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卷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设厅领导名录】
厅 长:王富祥
副 厅长:龚维永
包重建(蒙古族)
白贵生(回族)
吴 龙
【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咨询单位改革与管理 年初,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开始。乌盟建筑设计院(建筑工程乙级)、伊盟建筑勘测设计院(建筑工程乙级)、赤峰市建筑设计院(建筑工程甲级)作为试点单位率先进行。上述三家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制企业指导意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办法》的要求,于年底如期完成转制工作。
勘察设计评优 开展全区勘察设计“四优”评选、1998年度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评选及迈向21世纪住宅方案竞赛工作。全区共有87个项目参加“四优”评选、23个项目参加优秀Qc小组评选和迈向21世纪住宅方案竞赛。共评出59个获奖项目并推荐12个项目参加全国评选,其中各有1项分别获全国迈向21世纪住宅方案竞赛三等奖和全国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奖。
勘察设计咨询行业效益 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共完成勘察设计收入2.34亿元,人均完成勘察设计收入1.5万元:完成初步设计投资102亿元,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完成施工图投资额156亿元,建筑面积986万平方米。
【抗震防灾】 元月,河北省张北—尚义地区发生6.2级地震,波及锡盟、乌盟5个旗县。地震发生后,在自治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领导下,自治区建设厅四次派出抗震救灾工作小组深入震区考察慰问,参与当地的抗震救灾工作,并组织当地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震害调查,对市政工程及震损建筑物进行鉴定,提出加固方案等应急措施,对震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从规划、农村抗震住宅建设技术及资金上给予支持和帮助。
(周月生)
【建筑施工】
建筑业企业改制 年初,全区建筑业企业改制工作全面启动。10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建设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有及集体建筑业企业深化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年底,全区72.8%的建筑业企业完成改制。
行业效益 随着建筑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筑业行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取得显著效益。据统计,全区建筑业总产值124.7亿元,增加值38亿元,上缴利税5.2亿元,实现利润4 179万元。
施工安全管理 年内,有22项工程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施工工程,22个施工现场被评为自治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在建安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14家单位、35名人员分别授予“自治区建设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自治区建设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
(陈 健)
【质量监督】
工程质量管理 全区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计监督工程 3 058项(建筑面积9 901 639平方米),受监工程未发生因工程质量引发的重大垮塌事故,有2l项工程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优质施工工程”称号。
工程质量检查 6~9月,自治区建设厅组织开展全区住宅工程质量大检查,抽检竣工及在建的住宅工程1 211项(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抽检结束后,对27家有不合格工程的施工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建筑材料质量抽检 5~8月,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对全区12个盟市的62家砼预制构件厂进行质量抽检,其中产品质量合格的55家,合格率为88.7%。
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单位资质复查 5~10月,自治区建设厅对全区11个盟市(兴安盟因水灾未进行)的303家工程检测试验单位进行资质复查,复查结果为:符合一级资质条件的24家,符合二级资质条件的82家,符合三级资质条件的117家,符合条件的单项试验室60个。被限期整改的6家,暂不定级的14家。
国家优质工程 内蒙古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中保财产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综合大厦被评为国家优质工程,获1998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呼和浩特市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楼工程获1998年度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银牌奖。
(鄂志宏)
【城市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在完成自治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8个盟域城镇体系规划、20个设市城市总体规划及68个旗县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开展了详细规划设计工作。至年底,全区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建成区的20%。自治区建设厅重点抓呼市“海天花园”、“芳汀花园”的详细规划设计工作,在下半年抗洪救灾工作中重点协助灾区重建家园,从测绘、规划、设计等方面给予灾区重建家园以有力支持。
