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丸归义侯金印,乌丸即乌桓,是乌桓的官印,内蒙古博物院藏品。1956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出土。金质,驼钮,高2.25厘米,底面2.3厘米×2.3厘米,呈扁方体。
正面印文阴刻“晋乌丸归义侯”铭文,是西晋王朝颁发给乌桓首领的。同出土的有“晋鲜卑归义侯”金印和“晋鲜卑率善中郎将”银印等官印。还出土有动物图案金饰牌文物。
西晋初年,晋武帝曾对边疆各部族加封,《晋书·武帝纪》:在咸宁三年(277),“是岁,西北杂虏及鲜卑、匈奴、五溪蛮夷、东夷三国前后千余辈,各帅种人部落内附”。这三枚印可能就是当时所封发。
西晋对各部族的封号,《晋书·武帝纪》载:在太康四年(283)“八月,鄯善国遣子入侍,假其归义侯”。这次颁发给乌桓、鲜卑的印也称其为归义侯,可补文献记载之不足。
乌桓与鲜卑部族有别,但当时鲜卑在这里的势力远远超过乌桓,乌桓很可能包括在鲜卑部落联盟之中,故晋乌丸归义侯印与晋鲜卑归义侯印共同埋藏,这与前面提到的《晋书·武帝纪》中所记,咸宁三年内附的部落只提鲜卑而未提乌桓的道理是一致的。
这批文物的出土,反映了乌桓与鲜卑的关系以及乌桓、鲜卑与西晋王朝的关系。
乌丸归义侯金印,乌丸即乌桓,是乌桓的官印,内蒙古博物院藏品。1956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出土。金质,驼钮,高2.25厘米,底面2.3厘米×2.3厘米,呈扁方体。
正面印文阴刻“晋乌丸归义侯”铭文,是西晋王朝颁发给乌桓首领的。同出土的有“晋鲜卑归义侯”金印和“晋鲜卑率善中郎将”银印等官印。还出土有动物图案金饰牌文物。
西晋初年,晋武帝曾对边疆各部族加封,《晋书·武帝纪》:在咸宁三年(277),“是岁,西北杂虏及鲜卑、匈奴、五溪蛮夷、东夷三国前后千余辈,各帅种人部落内附”。这三枚印可能就是当时所封发。
西晋对各部族的封号,《晋书·武帝纪》载:在太康四年(283)“八月,鄯善国遣子入侍,假其归义侯”。这次颁发给乌桓、鲜卑的印也称其为归义侯,可补文献记载之不足。
乌桓与鲜卑部族有别,但当时鲜卑在这里的势力远远超过乌桓,乌桓很可能包括在鲜卑部落联盟之中,故晋乌丸归义侯印与晋鲜卑归义侯印共同埋藏,这与前面提到的《晋书·武帝纪》中所记,咸宁三年内附的部落只提鲜卑而未提乌桓的道理是一致的。
这批文物的出土,反映了乌桓与鲜卑的关系以及乌桓、鲜卑与西晋王朝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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