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宗寺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境内,距赤峰市区约80公里。始建于清雍正十年(1732年),3年后毁损于洪灾。清乾隆八年(1743年)又重建,乾隆帝赐名为“梵宗寺”,并亲自用蒙满汉藏四种文字题写匾文。
1985年,被列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梵宗寺,坐北朝南、依山而建,随地势高低而形成阶梯式院落,占地面积0.4万平方米。院内以山门(天王殿)、正殿(大雄宝殿)、后殿(弥勒殿)为纵轴线,两侧有配殿陪衬,组合成封闭式的四合院。
梵宗寺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境内,距赤峰市区约80公里。始建于清雍正十年(1732年),3年后毁损于洪灾。清乾隆八年(1743年)又重建,乾隆帝赐名为“梵宗寺”,并亲自用蒙满汉藏四种文字题写匾文。
1985年,被列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梵宗寺,坐北朝南、依山而建,随地势高低而形成阶梯式院落,占地面积0.4万平方米。院内以山门(天王殿)、正殿(大雄宝殿)、后殿(弥勒殿)为纵轴线,两侧有配殿陪衬,组合成封闭式的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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