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沙漠沙地勘察规划
1959~1960年,历时1年,由内蒙古林业勘察设计院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西部的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齐沙漠和毛乌素、浑善达克等沙地进行了全面调查,完成总面积840.7万公顷。
参加此次沙漠、沙地勘察工作的人员有:当时的治沙勘察大队技术人员100人,雇佣临时工近300人,还有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系学员60余人。设2个分队,13个小队。
采取的方法是用经纬仪设基线或闭合导线控制范围,内部用罗盘仪测调查线,进行沙地、植被的调查勾绘,利用地形图成图,少部分使用航测照片调绘。
调查成果有:《规划设计说明书》、《造林调查设计簿》、《造林类型设计表》、《治沙造林规划设计图》、《土壤分布图》、《植物分布图》、《地下水分布图》、《典型区沙丘调查图》等。
二、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
(一)概述
为准确掌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现状、分布、变化及发展趋势,科学地制定防治土地荒漠化政策、规划和计划,指导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科学评价防治土地荒漠化和沙化成效,依法防治土地退化,按照《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的要求,国家林业局从1994年开始,每间隔5年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开展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是全国荒漠化、沙化土地分布最为广泛的省(区)之一,也是国家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的重点省区。全区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是全国荒漠化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蒙古潜在荒漠化发生区即荒漠化监测区域,涉及自治区12个盟(市)的79个旗(县、市、区),地理坐标为:东经97°10′~121°15′,北纬37°24′~49°45′、监测总体面积70.11×104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59.3%,占全国荒漠化监测面积的21.1%。
内蒙古沙化土地监测范围为所有存在沙化土地的地区,涉及除呼伦贝尔市的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鄂伦春自治旗、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加格达奇地区以及兴安盟的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浩特市之外的90个旗(县、市、区),地理坐标为^东经97°10′~123°40′,北纬37°24′~50°10′,总土地面积为97.69×104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82.6%。
(二)第一次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
第一次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从1994年开始,历时2年。此次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由内蒙古林业勘察设计院承担。监测工作分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1994年4~7月):为准备阶段,在此阶段制定了《内蒙古沙漠化普查与监测技术实施细则》和有关的技术规定,收集了以土地资源清查成果为主的各种资料,进行技术培训和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1994年7月至1995年3月):组织25个监测组,4个检查组,配备两台检查用车,分赴48个旗(县、市、区)进行外业调查工作,并完成了旗(县、市、区)的数据统计汇总、普查报告编写和普查图的编绘;
第三阶段(1995年4~9月):进行了TM卫片应用技术培训和试点工作,编制了《利用了TM卫片进行沙漠化普查和监测的补充技术规定》,组织9个监测组,2个检查组,配备两台检查用车,完成了30个旗(县、市、区)的外业调查工作,同时组织46名技术人员,对第二阶段完成的48个旗(县、市)的普查成果利用TM卫片进行验证和修改,进一步提高了普查工作质量;
第四阶段(1995年10~12月):完成了旗(县、市、区)、盟(市)、沙区和全区的统计汇总,11个沙区态势图的编绘和态势报告的编写,全区沙质荒漠化分布图的编绘、报告的编写和成果的复制工作。
此次沙化土地监测采取的技术路线是以地面调查为主,参考土地详查、森林资源调查等资料的基础上,填写图斑调查因子并以地形图为底图勾绘、区划图斑,然后利用卫片对图斑进行校正,求算图斑面积的基础上统计各类沙化土地面积。荒漠化土地监测利用土地详查、水土流失调查、草原普查、森林资源一类清查和二类调查等资料,评价土地荒漠化指标和确定各类荒漠化土地面积。
此次沙漠化普查的主要成果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质荒漠化普查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质荒漠化普查统计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质荒漠化分布图》、11个沙区的态势报告、态势图、沙质荒漠化普查统计表、76个旗(县、市、区)的沙质荒漠化普查图、统计表、调查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质荒漠化土地监测工作报告、点位图及调查材料等。
(三)第二次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从1999年3月开始,历时1年。此次监测工作由内蒙古林业勘察设计院承担。监测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9年5~9月):外业工作阶段,历时5个月。
第二阶段(1999年8月至2000年3月):内业工作阶段,历时8个月。
参加此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为198人,其中:外业调查170人,组建了34个小队,每个小队5人(调查员4人,辅助人员1人);质量检查员16人;数据处理和绘图12人。
内蒙古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路线是地面调查与遥感影像调查相结合,利用3S技术(即卫星遥感RS、卫星定位GPR和地理信息以GIS),宏观监测采取样地系统抽样的调查方法,系统布设(间隔8km×16km)固定样地(1km长的线性样地)进行监测,以现地实测结合遥感影像解译判读的方式获取样地信息,利用数理统计原理计算各类荒漠化土地面积。重点沙化县以卫星遥感影像区划、现地调查和判读解译相结合进行监测。
