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主任 宝音德力格尔
(2002年6月6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是自治区政府召开的专门部署地方志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方精神,回顾总结全区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以来的修志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方志编委会向关心、支持修志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全区广大修志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五年全区修志工作的简要回顾
1997年9月全区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以来的五年中,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主持下,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经过广大修志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全区修志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在我区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修志机构基本建立健全,修志队伍建设明显加强。近几年来,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基本建立了修志机构;自治区直属委、办、厅、局大部分建立了修志机构,其余的也设了临时修志机构,全区上下形成了修志工作“网络”。在修志工作的实践中,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专兼职修志人才和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特别是近五年来,修志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有较大提高,许多中青年同志正成为修志工作的中坚力量,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同志,继续发挥着余热。修志机构的建立、健全和队伍建设的加强,是地方志事业兴旺发达的坚实基础和根本保障。
(二)第一届修志工作接近完成,志书编纂成果丰硕。全区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极大地推动了我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五年来,志书编纂工作进入大面积丰收阶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目前,已公开出版《政府志》等专业志21部,《呼伦贝尔盟志》等盟市志9部,《武川县志》等旗县(市区)志70部,比1997年全区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召开前,分别增加了15部、3部和30部,五年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过去15年的发展速度。除此之外,正在编纂的志稿,专业志有33部,盟市志有《乌盟志》、《呼市志》(下卷)、《包头市志》(卷一、二),旗县(市区)志有21部,这些都可望在今明两年内出版面世。一大批志书的编纂出版,极大地丰富了我区的文化宝库,为我区的文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精品意识逐步增强,志书质量明显提高。志书质量是志书的生命。五年来,修志人员牢固树立志书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好志书编纂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出版了一批精品佳志,在全国各省市区中我区志书质量当属上乘。在1997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织的全国志书评奖活动中,我区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大事记》荣获一等奖、《乌海市志》、《赤峰市志》荣获二等奖;1999年在北京中国革命博物馆举行的“全国新编地方志成果展览”中,内蒙古展区展出的志书,因其装帧精美、质量上乘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00年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中,《共产党志》获物别奖;《大事记》、《畜牧志》获荣誉奖;《呼盟志》、《红山区志》获二等奖;《阿盟志》、《喀喇沁旗志》、《镶黄旗志》、《呼盟民族志》获三等奖;《民用航空志》、《水产志》、《固阳县志》、《根河市志》、《林西县志》、《呼和浩特市志》(上)获优秀奖。志书的获奖,不仅是对志书质量的充分肯定,而且是对修志人员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
(四)修志工作不断发展,理论研究推陈出新。随着修志工作的不断发展,方志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入。五年来,我区在加强寺方志理论研究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组织了新方志理论研讨会,组织力量分赴自治区直属机关和部分盟市举行地方志讲座、培训,不仅对编修志书起到了有效指导作用,提高了基层修志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而且丰富了我区新方志理论研究的内容。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办的刊物《内蒙古地方志》,根据实际需要,经常增加或调整栏目,在内容的选材上,不仅注重指导性、可读性,而且注重学术性、文化性,已逐步成为活跃和繁荣我区方志理论研究的园地,成为培养方志理论人才的阵地。内蒙古地方志学会在团结广大修志工作者和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方面做了不懈努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年鉴工作有声有色,续修志书开端良好。年鉴编辑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利国惠民的一项文化事业。近五年来,我们逐步加大了年鉴编修工作力度,几次修志工作会议都反复强调了年鉴工作的重要性,而且要求已完成第一届修志任务的地区和部门编写年鉴、续修志书。截至目前,《内蒙古年鉴》1998卷、1999/2000卷、2001卷已公开出版发行,2002卷正在紧张有序的编写中。《内蒙古年鉴》的陆续出版发行,填补了内蒙古历史上没有综合性年鉴的空白。乌海、巴盟、包头、锡盟、赤峰、通辽以及乌拉特中旗、临河市、准格尔旗、红山区等盟市、旗县的综合性年鉴已公开出版,还有部分自治区直属委办厅局也编辑出版了本部门的综合性年鉴。年鉴工作有声有色,积极发挥其时效性、实用性的优势和特点,为及时、高效和服务于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和安排,我区已完成第一届修志任务的地区和单位,已开始续修志书工作,目前,《武川县志》(续编)、《鄂伦春自治旗志》(续编)已公开出版,为我区续志工作树立了榜样。