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廷的教育机构
内蒙古地区官方的教育机构始设于辽代。
1.辽代的国子监与国子学。辽朝从公元907年创立到1125年终结,辽皇都设在上京临潢府(今赤峰巴林左旗林东镇),陪都中京设在大定府(今赤峰市宁城县大明镇)。辽仿唐制,设有国子监、太学、府学、州学和县学等教育机构,使皇族和臣僚子弟拥有受教育的条件。辽朝迁都中京后,始创办科举,开科取士。
国子监 辽初,耶律阿保机曾仿唐制于上京设国子监,后来在中京也设立国子监。国子监是国家教育管理机构,设祭酒1人,下设司业、监丞、主簿多人协助祭酒掌握国家教育政策、法令、学校管理制度及学业。
国子学(太学) 辽初在南京(今北京)设立国子学,后来在上京、中京、东京(今辽宁省辽阳)、西京(今山西省大同)相继设立国子学。国子学是国家最高学府,设博士1人,助教多人。国子学博士都是由鸿贤巨儒来担任。如创造契丹大字的突吕布和宋朝的国子学博士武白等曾被辽朝廷任命为国子学博士。国子生都是契丹贵族及朝廷高官重臣的子弟。国子生需经考试录取,入学后食宿及学杂费均由国家供给。主要学习的课程是契丹文字和汉文儒家经典,武学、律学、医学、算学、书学、画学也是国子学的学习内容。
2.元朝的儒学与国子学。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王朝,疆域空前广大。元朝统治者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教育和选拔,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在开平府(今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境内)继任蒙古大汗位时,就表示要加强文治,第二年便向全国颁发诏书:“宣圣庙及管内书院、有司岁时致祭,月朔释典,禁诸官员使臣军马,毋得侵扰亵渎,违者加罪。”全国各地的宣圣庙及学校依此诏而得到保护。元中统四年(1263),开平府被加封为元朝的上都后,儒学、国子学、蒙古字学、医学、阴阳学等都有较大发展。艺术教育、宗教教育和工匠教育也达到较高水平。
元朝的教育具有多元性,既重视蒙古字学、医学教育,也重视儒学、科技教育,对教学内容和学官的任免、学生的赏罚均有明文规定:
一是规定在蒙古字学、蒙古国子学和皇太子学宫学习的学生,以学习蒙古文为主,其教材有蒙古文的《通鉴节要》等。
二是对在籍学生给予优厚待遇,如,对在蒙古字学和蒙古国子学就学的官员子弟,提供食宿费用,减免一切杂役;对作为伴读生的庶民子弟,也提供纸张笔墨等学习用具;对学有成效的优秀学生,酌情分配官职。元朝还规定,设置学田,用来补助学生伙食、住宿和学习费用。
三是沿袭前朝的科举制度。元朝的科举正式开始于皇庆二年(1313),由蒙古进士科、试贡法、童子举三部分组成。蒙古进士科每三年举行一次,先乡试,考中举人的于次年在京师参加会试和御试,中者为进士。试贡法在党中央各国子学举行,它是在科举停办时取士的一种弥补之法。童子举是路、府、县或有官衔的个人,推举“天资颖悟、超出儿辈”的少年儿童,令入国子学教育之。
儒学 元中统二年(1261),元朝政府命令开平守臣释典于宣圣庙,这表明当时的元上都已经有了儒学。元至元四年(1267),朝廷拨巨款在上都城东南重修孔子庙,并先后于元至顺二年(1331)、元至元二年(1336)两次颁发诏令,向元上都孔庙赐碑,以示尊重。国子分学每年举行隆重开学典礼的主要内容就是祭祀孔庙,届时“上都留守、中书省御史台暨近诸贤”均光临学校,以示崇敬。
国子分学 元上都国子分学建于大德六年(1302),位于元上都孔庙西侧。该校实际上是在上都儒学院内新建庐舍,接待每年夏季前来上都度夏的国子生。其开学和授课时间与大元皇帝巡幸上都的时间大体相同。生徒和师儒们都是扈从皇帝前来上都,到一定时间又跟随皇帝南返大都。上课时间约在每年4月上旬至9月下旬,其余时间在大都授课。隶属于元廷集贤院的国子学秩正七品,置博士2人,助教4人。元大德八年(1304),增置助教2人,学正2人,学录2人,负责督习生员课业。典给1人,掌生员膳食。每年从幸皇帝的师儒名额有:“学正一人,伴读四人,其一人掌仪,一人掌典籍,一人掌典书,一人兼管勾”,此外还有助教一员。生员大部分是“入宿卫者”和大臣子弟,只有这些人才有资格一年一度扈从皇帝来上都国子分学学习。国子分学的教学内容与大都国子学的教学内容基本一致,学生主要学习“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和用蒙古文译写的《通鉴节要》。
医学 元中统二年(1261),元朝政府命令各路设立医学。次年,下令各路设立医学教授。为加强对上都医学教育的管理,设置研究阿拉伯医学的专门机构——“上都回回药物院”、医学行政管理机构——“上都御药局”和“上都惠民药局”。这些机构都隶属于太医院。
阴阳学 元至元十六年(1279),元朝政府在上都、洛阳等地置仪象圭表,选派监侯官进行实地观测。同年3月,朝廷命郭守敬由上都历大都、河南至海南,测验晷景。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元朝政府下令全国各路设立阴阳学。元泰定元年(1324),祐星于上都司天监。郭守敬、王恂带领众弟子在此进行天文学的教学与科研活动。
(一)朝廷的教育机构
内蒙古地区官方的教育机构始设于辽代。
