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
鄂伦春族实行一夫一妻族外婚制度,严禁在同一氏族内部,或辈分不等的男女间通婚。由于氏族之间相距较远,平时的往来也较少,所以婚姻一般都由父母包办。青年男女由于对包办婚姻不满,逃婚和私奔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个别也有娶妾的情况,多发生在先妻不生育或地位较高的官员家庭。男子娶妾一般不娶妻妹。
在鄂伦春族中有从表婚的习惯,认为从表婚是亲上加亲,能使家庭生活和睦美满,同时这样的婚配有不收彩礼或彩礼不多等原因。
有娶嫂的习惯,即哥哥死了弟弟可以娶嫂子为妻。但弟弟死了哥哥不准娶弟媳妇为妻。姐姐死了妹妹可以嫁给姐夫。
女子嫁到男子家不改姓,仍保留原来的姓氏。
如果谁家只有女儿而无儿子时,可以招养老女婿,嫁女时不要彩礼。养老女婿到女方家不改姓氏,仍以原姓氏为姓。所生子女也仍随父姓。入赘婚很受女方氏族成员的爱护,一旦遭到他人欺辱,女方的叔叔伯父和婶娘们就会出来保护。
鄂伦春族男女之间的关系很严格,如果发现有通奸行为,不仅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而且还要受到氏族习惯法的棍刑等处罚。如果氏族内部或辈分不等的男女间发生了性行为,就要受到严惩,甚至处以绞刑。
一、求婚
鄂伦春人办婚事,都要经过求婚、认亲、送彩礼和迎亲等四个过程。求婚,鄂伦春语叫“昂门那仁”,如果邻近氏族有合适的姑娘,就由男方家的父母亲托媒人到女方家去求婚。
鄂伦春人门第观念较淡薄,只要看中,不管是谁家的姑娘都去求婚,女方也同样,只要小伙子身体健康,人品也好,再打猎好,婚事一般都能成。充当媒人的一般都与男方家有亲属关系,而且对女方家也比较熟悉,同时还必须具备能说会道、随机应变、作风正派、辈分不高等条件,总之是由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中年妇女来充当。媒人到女方家一般都要带些酒肉去,与女方的父母边吃喝边谈,开始一般不提婚事,而是谈些别的家事。女方父母也知道她来的意图,但决不先开口提及,当谈话到比较投机时,媒人先对姑娘的品行、长相夸赞一番,说姑娘如何漂亮可爱,聪明伶俐,如何深受男方家人的喜爱等等。接着再夸赞一番小伙子如何精明强干,忠厚老实,是个少有的“莫日根”等等。然后才正式向女方父母提出求婚一事,希望女方父母能够答应这门亲事。女方父母一般不轻易答应婚事,往往以姑娘还小不太懂事,或姑娘如何蠢笨配不上小伙子等理由搪塞,媒人心理很清楚,按惯例不可能一次就能应允,还要来第二次、第三次才行。因而也就不强求马上答复,只要求女方父母再考虑考虑,就离开女方家。只要女方父母不坚决回绝,过些天之后,还可再来。婚事成功于否,关键要看第二次,不成就不能再来了。媒人善于察言观色,如果女方父母态度平和,没有完全拒绝之意,就有成功的可能,即可继续谈下去。这时媒人就要拿出全部本事来,要说得女方父母直到无言以对,只好答应。媒人对此很敏感,只要女方父母稍流露出一点同意的意思,就赶紧斟酒磕头,求婚就算成功了。
此后,还要和女方父母及舅舅等长辈们商定认亲、过彩礼的日期等具体事项。媒人完成了任务就立即回去通知男方父母,并通报氏族成员认亲,做过彩礼的准备。
在求婚的过程中,女方父母之所以不能马上答应,是因为他们也需要做许多工作,首先要征求女儿的意见,还要与女儿的舅舅、伯父、叔叔、姑姑等亲属商量。如果姑娘不同意,要由舅母、姐姐、嫂子等人来劝说,还要进一步了解小伙子及家庭情况,待这些工作作完了之后才能表态。不过,如果对小伙子很满意,就不必费更多的事。