《达茂旗志》、《杭锦后旗志》、《乌兰浩特市志》、《科尔沁右翼前旗志》、《科尔沁右翼中旗志》、《突泉县志》、《扎赉特旗志》等7部志书的续修工作正在进行中,续志工作已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六)用志工作得到加强,志书作用日益显现。修志为用,用志是新时代方志事业的新特点、新发展,用志是服务当代、以志为鉴的重要手段。在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全区编纂出版的大批志书及地情资料,在我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明显,不可替代。它们不仅是各级党政领导实施正确决策的可靠依据,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家乡的生动教材;不仅可以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西部大开发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而且可以为宣传内蒙古发挥窗口作用。对此,各级党政领导、广大修志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都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读志用志工作已逐步摆上议事日程。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全区修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修志工作发展不平衡,进度不一,参差不齐。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后,部分专业志的原承编单位已撤并,使一些专业志编纂出现困难,拖了全区第一届修志工作的后腿,也影响到了我区续志工作的整体部署。二是由于我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各级财政困难,地方志信息网络化建设明显滞后,全区还没有一家地方志系统网站或地情信息库,志书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三是修志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志书、年鉴出版困难。部分地区和部门由于经费严重不足,编纂出的志稿不能及时出书。四是修志工作机构归属不一,工作缺乏权威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修志工作的开展。五是各级修志机构工作条件较差,修志人员待遇较低,队伍不稳,人才流失严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便推动修志工作深入发展。二、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义。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是对社会、经济、文化的一种全面、系统的总结和记载,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江泽民总书记曾指出:“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西部大开发正在实施、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修志工作的重要作用更加不可替代。首先,编修地方志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迫切需要,新编志书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爱家乡和革命传统教育的生动教材。其次,编修地方志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地方志书作为完整的、权威的地情、区情、国情资料,是政府信息工程的重要基础资料,在我区制定规划、基本建设、开发资源、减灾防灾、发展旅游业等方面已经或正在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可以在我区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再次,编修地方志是提高领导素质和进行科学决策的需要。作为一地之“百科全书”的地方志,是各级领导丰富文化内涵、把握发展规律、提高执政水平的必修课、必读物,真实的信息资料可以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在悠久的中华民族文化园地,地方志伴民族、随历史,代代相济,永不断章,是一个地方最具权威的全史,这样的全史不能中断,否则,愧对当代,更愧对后世。所以说,修志工作既是一项重要工作,而且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正如李铁映同志指出的“地方志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延续进行的学术文化事业,不是一项临时任务。如果一届志书完成,修志机构、队伍宣告解散,隔几年又重起炉灶,那将会造成人力、财力的极大浪费,甚至出现资料的散失及断档,给工作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失”。各盟市、旗县和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的领导以及广大修志工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修志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明确修志工作在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不断增强搞好修志工作这一文化建设工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命感,把修志工作做实做好。修志工作者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修志工作实践,统揽修志工作全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把修志工作作为中国先进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去认识、去把握、去实践,使编修志书真正成为服务于我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精神文化产品,真正发挥出“资政、教育、存史”的功能和作用。
三、今后几年的修志工作任务
进入新世纪的前五年,是我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区”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区地方志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所以,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修志工作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西部大开发和加入世贸组织的历史机遇,全面贯彻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本届修志任务,推动地方志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保证质量,抓紧完成我区第一届修志任务。目前,全国部分省市区已完成第一届修志任务,开始启动新一轮修志工作。而我区还有73部专业志、31部旗县志、3部盟市志需要完成。右以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未完成任务的盟市、旗县和有关委办厅局要把修志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责任目标考核范围,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制定计划,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要把修志工作列入督查工作范围,每年对各地区、各部门的修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完成任务的地区,必须在今明两年内完成盟市、旗县志的编纂任务,各级各部门的专业志力争在2005年底前完成。