城建档案 年初,呼市、包头、乌海、赤峰4个城市代表自治区参加全国城建档案事业成果暨档案管理新设备新技术展示交流会,得到国家建设部好评,自治区建设厅获最佳设计奖和优秀组织奖。9月,自治区召开全区城建档案工作会。至年底,全区城建档案馆已建成32个,从业人员130余人。
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年检 开展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年检工作,全区有52家设计单位通过资质年检,其中甲级院1家,乙级院4家,丙级院20家,丁级院27家。
(程晓中)
【城市建设】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根据建设部的工作部署,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此项工作受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各盟市对此项工作都非常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党政领导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及措施。包头市、东胜市、锡林浩特市、满洲里市、杭锦后旗、奈曼旗、阿拉善左旗、扎赉特旗、鄂温克族自治旗、伊金霍洛旗、多伦县、宁城县、乌审旗、突泉县、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凉城县、科尔沁左翼后旗、托克托县被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县),呼和浩特市、乌海市、赤峰市、临河市、敖汉旗、巴林左旗、土默特左旗、巴林右旗被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城市。
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政策与改革 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下发内价(1998)39号文件对呼、包二市的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同时,对其他城市的环境卫生服务收费做了相应规定,使全区环卫行业开展有偿服务工作有所依据,价格更为合理。
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包头市、乌兰浩特市进行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包头市公交与交通运输部门合并,成立包头市运输集团总公司,直接由包头市政府主管。乌兰浩特市政府将公交公司产权出售给个人,由国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目前两市公交企业运行状况良好。
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运行机制改革 包头、乌海、东胜等环卫部门公开向社会招标,将道路清扫权转让个人,节约环卫资金,保洁效果明显。包头、乌海等城市将公共厕所的管理权拍卖给个人,管理效果转好,也解决部分下岗职工的工作问题。
(杨宝峰)
【村镇建设】
组织领导工作 7月26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牧民住宅建设的通知》(内党办发~1998314号)。8月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搞好小城镇规划建设推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意见》(内党发[1998]14号),对全区村镇建设,尤其是小城镇建设的战略构想、奋斗目标、规划水平、建设标准、投资机制、领导体制及相关政策作出明确规定。9月初,自治区政府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召开全区村镇建设暨灾后重建家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自治区90年代村镇建设工作成就和经验,部署今后村镇建设和灾后重建家园工作,参观元宝山区乡村城市化建设成就,表彰全区90年代村镇建设工作先进乡镇、先进单位、先进乡镇长、先进工作者。
村镇建设投资 全区村镇建设总投资22.6亿元,其中用于建住宅14.93亿元、公共建筑3.31亿元、生产建筑1.81亿元、公用设施2.55亿元。
灾后重建家园 全区有5个盟市、76个旗县、1 163个苏木乡镇、8 408个村庄、651.5万人遭受洪灾,12.5万户住宅共38.8万间计780万平方米房屋被毁,整体水毁村镇342个、需整体搬迁村镇294个,直接损失665亿元。灾后按自治区统一部署,共完成搬迁村镇规划294个,原址重建村镇规划4 175个,提供住宅设计方案76种,投入资金12.1亿元,建成住宅407万平方米。
(李更生)
【住房制度改革】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延续几十年的住房实物分配旧体制宣告结束。为全面推进自治区房改和住房建设,自治区建设厅、房改办等有关部门,草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经多次征求盟市、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7月30日以内政发(1998)82号文件下发,提出一系列深化房改加快住房建设的改革措施。其主要内容有;1.改革住房分配旧体制,停止住房实物分配。2.提出住房补贴发放的初步框架。3.明确住房建设控制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根据全区住房的实际状况,参照其他省区的做法,明确自治区今后住房建设面积控制标准和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主任科员80平方米、主任科员90平方米、副处级100平方米、正处级110平方米、副厅级120平方米、正厅级130平方米。4.提出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措施。进一步重申住房公积金要坚持“房改领导小组(房委会)决策,分级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并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提出:年内必须将制度建立起来。1999年1月1日起,全面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由现行的5%提高到6%,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高于这一比例。5.对公房租金、公房出售、二级市场的建立、住房建设、住房金融的发展、物业管理等房改内容提出意见。
租金改革公房出售 年初全区继续按照国发(1994)43号《决定》精神,把提高公房租金、稳步出售公房作为年度考核目标下达各盟市。1998年自治区要求公房租金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年工资收入的8%。
(郭俊生)
【法制建设】
