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厅领导名录】
党组成员厅长: | 周纯杰 |
副厅长: | *** 安泳锝(蒙古族) 王建平 |
纪检组长: | 韩冰(女) |
副厅长: | 赵新民 乔玉光(蒙古族) |
党组成员: | 塔拉(内蒙古博物院院长) |
副巡视员: | 李鸿英(女 回族) 闫利霞(女) |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55名,在职52人,离退休69人,设职能处室12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18个,职工1224人。2014年,自治区文化厅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及九届十一次全委会提出“4635”中关于建设文化繁荣风景线的要求,找准工作定位,完善发展思路,认真落实文化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一些重要领域有了重要突破,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历时3年、投资4个多亿,建筑面积3.87万平米的内蒙古演艺中心投入使用,设计和功能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筹资1900万元,启动建设38个贫困旗县农牧区小舞台工程。落实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制定了文化室3年建设规划,自治区财政厅下拨5000万设备购置经费已到位,全区3506个嘎查村文化室设备配备已完成,针对边远农牧区群众难以获取网络文化的状况,实施了“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利用无线WIF1,数字加油等科技手段,为农牧民提供不受时空限制的全天候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现已建成一二级数字加油站17个、移动数字加油站70个,覆盖14个旗县的10万多农牧民,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国家文化部在包头召开现场会向全国作了推广,狠抓公共文化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包头市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开展首次文化站评估定级,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的413个,占总数的近一半。
积极培育文化大院、文化户、业余剧团、业余乌兰牧骑等群众自办文化形式,开展基层和流动文化服务。全区农村牧区、城镇社区文化、老年文化、少年文化蓬勃发展。承办了2014年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系列活动,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等地举行了“大地情深——群星奖获奖作品全国巡演内蒙古行”、“国图流动讲坛”等活动,内蒙古群艺馆阳光合唱团参加山东淄博16届中国老年合唱节荣获一等奖。开展民间艺术之乡评审推荐工作,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等9个地区被文化部命名为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原创剧目惠民演出】 加强对舞台艺术创作的引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贯彻落实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以舞台剧作为创作重点,加强规划指导和扶持激励,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草原文化核心理念。从全区筛选了蒙古剧《敖包相会》等8台剧目,13个蒙汉语小戏小品,参加第十一届草原文化节优秀剧目展演和专场演出。在库伦旗举办第六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乌兰牧骑艺术节,来自全区19支乌兰牧骑参加了文艺会演,评出金银奖各9名,惠民演出50多场,观众达10余万人次。在土默特右旗举办第三届内蒙古二人台艺术节,《北梁》等6台大型剧目和48个小型剧(节)目参加了艺术节演出。在满洲里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呼麦大赛暨首届中国·国际呼麦大赛,共有国内选手255人和9个国家的68各国际选手参加了比赛。一系列重大艺术活动的举办,为优秀作品和人才搭建展示平台。将美术工作纳入艺术工作之一,开展了全区美术馆普查,推荐作品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美展。
探索驻场演出新模式,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创作演出的大型马文化全景式综艺演出《千古马颂》在锡林郭勒盟“中国马都”演出,开创了自治区首例演出与产业结合,马文化、马术竞技与舞台艺术结合的演出形式,共演出22场,观众近4万人次。《情动满洲里——梦幻之旅》杂技音舞秀在满洲里演出42场,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舞剧《马可波罗传奇》在美国驻场演出300多场,组织国有和民营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国家的孩子》等9个项目获得资助。召开了全区乌兰牧骑工作座谈会,针对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了具体任务。推动自治区设立了乌兰牧骑下乡惠民演出补贴资金,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年来下乡演出缺乏经费保障的问题。组织开展了“百团千场”下基层惠民演出,全区三级院团为农牧民演出6000多场。
【重点文物和非遗项目保护】 推进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成国有单位文物收藏调查的阶段性任务,系统内文物信息采集登录工作全面展开。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加大对文物大遗址,古建筑、长城、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力度,推动辽上京遗址、萨拉乌苏遗址进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预备名单。与辽宁省开展红山文化申遗对接,赤峰市与朝阳市签署了联合申遗协议。开展了对辽上京遗址等5项考古发掘项目。自治区政府公布全区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47处。针对边境旗县文物保护薄弱的现状,与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共同实施了“草原神鹰”工程。加强了文物流动保护工作,刘延东副总理对锡林郭勒盟马背文物保护队作了批示,在全国推广。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抓获文物犯罪嫌疑人56人,收缴文物713件(套)。制定了全区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评估方案及评分细则,已完成25家运行评估。采取措施改进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成立了内蒙古博物馆学会。
