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内蒙古3处林木种质资源库和2处草种质资源圃,入选第四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和第一批国家草种质资源圃名单,数量位居各省区之首。至此,内蒙古拥有国家级林草种质资源库(圃)12处,保存种质资源3万余份,原地、异地和设施保护“三位一体”的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全面建成。
林草种质资源又被称为林草“芯片”,对其的保护与利用直接关系到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维护及林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保护利用林草种质资源,不仅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在收集、保存、利用等环节严格把关,逐步实现林草种质资源应收尽收、应保尽保,还要充分利用平台优势,通过“1+N”共建合作模式,构建起政府管理、院所研究、企业推广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同时,加大研究力度,培育出更多更有用的新品种,发挥林草种质资源的更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