地方建设立法 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包头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1月25日发布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城市供水实施办法》。
法制培训教育 为提高执法水平,自治区建设厅组织举办两期行政执法与监督培训班,并组织全区建设系统4 220多名执法人员进行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试。
普法宣传 结合自治区“三五”普法工作安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周年纪念之际,全区建设部门持续开展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印发传单、悬挂标语、街头咨询、流动宣传车、发表文章、广播电视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建设法律法规。3月1日,全区建设系统1 000多名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实施。4月,自治区建设厅印制了《建设法规汇编》、《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设法规文件汇编》。
执法监督 全区12个盟市的22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多数成立了法制科,未设立专门机构的也配备相应的专门法制工作人员,为执法监督工作的日常开展提供组织保证。自治区建设厅以内建法字(1997)434号文件印发《关于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改考核制的通知》以后,全区建设系统推行执法责任制,并结合评议考核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为贯彻行政复议法,自治区建设厅和各盟市建设部门均设立行政复议机构,并多次受理复议案件。
【直属企业改革】 自治区建设厅于3月20日印发《关于1998年厅属企业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并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的厅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4月初,厅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深入厅属7户企业,调查摸底,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方针政策,指导帮助各企业制定符合实际的改制方案。4月底,厅属企业分别上报改制申请及初步方案,5月初,建设厅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审核各企业改制方案,作出批复,并制发《关于抓紧进行厅直企业改制工作的通知》和《企业转制工作步骤》,强调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抓好生产经营。至年底,建设厅直属10户企业中有4户完成改制,且运营状况良好。
(宋金秋)
【扶贫工作】 自治区建设厅组织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扶贫救灾捐资捐物“送温暖”活动。1998年捐款52 505元,捐衣物3 600多件。
(韩玉霞)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设厅领导名录】
厅 长:王富祥
副 厅长:龚维永
包重建(蒙古族)
白贵生(回族)
吴 龙
【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咨询单位改革与管理 年初,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开始。乌盟建筑设计院(建筑工程乙级)、伊盟建筑勘测设计院(建筑工程乙级)、赤峰市建筑设计院(建筑工程甲级)作为试点单位率先进行。上述三家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制企业指导意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办法》的要求,于年底如期完成转制工作。
勘察设计评优 开展全区勘察设计“四优”评选、1998年度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评选及迈向21世纪住宅方案竞赛工作。全区共有87个项目参加“四优”评选、23个项目参加优秀Qc小组评选和迈向21世纪住宅方案竞赛。共评出59个获奖项目并推荐12个项目参加全国评选,其中各有1项分别获全国迈向21世纪住宅方案竞赛三等奖和全国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奖。
勘察设计咨询行业效益 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共完成勘察设计收入2.34亿元,人均完成勘察设计收入1.5万元:完成初步设计投资102亿元,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完成施工图投资额156亿元,建筑面积986万平方米。
【抗震防灾】 元月,河北省张北—尚义地区发生6.2级地震,波及锡盟、乌盟5个旗县。地震发生后,在自治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领导下,自治区建设厅四次派出抗震救灾工作小组深入震区考察慰问,参与当地的抗震救灾工作,并组织当地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震害调查,对市政工程及震损建筑物进行鉴定,提出加固方案等应急措施,对震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从规划、农村抗震住宅建设技术及资金上给予支持和帮助。
(周月生)
【建筑施工】
建筑业企业改制 年初,全区建筑业企业改制工作全面启动。10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建设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有及集体建筑业企业深化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年底,全区72.8%的建筑业企业完成改制。
行业效益 随着建筑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筑业行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取得显著效益。据统计,全区建筑业总产值124.7亿元,增加值38亿元,上缴利税5.2亿元,实现利润4 179万元。
