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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0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内检反贪强许〔2017〕1号),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决定许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自治区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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