我们在强调加快进度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保证志书的质量,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质量是志书的生命,修编志书是否有用,其作用大小,归根到底取决于志书本身的质量如何。修志的全过程及编写志稿的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质量问题,所以,修志的全过程及编写志稿的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质量问题,所以,修志工作者一定要强化志书质量意识,把握好影响志书质量的各个关键环节。同时要严格把好志书的体例关、资料关、文字关、评审关、验收关、印刷出版关,保证出版的志书是精品佳志,流芳百世。
(二)积极开展年鉴工作,及时为社会服务。李铁映同志指出:“地方综合志书、年鉴,以统一机构、统一收集、整理、编纂为好”。年鉴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同属地情信息载体,都是科学的资料性著述,有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功能。年鉴既可及时为现实服务,弥补志书出版周期长的不足,又能为续修志书积累资料,培养人才。新志书出版后,要编写综合年鉴,把不断发展变化的地情,及时逐年地收集整理出来。各级地方志机构都要把这一工作认真抓起来,特别是已经完成志书编纂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要逐年编写年鉴,这是地方志工作不间断地为现实服务的一个最佳选择。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综合年鉴的编纂,也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可以一年一刊,也可以两年或稍长时间一刊。在印刷出版上,尽量公开出版,但经费确实困难的,可以少量印制简易本,提供领导和有关部门使用,为下一届修志积累资料。志书、年鉴不论是否公开出版,都要强调质量,强化精品意识。只有保证质量,才能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可信度,才能有市场、有读者,才能充分发挥其为现实服务的作用,“今日之鉴,明日之史”,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编写年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保证年鉴工作和修志工作同步发展。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续志工作。国务院办公厅1996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志每隔二十年左右续修一次。去年召开的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也提出,在今后五年内,无论是否完成首轮志书的编纂任务,所有地区都要陆续启动第二轮志书编纂工作,并将续修规划纳入政府工作计划中。根据国家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区已经完成本届志书编纂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要积极而稳妥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续志工作,一是要认真总结近20年修志工作的经验,这是我们在新世纪,将新编地方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关键所在;二是要做好资料准备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逐年积累资料;三是做好人才准备,配备结构合理、有创新精神的修志队伍,同时,要进行修志队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四是积极开展续志理论研究,要在有充分理论准备的前提下,进行科学规划、可行性研究,有效开展工作;五是要有体制保证,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实施”的修志体制,使地方志事业代代相济,永不断章。
(四)提高修志队伍素质,更好地适应新时期修志工作的需要。修志事业和其他事业一样,同样需要德才兼备的大量人才。修志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强的工作,从事修志工作的人员,除了政治可靠,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好以外,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否则很难适应;修志工作是一项辛苦的工作,没有爱岗敬业的献身精神,是不可能完成修志大业的;修志队伍素质决定了志书的质量,而志书的质量决定了修志工作能否继续下去。所以,为了保证志书质量,为了使地方志事业永续不断,为了地方志工作者更好地适应新世纪新形势的需要,必须进一步提高修志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修志队伍。一是要配备事业心强、理论水平高和业务能力强的主编和修志人员;二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修志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思想政治素养,注意培养修志人员“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敬业精神;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及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掌握新知识、新技能。
(五)深入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推动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编修新方志的过程,就是不断总结经验和新方志理论深入探索的过程。没有修志经验的总结和新方志理论的研究,就不可能出现今天这样修志工作的大好局面,不可能使志书的质量不断得到提高。新方志的实践必然产生新的理论,只有建立方志学科和理论,地方志才有自己的地位,才能巩固自己的地位,也只有发展了的新理论,才能把方志事业不断推向深入。本届修志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开展起来的,广大修志工作者边探索边实践,获得了不少方志理论研究成果。但我们不能满足于此,要在现有修志工作队伍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培养,组织一支专门的、有志于此的研究队伍。当前,急需的是把我们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升华,使之成为全面系统的、有一定深度的方志理论。同时,进行理论创新,用这些系统理论来进一步指导修志实践,检验志书质量,同是也为下一届修志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开展新方志理论研究,应密切结合修志实践中提出的许多新问题,着重从宏观上加以概括总结,把方志理论研究逐步引向深入;《内蒙古地方志》刊物要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开展各类志书的评论工作,组织多层面的方志理论专题讨论,开辟专栏,开展学术争鸣,创造理论研究的浓厚氛围。自治区地方志学会要着手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地方志理论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地方志学会在开展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中的推动作用。