蒙古族图案等11个非遗项目、6个拓展项目进入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公示名单。评审公布了第四批自治区级非遗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65名。自治区国家级传承人莫德格、罗布生荣获第三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实施非遗抢救性保护“双百工程”和内蒙古文化艺术长廊建设计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技艺技能抢救项目》,已完成28个项目60名传承人的采录工作。推动生产性保护,阿拉善左旗恒瑞翔地毯制作列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开展非遗保护“千校万户”推广计划,与近100所民族学校签订协议,投入资金,支持开展传习活动、编辑出版了《蒙古族传统服饰典型样式》,促进蒙古族服饰的科学保护和传承,组织参加了一系列国家非遗展览展示活动。
【文化产业发展】 编制并推动自治区政府出台《自治区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战略布局和重点任务。研究制定了《进一步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举办首届内蒙古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系列主题活动。共有181个企事业单位展出民族服饰、工艺美术品、奇石字画、动漫产品等3000多件文化产品,65家文化演艺企业、工艺美术企业与旅游企业开展项目对接,共签约34个项目,协议金额566.67亿元。积极推进文化创意与农牧业融合,创建国家级文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4个,示范点10个;自治区级示范旗县8个,示范点37个。
加强宣传推荐,组织特色创意文化企业15家,共1000多种文化创新产品参加了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一部作品获得文博会创意奖项,达成10多项合作协议,现场签约额近1800万元。岩画创意服饰展示、羊绒画、毛植画等产品广受好评,获得国内外订单若干。组织8家文化企业参加了2014香港经贸文化活动周活动,动漫、羊绒画、民族工艺品等文化创意产品销售一空。组织了18家文化创意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西安)西部文博会,以文化旅游、文化创新、工艺美术、文艺演出等文化创意产业为重点的文化项目得到展示,促进了文化贸易。启动了首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第四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评审命名工作。《中华德育教育》等8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族动漫作品已列入国家文化部扶持计划,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具体实施意见》。
【文化市场管理】 深化“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做到70%的时间。70%的人员用于文化市场巡查,扩大了检查覆盖面,及时发现和纠正了违规经营行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自治区本级和5个盟市提前上线运行。下放8项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下发了审批流程、依据、条件。指导、培训各地做好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全区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考评细则》,评比表彰了全区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处罚案卷,对各盟市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进行了考评验收。启动“文化市场北疆流动辅导站”,先后派出35个辅导小组,对102个旗县区、3个开发区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的525名审批和执法人员进行了一对一、一对多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拟定《深化盟市、旗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快理顺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方案》,进行调研和征求了盟市意见。认真贯彻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落实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和设施设备,并将各盟市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文化体制改革】 对由自治区文化厅牵头的19项改革任务,加强与国家文化部、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接,并深入基层调研听取建议意见,逐一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办法、意见。目前,已有12项改革方案上报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实施,预计2015年底前争取完成自治区公共文化目标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等改革任务。积极推动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在全区2个盟市、4个旗县(区)和部分公共文化单位,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三项改革试点工作。鄂尔多斯市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8个试点地级市之一。同时,召开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座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改革试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各试点地区和单位正在全面推进改革工作。特别是公共文化单位法人法理结构试点工作,已从内蒙古图书馆、内蒙古博物院率先开展。深入推进区直文艺院团改革,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组建工作基本到位,配齐了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各院团负责人,初步建立起了内部运行管理制度,艺术创作演出呈现出新气象。
