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11 月 15 日,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宣传部关于对全区纪念设施进行审核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全区纪念设施审核登记工作小组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纪念设施名录(送审稿)》的进行了专家评审。内蒙古党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姜爱军、副巡视员马万里和我室有关同志,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政厅、文化厅和内蒙古博物院等部门领导,以及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和巴彦淖尔市等党史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
会前,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史研究室、自治区民政厅、文化厅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了全区纪念设施审核登记办公室和工作小组,整理汇总了全区 12 个盟市的 754 份审核登记表,实地核查了 10 个存在问题的纪念设施。经过初审、复审两轮审核,工作小组初步形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纪念设施名录(送审稿)》。
会议中,参会人员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宣传部关于对全区纪念设施进行审核登记的通知》的认定范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的各项要求,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纪念设施名录(送审稿)》中所列的 377 个纪念设施,进行了认真评审,按照以史为据、导向正确的原则,形成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批纪念设施名录(送审稿)》。
2016 年 11 月 15 日,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宣传部关于对全区纪念设施进行审核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全区纪念设施审核登记工作小组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纪念设施名录(送审稿)》的进行了专家评审。内蒙古党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姜爱军、副巡视员马万里和我室有关同志,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政厅、文化厅和内蒙古博物院等部门领导,以及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和巴彦淖尔市等党史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
会前,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史研究室、自治区民政厅、文化厅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了全区纪念设施审核登记办公室和工作小组,整理汇总了全区 12 个盟市的 754 份审核登记表,实地核查了 10 个存在问题的纪念设施。经过初审、复审两轮审核,工作小组初步形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纪念设施名录(送审稿)》。
会议中,参会人员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宣传部关于对全区纪念设施进行审核登记的通知》的认定范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的各项要求,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纪念设施名录(送审稿)》中所列的 377 个纪念设施,进行了认真评审,按照以史为据、导向正确的原则,形成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批纪念设施名录(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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