施工安全管理 年内,有22项工程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施工工程,22个施工现场被评为自治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在建安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14家单位、35名人员分别授予“自治区建设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自治区建设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
(陈 健)
【质量监督】
工程质量管理 全区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计监督工程 3 058项(建筑面积9 901 639平方米),受监工程未发生因工程质量引发的重大垮塌事故,有2l项工程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优质施工工程”称号。
工程质量检查 6~9月,自治区建设厅组织开展全区住宅工程质量大检查,抽检竣工及在建的住宅工程1 211项(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抽检结束后,对27家有不合格工程的施工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建筑材料质量抽检 5~8月,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对全区12个盟市的62家砼预制构件厂进行质量抽检,其中产品质量合格的55家,合格率为88.7%。
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单位资质复查 5~10月,自治区建设厅对全区11个盟市(兴安盟因水灾未进行)的303家工程检测试验单位进行资质复查,复查结果为:符合一级资质条件的24家,符合二级资质条件的82家,符合三级资质条件的117家,符合条件的单项试验室60个。被限期整改的6家,暂不定级的14家。
国家优质工程 内蒙古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中保财产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综合大厦被评为国家优质工程,获1998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呼和浩特市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楼工程获1998年度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银牌奖。
(鄂志宏)
【城市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在完成自治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8个盟域城镇体系规划、20个设市城市总体规划及68个旗县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开展了详细规划设计工作。至年底,全区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建成区的20%。自治区建设厅重点抓呼市“海天花园”、“芳汀花园”的详细规划设计工作,在下半年抗洪救灾工作中重点协助灾区重建家园,从测绘、规划、设计等方面给予灾区重建家园以有力支持。
城建档案 年初,呼市、包头、乌海、赤峰4个城市代表自治区参加全国城建档案事业成果暨档案管理新设备新技术展示交流会,得到国家建设部好评,自治区建设厅获最佳设计奖和优秀组织奖。9月,自治区召开全区城建档案工作会。至年底,全区城建档案馆已建成32个,从业人员130余人。
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年检 开展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年检工作,全区有52家设计单位通过资质年检,其中甲级院1家,乙级院4家,丙级院20家,丁级院27家。
(程晓中)
【城市建设】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根据建设部的工作部署,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此项工作受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各盟市对此项工作都非常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党政领导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及措施。包头市、东胜市、锡林浩特市、满洲里市、杭锦后旗、奈曼旗、阿拉善左旗、扎赉特旗、鄂温克族自治旗、伊金霍洛旗、多伦县、宁城县、乌审旗、突泉县、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凉城县、科尔沁左翼后旗、托克托县被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县),呼和浩特市、乌海市、赤峰市、临河市、敖汉旗、巴林左旗、土默特左旗、巴林右旗被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城市。
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政策与改革 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下发内价(1998)39号文件对呼、包二市的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同时,对其他城市的环境卫生服务收费做了相应规定,使全区环卫行业开展有偿服务工作有所依据,价格更为合理。
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包头市、乌兰浩特市进行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包头市公交与交通运输部门合并,成立包头市运输集团总公司,直接由包头市政府主管。乌兰浩特市政府将公交公司产权出售给个人,由国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目前两市公交企业运行状况良好。
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运行机制改革 包头、乌海、东胜等环卫部门公开向社会招标,将道路清扫权转让个人,节约环卫资金,保洁效果明显。包头、乌海等城市将公共厕所的管理权拍卖给个人,管理效果转好,也解决部分下岗职工的工作问题。
(杨宝峰)
【村镇建设】