【对外文化交流】 全年共派出文化艺术团组20多个200多人次,分赴俄罗斯、泰国、丹麦等1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在澳大利亚举办“美丽的草原我的家——澳大利亚·内蒙古文化周”,主要包括蒙古族青年无伴奏合唱团演出、内蒙古风情摄影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系列文化活动,取得了热烈反响,受到了澳方和我驻澳使馆的高度评价。派团赴泰国、埃及、土耳其参加2014年海外“欢乐春节”系列活动,受到国家文化部和驻外使馆的表扬。继续加强与非洲的文化交流。内蒙古博物院为毛里求斯国家博物馆数字化建设开办讲座,内蒙古图书馆向塞舌尔国家图书馆捐赠图书。与蒙古、俄罗斯等毗邻国家的合作不断加强。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赴蒙古国进行观摩、学习,参加蒙古国举办的第四届国际马头琴那达慕,内蒙古考古研究所与蒙古国联合开展“蒙古国游牧民族文化遗存考古调查与发掘”等。参加了“2014内蒙古(香港)经贸文化推广周”活动,由自治区文化厅组织的文艺演出和民族工艺品展示为活动添了彩。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文化交流的意见》,在建立长效交流机制,开展交流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文化贸易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文化建设保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厅党组与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厅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突出抓好选拔任用干部等5项工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开展了“培育文化精神,尽责圆梦·实现文化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细化全年任务,使每项工作都有人管、有人做,强化对重点难点工作督导,确保务实落地、见到成效。加大对基层经费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8.87亿元,已转移支付各盟市6.89亿元,并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督查,保证及时到位、用实用好。人才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党组调整两次干部,提任35人,平级交流轮岗20人,涉及范围广,人数较多,充分考虑了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兼顾了民族、年龄和性别等结构配备,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干部问题。制定《内蒙古文物博物馆人才培养“金鼎计划”(2015—2020年)》,在内蒙古博物院、赤峰学院、鄂尔多斯恩格贝建立了文博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三区人才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区共选派641名干部到57个贫困旗县及以下文化单位开展服务工作,100名基层管理和业务人才到上级部门学习锻炼。举办了一系列专业人才培训班,基层文化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此外,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全年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和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投入帮扶资金共计1000多万元,落实项目12个,深受基层好评。 (王佐正)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厅领导名录】
党组成员厅长: | 周纯杰 |
副厅长: | *** 安泳锝(蒙古族) 王建平 |
纪检组长: | 韩冰(女) |
副厅长: | 赵新民 乔玉光(蒙古族) |
党组成员: | 塔拉(内蒙古博物院院长) |
副巡视员: | 李鸿英(女 回族) 闫利霞(女) |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55名,在职52人,离退休69人,设职能处室12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18个,职工1224人。2014年,自治区文化厅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及九届十一次全委会提出“4635”中关于建设文化繁荣风景线的要求,找准工作定位,完善发展思路,认真落实文化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一些重要领域有了重要突破,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历时3年、投资4个多亿,建筑面积3.87万平米的内蒙古演艺中心投入使用,设计和功能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筹资1900万元,启动建设38个贫困旗县农牧区小舞台工程。落实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制定了文化室3年建设规划,自治区财政厅下拨5000万设备购置经费已到位,全区3506个嘎查村文化室设备配备已完成,针对边远农牧区群众难以获取网络文化的状况,实施了“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利用无线WIF1,数字加油等科技手段,为农牧民提供不受时空限制的全天候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现已建成一二级数字加油站17个、移动数字加油站70个,覆盖14个旗县的10万多农牧民,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国家文化部在包头召开现场会向全国作了推广,狠抓公共文化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包头市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开展首次文化站评估定级,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的413个,占总数的近一半。
积极培育文化大院、文化户、业余剧团、业余乌兰牧骑等群众自办文化形式,开展基层和流动文化服务。全区农村牧区、城镇社区文化、老年文化、少年文化蓬勃发展。承办了2014年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系列活动,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等地举行了“大地情深——群星奖获奖作品全国巡演内蒙古行”、“国图流动讲坛”等活动,内蒙古群艺馆阳光合唱团参加山东淄博16届中国老年合唱节荣获一等奖。开展民间艺术之乡评审推荐工作,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等9个地区被文化部命名为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原创剧目惠民演出】 加强对舞台艺术创作的引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贯彻落实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以舞台剧作为创作重点,加强规划指导和扶持激励,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草原文化核心理念。从全区筛选了蒙古剧《敖包相会》等8台剧目,13个蒙汉语小戏小品,参加第十一届草原文化节优秀剧目展演和专场演出。在库伦旗举办第六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乌兰牧骑艺术节,来自全区19支乌兰牧骑参加了文艺会演,评出金银奖各9名,惠民演出50多场,观众达10余万人次。在土默特右旗举办第三届内蒙古二人台艺术节,《北梁》等6台大型剧目和48个小型剧(节)目参加了艺术节演出。在满洲里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呼麦大赛暨首届中国·国际呼麦大赛,共有国内选手255人和9个国家的68各国际选手参加了比赛。一系列重大艺术活动的举办,为优秀作品和人才搭建展示平台。将美术工作纳入艺术工作之一,开展了全区美术馆普查,推荐作品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美展。