1.辽代的国子监与国子学。辽朝从公元907年创立到1125年终结,辽皇都设在上京临潢府(今赤峰巴林左旗林东镇),陪都中京设在大定府(今赤峰市宁城县大明镇)。辽仿唐制,设有国子监、太学、府学、州学和县学等教育机构,使皇族和臣僚子弟拥有受教育的条件。辽朝迁都中京后,始创办科举,开科取士。
国子监 辽初,耶律阿保机曾仿唐制于上京设国子监,后来在中京也设立国子监。国子监是国家教育管理机构,设祭酒1人,下设司业、监丞、主簿多人协助祭酒掌握国家教育政策、法令、学校管理制度及学业。
国子学(太学) 辽初在南京(今北京)设立国子学,后来在上京、中京、东京(今辽宁省辽阳)、西京(今山西省大同)相继设立国子学。国子学是国家最高学府,设博士1人,助教多人。国子学博士都是由鸿贤巨儒来担任。如创造契丹大字的突吕布和宋朝的国子学博士武白等曾被辽朝廷任命为国子学博士。国子生都是契丹贵族及朝廷高官重臣的子弟。国子生需经考试录取,入学后食宿及学杂费均由国家供给。主要学习的课程是契丹文字和汉文儒家经典,武学、律学、医学、算学、书学、画学也是国子学的学习内容。
2.元朝的儒学与国子学。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王朝,疆域空前广大。元朝统治者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教育和选拔,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在开平府(今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境内)继任蒙古大汗位时,就表示要加强文治,第二年便向全国颁发诏书:“宣圣庙及管内书院、有司岁时致祭,月朔释典,禁诸官员使臣军马,毋得侵扰亵渎,违者加罪。”全国各地的宣圣庙及学校依此诏而得到保护。元中统四年(1263),开平府被加封为元朝的上都后,儒学、国子学、蒙古字学、医学、阴阳学等都有较大发展。艺术教育、宗教教育和工匠教育也达到较高水平。
元朝的教育具有多元性,既重视蒙古字学、医学教育,也重视儒学、科技教育,对教学内容和学官的任免、学生的赏罚均有明文规定:
一是规定在蒙古字学、蒙古国子学和皇太子学宫学习的学生,以学习蒙古文为主,其教材有蒙古文的《通鉴节要》等。
二是对在籍学生给予优厚待遇,如,对在蒙古字学和蒙古国子学就学的官员子弟,提供食宿费用,减免一切杂役;对作为伴读生的庶民子弟,也提供纸张笔墨等学习用具;对学有成效的优秀学生,酌情分配官职。元朝还规定,设置学田,用来补助学生伙食、住宿和学习费用。
三是沿袭前朝的科举制度。元朝的科举正式开始于皇庆二年(1313),由蒙古进士科、试贡法、童子举三部分组成。蒙古进士科每三年举行一次,先乡试,考中举人的于次年在京师参加会试和御试,中者为进士。试贡法在党中央各国子学举行,它是在科举停办时取士的一种弥补之法。童子举是路、府、县或有官衔的个人,推举“天资颖悟、超出儿辈”的少年儿童,令入国子学教育之。
儒学 元中统二年(1261),元朝政府命令开平守臣释典于宣圣庙,这表明当时的元上都已经有了儒学。元至元四年(1267),朝廷拨巨款在上都城东南重修孔子庙,并先后于元至顺二年(1331)、元至元二年(1336)两次颁发诏令,向元上都孔庙赐碑,以示尊重。国子分学每年举行隆重开学典礼的主要内容就是祭祀孔庙,届时“上都留守、中书省御史台暨近诸贤”均光临学校,以示崇敬。
国子分学 元上都国子分学建于大德六年(1302),位于元上都孔庙西侧。该校实际上是在上都儒学院内新建庐舍,接待每年夏季前来上都度夏的国子生。其开学和授课时间与大元皇帝巡幸上都的时间大体相同。生徒和师儒们都是扈从皇帝前来上都,到一定时间又跟随皇帝南返大都。上课时间约在每年4月上旬至9月下旬,其余时间在大都授课。隶属于元廷集贤院的国子学秩正七品,置博士2人,助教4人。元大德八年(1304),增置助教2人,学正2人,学录2人,负责督习生员课业。典给1人,掌生员膳食。每年从幸皇帝的师儒名额有:“学正一人,伴读四人,其一人掌仪,一人掌典籍,一人掌典书,一人兼管勾”,此外还有助教一员。生员大部分是“入宿卫者”和大臣子弟,只有这些人才有资格一年一度扈从皇帝来上都国子分学学习。国子分学的教学内容与大都国子学的教学内容基本一致,学生主要学习“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和用蒙古文译写的《通鉴节要》。
医学 元中统二年(1261),元朝政府命令各路设立医学。次年,下令各路设立医学教授。为加强对上都医学教育的管理,设置研究阿拉伯医学的专门机构——“上都回回药物院”、医学行政管理机构——“上都御药局”和“上都惠民药局”。这些机构都隶属于太医院。
阴阳学 元至元十六年(1279),元朝政府在上都、洛阳等地置仪象圭表,选派监侯官进行实地观测。同年3月,朝廷命郭守敬由上都历大都、河南至海南,测验晷景。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元朝政府下令全国各路设立阴阳学。元泰定元年(1324),祐星于上都司天监。郭守敬、王恂带领众弟子在此进行天文学的教学与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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