(六)加强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地方志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修志的目的在于运用。地方志的使用价值是编纂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根本所在,我们要始终把研究和开发志书应用价值的工作贯穿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当前,我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十五”计划的实施,这为我们地方志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级修志部门一定要抓住机遇,充分发挥新编地方志书及大量资料的作用,要利用各种渠道、各种途径积极开展志书的宣传,让全社会了解、使用志书;要注意挖掘、开发利用地方志这一资源宝库,为党政领导决策服务,为各地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要利用大量志书中的宝贵资料,编写各种爱国主义教育丛书和各种乡土教材,发挥地方志的“教育”功能;要做好少数民族文字志书的翻译、出版、发行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要编写各种地情丛书,宣传内蒙古的资源优势、风土民情等,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服务。在开发利用志书资源方面,要加快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十五”计划,已把促进信息化作为产业升级和带动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要求,各级要把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作为新世纪地方志工作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力争在今后五年内基本实现地方志系统的数据库全国联网。我区地方志系统必须顺应这一趋势,大力加快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地方志资源,把案头工作变为直接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工作,把静态资料变为动态资料,把潜在的利用价值变为现实的使用价值,使地方志通过网络为大众所认识、了解和运用,更好地为现实服务。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要在今年尝试出版电子版年鉴,并在政府办公厅局域网上设地方志网页,适当的时候建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情信息库。要把地方志成果推向社会,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地方志信息库,极大地方便领导和社会各界读志用志,更好地发挥志书的“资政、教育、存史”的功能和作用。
四、要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
修志实践充分证明,修志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是否把地方志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对编修地方志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江泽民总书记曾经指出:“修志工作是一项不容易引起重视的重要工作,各级领导要把修志工作当作一项事业来抓,并切实抓好”。李铁映同志也指出:“修志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事,而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主要是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职责。”“做好地方志工作,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修志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要把国务院提出的“一纳入”(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真正落到实处。关于这个问题,近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绝大多数地区落实得很好,工作很有成效,但也有少数地区、部门没有落实到位。修志工作是政府行为,是“官职”、“官责”,各级政府一定要把修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计划之中,从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给予足够的支持。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修志工作都要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实施”的体制,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有一位主要领导分管修志工作。修志工作机构要健全和稳定,国务院规定省、市、县三级修志机构是当地政府下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一级单位,是常设机构,要求修志工作要“机构在册,人员在岗,工作在手”。各地区、各部门绝不能借机构改革之名,随意撤并修志机构。志书出版后也一定要保留修志机构和人员,不能使修志工作在一个时期里中断。要保证修志事业经费,自治区、盟市、旗县政府,都要把修志经费和志书出版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千方百计落实修志事业经费,确保志书编纂工作顺利进行和志书如期出版发行。要稳定和巩固修志队伍。保留一批中青年骨干和一些铁心修志、无私奉献的同志。各级领导要关心修志人员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使这些同志能够专心致志于修志工作。
同志们,新的形势下、新的任务面前,地方志事业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全区广大修志工作者一定要认识到所肩负的历史重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同心同德,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区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主任 宝音德力格尔