此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的主要成果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次荒漠化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次沙化土地监测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典型地区监测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44个沙化重点县监测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荒漠化土地分布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化土地分布图》以及内蒙古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地理信息和数据库、内蒙古44个沙化重点县监测报告和样地调查资料等。
(四)第三次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三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从2004年1月开始,历时1年。此次监测工作由内蒙古林业监测规划院承担,内蒙古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辅助完成,监测技术工作由内蒙古林业监测规划院总负责。监测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4年1~4月):组织准备、操作人员技术培训与考核、遥感数据处理、建立解译标志库、收集监测相关资料、人机交互卫星遥感图像目视解译,图斑区划等准备工作,历时3个月。
第二阶段(2004年5~9月):监测外业调查试点、技术考核及外业调查工作,历时5个月。
第三阶段(2004年9~12月):监测外业数据处理、统计汇总、地理信息处理:工作,历时4个月。
参加此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为333人,两个院涉及:11个科室201名技术人员,地方配合专业技术人员132人。其中:外业调查264人,组建132个调查工组,每个工组2人(其中:调查员1人,当地林业局派辅助技术人员1人);质量检查员37人,负责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外业技术指导与质量检查,调查数据和图面材料的检查验收,成果报告的编写;数据统计和制图32人。
此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采用了地面调查与遥感相结合、划分图斑统计各类型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的监测方法。采用经过几何精校正和增强处理后的TM卫星遥感数据,在建立解译标志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软件按荒漠化和沙化类型目视解译划分图斑并对调查因子进行初步解译,然后到现地核实图斑界线和调查各项因子,获取荒漠化、沙化土地和其它土地类型的面积、分布及其它方面的信息。
此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的主要成果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三次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漠区划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典型地区监测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荒漠化土地分布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化土地分布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解译标志库》以及内蒙古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遥感数据库、地理信息库、数据库、图斑调查数据等。
一、沙漠沙地勘察规划
1959~1960年,历时1年,由内蒙古林业勘察设计院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西部的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齐沙漠和毛乌素、浑善达克等沙地进行了全面调查,完成总面积840.7万公顷。
参加此次沙漠、沙地勘察工作的人员有:当时的治沙勘察大队技术人员100人,雇佣临时工近300人,还有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系学员60余人。设2个分队,13个小队。
采取的方法是用经纬仪设基线或闭合导线控制范围,内部用罗盘仪测调查线,进行沙地、植被的调查勾绘,利用地形图成图,少部分使用航测照片调绘。
调查成果有:《规划设计说明书》、《造林调查设计簿》、《造林类型设计表》、《治沙造林规划设计图》、《土壤分布图》、《植物分布图》、《地下水分布图》、《典型区沙丘调查图》等。
二、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
(一)概述
为准确掌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现状、分布、变化及发展趋势,科学地制定防治土地荒漠化政策、规划和计划,指导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科学评价防治土地荒漠化和沙化成效,依法防治土地退化,按照《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的要求,国家林业局从1994年开始,每间隔5年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开展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是全国荒漠化、沙化土地分布最为广泛的省(区)之一,也是国家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的重点省区。全区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是全国荒漠化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蒙古潜在荒漠化发生区即荒漠化监测区域,涉及自治区12个盟(市)的79个旗(县、市、区),地理坐标为:东经97°10′~121°15′,北纬37°24′~49°45′、监测总体面积70.11×104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59.3%,占全国荒漠化监测面积的21.1%。
内蒙古沙化土地监测范围为所有存在沙化土地的地区,涉及除呼伦贝尔市的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鄂伦春自治旗、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加格达奇地区以及兴安盟的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浩特市之外的90个旗(县、市、区),地理坐标为^东经97°10′~123°40′,北纬37°24′~50°10′,总土地面积为97.69×104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82.6%。
(二)第一次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