在鄂伦春族的婚姻中,还有定娃娃亲和指腹为亲的风俗。娃娃亲即孩子很小就定下了亲事,有的甚至过彩礼,最后等孩子长大后再办婚礼。指腹为亲即在双方妻子怀孕期订的亲事,双方商定如果生下的孩子是异性,这桩亲事就定下来了,如果是同性就结为干兄弟或干姐妹。
二、认亲
求婚成功后,男方就抓紧时间前往女方家举行认亲仪式。未婚夫要穿上新衣服,由母亲或婶母、媒人,其他亲友陪同,并携带一些好酒好肉到女方家认亲。仪式时要摆设酒席宴请女方亲属,女方家也要邀请一些亲属参加,这个仪式鄂伦春语叫“参突拉仁”。酒席间女婿要给女方的所有长辈人敬酒磕头,但暂不给岳父母磕头,通过这种仪式,就算双方正式定了亲,即订婚。从而不仅被社会所承认,也要受到习惯法的保护。认亲时男子的皮衣服要用黑皮子镶云卷纹花边,坎肩的肩上要缝上红布。姑娘要修鬓角,并要把头发梳成两条辫子缠绕在头上。这种衣着打扮是以示和订婚前区别,别人一看便知他(她)们是已经订过婚的人。
认亲仪式结束后,男方就可以回家了,如果路途较远还可以在女方家休息几天再走。据说在早期的时候,有些流域有过青年男女在婚前同房的习俗,即在认亲的当天在女方家同房,这种习俗的来源,除保留有母系氏族社会女娶男嫁遗风之外,主要与清朝时期的兵丁制度有关。作为布特哈八旗成员之一的鄂伦春人,成年男子经常当兵征战,生死难卜。因此求亲成功的应征青年,经双方父母同意,便带些礼品前往女方家认亲并同房。目的是希望能留下一个后代,或因有家眷牵,还可以早日回来。
同房的铺位要安排在住房的左侧,由姑娘的嫂子或平素感情较好的妇女铺好被褥。在同房前要给他们同吃一碗“老考帖”,两人要共用一双筷子,表示以后不分离,互恩互爱,同甘苦共患难。象征俩人白头到老。
三、过彩礼
过彩前,男方派人通知女方具体时间,女方父母接到通知后,一般都邀请男方的父母来他家做客,男方父母会愉快地接受邀请。同时,女方的父母也要通知自己的主要亲属过彩礼的那天来见亲家。
过彩礼时,男方的父母和儿子、媒人一起到女方家,正式拜会亲家。彩礼主要是马匹,鄂伦春语叫“突日依”或“参图”,彩礼送的马叫“突日依莫林”或“参图莫林”。彩礼的多少视家庭生活状况而定,稍富裕的要给两匹,多的四匹到六匹,家贫者也至少要给一匹马。同时还要带些衣物、酒、肉等礼物。彩礼送到女方家之后,要由女方的父母和亲属一一过目,一般都会满意的收下。个别也有不满意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女方家就会通过媒人讲明,男方尽量给予调换或者增加数量,以满足女方的要求。对收下的马,女方家的小伙子们(亲戚)都要竞相骑上遛一遍,看看马的腿脚如何,有的还要与自己的好马赛一赛。
过完彩礼后,女方家要大摆酒席宴请亲家。这时女婿方能拜认岳父母,斟酒磕头。也有的双方父母都不参加只招待双方宾客,待宾客散席以后,女方父母才另设酒宴专门招待亲家。亲家间十分亲热,开怀畅饮。酒席间双方商定孩子们的结婚日期及有关事宜。如果男方父母因某种原因不能来过彩礼时,女方父母请别人把酒肉捎去,或留下以后来了再宴请。
有的地方过完彩礼后还允许这对未婚男女再次同房,有住上数月半年的,甚至住到生了孩子再回去。在这段时间里,女婿为岳父母打猎。和岳父一起出去,打到的猎物全部给岳父母家,借此了解女婿的狩猎本事。
从求婚到过彩礼的这一过程,媒人始终是主要角色,对婚事的成功起着很大的作用。因而男方的父母在过彩礼后,以酒宴酬谢媒人,同时还送一些衣物或皮张以示感谢。
四、离婚及再嫁