探索驻场演出新模式,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创作演出的大型马文化全景式综艺演出《千古马颂》在锡林郭勒盟“中国马都”演出,开创了自治区首例演出与产业结合,马文化、马术竞技与舞台艺术结合的演出形式,共演出22场,观众近4万人次。《情动满洲里——梦幻之旅》杂技音舞秀在满洲里演出42场,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舞剧《马可波罗传奇》在美国驻场演出300多场,组织国有和民营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国家的孩子》等9个项目获得资助。召开了全区乌兰牧骑工作座谈会,针对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了具体任务。推动自治区设立了乌兰牧骑下乡惠民演出补贴资金,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年来下乡演出缺乏经费保障的问题。组织开展了“百团千场”下基层惠民演出,全区三级院团为农牧民演出6000多场。
【重点文物和非遗项目保护】 推进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成国有单位文物收藏调查的阶段性任务,系统内文物信息采集登录工作全面展开。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加大对文物大遗址,古建筑、长城、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力度,推动辽上京遗址、萨拉乌苏遗址进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预备名单。与辽宁省开展红山文化申遗对接,赤峰市与朝阳市签署了联合申遗协议。开展了对辽上京遗址等5项考古发掘项目。自治区政府公布全区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47处。针对边境旗县文物保护薄弱的现状,与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共同实施了“草原神鹰”工程。加强了文物流动保护工作,刘延东副总理对锡林郭勒盟马背文物保护队作了批示,在全国推广。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抓获文物犯罪嫌疑人56人,收缴文物713件(套)。制定了全区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评估方案及评分细则,已完成25家运行评估。采取措施改进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成立了内蒙古博物馆学会。
蒙古族图案等11个非遗项目、6个拓展项目进入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公示名单。评审公布了第四批自治区级非遗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65名。自治区国家级传承人莫德格、罗布生荣获第三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实施非遗抢救性保护“双百工程”和内蒙古文化艺术长廊建设计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技艺技能抢救项目》,已完成28个项目60名传承人的采录工作。推动生产性保护,阿拉善左旗恒瑞翔地毯制作列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开展非遗保护“千校万户”推广计划,与近100所民族学校签订协议,投入资金,支持开展传习活动、编辑出版了《蒙古族传统服饰典型样式》,促进蒙古族服饰的科学保护和传承,组织参加了一系列国家非遗展览展示活动。
【文化产业发展】 编制并推动自治区政府出台《自治区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战略布局和重点任务。研究制定了《进一步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举办首届内蒙古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系列主题活动。共有181个企事业单位展出民族服饰、工艺美术品、奇石字画、动漫产品等3000多件文化产品,65家文化演艺企业、工艺美术企业与旅游企业开展项目对接,共签约34个项目,协议金额566.67亿元。积极推进文化创意与农牧业融合,创建国家级文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4个,示范点10个;自治区级示范旗县8个,示范点37个。
加强宣传推荐,组织特色创意文化企业15家,共1000多种文化创新产品参加了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一部作品获得文博会创意奖项,达成10多项合作协议,现场签约额近1800万元。岩画创意服饰展示、羊绒画、毛植画等产品广受好评,获得国内外订单若干。组织8家文化企业参加了2014香港经贸文化活动周活动,动漫、羊绒画、民族工艺品等文化创意产品销售一空。组织了18家文化创意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西安)西部文博会,以文化旅游、文化创新、工艺美术、文艺演出等文化创意产业为重点的文化项目得到展示,促进了文化贸易。启动了首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第四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评审命名工作。《中华德育教育》等8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族动漫作品已列入国家文化部扶持计划,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具体实施意见》。