第一次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从1994年开始,历时2年。此次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由内蒙古林业勘察设计院承担。监测工作分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1994年4~7月):为准备阶段,在此阶段制定了《内蒙古沙漠化普查与监测技术实施细则》和有关的技术规定,收集了以土地资源清查成果为主的各种资料,进行技术培训和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1994年7月至1995年3月):组织25个监测组,4个检查组,配备两台检查用车,分赴48个旗(县、市、区)进行外业调查工作,并完成了旗(县、市、区)的数据统计汇总、普查报告编写和普查图的编绘;
第三阶段(1995年4~9月):进行了TM卫片应用技术培训和试点工作,编制了《利用了TM卫片进行沙漠化普查和监测的补充技术规定》,组织9个监测组,2个检查组,配备两台检查用车,完成了30个旗(县、市、区)的外业调查工作,同时组织46名技术人员,对第二阶段完成的48个旗(县、市)的普查成果利用TM卫片进行验证和修改,进一步提高了普查工作质量;
第四阶段(1995年10~12月):完成了旗(县、市、区)、盟(市)、沙区和全区的统计汇总,11个沙区态势图的编绘和态势报告的编写,全区沙质荒漠化分布图的编绘、报告的编写和成果的复制工作。
此次沙化土地监测采取的技术路线是以地面调查为主,参考土地详查、森林资源调查等资料的基础上,填写图斑调查因子并以地形图为底图勾绘、区划图斑,然后利用卫片对图斑进行校正,求算图斑面积的基础上统计各类沙化土地面积。荒漠化土地监测利用土地详查、水土流失调查、草原普查、森林资源一类清查和二类调查等资料,评价土地荒漠化指标和确定各类荒漠化土地面积。
此次沙漠化普查的主要成果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质荒漠化普查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质荒漠化普查统计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质荒漠化分布图》、11个沙区的态势报告、态势图、沙质荒漠化普查统计表、76个旗(县、市、区)的沙质荒漠化普查图、统计表、调查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质荒漠化土地监测工作报告、点位图及调查材料等。
(三)第二次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从1999年3月开始,历时1年。此次监测工作由内蒙古林业勘察设计院承担。监测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9年5~9月):外业工作阶段,历时5个月。
第二阶段(1999年8月至2000年3月):内业工作阶段,历时8个月。
参加此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为198人,其中:外业调查170人,组建了34个小队,每个小队5人(调查员4人,辅助人员1人);质量检查员16人;数据处理和绘图12人。
内蒙古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路线是地面调查与遥感影像调查相结合,利用3S技术(即卫星遥感RS、卫星定位GPR和地理信息以GIS),宏观监测采取样地系统抽样的调查方法,系统布设(间隔8km×16km)固定样地(1km长的线性样地)进行监测,以现地实测结合遥感影像解译判读的方式获取样地信息,利用数理统计原理计算各类荒漠化土地面积。重点沙化县以卫星遥感影像区划、现地调查和判读解译相结合进行监测。
此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的主要成果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次荒漠化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次沙化土地监测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典型地区监测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44个沙化重点县监测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荒漠化土地分布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化土地分布图》以及内蒙古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地理信息和数据库、内蒙古44个沙化重点县监测报告和样地调查资料等。
(四)第三次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三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从2004年1月开始,历时1年。此次监测工作由内蒙古林业监测规划院承担,内蒙古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辅助完成,监测技术工作由内蒙古林业监测规划院总负责。监测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4年1~4月):组织准备、操作人员技术培训与考核、遥感数据处理、建立解译标志库、收集监测相关资料、人机交互卫星遥感图像目视解译,图斑区划等准备工作,历时3个月。
第二阶段(2004年5~9月):监测外业调查试点、技术考核及外业调查工作,历时5个月。
第三阶段(2004年9~12月):监测外业数据处理、统计汇总、地理信息处理:工作,历时4个月。
参加此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为333人,两个院涉及:11个科室201名技术人员,地方配合专业技术人员132人。其中:外业调查264人,组建132个调查工组,每个工组2人(其中:调查员1人,当地林业局派辅助技术人员1人);质量检查员37人,负责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外业技术指导与质量检查,调查数据和图面材料的检查验收,成果报告的编写;数据统计和制图32人。
此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采用了地面调查与遥感相结合、划分图斑统计各类型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的监测方法。采用经过几何精校正和增强处理后的TM卫星遥感数据,在建立解译标志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软件按荒漠化和沙化类型目视解译划分图斑并对调查因子进行初步解译,然后到现地核实图斑界线和调查各项因子,获取荒漠化、沙化土地和其它土地类型的面积、分布及其它方面的信息。
此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的主要成果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三次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漠区划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典型地区监测报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荒漠化土地分布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沙化土地分布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解译标志库》以及内蒙古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遥感数据库、地理信息库、数据库、图斑调查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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