结婚之后一般不离婚,如果提出离婚,不仅受到父母及其他长辈的指责,还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都认为离婚是件耻辱的事情。但是因为感情不和实在无法生活在一起,男女双方也都同意离婚的,也允许离婚。过去要经氏族大会讨论同意才离,但要受到限制。如果男方先提出离婚,女方可分得家产的一半,还不允许退回已给女方的彩礼。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不仅不能给其家产,就是陪嫁带来的东西也不准带走。如果因女方不贞洁而造成离婚的,要返还所有的彩礼,只允许女方带走陪嫁来的东西。有的还要求女方赔还一匹马,作为认亲磕头时的抵偿。离婚时如果有了孩子,男孩留给男方,女孩经男方同意可以带走。如果男孩还小,先由母亲抚养,稍大后再送回父亲家。
如果丈夫死了,孀媳不到二十岁,娘家可以将她许配给其他人。如果婆家不同意其改嫁,女方家可以联合新许配的男方家以突然袭击的方法抢回女子,只要抢出“斜仁柱”,婆家也就不再挽留。但要从抢亲者骑来的马匹中任意选留一、两匹,以赔偿订婚时的彩礼。抢婚之后,并不影响双方原有的亲家关系,他们继续保持相互间的友好往来。孀媳如果已有了男孩,一般不能再嫁,如果娘家坚决要她再嫁,本人也同意,得把孩子抚养大,并把孩子留给婆家才可以。订婚后如果女方死去,男方家不能索还彩礼。
鄂伦春人严禁歧视寡妇,寡妇不仅不受歧视还会因其失去了丈夫而受到人们的同情,在生活等方面得到全氏族成员的帮助。
五、婚礼
婚事的最后一项是举行迎亲和婚礼仪式,鄂伦春语叫“乌也仁”。
过去结婚的年龄一般是女的16、17岁,男的17、18岁。到了这个年龄父母亲就开始着急给孩子举行婚礼。
结婚要选吉利之日,请年岁大的德高望重的人选。迎亲、结婚男女双方都非常重视,双方亲友争相送礼品或过来帮忙,就是离的远的亲戚也都前来参加。办喜事的这几天,男女双方家都异常热闹。尤其是男方家,十几天前就着手准备,亲友们索性把“乌力楞”有意迁到附近,以便方便联系。
迎亲:
那一天所有的亲友都汇集到男方家等候新娘。新郎到女方家去接新娘,不管理途远近,迎亲时兄弟姐妹及其他平辈的年轻亲属都陪同前往,因而迎亲队伍很庞大,每人都骑上自己最好的马,在一、两位长辈的带领下,簇拥着新郎浩浩荡荡地奔向女方家。通常大家约定好一个地点,双方同时赶往这个地点。女方家也由众多的兄弟姐妹们组成一个送亲队伍,骑上快马一同出发。两队相遇人欢马叫,十分热闹。当两队合一一起前往女方家时,进行赛马活动,这实际是两个氏族间的一次较量,双方都是全力以赴。男方要特别显示自己的强盛,预先作好充分准备,老人也为此作过一次动员,要求必胜决不能被女方家人耻笑。而女方家为照顾男方家的自尊多少会让一些,也有传说女方家取胜的话以后对女婿不利。所以往往是男方取胜。如果路途较远接亲队伍要在途中住一宿,若不远则当日返回。由于新娘早有准备,随时都可以骑马随接亲队伍返回。新娘在叔父、婶娘或伯父和伯母等长辈、兄弟们的陪同下,前往男方家。两队相遇又举行赛马,快要到达男方家时,新郎要先走一步,通告家人做好迎亲准备。送亲的队伍随后慢慢而来。一路上热热闹闹的,男女双方的长辈走在队伍的前面,相互间不断地交谈着,而跟在后面的青年男女则不停地欢笑高歌,这时也是男女双方的歌手们大显技艺的好机会。男女青年相互对歌,优美嘹亮的歌声回荡在秀丽的高山峻岭间。
送亲的队伍快到新郎家时,新郎便带领众亲友前去迎候,两队相遇又会出现一次热闹场面,人们互致问候,好奇的人们争相观者新娘的容颜,欢声笑语不绝于耳。然后,新郎带领本家亲友还要和女方家送亲的亲友再次赛马,五、六十匹,甚至百十匹马一起奔跑,其场面实谓壮观。新娘的姐妹们及长辈们不参加赛马,他们缓步而来。
结婚仪式:
迎亲的队伍到达后,就立即开始举行结婚仪式。新郎、新娘要穿上一套新装,无论皮装还是布、绸缎装,都是精心制作的长袍,镶有云卷纹、藤蔓纹,绣有各种花边。新郎要戴上镶有貂尾的猞猁皮帽子。新娘的穿戴更是讲究,从头到脚穿戴的都是自己亲手缝制的,不仅艳丽而且做工精细。尤其是头饰更为精美,镶缀着各种玻璃串珠、贝壳、纽扣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从中人们可以欣赏到新媳妇的好手艺。