组织领导工作 7月26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牧民住宅建设的通知》(内党办发~1998314号)。8月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搞好小城镇规划建设推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意见》(内党发[1998]14号),对全区村镇建设,尤其是小城镇建设的战略构想、奋斗目标、规划水平、建设标准、投资机制、领导体制及相关政策作出明确规定。9月初,自治区政府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召开全区村镇建设暨灾后重建家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自治区90年代村镇建设工作成就和经验,部署今后村镇建设和灾后重建家园工作,参观元宝山区乡村城市化建设成就,表彰全区90年代村镇建设工作先进乡镇、先进单位、先进乡镇长、先进工作者。
村镇建设投资 全区村镇建设总投资22.6亿元,其中用于建住宅14.93亿元、公共建筑3.31亿元、生产建筑1.81亿元、公用设施2.55亿元。
灾后重建家园 全区有5个盟市、76个旗县、1 163个苏木乡镇、8 408个村庄、651.5万人遭受洪灾,12.5万户住宅共38.8万间计780万平方米房屋被毁,整体水毁村镇342个、需整体搬迁村镇294个,直接损失665亿元。灾后按自治区统一部署,共完成搬迁村镇规划294个,原址重建村镇规划4 175个,提供住宅设计方案76种,投入资金12.1亿元,建成住宅407万平方米。
(李更生)
【住房制度改革】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延续几十年的住房实物分配旧体制宣告结束。为全面推进自治区房改和住房建设,自治区建设厅、房改办等有关部门,草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经多次征求盟市、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7月30日以内政发(1998)82号文件下发,提出一系列深化房改加快住房建设的改革措施。其主要内容有;1.改革住房分配旧体制,停止住房实物分配。2.提出住房补贴发放的初步框架。3.明确住房建设控制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根据全区住房的实际状况,参照其他省区的做法,明确自治区今后住房建设面积控制标准和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主任科员80平方米、主任科员90平方米、副处级100平方米、正处级110平方米、副厅级120平方米、正厅级130平方米。4.提出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措施。进一步重申住房公积金要坚持“房改领导小组(房委会)决策,分级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并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提出:年内必须将制度建立起来。1999年1月1日起,全面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由现行的5%提高到6%,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高于这一比例。5.对公房租金、公房出售、二级市场的建立、住房建设、住房金融的发展、物业管理等房改内容提出意见。
租金改革公房出售 年初全区继续按照国发(1994)43号《决定》精神,把提高公房租金、稳步出售公房作为年度考核目标下达各盟市。1998年自治区要求公房租金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年工资收入的8%。
(郭俊生)
【法制建设】
地方建设立法 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包头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1月25日发布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城市供水实施办法》。
法制培训教育 为提高执法水平,自治区建设厅组织举办两期行政执法与监督培训班,并组织全区建设系统4 220多名执法人员进行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试。
普法宣传 结合自治区“三五”普法工作安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周年纪念之际,全区建设部门持续开展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印发传单、悬挂标语、街头咨询、流动宣传车、发表文章、广播电视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建设法律法规。3月1日,全区建设系统1 000多名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实施。4月,自治区建设厅印制了《建设法规汇编》、《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设法规文件汇编》。
执法监督 全区12个盟市的22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多数成立了法制科,未设立专门机构的也配备相应的专门法制工作人员,为执法监督工作的日常开展提供组织保证。自治区建设厅以内建法字(1997)434号文件印发《关于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改考核制的通知》以后,全区建设系统推行执法责任制,并结合评议考核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为贯彻行政复议法,自治区建设厅和各盟市建设部门均设立行政复议机构,并多次受理复议案件。
【直属企业改革】 自治区建设厅于3月20日印发《关于1998年厅属企业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并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的厅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4月初,厅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深入厅属7户企业,调查摸底,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方针政策,指导帮助各企业制定符合实际的改制方案。4月底,厅属企业分别上报改制申请及初步方案,5月初,建设厅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审核各企业改制方案,作出批复,并制发《关于抓紧进行厅直企业改制工作的通知》和《企业转制工作步骤》,强调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抓好生产经营。至年底,建设厅直属10户企业中有4户完成改制,且运营状况良好。
(宋金秋)
【扶贫工作】 自治区建设厅组织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扶贫救灾捐资捐物“送温暖”活动。1998年捐款52 505元,捐衣物3 600多件。
(韩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