【文化市场管理】 深化“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做到70%的时间。70%的人员用于文化市场巡查,扩大了检查覆盖面,及时发现和纠正了违规经营行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自治区本级和5个盟市提前上线运行。下放8项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下发了审批流程、依据、条件。指导、培训各地做好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全区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考评细则》,评比表彰了全区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处罚案卷,对各盟市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进行了考评验收。启动“文化市场北疆流动辅导站”,先后派出35个辅导小组,对102个旗县区、3个开发区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的525名审批和执法人员进行了一对一、一对多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拟定《深化盟市、旗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快理顺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方案》,进行调研和征求了盟市意见。认真贯彻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落实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和设施设备,并将各盟市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文化体制改革】 对由自治区文化厅牵头的19项改革任务,加强与国家文化部、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接,并深入基层调研听取建议意见,逐一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办法、意见。目前,已有12项改革方案上报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实施,预计2015年底前争取完成自治区公共文化目标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等改革任务。积极推动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在全区2个盟市、4个旗县(区)和部分公共文化单位,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三项改革试点工作。鄂尔多斯市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8个试点地级市之一。同时,召开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座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改革试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各试点地区和单位正在全面推进改革工作。特别是公共文化单位法人法理结构试点工作,已从内蒙古图书馆、内蒙古博物院率先开展。深入推进区直文艺院团改革,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组建工作基本到位,配齐了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各院团负责人,初步建立起了内部运行管理制度,艺术创作演出呈现出新气象。
【对外文化交流】 全年共派出文化艺术团组20多个200多人次,分赴俄罗斯、泰国、丹麦等1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在澳大利亚举办“美丽的草原我的家——澳大利亚·内蒙古文化周”,主要包括蒙古族青年无伴奏合唱团演出、内蒙古风情摄影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系列文化活动,取得了热烈反响,受到了澳方和我驻澳使馆的高度评价。派团赴泰国、埃及、土耳其参加2014年海外“欢乐春节”系列活动,受到国家文化部和驻外使馆的表扬。继续加强与非洲的文化交流。内蒙古博物院为毛里求斯国家博物馆数字化建设开办讲座,内蒙古图书馆向塞舌尔国家图书馆捐赠图书。与蒙古、俄罗斯等毗邻国家的合作不断加强。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赴蒙古国进行观摩、学习,参加蒙古国举办的第四届国际马头琴那达慕,内蒙古考古研究所与蒙古国联合开展“蒙古国游牧民族文化遗存考古调查与发掘”等。参加了“2014内蒙古(香港)经贸文化推广周”活动,由自治区文化厅组织的文艺演出和民族工艺品展示为活动添了彩。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文化交流的意见》,在建立长效交流机制,开展交流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文化贸易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文化建设保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厅党组与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厅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突出抓好选拔任用干部等5项工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开展了“培育文化精神,尽责圆梦·实现文化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细化全年任务,使每项工作都有人管、有人做,强化对重点难点工作督导,确保务实落地、见到成效。加大对基层经费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8.87亿元,已转移支付各盟市6.89亿元,并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督查,保证及时到位、用实用好。人才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党组调整两次干部,提任35人,平级交流轮岗20人,涉及范围广,人数较多,充分考虑了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兼顾了民族、年龄和性别等结构配备,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干部问题。制定《内蒙古文物博物馆人才培养“金鼎计划”(2015—2020年)》,在内蒙古博物院、赤峰学院、鄂尔多斯恩格贝建立了文博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三区人才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区共选派641名干部到57个贫困旗县及以下文化单位开展服务工作,100名基层管理和业务人才到上级部门学习锻炼。举办了一系列专业人才培训班,基层文化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此外,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全年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和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投入帮扶资金共计1000多万元,落实项目12个,深受基层好评。 (王佐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