结婚仪式开始之前男方的父母把娘家来的长辈人都请到上方座位,其他人则在两侧坐着或站着。仪式开始,新郎新娘在亲友引领下走进场地.,然后在司仪的主持下,向北跪磕三个头以示拜天地,再给父母及其他主要长辈们磕头。长辈人在受礼时,都简短地祝福几句,老人们每说一句,新郎新娘都要发出“者、者”的应答声。拜完后,司仪要致贺词,以幽默生动的语言滔滔不绝地说上一番,希望新郎新娘婚后互敬互爱,生活美满幸福,孝敬老人生儿育女等。仪式毕酒宴开始,凡是来参加婚礼的亲友们自由结合,围着三堆篝火席地而坐,边吃手把肉边喝美酒。这时新郎新娘要向亲友们一一敬酒,敬给谁就向谁请安,长辈不还礼,平辈则要还礼。酒必须喝尽,如果实在喝不下,可找人替喝,并且每人必须喝两蛊,忌讳喝单蛊,据说喝单蛊不吉利。喝酒时每个人都要先用手指蘸下酒,左右弹三下,同时还要对新郎新娘说几句吉利话,表示贺喜。平辈的大姑娘小伙们乘机向新郎新娘逗趣。当夜幕降临,篝火更加通明,也是酒意正浓之时,婚礼主持人提议让新郎新娘为大家表演节目,这时婚礼进入高潮。新郎新娘为大家演出早已准备好了的节目,歌手们也都在这时竞相献出自己精彩的拿手好戏,潦亮优美动听的歌声、欢笑声此起彼伏。最后大家手拉手一同围着篝火跳起舞,象征着家家和美人丁兴旺。
深夜,新郎新娘入洞房时,大姑娘、小伙子们还要闹闹洞房才罢休。新婚之后的十天左右,夫妻俩要骑马一起去娘家探亲,见到父母要双双磕头,还要一一拜访女方家所有的亲属,可住上十天左右再返回男方家。
六、鄂伦春人的名字
与婚姻家庭有着必然联系的就是孩子,每个民族或地区都有不同的起名特点。鄂伦春人起名字就很有意思,只是现在起汉族名字的多了,如白英,其实他叫牛牛,比如白茹,她安嘎,还有孟德寿、吴海山、李水花、莫东升等,内蒙古地区的鄂伦春族在刚定居时进入学习的学生,被老师起过蒙古族名字,如白音,他叫成西荣等,还有叫苏和巴图、耐热尔图、白雅尔图等。
鄂伦春人在小孩出生之后,一般都叫爱称或乳名,男孩叫“牛牛”、“诺诺”、或“阿踏木哈”,女孩叫“乌娜吉”或“乌娜吉汗”等等。孩子稍大就给起名,多由父母或爷爷给起,也可以请德高望重的老人给起。以本人的特点起,如“矿诺川”黑子的意思,是由于该人长的黑而起的;“西克腾”是精神而敏捷的意思,这个孩子本人就是走得急跑得快;“安巴”是老实、厚道的意思,她是一个安份的人。以本人的性格起名,如“依巴图”即吵吵嚷嚷、有些爱哭的意思,是根据这人爱说爱动而起的,起吉祥的名字,如“骄劳布胡”是石头一样结实的意思,是希望孩子身体结实健康。以某些动物或其他物体而起各,如“托恩莫诺”是鹌鹑、“书何”是斧子等。有的名字没有什么含义,如“天吉彦”、“得林”、“新吉布”、“娃英克”、“莫西彦”、“普连”等。在鄂伦春族当中起没有什么意思的名字的人比较多,若问他们名字的含义时,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实际是随便起的名字,没有什么特定含义,仅仅是叫起来顺口,方便或好听。由于有些人没有再起其他名字,就一直这样称呼下来,有的甚至到老还叫这个名字,如牛牛。
鄂伦春人用鄂伦春语起名字的特点是都不带姓氏,只有名没有姓。鄂伦春族的姓氏来自于古代各个氏族的名称,如玛拉依尔(汉姓写为孟),莫拉乎尔(汉姓写为莫),葛瓦依尔(汉姓写为葛),白依尔(汉姓写为白),柯尔特依尔(汉姓写为何)等,有汉姓是最近的事。如孟德寿,孟是姓,德寿是名,当问到他的姓氏时,他就告诉你姓“玛哈依尔”。每人通常都能说出自己姓氏的全称。
(作者: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本文责编:姚思泰
