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前,鼠疫、布鲁氏菌病、梅毒、结核、麻疹、白喉等在全区流行肆虐。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前,急性传染病一直是影响内蒙古各族人民生命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1951年,仅仅天花、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麻疹、猩红热、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斑疹伤寒、回归热等10种急性传染病的发病率就高达468.1/10万,病死率高达6.5%。到1985年,上述10种传染病中除天花已经被消灭,回归热无病例发现外,其余8种急性传染病的发病率下降到182.9/10万,病死率下降到0.62%。以麻疹为例,1951年的发病率为278.4/10万,病死率为6.78%。到1985年,发病率降到4.45/10万,病死率降到0.22%。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农村牧区基本消灭了梅毒,有效地控制了人间鼠疫的发生;及时控制了数起灾后发生的霍乱暴发点;计划免疫相关疾病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发病水平之内;肝炎综合防治扩大到全区12个盟市、45个旗县,覆盖人群700多万,甲型肝炎的发病率得到有效的控制;以疫苗免疫为主的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大幅度降低了肠道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病率,全区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发病率由1978年的885.37/10万,降到了2005年的332.08/10万,下降了62.50%。
1932年绥远省两城市疫苗接种人数表
表2-8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后,面对传染病的肆虐流行,自治区政府主席乌兰夫在1948年的元旦献词中,把卫生防疫同打仗、生产并列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三大中心任务,号召全区党政军民,共同奋斗,坚决打赢扑灭鼠疫等急性传染病流行这一仗。到1949年底,内蒙古地区鼠疫流行的范围大大缩小,急性传染病防治被动防御的局面开始扭转。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确定“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
1955年,国家卫生部发布了《全国传染病管理办法》,鼠疫、霍乱、天花等18种传染病被规定为法定传染病。这一年内蒙古只发现鼠疫患者14例,为自治区成立后发病最少的一年。
1958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规定了“除害灭病”任务,卫生部增列了1种法定传染病,使法定传染病的病种增加为25种。
1963年,国家卫生部发布了《预防接种实施办法》。
1964~1965年,国产麻疹疫苗、小儿麻痹疫苗大量问世,为开展计划免疫提供了物质条件和组织办法。
1978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再次确定了25种法定传染病。该条例颁发以后,全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和统计均有了很大的提高,传染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但有个别地区依然对《条例》执行不力,或缺乏定期的检查和监督。为此,自治区卫生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要求,结合内蒙古的具体实际,于1984年制定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急性传染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978年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防治、科研、指导、培训相结合,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发病率由1978年的885.37/10万,降到了2005年的332.08/10万。
1994年全区实现了盟市级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电话拨号)报告,1996年实现了旗县级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电话拨号)报告,2004年实现了旗县(市区)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直报及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
2005年,全区有60%的乡镇级医疗机构实现了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直报。直报系统彻底改变了全区传染病报告管理的模式,是全区公共卫生领域管理与建设实现的一次重大变革。它提高了疫情监测报告的及时性,提高了疫情监测报告的准确性和传染病的发现率,提高了传染病暴发的预测预警,提高了对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现与监测能力及疫情分析和传染病管理能力。特别是通过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的网络沟通,使公共卫生信息收集、疫情处理实现了标准化,从整体上提高了公共卫生系统的工作及应急能力。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前,鼠疫、布鲁氏菌病、梅毒、结核、麻疹、白喉等在全区流行肆虐。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前,急性传染病一直是影响内蒙古各族人民生命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1951年,仅仅天花、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麻疹、猩红热、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斑疹伤寒、回归热等10种急性传染病的发病率就高达468.1/10万,病死率高达6.5%。到1985年,上述10种传染病中除天花已经被消灭,回归热无病例发现外,其余8种急性传染病的发病率下降到182.9/10万,病死率下降到0.62%。以麻疹为例,1951年的发病率为278.4/10万,病死率为6.78%。到1985年,发病率降到4.45/10万,病死率降到0.22%。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农村牧区基本消灭了梅毒,有效地控制了人间鼠疫的发生;及时控制了数起灾后发生的霍乱暴发点;计划免疫相关疾病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发病水平之内;肝炎综合防治扩大到全区12个盟市、45个旗县,覆盖人群700多万,甲型肝炎的发病率得到有效的控制;以疫苗免疫为主的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大幅度降低了肠道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病率,全区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发病率由1978年的885.37/10万,降到了2005年的332.08/10万,下降了62.50%。
1932年绥远省两城市疫苗接种人数表
表2-8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后,面对传染病的肆虐流行,自治区政府主席乌兰夫在1948年的元旦献词中,把卫生防疫同打仗、生产并列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三大中心任务,号召全区党政军民,共同奋斗,坚决打赢扑灭鼠疫等急性传染病流行这一仗。到1949年底,内蒙古地区鼠疫流行的范围大大缩小,急性传染病防治被动防御的局面开始扭转。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确定“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
1955年,国家卫生部发布了《全国传染病管理办法》,鼠疫、霍乱、天花等18种传染病被规定为法定传染病。这一年内蒙古只发现鼠疫患者14例,为自治区成立后发病最少的一年。
1958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规定了“除害灭病”任务,卫生部增列了1种法定传染病,使法定传染病的病种增加为25种。
1963年,国家卫生部发布了《预防接种实施办法》。
1964~1965年,国产麻疹疫苗、小儿麻痹疫苗大量问世,为开展计划免疫提供了物质条件和组织办法。
1978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再次确定了25种法定传染病。该条例颁发以后,全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和统计均有了很大的提高,传染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但有个别地区依然对《条例》执行不力,或缺乏定期的检查和监督。为此,自治区卫生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要求,结合内蒙古的具体实际,于1984年制定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急性传染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978年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防治、科研、指导、培训相结合,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发病率由1978年的885.37/10万,降到了2005年的332.08/10万。
1994年全区实现了盟市级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电话拨号)报告,1996年实现了旗县级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电话拨号)报告,2004年实现了旗县(市区)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直报及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
2005年,全区有60%的乡镇级医疗机构实现了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直报。直报系统彻底改变了全区传染病报告管理的模式,是全区公共卫生领域管理与建设实现的一次重大变革。它提高了疫情监测报告的及时性,提高了疫情监测报告的准确性和传染病的发现率,提高了传染病暴发的预测预警,提高了对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现与监测能力及疫情分析和传染病管理能力。特别是通过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的网络沟通,使公共卫生信息收集、疫情处理实现了标准化,从整体上提高了公共卫生系统的工作及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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