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二连浩特市工商局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打出推进改革、强化监管、服务发展、深化维权等“组合拳”,切实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主体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推动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上半年,全市共有市场主体13904户,其中企业2594户,个体工商户112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6户。
一、找准切入点推进改革
一是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协调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将涉及14个部门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24项登记事项全部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于
二是探索“线上登记”改革。围绕名称库开放和名称网上查重,大力推进“我的名称我做主”改革,逐步将名称权还于企业。在完成系统测试、业务指导、问题反馈等基础工作后,于年初成功受理二连浩特市首例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截至目前,共受理网上企业名称预核12例,设立登记3例。
三是推进“退出困难”改革。为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二连浩特市与全国同步启动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截至目前,共有7户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二、找准着力点强化监管
一是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在节假日期间开展了多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红盾网剑”等多项专项行动,对餐饮住宿、消防器材、家用电器、五金机电、建筑装潢、进口商品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6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435户(次)。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2条,督促现场整改2条;发现节日市场安全隐患30条,责令现场整改21条,限期整改9条。
二是加强商标广告监管。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电子产品、服装鞋帽、洗涤用品等领域商品。召开了二连浩特市201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起草了《二连浩特市整治虚假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二连浩特市广告发布审查制度》。上半年共对二连浩特市主要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了发布登记和监测,共计监测广告3148条次。
三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签订《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及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实现企业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关联整合、统一公示,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同时依法开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约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招投标、评先选优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增强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意识。截至目前,累计公示各类信息16196条,市直18个部门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442条,市场主体自行公示年报信息11813条。
三、找准融入点服务发展
一是继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作用,加大对全市优势产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内蒙古著名商标的支持力度。召开了“中国品牌日”宣传暨商标品牌发展推进会,向全市企业代表就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工作情况进行了宣传、通报,提升了商标企业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上半年,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20件,自治区著名商标8件,市知名商标5件。
二是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结合商事制度改革宣传,采取入户走访、发放资料、媒体宣传等方式,将改革政策送到企业手中。一方面宣传国家及自治区扶持经济发展的各项利好政策,另一方面宣传登记改革为企业发展带来的各项红利。今年以来共为企业帮助融资400万元。
四、找准关注点深化维权
一是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大力推进维权网络建设,方便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现已建立消协分会5个,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9个。同时,在蒙古国客商购物集中的商城市场建立联络员制度,采取定向定人的方式,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帮助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举办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对查获的12大类、共计15吨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启动仪式上,对全市50家文明诚信私营企业、60户文明诚信个体户、20户文明诚信示范店进行表彰,弘扬诚信经营。
三是深化中蒙维权务实合作。针对蒙古国客商在二连浩特口岸创业消费群体逐年增多的实际,把保护外国消费者权益工作作为树立口岸形象的重点,不断加强与蒙古国消费维权组织的交流合作。6月,蒙古国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对二连浩特市进行工作访问,中蒙双方在加强消费维权、保护公平竞争、完善异地投诉处理机制等多方面达成共识,进一步完善了跨国维权调处机制。同时,按照双方签订的《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约定,积极推动蒙方加强在蒙中国消费者保护力度,切实保障我国公民在蒙消费权益。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111件、咨询150件,挽回经济损失20.45万元。其中,受理蒙古国消费者投诉12件,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责任编辑 孙春霞)
2017年以来,二连浩特市工商局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打出推进改革、强化监管、服务发展、深化维权等“组合拳”,切实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主体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推动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上半年,全市共有市场主体13904户,其中企业2594户,个体工商户112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6户。
一、找准切入点推进改革
一是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协调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将涉及14个部门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24项登记事项全部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于
二是探索“线上登记”改革。围绕名称库开放和名称网上查重,大力推进“我的名称我做主”改革,逐步将名称权还于企业。在完成系统测试、业务指导、问题反馈等基础工作后,于年初成功受理二连浩特市首例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截至目前,共受理网上企业名称预核12例,设立登记3例。
三是推进“退出困难”改革。为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二连浩特市与全国同步启动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截至目前,共有7户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二、找准着力点强化监管
一是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在节假日期间开展了多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红盾网剑”等多项专项行动,对餐饮住宿、消防器材、家用电器、五金机电、建筑装潢、进口商品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6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435户(次)。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2条,督促现场整改2条;发现节日市场安全隐患30条,责令现场整改21条,限期整改9条。
二是加强商标广告监管。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电子产品、服装鞋帽、洗涤用品等领域商品。召开了二连浩特市201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起草了《二连浩特市整治虚假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二连浩特市广告发布审查制度》。上半年共对二连浩特市主要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了发布登记和监测,共计监测广告3148条次。
三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签订《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及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实现企业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关联整合、统一公示,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同时依法开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约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招投标、评先选优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增强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意识。截至目前,累计公示各类信息16196条,市直18个部门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442条,市场主体自行公示年报信息11813条。
三、找准融入点服务发展
一是继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作用,加大对全市优势产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内蒙古著名商标的支持力度。召开了“中国品牌日”宣传暨商标品牌发展推进会,向全市企业代表就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工作情况进行了宣传、通报,提升了商标企业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上半年,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20件,自治区著名商标8件,市知名商标5件。
二是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结合商事制度改革宣传,采取入户走访、发放资料、媒体宣传等方式,将改革政策送到企业手中。一方面宣传国家及自治区扶持经济发展的各项利好政策,另一方面宣传登记改革为企业发展带来的各项红利。今年以来共为企业帮助融资400万元。
四、找准关注点深化维权
一是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大力推进维权网络建设,方便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现已建立消协分会5个,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9个。同时,在蒙古国客商购物集中的商城市场建立联络员制度,采取定向定人的方式,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帮助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举办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对查获的12大类、共计15吨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启动仪式上,对全市50家文明诚信私营企业、60户文明诚信个体户、20户文明诚信示范店进行表彰,弘扬诚信经营。
三是深化中蒙维权务实合作。针对蒙古国客商在二连浩特口岸创业消费群体逐年增多的实际,把保护外国消费者权益工作作为树立口岸形象的重点,不断加强与蒙古国消费维权组织的交流合作。6月,蒙古国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对二连浩特市进行工作访问,中蒙双方在加强消费维权、保护公平竞争、完善异地投诉处理机制等多方面达成共识,进一步完善了跨国维权调处机制。同时,按照双方签订的《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约定,积极推动蒙方加强在蒙中国消费者保护力度,切实保障我国公民在蒙消费权益。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111件、咨询150件,挽回经济损失20.45万元。其中,受理蒙古国消费者投诉12件,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责任编辑 孙春霞)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