鄂伦春族实行一夫一妻族外婚制度,严禁在同一氏族内部,或辈分不等的男女间通婚。由于氏族之间相距较远,平时的往来也较少,所以婚姻一般都由父母包办。青年男女由于对包办婚姻不满,逃婚和私奔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个别也有娶妾的情况,多发生在先妻不生育或地位较高的官员家庭。男子娶妾一般不娶妻妹。
在鄂伦春族中有从表婚的习惯,认为从表婚是亲上加亲,能使家庭生活和睦美满,同时这样的婚配有不收彩礼或彩礼不多等原因。
有娶嫂的习惯,即哥哥死了弟弟可以娶嫂子为妻。但弟弟死了哥哥不准娶弟媳妇为妻。姐姐死了妹妹可以嫁给姐夫。
女子嫁到男子家不改姓,仍保留原来的姓氏。
如果谁家只有女儿而无儿子时,可以招养老女婿,嫁女时不要彩礼。养老女婿到女方家不改姓氏,仍以原姓氏为姓。所生子女也仍随父姓。入赘婚很受女方氏族成员的爱护,一旦遭到他人欺辱,女方的叔叔伯父和婶娘们就会出来保护。
鄂伦春族男女之间的关系很严格,如果发现有通奸行为,不仅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而且还要受到氏族习惯法的棍刑等处罚。如果氏族内部或辈分不等的男女间发生了性行为,就要受到严惩,甚至处以绞刑。
一、求婚
鄂伦春人办婚事,都要经过求婚、认亲、送彩礼和迎亲等四个过程。求婚,鄂伦春语叫“昂门那仁”,如果邻近氏族有合适的姑娘,就由男方家的父母亲托媒人到女方家去求婚。
鄂伦春人门第观念较淡薄,只要看中,不管是谁家的姑娘都去求婚,女方也同样,只要小伙子身体健康,人品也好,再打猎好,婚事一般都能成。充当媒人的一般都与男方家有亲属关系,而且对女方家也比较熟悉,同时还必须具备能说会道、随机应变、作风正派、辈分不高等条件,总之是由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中年妇女来充当。媒人到女方家一般都要带些酒肉去,与女方的父母边吃喝边谈,开始一般不提婚事,而是谈些别的家事。女方父母也知道她来的意图,但决不先开口提及,当谈话到比较投机时,媒人先对姑娘的品行、长相夸赞一番,说姑娘如何漂亮可爱,聪明伶俐,如何深受男方家人的喜爱等等。接着再夸赞一番小伙子如何精明强干,忠厚老实,是个少有的“莫日根”等等。然后才正式向女方父母提出求婚一事,希望女方父母能够答应这门亲事。女方父母一般不轻易答应婚事,往往以姑娘还小不太懂事,或姑娘如何蠢笨配不上小伙子等理由搪塞,媒人心理很清楚,按惯例不可能一次就能应允,还要来第二次、第三次才行。因而也就不强求马上答复,只要求女方父母再考虑考虑,就离开女方家。只要女方父母不坚决回绝,过些天之后,还可再来。婚事成功于否,关键要看第二次,不成就不能再来了。媒人善于察言观色,如果女方父母态度平和,没有完全拒绝之意,就有成功的可能,即可继续谈下去。这时媒人就要拿出全部本事来,要说得女方父母直到无言以对,只好答应。媒人对此很敏感,只要女方父母稍流露出一点同意的意思,就赶紧斟酒磕头,求婚就算成功了。
此后,还要和女方父母及舅舅等长辈们商定认亲、过彩礼的日期等具体事项。媒人完成了任务就立即回去通知男方父母,并通报氏族成员认亲,做过彩礼的准备。
在求婚的过程中,女方父母之所以不能马上答应,是因为他们也需要做许多工作,首先要征求女儿的意见,还要与女儿的舅舅、伯父、叔叔、姑姑等亲属商量。如果姑娘不同意,要由舅母、姐姐、嫂子等人来劝说,还要进一步了解小伙子及家庭情况,待这些工作作完了之后才能表态。不过,如果对小伙子很满意,就不必费更多的事。
在鄂伦春族的婚姻中,还有定娃娃亲和指腹为亲的风俗。娃娃亲即孩子很小就定下了亲事,有的甚至过彩礼,最后等孩子长大后再办婚礼。指腹为亲即在双方妻子怀孕期订的亲事,双方商定如果生下的孩子是异性,这桩亲事就定下来了,如果是同性就结为干兄弟或干姐妹。
