯黄,而菊花傲视风霜,怒放于深秋,故是日也是文人雅士赏菊、咏诗、饮酒的好日子。同时,满族各家均食重阳糕,俗称花糕或菊糕,因“糕”与“高”谐音,故食糕者有步步升高之吉。内蒙古东部区满族农家流传有“九月九,大撒手,牛马猪羊满山走”之民谣,即认为庄稼收获后,可以散放牲畜了,以利于抓其秋膘。
腊月二十三是灶王节,亦称祭灶节,满族民间俗称过小年。这天满族人家多买祭灶麻糖,农家还用高粱秸的皮与穰扎制小梯、小马和小犬,为灶王爷登天、骑乘、随护时使用。晚九点许,家主先将灶王爷像从灶台旁的墙上请下,摆于正堂的香案上,香案上还置有祭灶糖、香炉、蜡烛、黄表纸、茶叶、谷草、一碟清水等。祭灶时首先燃香烛,随之男子们伏地三叩首,并将麻糖涂于灶王爷口上,希望他上天汇报时多说几句“甜言蜜语”。最后将灶王爷像、黄表纸、小梯、小马、小犬一并焚烧,口中还念念有词:“灶王爷,本姓张,骑着马,挎着枪,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安康。”据说如果不给灶王爷嘴上抹点糖甜甜嘴,是怕他上天见玉皇大帝后专讲这家的坏话,随之降灾。祭祀毕,燃放鞭炮,全家人分食麻糖,是为糊嘴,意为不许年节期间说不吉利之言语。满族祭灶时忌女子参加。
腊月三十日是除夕节,俗称大年三十,是满族人家最为重视的盛大节日,举家欢乐,普天同庆。是日,家人全部动手,各司其职,在门窗两侧张贴对联及“福”字,在窗纸上贴上窗花,在屋檐下悬贴挂签,在屋内四壁上张贴年画,在院门上粘贴门神像。同时,洒扫庭院,堆垒旺火。午后则上坟祭祖,烧香焚纸,意请先人回家过年。夜晚各家张灯结彩,笑语喧天,美味佳肴,酒香四溢。吃年夜饭前,由家长率家人向祖宗牌位叩拜,谓之祭祖。祭毕,燃放鞭炮,全家合聚吃团圆饭。年夜饭中必须有鱼,取“年年有余”和“富贵有余”之意。食毕,男人们多玩牌下棋,女人们则多包饺子,亦称“更岁饺子”,取年终岁始的“更岁交子”之谐音。包饺子时,必在数个饺子内包一铜钱,谁若在接财神爷后食之,则象征一年中全会有福发财。过年时也有禁忌,如将饺子煮破了,必说“涨”了;如不慎将器皿打碎,则必说“岁岁(碎碎)平安”,予以自慰。
八、宗教信仰
满族未入关前多信仰萨满教,并有许多宗教仪式和祭祀活动。清朝统一中国后,满族由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和政治统治的需要,又多信佛教和道教等,从而使满、汉族文化与思想进一步交融。
(一)萨满教
萨满一词源出于古代女真语,指萨满教巫师。
满族先民崇信万物有灵,最笃信天神,认为吉凶祸福都是天赐予的,有难求于天,有福附于天,一切都归于天意。 把柳树视为圣物,形成一种普遍而悠久的崇柳敬柳民俗活动。有“重五则射柳祭天”的民俗,在清明节有“儿童戴柳,祭扫坟墓”、“坟墓遍插‘佛多’以祭”等活动。
清初内蒙古满族民间的萨满,有家萨满和跳神萨满之分。家萨满的主要职责是主持宗族或家族中的各种祭祀,地位比跳神萨满为高,故又称“大萨满”。跳神萨满的主要职责是召神和驱邪治病。满族萨满,清初多为女性,后男性逐渐增多,但乃以女萨满居上。凡男性萨满者,必须披戴女人长发,穿女装,学女音,走女步,可见萨满是母权制氏族社会的产物。
满族信仰萨满教,举凡民间祭神祀鬼、禳灾祈福、驱邪逐疫等诸多事象,都不同程度地透视出巫术的影子。旧时,内蒙古满族的民间巫术有两种,一为白巫术,是为人祝福的;另一种为黑巫术,是嫁祸于人的。巫术的手段,一为“摹仿巫术”,二为“接触巫术”。
摹仿巫术是一种以相似事物为代用品求吉或致灾的巫术手段。例如:内蒙古东部区满族有丧之家悬挂的丧幡形似人体,意为亡者招魂而早日转生。又如,为报复他人,往往在他人盖房时将一木刻偶像偷置于新房梁柁上,以求对方不吉;也有偷放一木雕小车,车首朝外,求其家财早日散败,以示自己心理之平衡。再如,有丧之家出殡时,多烧纸人等冥物,意为亡者殉葬或为替身。摹仿巫术至今在一些山村仍还流行。
接触巫术就是用己死去的灵魂去交流活着的患病者,即灵魂替身,并用接触、火烧等手段达到目的。如某人病危时,恰有一飞禽走兽路过,家人需设法将其捕杀并焚烧之,让它的灵魂代病人去之,若病人日后痊愈,便将其骨或皮的一部分为神偶,并供奉祭祀之。又如,家中有的孩童病重时,巫者常言是家中之鬼为之,故需招魂驱鬼;巫者在家中院内东扑西抓,并焚香烧纸,既言恶鬼已驱,灵魂已回孩童体中,并索取钱财。再如,满族人家婴儿发烧昏迷不醒时,家长多认为孩子的“魂儿”被吓走了,为了使孩子的魂回体内,母亲在夜间常敲物作响,口中不断呼喊“博德珠”(满语:回家来),认为可为孩子招回魂来。民间“叫魂儿”一语,盖源于此。接触巫术在20世纪60年代初大部分逐渐消失,但“叫魂儿”之俗至今仍在民间流行。