(2002年6月6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是自治区政府召开的专门部署地方志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方精神,回顾总结全区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以来的修志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方志编委会向关心、支持修志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全区广大修志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五年全区修志工作的简要回顾
1997年9月全区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以来的五年中,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主持下,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经过广大修志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全区修志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在我区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修志机构基本建立健全,修志队伍建设明显加强。近几年来,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基本建立了修志机构;自治区直属委、办、厅、局大部分建立了修志机构,其余的也设了临时修志机构,全区上下形成了修志工作“网络”。在修志工作的实践中,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专兼职修志人才和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特别是近五年来,修志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有较大提高,许多中青年同志正成为修志工作的中坚力量,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同志,继续发挥着余热。修志机构的建立、健全和队伍建设的加强,是地方志事业兴旺发达的坚实基础和根本保障。
(二)第一届修志工作接近完成,志书编纂成果丰硕。全区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极大地推动了我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五年来,志书编纂工作进入大面积丰收阶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目前,已公开出版《政府志》等专业志21部,《呼伦贝尔盟志》等盟市志9部,《武川县志》等旗县(市区)志70部,比1997年全区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召开前,分别增加了15部、3部和30部,五年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过去15年的发展速度。除此之外,正在编纂的志稿,专业志有33部,盟市志有《乌盟志》、《呼市志》(下卷)、《包头市志》(卷一、二),旗县(市区)志有21部,这些都可望在今明两年内出版面世。一大批志书的编纂出版,极大地丰富了我区的文化宝库,为我区的文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精品意识逐步增强,志书质量明显提高。志书质量是志书的生命。五年来,修志人员牢固树立志书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好志书编纂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出版了一批精品佳志,在全国各省市区中我区志书质量当属上乘。在1997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织的全国志书评奖活动中,我区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大事记》荣获一等奖、《乌海市志》、《赤峰市志》荣获二等奖;1999年在北京中国革命博物馆举行的“全国新编地方志成果展览”中,内蒙古展区展出的志书,因其装帧精美、质量上乘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00年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中,《共产党志》获物别奖;《大事记》、《畜牧志》获荣誉奖;《呼盟志》、《红山区志》获二等奖;《阿盟志》、《喀喇沁旗志》、《镶黄旗志》、《呼盟民族志》获三等奖;《民用航空志》、《水产志》、《固阳县志》、《根河市志》、《林西县志》、《呼和浩特市志》(上)获优秀奖。志书的获奖,不仅是对志书质量的充分肯定,而且是对修志人员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
(四)修志工作不断发展,理论研究推陈出新。随着修志工作的不断发展,方志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入。五年来,我区在加强寺方志理论研究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组织了新方志理论研讨会,组织力量分赴自治区直属机关和部分盟市举行地方志讲座、培训,不仅对编修志书起到了有效指导作用,提高了基层修志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而且丰富了我区新方志理论研究的内容。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办的刊物《内蒙古地方志》,根据实际需要,经常增加或调整栏目,在内容的选材上,不仅注重指导性、可读性,而且注重学术性、文化性,已逐步成为活跃和繁荣我区方志理论研究的园地,成为培养方志理论人才的阵地。内蒙古地方志学会在团结广大修志工作者和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方面做了不懈努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年鉴工作有声有色,续修志书开端良好。年鉴编辑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利国惠民的一项文化事业。近五年来,我们逐步加大了年鉴编修工作力度,几次修志工作会议都反复强调了年鉴工作的重要性,而且要求已完成第一届修志任务的地区和部门编写年鉴、续修志书。截至目前,《内蒙古年鉴》1998卷、1999/2000卷、2001卷已公开出版发行,2002卷正在紧张有序的编写中。《内蒙古年鉴》的陆续出版发行,填补了内蒙古历史上没有综合性年鉴的空白。乌海、巴盟、包头、锡盟、赤峰、通辽以及乌拉特中旗、临河市、准格尔旗、红山区等盟市、旗县的综合性年鉴已公开出版,还有部分自治区直属委办厅局也编辑出版了本部门的综合性年鉴。年鉴工作有声有色,积极发挥其时效性、实用性的优势和特点,为及时、高效和服务于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和安排,我区已完成第一届修志任务的地区和单位,已开始续修志书工作,目前,《武川县志》(续编)、《鄂伦春自治旗志》(续编)已公开出版,为我区续志工作树立了榜样。《达茂旗志》、《杭锦后旗志》、《乌兰浩特市志》、《科尔沁右翼前旗志》、《科尔沁右翼中旗志》、《突泉县志》、《扎赉特旗志》等7部志书的续修工作正在进行中,续志工作已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六)用志工作得到加强,志书作用日益显现。