二、认亲
求婚成功后,男方就抓紧时间前往女方家举行认亲仪式。未婚夫要穿上新衣服,由母亲或婶母、媒人,其他亲友陪同,并携带一些好酒好肉到女方家认亲。仪式时要摆设酒席宴请女方亲属,女方家也要邀请一些亲属参加,这个仪式鄂伦春语叫“参突拉仁”。酒席间女婿要给女方的所有长辈人敬酒磕头,但暂不给岳父母磕头,通过这种仪式,就算双方正式定了亲,即订婚。从而不仅被社会所承认,也要受到习惯法的保护。认亲时男子的皮衣服要用黑皮子镶云卷纹花边,坎肩的肩上要缝上红布。姑娘要修鬓角,并要把头发梳成两条辫子缠绕在头上。这种衣着打扮是以示和订婚前区别,别人一看便知他(她)们是已经订过婚的人。
认亲仪式结束后,男方就可以回家了,如果路途较远还可以在女方家休息几天再走。据说在早期的时候,有些流域有过青年男女在婚前同房的习俗,即在认亲的当天在女方家同房,这种习俗的来源,除保留有母系氏族社会女娶男嫁遗风之外,主要与清朝时期的兵丁制度有关。作为布特哈八旗成员之一的鄂伦春人,成年男子经常当兵征战,生死难卜。因此求亲成功的应征青年,经双方父母同意,便带些礼品前往女方家认亲并同房。目的是希望能留下一个后代,或因有家眷牵,还可以早日回来。
同房的铺位要安排在住房的左侧,由姑娘的嫂子或平素感情较好的妇女铺好被褥。在同房前要给他们同吃一碗“老考帖”,两人要共用一双筷子,表示以后不分离,互恩互爱,同甘苦共患难。象征俩人白头到老。
三、过彩礼
过彩前,男方派人通知女方具体时间,女方父母接到通知后,一般都邀请男方的父母来他家做客,男方父母会愉快地接受邀请。同时,女方的父母也要通知自己的主要亲属过彩礼的那天来见亲家。
过彩礼时,男方的父母和儿子、媒人一起到女方家,正式拜会亲家。彩礼主要是马匹,鄂伦春语叫“突日依”或“参图”,彩礼送的马叫“突日依莫林”或“参图莫林”。彩礼的多少视家庭生活状况而定,稍富裕的要给两匹,多的四匹到六匹,家贫者也至少要给一匹马。同时还要带些衣物、酒、肉等礼物。彩礼送到女方家之后,要由女方的父母和亲属一一过目,一般都会满意的收下。个别也有不满意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女方家就会通过媒人讲明,男方尽量给予调换或者增加数量,以满足女方的要求。对收下的马,女方家的小伙子们(亲戚)都要竞相骑上遛一遍,看看马的腿脚如何,有的还要与自己的好马赛一赛。
过完彩礼后,女方家要大摆酒席宴请亲家。这时女婿方能拜认岳父母,斟酒磕头。也有的双方父母都不参加只招待双方宾客,待宾客散席以后,女方父母才另设酒宴专门招待亲家。亲家间十分亲热,开怀畅饮。酒席间双方商定孩子们的结婚日期及有关事宜。如果男方父母因某种原因不能来过彩礼时,女方父母请别人把酒肉捎去,或留下以后来了再宴请。
有的地方过完彩礼后还允许这对未婚男女再次同房,有住上数月半年的,甚至住到生了孩子再回去。在这段时间里,女婿为岳父母打猎。和岳父一起出去,打到的猎物全部给岳父母家,借此了解女婿的狩猎本事。
从求婚到过彩礼的这一过程,媒人始终是主要角色,对婚事的成功起着很大的作用。因而男方的父母在过彩礼后,以酒宴酬谢媒人,同时还送一些衣物或皮张以示感谢。
四、离婚及再嫁
结婚之后一般不离婚,如果提出离婚,不仅受到父母及其他长辈的指责,还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都认为离婚是件耻辱的事情。但是因为感情不和实在无法生活在一起,男女双方也都同意离婚的,也允许离婚。过去要经氏族大会讨论同意才离,但要受到限制。如果男方先提出离婚,女方可分得家产的一半,还不允许退回已给女方的彩礼。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不仅不能给其家产,就是陪嫁带来的东西也不准带走。如果因女方不贞洁而造成离婚的,要返还所有的彩礼,只允许女方带走陪嫁来的东西。有的还要求女方赔还一匹马,作为认亲磕头时的抵偿。离婚时如果有了孩子,男孩留给男方,女孩经男方同意可以带走。如果男孩还小,先由母亲抚养,稍大后再送回父亲家。
