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彦淖尔盟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修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十数年的艰苦探索和实践,到1998年《磴口县志》的出版,全盟1部盟志、7部旗县市志全出版面世,提前两年完成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部署的首届修志任务。
1999年,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关于续志工作的指示精神,巴彦淖尔盟续志工作全面启动。我们一方面认真总结回顾本盟上届修志工作,一方面钻研全国首届修志的理论成果,组织编辑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地方志》和《内蒙古地方志》,以此来加强修志人员的理论学习,提高编辑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下届续志积蓄力量。本文就下届志书的上限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当前已出版的续志和一些文章,在上限的处理和认识上,大致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以上届志书的下限为续志的上限起点,一刀切齐,严格死守,不超不越,如全国最早出版的《续呼玛县志》(下限1976年)、巴彦淖尔盟境内的《杭锦后旗志》(评审稿,1986~2000)就是从上届县志的下限的次年续起。二是依事物本身的实际情况而定,对历史源渊悠久的事物以上届志书的下限为起点记述,对发端在上届志书下限年代阶段的事物,从源头记述。如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武川县志》(续编1987—1997)就属于这一类,其“上限适当延伸”。三是续志主要记述上届志书下限以来的事物,对上届志书下限以前的本地历史发展简明记述,仿佛是一地志书的“重修”。
笔者认为,续志应是一次本地志书的“新修”。所谓新修就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时代的精神、当代的理论和指导思想去纂修一部反映当代人事迹的志书。就是要吸取和借鉴人文社会科学的成就,“推出一批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很高科学水平和重要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的志书。”在记述范围上,重点应放在上届志书下限以来的时段,以本地人民在第三次大的历史变革中的活动为记述的主要内容。上限一般应定在1978年12月。理由如下:
一、首部社会主义新志书,跨越时空太长。我们知道,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其记述范围上下几千年,涉及一地的古代、近代、现代历史。记述的主体所处的社会背景变化大,就其重点记述范围来看,也有三个时代(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在记述中往往有顾此失彼,厚古薄今的感觉。虽然各志的凡例都制定了详今略古的原则,但修志人员的精力、学识有限,写出的志书不免有畸轻畸重的感觉,有的记述不深不透。续志突出的是现代和当代,尤其是当代。我们把地方志叫当代书,因为它是当代人理想理论体系的表现,是对当代人活动的记述。因而应以1978年为起点,因为1978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起始点。这与首届志书以1949年为重点是同样道理。
二、 国家社会、经济、政治体制的变革决定下届续志应以1978年为上限。首部志书记述的重点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本地的建设实践,修志人员的思想境界也基本处于计划经济理论的状态,加之忙于编志,学习新思想的时间有限,政治理论水平滞后于丰富的社会实践。那时的认识与今日的认识不可同日而语。今天,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高高飘扬,在这个旗帜的指引下,人们的思想和社会实践产生了历史性和实质性的飞跃,21世纪的科学进步的思想观念已经确立,市场经济的理论已深入人心,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已初步形成,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使人们的眼界更加宽阔,续志工作者必须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新审视上届志书对改革初期的记述。当然,任何一门学问都有自己的局限性,也就是它的历史的、阶段的局限。我们的志书同样也有局限性,但我们力求真实、准确地记载历史。如果说首部志书在科学性和思想性等方面存在着某些问题,很大程度是由于首届志书完成的时间局限造成的,因而续志上限必然要上移。
三、续志所记述的重点应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实践,这已是广大修志工作者的共识。上届志书大都成书于20世纪90年代,下限多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或90年代初。就我盟的1部盟志和7部旗县市志的下限情况来看:《巴彦淖尔盟志》是1985年、《杭锦后旗志》是1985年、《乌拉特前旗志》是1986年、《乌拉特中旗志》是1987年、《乌拉特后旗志》是1988年、《临河市志》是1990年、《五原县志》是1994年、《磴口县志》是1987年,只记述了改革开放的初期。续志要想全面反映本地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就必须将续志的上限上延至1978年。只有这样才能反映一地改革的渐进性和其发展脉络。就全国第一部新志书《呼玛县志》来说,其下限在1976年,续志可以从1977年续起,其它下限在1978年以后的志书都不应简单地接续。