修志为用,用志是新时代方志事业的新特点、新发展,用志是服务当代、以志为鉴的重要手段。在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全区编纂出版的大批志书及地情资料,在我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明显,不可替代。它们不仅是各级党政领导实施正确决策的可靠依据,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家乡的生动教材;不仅可以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西部大开发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而且可以为宣传内蒙古发挥窗口作用。对此,各级党政领导、广大修志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都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读志用志工作已逐步摆上议事日程。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全区修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修志工作发展不平衡,进度不一,参差不齐。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后,部分专业志的原承编单位已撤并,使一些专业志编纂出现困难,拖了全区第一届修志工作的后腿,也影响到了我区续志工作的整体部署。二是由于我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各级财政困难,地方志信息网络化建设明显滞后,全区还没有一家地方志系统网站或地情信息库,志书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三是修志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志书、年鉴出版困难。部分地区和部门由于经费严重不足,编纂出的志稿不能及时出书。四是修志工作机构归属不一,工作缺乏权威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修志工作的开展。五是各级修志机构工作条件较差,修志人员待遇较低,队伍不稳,人才流失严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便推动修志工作深入发展。二、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义。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是对社会、经济、文化的一种全面、系统的总结和记载,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江泽民总书记曾指出:“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西部大开发正在实施、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修志工作的重要作用更加不可替代。首先,编修地方志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迫切需要,新编志书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爱家乡和革命传统教育的生动教材。其次,编修地方志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地方志书作为完整的、权威的地情、区情、国情资料,是政府信息工程的重要基础资料,在我区制定规划、基本建设、开发资源、减灾防灾、发展旅游业等方面已经或正在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可以在我区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再次,编修地方志是提高领导素质和进行科学决策的需要。作为一地之“百科全书”的地方志,是各级领导丰富文化内涵、把握发展规律、提高执政水平的必修课、必读物,真实的信息资料可以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在悠久的中华民族文化园地,地方志伴民族、随历史,代代相济,永不断章,是一个地方最具权威的全史,这样的全史不能中断,否则,愧对当代,更愧对后世。所以说,修志工作既是一项重要工作,而且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正如李铁映同志指出的“地方志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延续进行的学术文化事业,不是一项临时任务。如果一届志书完成,修志机构、队伍宣告解散,隔几年又重起炉灶,那将会造成人力、财力的极大浪费,甚至出现资料的散失及断档,给工作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失”。各盟市、旗县和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的领导以及广大修志工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修志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明确修志工作在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不断增强搞好修志工作这一文化建设工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命感,把修志工作做实做好。修志工作者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修志工作实践,统揽修志工作全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把修志工作作为中国先进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去认识、去把握、去实践,使编修志书真正成为服务于我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精神文化产品,真正发挥出“资政、教育、存史”的功能和作用。
三、今后几年的修志工作任务
进入新世纪的前五年,是我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区”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区地方志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所以,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修志工作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西部大开发和加入世贸组织的历史机遇,全面贯彻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本届修志任务,推动地方志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保证质量,抓紧完成我区第一届修志任务。目前,全国部分省市区已完成第一届修志任务,开始启动新一轮修志工作。而我区还有73部专业志、31部旗县志、3部盟市志需要完成。右以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未完成任务的盟市、旗县和有关委办厅局要把修志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责任目标考核范围,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制定计划,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要把修志工作列入督查工作范围,每年对各地区、各部门的修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完成任务的地区,必须在今明两年内完成盟市、旗县志的编纂任务,各级各部门的专业志力争在2005年底前完成。