如果丈夫死了,孀媳不到二十岁,娘家可以将她许配给其他人。如果婆家不同意其改嫁,女方家可以联合新许配的男方家以突然袭击的方法抢回女子,只要抢出“斜仁柱”,婆家也就不再挽留。但要从抢亲者骑来的马匹中任意选留一、两匹,以赔偿订婚时的彩礼。抢婚之后,并不影响双方原有的亲家关系,他们继续保持相互间的友好往来。孀媳如果已有了男孩,一般不能再嫁,如果娘家坚决要她再嫁,本人也同意,得把孩子抚养大,并把孩子留给婆家才可以。订婚后如果女方死去,男方家不能索还彩礼。
鄂伦春人严禁歧视寡妇,寡妇不仅不受歧视还会因其失去了丈夫而受到人们的同情,在生活等方面得到全氏族成员的帮助。
五、婚礼
婚事的最后一项是举行迎亲和婚礼仪式,鄂伦春语叫“乌也仁”。
过去结婚的年龄一般是女的16、17岁,男的17、18岁。到了这个年龄父母亲就开始着急给孩子举行婚礼。
结婚要选吉利之日,请年岁大的德高望重的人选。迎亲、结婚男女双方都非常重视,双方亲友争相送礼品或过来帮忙,就是离的远的亲戚也都前来参加。办喜事的这几天,男女双方家都异常热闹。尤其是男方家,十几天前就着手准备,亲友们索性把“乌力楞”有意迁到附近,以便方便联系。
迎亲:
那一天所有的亲友都汇集到男方家等候新娘。新郎到女方家去接新娘,不管理途远近,迎亲时兄弟姐妹及其他平辈的年轻亲属都陪同前往,因而迎亲队伍很庞大,每人都骑上自己最好的马,在一、两位长辈的带领下,簇拥着新郎浩浩荡荡地奔向女方家。通常大家约定好一个地点,双方同时赶往这个地点。女方家也由众多的兄弟姐妹们组成一个送亲队伍,骑上快马一同出发。两队相遇人欢马叫,十分热闹。当两队合一一起前往女方家时,进行赛马活动,这实际是两个氏族间的一次较量,双方都是全力以赴。男方要特别显示自己的强盛,预先作好充分准备,老人也为此作过一次动员,要求必胜决不能被女方家人耻笑。而女方家为照顾男方家的自尊多少会让一些,也有传说女方家取胜的话以后对女婿不利。所以往往是男方取胜。如果路途较远接亲队伍要在途中住一宿,若不远则当日返回。由于新娘早有准备,随时都可以骑马随接亲队伍返回。新娘在叔父、婶娘或伯父和伯母等长辈、兄弟们的陪同下,前往男方家。两队相遇又举行赛马,快要到达男方家时,新郎要先走一步,通告家人做好迎亲准备。送亲的队伍随后慢慢而来。一路上热热闹闹的,男女双方的长辈走在队伍的前面,相互间不断地交谈着,而跟在后面的青年男女则不停地欢笑高歌,这时也是男女双方的歌手们大显技艺的好机会。男女青年相互对歌,优美嘹亮的歌声回荡在秀丽的高山峻岭间。
送亲的队伍快到新郎家时,新郎便带领众亲友前去迎候,两队相遇又会出现一次热闹场面,人们互致问候,好奇的人们争相观者新娘的容颜,欢声笑语不绝于耳。然后,新郎带领本家亲友还要和女方家送亲的亲友再次赛马,五、六十匹,甚至百十匹马一起奔跑,其场面实谓壮观。新娘的姐妹们及长辈们不参加赛马,他们缓步而来。
结婚仪式:
迎亲的队伍到达后,就立即开始举行结婚仪式。新郎、新娘要穿上一套新装,无论皮装还是布、绸缎装,都是精心制作的长袍,镶有云卷纹、藤蔓纹,绣有各种花边。新郎要戴上镶有貂尾的猞猁皮帽子。新娘的穿戴更是讲究,从头到脚穿戴的都是自己亲手缝制的,不仅艳丽而且做工精细。尤其是头饰更为精美,镶缀着各种玻璃串珠、贝壳、纽扣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从中人们可以欣赏到新媳妇的好手艺。
