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南侧出口处,建有一座“五·一”纪念碑。碑上镌刻着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席毛泽东、总司令朱德给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时发来的贺电全文:“亲爱的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议全体代表们,你们五月十七日来电收到了。曾经饱受困难的内蒙古同胞在你们的领导下正在开创自由光明的新历史。我们相信:蒙古民族将与汉族和国内其他民族亲密团结,为着扫除民族压迫与封建压迫,建设新蒙古与新中国而奋斗!庆祝你们的胜利!”
1997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乌兰浩特市委、市人民政府对人民广场进行改造,更名为“五·一”广场。2003年,乌兰浩特市委、人民政府再次对“五·一”广场进行扩建改造,10月1日竣工。总面积5.6万平方米,由休闲场地、绿地、文化长廊、雕像和音乐喷泉等组成。广场以音乐喷泉为中轴线,东西两侧呈对称状。广场南部正中,是占地696平方米的音乐喷泉;北部正中,是由24根巨柱支撑的文化长廊。绿地占地面积为2.4万平方米,休闲场地近3万平方米。广场内安装大量形态各异的照明灯和装饰灯。广场四周花坛座座,杨柳依依,甬道回环。改建后的“五·一”广场,壮观华美。白天,花儿姹紫嫣红,争奇斗艳;入夜,华灯齐放,流光溢彩。成为集休闲、娱乐、纪念为一体的“红色文化”主题广场。
广场南侧出口处,建有一座“五·一”纪念碑。碑上镌刻着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席毛泽东、总司令朱德给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时发来的贺电全文:“亲爱的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议全体代表们,你们五月十七日来电收到了。曾经饱受困难的内蒙古同胞在你们的领导下正在开创自由光明的新历史。我们相信:蒙古民族将与汉族和国内其他民族亲密团结,为着扫除民族压迫与封建压迫,建设新蒙古与新中国而奋斗!庆祝你们的胜利!”
1997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乌兰浩特市委、市人民政府对人民广场进行改造,更名为“五·一”广场。2003年,乌兰浩特市委、人民政府再次对“五·一”广场进行扩建改造,10月1日竣工。总面积5.6万平方米,由休闲场地、绿地、文化长廊、雕像和音乐喷泉等组成。广场以音乐喷泉为中轴线,东西两侧呈对称状。广场南部正中,是占地696平方米的音乐喷泉;北部正中,是由24根巨柱支撑的文化长廊。绿地占地面积为2.4万平方米,休闲场地近3万平方米。广场内安装大量形态各异的照明灯和装饰灯。广场四周花坛座座,杨柳依依,甬道回环。改建后的“五·一”广场,壮观华美。白天,花儿姹紫嫣红,争奇斗艳;入夜,华灯齐放,流光溢彩。成为集休闲、娱乐、纪念为一体的“红色文化”主题广场。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