我们在强调加快进度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保证志书的质量,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质量是志书的生命,修编志书是否有用,其作用大小,归根到底取决于志书本身的质量如何。修志的全过程及编写志稿的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质量问题,所以,修志的全过程及编写志稿的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质量问题,所以,修志工作者一定要强化志书质量意识,把握好影响志书质量的各个关键环节。同时要严格把好志书的体例关、资料关、文字关、评审关、验收关、印刷出版关,保证出版的志书是精品佳志,流芳百世。
(二)积极开展年鉴工作,及时为社会服务。李铁映同志指出:“地方综合志书、年鉴,以统一机构、统一收集、整理、编纂为好”。年鉴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同属地情信息载体,都是科学的资料性著述,有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功能。年鉴既可及时为现实服务,弥补志书出版周期长的不足,又能为续修志书积累资料,培养人才。新志书出版后,要编写综合年鉴,把不断发展变化的地情,及时逐年地收集整理出来。各级地方志机构都要把这一工作认真抓起来,特别是已经完成志书编纂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要逐年编写年鉴,这是地方志工作不间断地为现实服务的一个最佳选择。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综合年鉴的编纂,也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可以一年一刊,也可以两年或稍长时间一刊。在印刷出版上,尽量公开出版,但经费确实困难的,可以少量印制简易本,提供领导和有关部门使用,为下一届修志积累资料。志书、年鉴不论是否公开出版,都要强调质量,强化精品意识。只有保证质量,才能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可信度,才能有市场、有读者,才能充分发挥其为现实服务的作用,“今日之鉴,明日之史”,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编写年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保证年鉴工作和修志工作同步发展。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续志工作。国务院办公厅1996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志每隔二十年左右续修一次。去年召开的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也提出,在今后五年内,无论是否完成首轮志书的编纂任务,所有地区都要陆续启动第二轮志书编纂工作,并将续修规划纳入政府工作计划中。根据国家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区已经完成本届志书编纂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要积极而稳妥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续志工作,一是要认真总结近20年修志工作的经验,这是我们在新世纪,将新编地方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关键所在;二是要做好资料准备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逐年积累资料;三是做好人才准备,配备结构合理、有创新精神的修志队伍,同时,要进行修志队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四是积极开展续志理论研究,要在有充分理论准备的前提下,进行科学规划、可行性研究,有效开展工作;五是要有体制保证,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实施”的修志体制,使地方志事业代代相济,永不断章。
(四)提高修志队伍素质,更好地适应新时期修志工作的需要。修志事业和其他事业一样,同样需要德才兼备的大量人才。修志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强的工作,从事修志工作的人员,除了政治可靠,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好以外,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否则很难适应;修志工作是一项辛苦的工作,没有爱岗敬业的献身精神,是不可能完成修志大业的;修志队伍素质决定了志书的质量,而志书的质量决定了修志工作能否继续下去。所以,为了保证志书质量,为了使地方志事业永续不断,为了地方志工作者更好地适应新世纪新形势的需要,必须进一步提高修志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修志队伍。一是要配备事业心强、理论水平高和业务能力强的主编和修志人员;二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修志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思想政治素养,注意培养修志人员“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敬业精神;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及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掌握新知识、新技能。
(五)深入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推动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编修新方志的过程,就是不断总结经验和新方志理论深入探索的过程。没有修志经验的总结和新方志理论的研究,就不可能出现今天这样修志工作的大好局面,不可能使志书的质量不断得到提高。新方志的实践必然产生新的理论,只有建立方志学科和理论,地方志才有自己的地位,才能巩固自己的地位,也只有发展了的新理论,才能把方志事业不断推向深入。本届修志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开展起来的,广大修志工作者边探索边实践,获得了不少方志理论研究成果。但我们不能满足于此,要在现有修志工作队伍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培养,组织一支专门的、有志于此的研究队伍。当前,急需的是把我们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升华,使之成为全面系统的、有一定深度的方志理论。同时,进行理论创新,用这些系统理论来进一步指导修志实践,检验志书质量,同是也为下一届修志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开展新方志理论研究,应密切结合修志实践中提出的许多新问题,着重从宏观上加以概括总结,把方志理论研究逐步引向深入;《内蒙古地方志》刊物要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开展各类志书的评论工作,组织多层面的方志理论专题讨论,开辟专栏,开展学术争鸣,创造理论研究的浓厚氛围。自治区地方志学会要着手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地方志理论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地方志学会在开展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中的推动作用。
