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春同志担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日前,经党中央批准,张韶春同志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委员、常委;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张韶春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兼任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张韶春同志担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日前,经党中央批准,张韶春同志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委员、常委;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张韶春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兼任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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