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0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磴口县建制,设立巴彦高勒市(县级),为巴彦淖尔盟(今巴彦淖尔市)行政公署驻地(巴彦高勒市的行政区域以原磴口县的三盛公镇为中心北至艾家湾子,南至二十里柳子、小李店的北边,东临黄河,西至防沙林带,郊区有1个人民公社)。原三盛公镇撤销。磴口县的其余区域并入阿拉善旗。同年7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将乌拉特前旗(除苏独仑人民公社和苏独仑农场划归乌拉特中后联合旗外)划归包头市管辖。1961年5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阿拉善旗,新设立阿拉善左旗和阿拉善右旗。其行政区域划分为阿拉善左旗辖巴彦浩特镇和嘉尔格拉赛汗等11个人民公社;阿拉善右旗辖巴音温都尔等5个人民公社;其余区域划归巴彦高勒市和乌达镇。同年7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乌达市(县级),以原乌达镇的行政区域为乌达市的行政区域,隶属巴彦淖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