四、续修的任务决定续志的上限不能一刀切齐至上届志书的下限。当前修志界比较公认的下届续志的任务是:一、续修上届志书下限以来的本地的发展变化,即续编。二、补充记述上届志书的遗漏,即补缺;修正上届志书的讹误,即正误。这是历代修志的传统。续志者要“把修志真正当成一门学问和学术来做”,“地方志办公室既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又要成为一个研究单位”(李铁映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续志者就必须研究前志。研究前志对当代的记述,研究本地当代人的活动。研究本地当代人的活动是为了弄懂地情;研究前志是为了对历史负责,更好地续编,做到不漏不误,并对前志有明确的态度。如果修志人都不研究前志,就谈不上实现志书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更谈不上“志书人的学术良心”和地情研究者、社会学研究者的称谓。要完成上述任务,续志的上限就不可能切齐至上届志书的下限,与其另设附录增补修正,不如“新修”。
五、古代的修志实践也表明,续志不是简单的续编,历代都有续志“重修”的做法。在一些续修频繁的地区,几种通志并存的现象很多。笔者举此重修现象,是为了进一步让续志者们开阔眼界,不要简单地把续志看作是对前志的接续,(参见何培金《小议续志“重修”》,《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6期。)魏桥在《广义的续修是传统方志的主要形式》(《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中国地方志编修的特点是“持续编纂,代有其志,时移世异,不断创新”。如著名的临安三志:[乾道]《临安志》、[淳]《临安志》、[咸淳]《临安志》; 浙江通志有 [嘉靖]《浙江通志》、[康熙]《浙江通志》、[雍正]《浙江通志》。全国绝大多数传统志书均采用此法,其中多数是紧接前志,也有部分是通古今重新编修的。魏桥也指出,单纯继承、简单填补前志,不可能修成佳志;完全离开前志重新编纂,一般来说也无必要。前人修志,“无论续修还是重修,都有跨朝代和在本朝代之内进行两种情况,跨朝代的续修或重修较少,而在同一朝代内的居多”(吕志毅《对续修和重修的一些看法》,《中国志方志》2000年第6期)。余绍宋在《龙游县志》叙例中说:“修志有两法,一为别出心载全部改撰,一为因仍前志但纂续编。两者相衡,前者难于后者多矣”。并“决用前法”修成《龙游县志》40卷,受到梁启超的高度评价。
综上所述,续修志书的上限不应切齐至上届志书下限的次年,一般应以1978年为上限起点,不要搞成前志的简单续接。
(作者单位:巴彦淖尔盟地方志办公室)
- 巴彦淖尔盟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修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十数年的艰苦探索和实践,到1998年《磴口县志》的出版,全盟1部盟志、7部旗县市志全出版面世,提前两年完成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部署的首届修志任务。
1999年,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关于续志工作的指示精神,巴彦淖尔盟续志工作全面启动。我们一方面认真总结回顾本盟上届修志工作,一方面钻研全国首届修志的理论成果,组织编辑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地方志》和《内蒙古地方志》,以此来加强修志人员的理论学习,提高编辑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下届续志积蓄力量。本文就下届志书的上限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当前已出版的续志和一些文章,在上限的处理和认识上,大致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以上届志书的下限为续志的上限起点,一刀切齐,严格死守,不超不越,如全国最早出版的《续呼玛县志》(下限1976年)、巴彦淖尔盟境内的《杭锦后旗志》(评审稿,1986~2000)就是从上届县志的下限的次年续起。二是依事物本身的实际情况而定,对历史源渊悠久的事物以上届志书的下限为起点记述,对发端在上届志书下限年代阶段的事物,从源头记述。如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武川县志》(续编1987—1997)就属于这一类,其“上限适当延伸”。三是续志主要记述上届志书下限以来的事物,对上届志书下限以前的本地历史发展简明记述,仿佛是一地志书的“重修”。
笔者认为,续志应是一次本地志书的“新修”。所谓新修就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时代的精神、当代的理论和指导思想去纂修一部反映当代人事迹的志书。就是要吸取和借鉴人文社会科学的成就,“推出一批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很高科学水平和重要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的志书。”在记述范围上,重点应放在上届志书下限以来的时段,以本地人民在第三次大的历史变革中的活动为记述的主要内容。上限一般应定在1978年12月。理由如下:
一、首部社会主义新志书,跨越时空太长。我们知道,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其记述范围上下几千年,涉及一地的古代、近代、现代历史。记述的主体所处的社会背景变化大,就其重点记述范围来看,也有三个时代(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在记述中往往有顾此失彼,厚古薄今的感觉。虽然各志的凡例都制定了详今略古的原则,但修志人员的精力、学识有限,写出的志书不免有畸轻畸重的感觉,有的记述不深不透。续志突出的是现代和当代,尤其是当代。我们把地方志叫当代书,因为它是当代人理想理论体系的表现,是对当代人活动的记述。因而应以1978年为起点,因为1978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起始点。这与首届志书以1949年为重点是同样道理。
二、 国家社会、经济、政治体制的变革决定下届续志应以1978年为上限。首部志书记述的重点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本地的建设实践,修志人员的思想境界也基本处于计划经济理论的状态,加之忙于编志,学习新思想的时间有限,政治理论水平滞后于丰富的社会实践。那时的认识与今日的认识不可同日而语。今天,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高高飘扬,在这个旗帜的指引下,人们的思想和社会实践产生了历史性和实质性的飞跃,21世纪的科学进步的思想观念已经确立,市场经济的理论已深入人心,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已初步形成,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使人们的眼界更加宽阔,续志工作者必须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新审视上届志书对改革初期的记述。当然,任何一门学问都有自己的局限性,也就是它的历史的、阶段的局限。我们的志书同样也有局限性,但我们力求真实、准确地记载历史。如果说首部志书在科学性和思想性等方面存在着某些问题,很大程度是由于首届志书完成的时间局限造成的,因而续志上限必然要上移。
三、续志所记述的重点应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实践,这已是广大修志工作者的共识。上届志书大都成书于20世纪90年代,下限多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或90年代初。就我盟的1部盟志和7部旗县市志的下限情况来看:《巴彦淖尔盟志》是1985年、《杭锦后旗志》是1985年、《乌拉特前旗志》是1986年、《乌拉特中旗志》是1987年、《乌拉特后旗志》是1988年、《临河市志》是1990年、《五原县志》是1994年、《磴口县志》是1987年,只记述了改革开放的初期。续志要想全面反映本地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就必须将续志的上限上延至1978年。只有这样才能反映一地改革的渐进性和其发展脉络。就全国第一部新志书《呼玛县志》来说,其下限在1976年,续志可以从1977年续起,其它下限在1978年以后的志书都不应简单地接续。
四、续修的任务决定续志的上限不能一刀切齐至上届志书的下限。当前修志界比较公认的下届续志的任务是:一、续修上届志书下限以来的本地的发展变化,即续编。二、补充记述上届志书的遗漏,即补缺;修正上届志书的讹误,即正误。这是历代修志的传统。续志者要“把修志真正当成一门学问和学术来做”,“地方志办公室既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又要成为一个研究单位”(李铁映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续志者就必须研究前志。研究前志对当代的记述,研究本地当代人的活动。研究本地当代人的活动是为了弄懂地情;研究前志是为了对历史负责,更好地续编,做到不漏不误,并对前志有明确的态度。如果修志人都不研究前志,就谈不上实现志书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更谈不上“志书人的学术良心”和地情研究者、社会学研究者的称谓。要完成上述任务,续志的上限就不可能切齐至上届志书的下限,与其另设附录增补修正,不如“新修”。
五、古代的修志实践也表明,续志不是简单的续编,历代都有续志“重修”的做法。在一些续修频繁的地区,几种通志并存的现象很多。笔者举此重修现象,是为了进一步让续志者们开阔眼界,不要简单地把续志看作是对前志的接续,(参见何培金《小议续志“重修”》,《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6期。)魏桥在《广义的续修是传统方志的主要形式》(《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中国地方志编修的特点是“持续编纂,代有其志,时移世异,不断创新”。如著名的临安三志:[乾道]《临安志》、[淳]《临安志》、[咸淳]《临安志》; 浙江通志有 [嘉靖]《浙江通志》、[康熙]《浙江通志》、[雍正]《浙江通志》。全国绝大多数传统志书均采用此法,其中多数是紧接前志,也有部分是通古今重新编修的。魏桥也指出,单纯继承、简单填补前志,不可能修成佳志;完全离开前志重新编纂,一般来说也无必要。前人修志,“无论续修还是重修,都有跨朝代和在本朝代之内进行两种情况,跨朝代的续修或重修较少,而在同一朝代内的居多”(吕志毅《对续修和重修的一些看法》,《中国志方志》2000年第6期)。余绍宋在《龙游县志》叙例中说:“修志有两法,一为别出心载全部改撰,一为因仍前志但纂续编。两者相衡,前者难于后者多矣”。并“决用前法”修成《龙游县志》40卷,受到梁启超的高度评价。
综上所述,续修志书的上限不应切齐至上届志书下限的次年,一般应以1978年为上限起点,不要搞成前志的简单续接。
(作者单位:巴彦淖尔盟地方志办公室)