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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
1949年12月2日,党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内蒙古自治政府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并任命乌兰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哈丰阿为副主席。
1949年12月15日,为了便于对内蒙古西部地区的领导,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始陆续向张家口迁移,于1950年6月25日搬迁完毕。1950年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始启用新印信。1952年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东部呼纳、兴安、哲里木3盟,成立内蒙古东部区行政公署。195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绥远省人民政府合署办公。1954年3月6日,绥远省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正式合并,撤销绥远省建制。蒙绥合并后,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新设呼伦贝尔盟和哲里木盟。至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辖有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7个盟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2个直辖市及平地泉、河套2个行政区。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95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办公厅、民政部、财经委员会、财政部、农牧部、林业局、交通局、文教部、卫生部、出版局、人民监察委员会、工业局、人民银行、公安部、人民法院、东部区办事处等工作部门。
195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文教部内设文艺处。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事业管理局。
1950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机构与内蒙古军区卫生部分开,设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部。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设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部;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部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卫生厅。
195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设人事局。5月,设劳动局。1953年11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劳动局和绥远省劳动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事局和绥远省人事局分别合署办公。1954年3月,分别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劳动局和人事部。
1951年5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林务局改称林业总局。1952年5月24日,林业总局改称林业部。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两人民政府林业部门合并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林业部;11月17日,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林业厅。
1951年5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工商部商业局改称贸易部。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成立了新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商业部。
1951年5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体育协会。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
1952年11月,组建绥蒙联合建筑工程局。
1952年,西辽河水利局改组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农牧部水利局。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两人民政府水利部门合并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水利局。
1952年10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政法委员会。
1953年11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牧部、绥远省农林厅合署公办。1954年3月6日,绥蒙合并后,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牧部。11月,改称农牧厅。
1954年3月6日,绥蒙合并后,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政部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政厅。
1954年3月6日,绥蒙合并后,两人民政府交通机构合并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交通厅。
1954年3月6日,绥蒙合并后,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教部改称教育部;11月17日,又将教育部改为教育厅。
1954年3月,绥远省公安厅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公安部合并,组建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公安部。
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政部。
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族事务委员会。
1954年6月17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划委员会。
1954年3月,绥蒙两人民政府合并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办公厅、扫盲委员会、文教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厅、文化局、教育部、水利局、林业部、农牧部、交通部、民政部、对外贸易局、财经委员会、粮食部、商业部、税务局、财政厅、地质处、劳动局、统计局、建筑工程局、工业部、计划委员会、参事室、政法委员会、机要交通局、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部、监察部、蒙古语文研究会、气象局、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工作部门。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
1949年12月2日,党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内蒙古自治政府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并任命乌兰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哈丰阿为副主席。
1949年12月15日,为了便于对内蒙古西部地区的领导,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始陆续向张家口迁移,于1950年6月25日搬迁完毕。1950年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始启用新印信。1952年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东部呼纳、兴安、哲里木3盟,成立内蒙古东部区行政公署。195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绥远省人民政府合署办公。1954年3月6日,绥远省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正式合并,撤销绥远省建制。蒙绥合并后,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新设呼伦贝尔盟和哲里木盟。至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辖有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7个盟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2个直辖市及平地泉、河套2个行政区。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95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办公厅、民政部、财经委员会、财政部、农牧部、林业局、交通局、文教部、卫生部、出版局、人民监察委员会、工业局、人民银行、公安部、人民法院、东部区办事处等工作部门。
195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文教部内设文艺处。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事业管理局。
1950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机构与内蒙古军区卫生部分开,设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部。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设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部;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部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卫生厅。
195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设人事局。5月,设劳动局。1953年11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劳动局和绥远省劳动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事局和绥远省人事局分别合署办公。1954年3月,分别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劳动局和人事部。
1951年5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林务局改称林业总局。1952年5月24日,林业总局改称林业部。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两人民政府林业部门合并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林业部;11月17日,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林业厅。
1951年5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工商部商业局改称贸易部。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成立了新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商业部。
1951年5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体育协会。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
1952年11月,组建绥蒙联合建筑工程局。
1952年,西辽河水利局改组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农牧部水利局。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两人民政府水利部门合并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水利局。
1952年10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政法委员会。
1953年11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牧部、绥远省农林厅合署公办。1954年3月6日,绥蒙合并后,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牧部。11月,改称农牧厅。
1954年3月6日,绥蒙合并后,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政部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政厅。
1954年3月6日,绥蒙合并后,两人民政府交通机构合并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交通厅。
1954年3月6日,绥蒙合并后,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教部改称教育部;11月17日,又将教育部改为教育厅。
1954年3月,绥远省公安厅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公安部合并,组建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公安部。
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政部。
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族事务委员会。
1954年6月17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划委员会。
1954年3月,绥蒙两人民政府合并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办公厅、扫盲委员会、文教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厅、文化局、教育部、水利局、林业部、农牧部、交通部、民政部、对外贸易局、财经委员会、粮食部、商业部、税务局、财政厅、地质处、劳动局、统计局、建筑工程局、工业部、计划委员会、参事室、政法委员会、机要交通局、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部、监察部、蒙古语文研究会、气象局、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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