(二)儒、佛、道
清朝统一中国后,多神崇拜的原始萨满教已远远不能满足迅速封建化了的满族人的精神需要,加之清朝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和扶持,故满族民间崇信儒教,佛教和道教者日趋增多。
清朝统治者为了政治统治的需要,在全国积极提倡尊孔崇儒思想;至清朝末年,尊孔风气更加兴盛。清同治十一年(1872),在绥远城将军定安的倡导下,驻防八旗将士捐资助学,在城内兴建了一座文庙。因其由满族官兵捐建,又以满族士子供奉为主,故俗称“满文庙”或“八旗文庙”,成为当时归化和绥远两城的三座文庙之一。该庙位于绥远城东南方,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有院落五重,房屋60余间,主要建筑有山门、仪门、前殿、正殿、东西配殿和厢房等,庙有照前壁、牌搂等。殿堂内供有“大成至圣先师”孔子像和颜渊、曾参、子思、孟轲“四配”及“十哲贤人”等牌位。每年二、八月第一个丁日之时,绥远城满族官员和学子都要进庙祭祀,举行祭孔大典,俗称“祭丁”。该庙建成后,就在庙内兴办教育、初称“长白书院”,与归化城的“古丰书院”和“启运书院”并驾齐名。清光绪五年(1879),该书院更名为“启秀书院”。清末贻谷将军推行新政时,又改为“绥远城中学堂”。民国年间,在该庙中又先后建立过中山书院、绥远省立职业学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庙在城市改造过程中被拆除。
清朝时,佛教在内蒙古地区得以迅速发展。归化城成为藏传佛教的集中地,但在绥远城仍以传统的汉佛教为主。绥远城内较著名的佛教寺庙有:菩萨庙、观音庙、关帝庙、园通庵(姑子庙)、东岳庙、五道庙等。至20世纪80年代,许多寺庙多被拆除或利用。
清朝和民国时期,内蒙古满族社会存在着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那就是关羽崇拜。关羽,称关公,为刘备西蜀政权中的一员战将,并立有汗马功劳,后被东吴政权俘获不屈而死。清朝初年,满族贵族由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对其不断加封和建立塑身,通常称为“忠义神武灵佑仁勇威显护国保民关圣大帝”。满族素有骁勇善战、注重忠诚、讲究信义的民族情格,而关羽那种义勇的壮烈行为与满族人心理上的要求正好吻合,所以自然容易成为满族人所喜爱和崇拜地对象。而统治者也需要利用关羽的忠义精神来维持本民族的团结,并利用关羽汉族人的身份来缓和满汉之间的民族矛盾。由于关羽的忠义神武得到大肆宣扬和无限崇拜,故在满族社会中流行着一种关羽神灵护佑大清王朝有功的传说。据《竹叶亭杂记》记载:“伏魔呵护我朝,灵异极多,国初称为‘关玛法’”。故满族在关羽单刀赴会之日——正月十三日多去关帝庙祭祀,俗称庙会。在绥远城中,清朝就建有规模较大的关帝庙二座,满族人在此虔诚祭祀,香火日盛,直至20世纪50年代。
清朝末年时,绥远城内势力最盛的是道教。由于受道教世俗的影响,佛教的势力日趋衰落,许多佛教寺庙先后被道士占据,逐渐形成了“佛道合流”或以道代佛的局面。绥远城内主要的道教庙宇有:城隍庙、玉皇弥罗阁、文昌庙、真武庙、财神庙、火神庙、马神庙、山神庙、龙王庙、土地庙、娘娘庙、药王庙、马王庙、灶神庙、太清宫、大仙庙、纯一社。在许多寺庙中,满族人长年祭祀,直至20世纪50年代。至今,太清宫仍存。
除儒、佛、道教寺庙外,绥远城内还建有供奉清朝皇帝、皇太后御像和牌位的万寿宫。每年八月初十和十月初十,绥远城将军需率文武官员赴庙举行隆重的万寿大典和祝寿大典。此外,因绥远城内均为旗兵和旗民,故城内建有专门供奉军旗和“旗神”的庙宇—旗纛庙,俗称旗庙。庙内供奉关羽塑像和“旗头大将”、“五方旗神”、“六纛大神”等旗神。每年春秋两季,绥远城官兵需定期进行祭祀;遇有战事,出征前需在庙中举行祭旗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飞速变化,以及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满族人的神佛观念逐渐淡化,现多已不信。
(摘自《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民族志》,内容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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