结婚仪式开始之前男方的父母把娘家来的长辈人都请到上方座位,其他人则在两侧坐着或站着。仪式开始,新郎新娘在亲友引领下走进场地.,然后在司仪的主持下,向北跪磕三个头以示拜天地,再给父母及其他主要长辈们磕头。长辈人在受礼时,都简短地祝福几句,老人们每说一句,新郎新娘都要发出“者、者”的应答声。拜完后,司仪要致贺词,以幽默生动的语言滔滔不绝地说上一番,希望新郎新娘婚后互敬互爱,生活美满幸福,孝敬老人生儿育女等。仪式毕酒宴开始,凡是来参加婚礼的亲友们自由结合,围着三堆篝火席地而坐,边吃手把肉边喝美酒。这时新郎新娘要向亲友们一一敬酒,敬给谁就向谁请安,长辈不还礼,平辈则要还礼。酒必须喝尽,如果实在喝不下,可找人替喝,并且每人必须喝两蛊,忌讳喝单蛊,据说喝单蛊不吉利。喝酒时每个人都要先用手指蘸下酒,左右弹三下,同时还要对新郎新娘说几句吉利话,表示贺喜。平辈的大姑娘小伙们乘机向新郎新娘逗趣。当夜幕降临,篝火更加通明,也是酒意正浓之时,婚礼主持人提议让新郎新娘为大家表演节目,这时婚礼进入高潮。新郎新娘为大家演出早已准备好了的节目,歌手们也都在这时竞相献出自己精彩的拿手好戏,潦亮优美动听的歌声、欢笑声此起彼伏。最后大家手拉手一同围着篝火跳起舞,象征着家家和美人丁兴旺。
深夜,新郎新娘入洞房时,大姑娘、小伙子们还要闹闹洞房才罢休。新婚之后的十天左右,夫妻俩要骑马一起去娘家探亲,见到父母要双双磕头,还要一一拜访女方家所有的亲属,可住上十天左右再返回男方家。
六、鄂伦春人的名字
与婚姻家庭有着必然联系的就是孩子,每个民族或地区都有不同的起名特点。鄂伦春人起名字就很有意思,只是现在起汉族名字的多了,如白英,其实他叫牛牛,比如白茹,她安嘎,还有孟德寿、吴海山、李水花、莫东升等,内蒙古地区的鄂伦春族在刚定居时进入学习的学生,被老师起过蒙古族名字,如白音,他叫成西荣等,还有叫苏和巴图、耐热尔图、白雅尔图等。
鄂伦春人在小孩出生之后,一般都叫爱称或乳名,男孩叫“牛牛”、“诺诺”、或“阿踏木哈”,女孩叫“乌娜吉”或“乌娜吉汗”等等。孩子稍大就给起名,多由父母或爷爷给起,也可以请德高望重的老人给起。以本人的特点起,如“矿诺川”黑子的意思,是由于该人长的黑而起的;“西克腾”是精神而敏捷的意思,这个孩子本人就是走得急跑得快;“安巴”是老实、厚道的意思,她是一个安份的人。以本人的性格起名,如“依巴图”即吵吵嚷嚷、有些爱哭的意思,是根据这人爱说爱动而起的,起吉祥的名字,如“骄劳布胡”是石头一样结实的意思,是希望孩子身体结实健康。以某些动物或其他物体而起各,如“托恩莫诺”是鹌鹑、“书何”是斧子等。有的名字没有什么含义,如“天吉彦”、“得林”、“新吉布”、“娃英克”、“莫西彦”、“普连”等。在鄂伦春族当中起没有什么意思的名字的人比较多,若问他们名字的含义时,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实际是随便起的名字,没有什么特定含义,仅仅是叫起来顺口,方便或好听。由于有些人没有再起其他名字,就一直这样称呼下来,有的甚至到老还叫这个名字,如牛牛。
鄂伦春人用鄂伦春语起名字的特点是都不带姓氏,只有名没有姓。鄂伦春族的姓氏来自于古代各个氏族的名称,如玛拉依尔(汉姓写为孟),莫拉乎尔(汉姓写为莫),葛瓦依尔(汉姓写为葛),白依尔(汉姓写为白),柯尔特依尔(汉姓写为何)等,有汉姓是最近的事。如孟德寿,孟是姓,德寿是名,当问到他的姓氏时,他就告诉你姓“玛哈依尔”。每人通常都能说出自己姓氏的全称。
(作者: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本文责编:姚思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