(六)加强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地方志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修志的目的在于运用。地方志的使用价值是编纂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根本所在,我们要始终把研究和开发志书应用价值的工作贯穿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当前,我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十五”计划的实施,这为我们地方志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级修志部门一定要抓住机遇,充分发挥新编地方志书及大量资料的作用,要利用各种渠道、各种途径积极开展志书的宣传,让全社会了解、使用志书;要注意挖掘、开发利用地方志这一资源宝库,为党政领导决策服务,为各地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要利用大量志书中的宝贵资料,编写各种爱国主义教育丛书和各种乡土教材,发挥地方志的“教育”功能;要做好少数民族文字志书的翻译、出版、发行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要编写各种地情丛书,宣传内蒙古的资源优势、风土民情等,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服务。在开发利用志书资源方面,要加快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十五”计划,已把促进信息化作为产业升级和带动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要求,各级要把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作为新世纪地方志工作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力争在今后五年内基本实现地方志系统的数据库全国联网。我区地方志系统必须顺应这一趋势,大力加快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地方志资源,把案头工作变为直接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工作,把静态资料变为动态资料,把潜在的利用价值变为现实的使用价值,使地方志通过网络为大众所认识、了解和运用,更好地为现实服务。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要在今年尝试出版电子版年鉴,并在政府办公厅局域网上设地方志网页,适当的时候建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情信息库。要把地方志成果推向社会,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地方志信息库,极大地方便领导和社会各界读志用志,更好地发挥志书的“资政、教育、存史”的功能和作用。
四、要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
修志实践充分证明,修志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是否把地方志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对编修地方志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江泽民总书记曾经指出:“修志工作是一项不容易引起重视的重要工作,各级领导要把修志工作当作一项事业来抓,并切实抓好”。李铁映同志也指出:“修志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事,而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主要是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职责。”“做好地方志工作,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修志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要把国务院提出的“一纳入”(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真正落到实处。关于这个问题,近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绝大多数地区落实得很好,工作很有成效,但也有少数地区、部门没有落实到位。修志工作是政府行为,是“官职”、“官责”,各级政府一定要把修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计划之中,从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给予足够的支持。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修志工作都要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实施”的体制,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有一位主要领导分管修志工作。修志工作机构要健全和稳定,国务院规定省、市、县三级修志机构是当地政府下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一级单位,是常设机构,要求修志工作要“机构在册,人员在岗,工作在手”。各地区、各部门绝不能借机构改革之名,随意撤并修志机构。志书出版后也一定要保留修志机构和人员,不能使修志工作在一个时期里中断。要保证修志事业经费,自治区、盟市、旗县政府,都要把修志经费和志书出版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千方百计落实修志事业经费,确保志书编纂工作顺利进行和志书如期出版发行。要稳定和巩固修志队伍。保留一批中青年骨干和一些铁心修志、无私奉献的同志。各级领导要关心修志人员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使这些同志能够专心致志于修志工作。
同志们,新的形势下、新的任务面前,地方志事业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全区广大修志工作者一定要认识到所肩负的历史重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同心同德,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区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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